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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梅至此对段郎是彻底服了。这个眼高于顶的女人,终于找到一个自己可以佩服的男人来崇拜,觉得太优秀的男人简直是上天赐予自己的宝贝——不要崇拜哥,哥只是传说?这个习惯了寂寞的女人,终于遇到了一个自己心仪的男人,遇到了自己有感觉的男人,抓住他,就是抓住自己的感觉;抓住他,就是抓住了自己的青春。女人一旦喜欢上一个男人,距离丧失自我也就为期不远了。
马红梅极力地邀请段郎共进晚餐。段郎说:“也好,反正我也是离开了美女就食不甘味的。不过,我吃饭很挑剔,对吃东西的品味和环境的讲究都很高……希望不会太让红妹你为难的。”
马红梅道:“我一直负责整个公司的高级客人的接待工作,我自信为段哥哥安排的晚餐会很温馨的!”
段郎接受了马红梅的邀请。两个人的晚餐,最是不好安排的。菜品多了浪费,少了又单调。马红梅真的不愧是接待高手,地点就选择在自己的专用餐厅里,这个餐厅是马红梅和老公在一起的时候两人享用的,与自己的闺房相连,吃饱喝足之后,夫妻俩就可以安歇了。现在用来接待段郎,虽然有些别样,但段郎还是没有感觉到。居然安排得既丰盛又简约,都是段郎特别喜欢的。段郎道:“真不错。谢谢!”
马红梅道:“得到哥哥的肯定,小妹十分高兴。咱们今晚还是喝点红酒?”
段郎本来不喜欢喝酒,但人家一片真心,又为自己安排了喜欢的菜肴,就不好意思坚持要喝王老吉了。道:“那……就少喝点吧!”
酒这东西,不喝其实也就没有什么,一旦开口了,就一发不可收拾。也许是马红梅特别的善于劝酒吧,段郎在不知不觉之间,就喝得脸上红霞飞了。
马红梅看到喝醉了酒的段郎,别有一番滋味在心里:“段哥哥,你还得喝……”
段郎道:“我……我不能,能喝了!还是算了……算了吧?”
马红梅道:“算什么了嘛,女士都还在坚持,难道你不怕传出去有损男子汉的尊严啊?”
段郎道:“什么男子汉?我才不稀罕做什么男子汉呢!如果可以不喝酒,我就做女人也无妨……因为,我确实不行了!”
“都说,男人不能说不行……哥哥,看来你真的喝醉了!即使喝醉了,也不要说自己不行……还没有试试,你怎可说不行呢?”马红梅话中有话。
“什么行不行的哦,我不想……不想……喝……喝了。我好困倦,我要睡觉了。”段郎实在喝多了,说着说着就趴在桌上。
马红梅摇了摇段郎:“段哥哥,不要这样啦,你真坏,假装喝醉了酒赖在人家这里不走!”
欲知后事,请看下集:《潮起潮落》第九章 孤鸿飘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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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九章 孤鸿飘渺(6)
第2卷 潮起潮落 第九章 孤鸿飘渺(6)
段郎喝醉了酒就沉沉地睡着了。
本来以为段郎稍待片刻就会酒醒的,所以,马红梅一直守在段郎身边。
大约一盏茶的功夫,马红梅见段郎没有丝毫清醒的迹象,就就干脆把段郎扶到自己的床上,让段郎放松身子躺下休息:“段哥哥,本来我可以叫人把你送回你的房间里去的,但怕你醒来之后看不到我会很失望,所以,只好让你睡在我这里……希望你能早点醒来,不让我太担心……”
段郎当然是真的沉醉了。酒精对于一沾酒就醉的人来说,也许真的是好东西。所以,才有“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名句流传。只有酒量大得如酒仙者流,才会说出“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浇愁愁更愁。”之类的混帐话。因为人家根本喝不醉。既然是没喝醉,当然只能举杯邀明月,形单影只,更见可怜,酒入愁肠,都化作了相思泪或者别的什么东西,自然就不能再用来浇愁了。马红梅的酒量比较大,陪段郎喝酒,根本就没喝到位。
其实,喝酒的最美境界是微醉,最好境界是小醉,最佳境界是半醉、最高境界是陶醉,最爽境界是大醉,最低境界是迷醉。
微醉是一分醉,九分清醒。古诗云:“美酒饮教微醉后,好花看到半开时”。微醉的感觉如在春风和煦中,是心醉而非身醉。微醉者有喝酒的美妙而无醉酒的仪态。
小醉是三分醉,七分清醒。诗云:“花酥步醉舞翩跹,几树清幽落户前。自去瑶池赊玉液,引来换酒种桃仙。不贪御驾千金宴,独恋白丁二两闲。笑品前朝流水趣,且狂且傲且疯癫。”小醉的境界就是贫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也包括士大夫的闲适情怀:如孔乙己之喝酒,哥喝的不是酒,是那种喝酒的状态。
