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什么不方便。。。。。。”沐一刀刚要继续发问,看到女儿羞红的脸庞,顿时想起女孩长大后确实每月会有那么几天不方便,于是讪然一笑,只得说道:“好吧,那也只能过几天麻烦你师兄送你回家了。”
见父亲同意下来,沐云诗开心的抱了上去,冲父亲撒起娇来。
第11章 下山
把沐一刀和王冲送到山下后,云诗又是和父亲说了好些话,然后才依依不舍的回到观中。
然而刚回到观里,和父亲分别时的伤感便全然消失,待众师兄各忙各的后,就把叶岚拉到自己屋内,神秘兮兮的样子让后者大为不解。
“师姐,怎么了?有事吗?”叶岚奇怪的问道。
“嘘!”沐云诗把食指竖在嘴边,然后低声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过几天再回家吗?”
“额。。。。。。是因为。。。。。。舍不得我?”叶岚先是故作思考状,随即指着自己的脸,笑吟吟的说道。
“呸!谁舍不得你啊?害不害臊!”沐云诗瞪了他一眼,然后又正色道:“不闹,和你说正经的,你昨天没听我爹爹说的话吗?那个什么剑仙的关门弟子要举行比武争传,想来一定有意思的紧,你不想去看看?”
“嗯。。。。。。想是想,可师父不去,咱们有什么办法?”叶岚无奈的摊了摊手。
沐云诗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无奈道:“笨,谁说要和师父一起去了?咱们可以自己去啊,等过两天,咱们就偷偷溜下山,然后我给师父留封信,就说你是陪我回家去了,这样也算有个交代。”
“既然这样,干嘛还要偷偷的走?直接和师父说去你家不就好了?”叶岚疑惑的问道。
沐云诗白了他一眼,“要是和师父这么说了,他定会让师兄和咱们一起下山,到时候哪来的机会还能去看比武啊?就算说服了师兄,但路上一切物事也必得听他安排,那多没劲,你长这么大,还没自己下山过吧?怎么?不想尝试一下?”
叶岚被说的有些心动,可还是有些忧虑。“但只我们两个人,是不是不太安全?”虽说没在江湖中历练过,好歹也从师兄那里听说了很多武林轶事,知道外人可没有师父师兄那么好相处,一个不慎,闯出祸来可就麻烦了。
“哪有什么不安全?咱们就看个比武,只需小心一些,谦让一些,怎能出事?你别婆婆妈妈的行不行?就说你去是不去?你不去,我可去了!”沐云诗小手叉腰,凝视着叶岚。
叶岚哪里拗得过她,又不放心她一个人溜走,于是只好点头同意下来。“那好吧,不过等看完比武,必须立时赶回你家,可不能在外面瞎逛。”
“哎呀,知道了知道了,那你这两天好好准备,等时机一到咱们就走!”见叶岚答应下来,沐云诗喜不自胜,接着又不停嘱咐他都要注意哪些事情。
到了第三天晚上,沐云诗悄悄溜进叶岚的房间,见他已经将行李收拾完毕,轻笑道:“嘿嘿,一开始还顾忌这顾忌那的,现在也积极的很吗。”
“既然决定要去了,那自然要收拾妥当,不过我心里还是有些不放心。”毕竟也没单独出过远门,心里多少有些忐忑。
“都要走了还什么放心不放心的?看,这是什么?”沐云诗拍了他一下,然后从衣袖里掏出一张红帖子。
“邀请帖?”叶岚接了过来,发现这红底长方的帖子上,赫然用金丝镶着“问剑阁”三个大字。
“好大的手笔!”叶岚感慨一声,这要是每张帖子都用金丝镶字的话,那可要好大一笔钱呢,这问剑阁不愧是武林中首屈一指的门派,果然有派头。
“嘿嘿,这玩意就放在师父屋内的抽屉里,我趁他不在的时候,偷偷拿了过来,毕竟没有这个人家可不准咱们进门。”沐云诗狡黠的笑了笑。
待收拾完毕后,沐云诗又在桌子上留下一封信,便和叶岚悄悄摸摸的从正门溜了出去,然后像两只小猫一样,蹦蹦跳跳好不欢脱。
借着月光,隐隐看到有两个人影站在正堂之中。只听其中一个人影淡淡的说道:“这孩子大了,就是看他不住,不如放他们出去历练一下,如果能吃点苦头,也是好的。”听这声音,正是水云道人。
旁边一人点了点头,然后拱手说道:“师父,那我去了,叶岚师弟轻功不俗,让他们再跑一会,只怕追他不上了。”说此话人,却是叶岚的大师兄云泽。
水云点了点头,轻声道:“走吧,不过切记别被他们发现了,如果他们碰到麻烦,只要不太严重,你也别着急出手,看看他们如何应对。”
“是!”说完,云泽拿起包裹,跟了上去。
沐云诗和叶岚的小心思,水云道人这个做师父的,又怎能不知?只是想着孩子也长大了,也应该放他们下山历练历练,但还是没法放下心来,便让最稳重的云泽悄悄跟着他们,暗中照应。
虽然山路崎岖,又是夜晚看不清前路,但对于在这里长大,轻功卓越的叶岚来说丝毫不是问题,倒是沐云诗走的慢了些,前者只能放缓步子等她一等。
要说叶岚为何擅长轻功,除了确有天赋外,修炼也很是勤奋。从小师父便教他内功心法,练了近十年,虽说内力也谈不上雄厚,但胜在扎实牢固,无半点虚浮,然还有一点,那就是水云道人从不教他武功,不只是他,所有师兄弟的武功全是自学成才,道馆里有几本武功秘籍,当然也是寻常功夫,不是什么惊世神功,几个师兄弟就自己摸索,自己练习,水云道人只是根据他们所练,指出其中错误,却从不亲身教授,甚至想练什么功夫,学什么兵器,全靠他们自己做主,水云从不干涉,这就造成师兄弟几人所练方向各不相同。
叶岚年幼,不知学甚是好,水云道人也不点拨,几个师兄更不敢随意指导,那些秘籍他自己又看不懂,唯一会的那点拳脚功夫和几招剑术,都还是沐云诗教的。如此一来,叶岚便把自己修行的重点全放在内力和轻功之上,练到现在,他的轻功已经隐隐超越了几位师兄。
如让叶岚自己下山,只需两三个时辰便能赶到山下最近的小镇上,但因为要照顾云诗,所以等二人来到镇上后,天竟然都已蒙蒙亮了。
“师姐,咱们要不要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叶岚关心的问道。
“不妨事,在这休息,万一师父一早发现咱们溜了,追上来怎么办?直接去雇辆马车,找个车夫,咱们在车上休息就是了。”果然是虎威镖局的大小姐,一开口就是要直接雇辆马车,从这到火英山,走官道起码要四五天的时间,这花费可不便宜,但也只是对叶岚来说,沐云诗压根就不在乎!
除了在镇子上雇了马车外,为了防止武林中人欺生,二人还特意乔装打扮了一番,沐云诗将头发挽起,又穿了一身青衣长衫,手里还拿着一折扇,活脱脱一个白俊书生的模样。至于叶岚,还是穿着一身粗布麻衣,而那张白皙的小脸,硬是被云诗涂成了黑包公,只不过这样倒是看起来更显成熟一下。
打眼一瞧,这二人的装扮,活脱脱像是一个风流公子哥,带着一个家丁眷奴。
两个年轻人打扮一番后,和着车夫三人便上了路。这一趟行程路途遥远,但叶岚和沐云诗却是兴致高昂,连着赶了几天的路,依然是神气十足,惹得车夫不断感慨年轻人就是精力旺盛。
第12章 群豪以至
欣赏着沿途的风光,吃着各地的特色小食,加上走南闯北多年的车夫一直给他们讲各种武林轶事,这一路下来倒也有趣的很。然而一直在远处,暗自跟踪他们的大师兄可就没那么逍遥自在了,渴了只能喝点凉水,饿了也只有干粮可啃,马车停下的时候他才敢休息,到了夜晚还得忍受蚊虫叮咬,好不可怜。。。。。。
边走边玩,不知不觉间,三人已赶到火英山山脚下的小镇,而此时的镇中,已是人满为患。
除了本地人之外,自然大多都是刚刚赶来的江湖人士,有白发满鬓的老叟,有器宇轩昂的青年,有凶神恶煞的猛汉,也有穿金戴银的富贾,甚至不乏已是在江湖中成名多年的豪杰。
叶岚他们到的这天,恰是五月五日当天,满街都是雄黄酒和粽叶混杂的味道。对于本镇居民来说,靠着火英山生活的他们,见惯了武林人士,也知道今儿要举行什么比武争传的大会,所以对于突然出现的这许多人并没有感到惊奇,以前怎么过端午的,今儿还是怎么过。
叶岚和沐云诗下了马车,看到已挪到头顶的太阳,肚子都开始“咕咕”的叫了起来,二人相视一笑,便找了一家饭馆,想着先吃点东西,歇歇脚。
进了店内,发现这里已是坐满了人。靠近门口几张桌子的大汉见又有人进来,抬头望去,见是一个从未见过的白脸书生和一个仆人模样的家伙,想着可能就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过来凑凑热闹,便收回目光,不再理会二人。但就是这片刻的凝视,却让叶岚和沐云诗不禁流下几滴冷汗,因为在那一瞬间,两人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一股杀气,明明都互相不认识,只是瞥了一眼,便释放出如此强烈的气息,这几个大汉必是经常在刀口里舔血的人物。
二人假装镇定的走了进来,发现屋中之人貌似没有一个简单的,瞧坐在门口那个壮汉,胳膊都有正常人的腰粗了,旁边放着的那双铁锤,起码也得百八十斤重啊!再看坐在墙根那张桌子上,几个戴着斗笠看不清长相的家伙,明明大热的天,路过他们身边的时候竟然能冷出一身鸡皮疙瘩!