半醉是一半醉,一半清醒。叶倩文歌曲唱道:“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唐伯虎也唱道:“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半醉的境界是过日子的境界,也就是所谓的人生的境界。
陶醉是七分醉,三分清醒。唐人崔曙《九日登仙台》诗云:“且欲近寻彭泽宰,陶然共醉菊花杯。”谓酣畅地饮酒而醉。一般是三两知己相邀,相互之间开怀畅饮,醉态不拘。
大醉是九分醉,一分清醒。一般人至此已经不能自控了。具体的表现多种多样。有的喝酒醉得稀里糊涂,喜欢说话,而且绝对是废话、酒话,逮着谁就可以说上老半天,自己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而别人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有的人喝酒醉得一塌糊涂,搞不清楚自己是谁。
迷醉是深深迷恋,不知清醒为何物。《儒林外史》有云:“浊酒三杯沉醉去,水流花谢知何处?”一般人到此也就彻底醉了,达到了可以解忧(其实是忘忧)的地步:麻醉。
段郎已然喝到了沉醉的境界。除了因为酒量有限,还有就是心事重重。在酒醉之中,很容易触景伤怀。酒入愁肠,化作什么泪……而马红梅只喝到了半醉的地步。半醉,就意味着还有一半清醒。马红梅那醉了的一半儿,已然被全醉了的段郎带走了。整个心思都在段郎的身上……马红梅虽然是著名高校的研究生毕业,但自从嫁为商人妇之后,马红梅的灵气就没有了。只有在灯红酒绿的时候,把自己麻醉起来,才觉得还算是女人。段郎身上特有的男人的气味、儒雅的气质和皇家富贵的气派,足以吸引那些特别有女人味的女人、尤其是马红梅这样知书达礼、蕙质兰心又寂寞空闺的佳人。马红梅在外面打拼,因为身份特殊,几乎没有哪个男人会对这样一个方方面面都优秀的女人有什么想法。女人都比较含蓄,马红梅也不是甘于寂寞的女人,但是,总不至于色急到了饥不择食的地步啊?
一个人,如果喝酒喝到了九分醉,身体就不属于自己了,比如段郎;如果只有五分醉,思维就不属于自己了,比如马红梅。她看到段郎熟睡的样子,马红梅心猿意马了。眼里所见,是一个成熟的男人躺在自己的卧榻之上。酣睡的段郎并没有因为其酣睡就失去了段郎的吸引力。相反,在马红梅看来,这样的男人,正好让她肆意放纵一下自己的想象力——她幻想着……这一夜,这个男人和自己……
日光灯惨白地照耀着,马红梅平时喜欢用冷清的日光灯做照明,那既是方便看书,也是为了让自己冷静。
今夜,一样的灯光,却产生了不一样的效果。马红梅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就像是少女时代对异性的紧张感……为了让自己不再幻想,马红梅拿出藏在书桌里的秘籍——女作家叶倾城所著的《倾城十年》之《芙蓉锦》。马红梅也是千千万万个崇拜浪漫的文学少女之一,看琼瑶、看亦舒,读李清照的寻寻觅觅,幻想自己兰心惠质,不但伤春悲秋,而且珍藏不少的“朦胧心事”。最大的满足就是遇到一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带着自己住进天堂般美好的宫殿……
马红梅是有才气、有灵气的女孩。在读书时代,出色的成绩倾倒了不少的男生。但是,他们都距离自己心目中的标准——白马王子的标准相差甚远。
于是,马红梅不断追求进步。读完本科之后,因为没有适当的岗位就业,干脆加入了校漂一族,在学校附近租房住,准备考研究生。
校漂一族也需要钱做支撑,在前辈学姐的带领下,马红梅白天在家温习功课,晚上在夜总会做一份兼职。因为自己觉得很优秀,所以,虽然在那样一种特殊环境下工作,还是做到了心如玉石无瑕疵,身比芙蕖不染尘……之所以坚守一份纯洁,并非是装纯,纯粹是为的是等待自己命中的白马王子出现。
欲知后事,请看下集:《潮起潮落》第十章 暮雨朝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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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十章 暮雨朝云(1)
第2卷 潮起潮落 第十章 暮雨朝云(1)
暮雨朝云不自怜。放教春涨绿浮天。祗令画阁临无地,宿昔新诗满系船。青鸟外,白鸥前。几生香火旧因缘。酒阑山月移雕槛,歌罢江风拂玳筵。
这首词乃宋朝大儒朱熹先生所做的《鹧鸪天》。其中有一句话叫做“几生香火旧因缘。”可见人与人之间的际遇,是非同寻常的。段郎与马红梅的相逢似乎也是冥冥之中的命运安排。正当马红梅对自己的爱情婚姻和家庭都感觉到郁闷的时候,段郎如一缕清风……扑面而来!