只有角落里一张小桌子还是空着的,叶岚拉着沐云诗战战兢兢的走了过去,待坐下后喝了点茶水,才总算让紧张的心得到了一丝平缓。沐云诗还好,毕竟在镖局的时候也见过不少江湖中人,叶岚可是真的没见过什么世面,禁不住被周遭的气势震到了。其实也就欺负叶岚是个小白,凡是在江湖中混久的人,都知道这种收敛不住气势,动不动就杀气外放的人,才是最没有威胁的,因为只需站在近处,便能感知到他们的意向,进而加以防范,且连自己的气势都隐藏不住,说明内功修为也不过一般水平,反而是那种都杀过百八十人了,却还是一点杀气都感觉不到,甚至和他聊天还会觉得此人温和良善,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可怕。
“你。。。。。。没事吧?”沐云诗看着额头上渗出冷汗的叶岚,既有些关心,又有些调笑意味的问道。
“呵。。。。。。当然没事,一点小阵仗而已,我根本。。。。。。”星焱还没有说完,就又有几人走进了饭馆,打断了他的话头。
这行人中,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子,此人身着紫色华袍,面如冠玉,气势非凡,想来也不是简单的人物。
在靠近客栈门口的一张桌子上,一个穿着熊皮,浑身肌肉虬结的汉子瓮声瓮气的说道:“嘿呦!这不是秋叶山庄的庄主秋风剑韦霜吗?什么风把您也吹来了?”虽然肌肉汉子用的是敬语,但他说话的时候斜坐着身子,脸也是半撇着看向华袍男子,却是一点敬意也没有。
韦霜也不生气,只是微微笑道:“原来是狮王寨的熊天雷兄弟啊,看你说的,剑仙两大弟子比武争夺剑仙真传,这可是江湖一等一的大事,我又怎能缺席呢?熊兄这不也是一早就过来了吗?”
肌肉汉子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呦呵,韦庄主竟然认识俺这粗人,真是荣幸!”
“哈哈,熊兄谦虚了,你那一双黑金锤的威力可谓是惊鬼泣神,无人可撼!江湖中人谁不知晓?”韦霜依然笑眯眯的说道。
熊天雷哈哈大笑道:“哈哈哈!韦庄主这么夸俺,俺还真是授受不起!话说回来,韦庄主真的只是来看人比剑的吗?”
韦霜面露疑惑,道:“熊兄此话怎讲,来此之人谁不是来看比剑的呢?”
熊天雷冷哼一声,说道:“剑仙两大弟子比剑,除了争夺问剑阁阁主之位,更是为了夺得剑仙的绝世名剑——红尘!剑仙在世前几年就已经很少在人前现身,更别说他的剑了!现在这把红尘剑终于现世,我想对这把剑感兴趣的,应该不止剑仙的两个弟子吧?难道韦庄主不感兴趣?”
韦霜听罢,哈哈大笑道:“熊兄这么说可就不对了,红尘名剑,武林中有谁会不感兴趣呢?难道熊兄你不感兴趣?但也就是有兴趣罢了,来此看一场比武,顺便能亲眼目睹一下这把绝世名剑的风采也就足够了,难不成还能从剑仙的两大弟子手里抢下来不成?”
熊天雷冷笑一声,说:“俺可不感兴趣,俺一直使得是大锤,把剑给俺俺又能怎样?至于你们可就难说了,剑仙弟子固然厉害,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何况两人比武之后难保不会疲惫不堪甚至两败俱伤,这个时候自然会有人按耐不住,话说俺也是奇怪,剑仙弟子为什么要把比武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