皇天不负有心人,盼望中的那人终于出现了。虽然不是骑着白马来,却是开着宝马来的;虽然不是王子,却是地地道道的富家公子……说是公子,其实不如说是半老头子。马红梅第一眼看到那么一个富翁一般的年龄大约40来岁的中年男子,怎么也不会想到日后会成为那家伙的女人。他就是马红梅的老公郑健。
郑健其实已经有了老婆的,老婆名叫李玉,是郑健的父亲郑石峰的战友和上司李昌在的独生爱女,李昌在和郑石峰两人因为是同乡加同学,关系特别铁,不只在事业上帮助郑石峰,在生中上也给与不少照顾。李昌在还是郑石峰入党和婚姻的介绍人呢,郑健的母亲和岳母本来就是好朋友。因了这层关系,郑健和李玉俩人打小就被双方父母亲订娃娃亲了,两个孩子自小就在一起玩,感情也不错,虽然不明白爱情婚姻的事情,但那份与生俱来的友情是存在的。等郑健和李玉成人之后,双方家长也挑明了两人的关系,等恋爱有了一定基础,家长们就为他们举办了风光体面的婚礼。
千金小姐李玉在恋爱阶段还能做到容忍与包涵,一旦结婚之后,小姐脾气就出来了,郑健虽然对李玉有感情,但更看重的还是自己的感受。于是,婚后不久就摩擦不断……这事儿让双方的家长也操心不少。幸好很快就打破了这个僵局——女儿郑晓芳诞生之后,李玉有了新的感受,对孩子的爱远远超越了夫妻之间的争斗。
平静的夫妻生活,不免显得单调乏味。郑健在家里除了逗逗女儿,能体会到天伦之乐,几乎被压抑了自己的情感。老婆还是那个老婆,感觉已经不是那种感觉了。
郑健也不是没有女人喜欢,但郑健明白,这些喜欢自己的女人,并非是爱情。要是自己没有地位,直白地说,如果没有钱,那些女人是不会缠着自己的。
郑健终于遇到了自己喜欢的女人……就是马红梅了。马红梅与别的女人不一样的是她的书卷气带来的高贵典雅的气质。这不是靠化妆师能够包装得出来的美。这种美不仅仅满足人的视觉,而且能抚慰人的内心。这才是让人一见倾心的真正的美!
马红梅知书达礼,尤其是那份学养塑造出的高贵风范,让郑健从众多的脂粉队伍中对马红梅特别青眼相看。经过几次近距离接触,马红梅留给郑健的印象非常好,尤其是待人接物方面的分寸的拿捏,简直就是天生的,毫无做作之态。郑健越来越觉得这女子对自己的重要性。虽然内心波澜翻滚,但表面还是十分平静。他担心自己的鲁莽会惊吓走自己渴望走近、亲近的女人。
马红梅也明显感觉到了郑健对自己的钟情。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那种细腻的感情,就是所谓的爱,这份爱,虽然不是轰轰烈烈,但足以令人陶醉。马红梅经历了人生的艰难,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她恨不能将每一分每一秒都变成现金……穷人家的孩子,必然产生对工作的稳定收入的依赖,病由此产生出敬业精神来。
自从见了马红梅之后,郑健每次到夜总会都要马红梅陪自己。马红梅也坦白了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做这份兼职:“郑老板,说实在的。我也不准备在这里做长久。因为大学毕业之后,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