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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此时,耳边突然传来孟随风的一声惊呼:“小心!”
熊週抬眼望去,只见阴老二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将匕首刺向了自己,匕首尖闪着碧幽幽的光,一如阴老二那阴险的微笑。
熊週这才明白,阴老二刚才的那些攻向孟随风的招式只不过都是虚的,从一开始他的对手就是自己,
一连环六刺逼迫孟随风不能出手,最后一刺表面刺向孟随风,其实真正的目标却是他熊週!
阴老二面上露出阴险而又得意的微笑,他似乎已经看见自己的匕首刺入面前这小子的胸膛,鲜血迸出的情形,甚至可以听到利刃刺入血肉刺断肋骨所发出的那种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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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除非有善使暗器的高手相救,熊週必死无疑!
这里所说的高手,是指真正的高手,好像只有玉鹰一个。
可他只是说过在训练营的外面谁都不能动熊週一根汗毛,但在训练营里,恐怕他不大可能会出手。
那熊週岂不是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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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首尖离熊週的胸口已不足半寸!
熊週看似已经吓呆。
虽然他将阴老二的每个动作都看得清楚,却不代表他可以躲得开去。
眼见匕首已抵上自己的胸膛,熊週的额上已有冷汗,情急之下,他向后一倒!
“砰”的一声,尘土四溅,他狠狠的摔在地上,却是躲过了这一刺,不过因为太过用力,背心撞得生疼,差点没缓过气来。
阴老二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匕首接着刺下,竟是想将他钉在地上。
孟随风大喝一声,双掌拍出,直击阴老二的背心。
阴老二右手回手反撩,匕首划向孟随风手腕,左手寒光一闪,却是从袖中伸出一柄短剑,依旧刺向熊週的胸膛。
熊週勉强就地一滚,短剑擦过他的身体,只听“嗤啦”一声,他背上衣衫已被阴老二短剑割破。
就在一瞬间,阴老二却已和孟随风过了四招!
只不过孟随苦于一双肉掌,不敢与阴老二毒匕首相碰,因此处处受制,十成武功发挥不出一成,气得须发直扬,却无计可施。
阴老二桀桀阴笑,左手短剑,右手匕首,短剑追杀熊週,匕首牵制孟随风,丝毫不落下风。
片刻之间,他已经将孟随风逼退三步,也给熊週身上留下了四条不深的伤口。
似乎一切都已在他的控制之中。
下一刻,他的短剑的目标,正是熊週的咽喉!
寒光一闪!
他的短剑似乎又快了几分!
碧光亮起!
他的匕首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
熊週已避无可避!
孟随风有心救援,却被那道碧光所阻,根本不得近前。
熊週已经放弃了抵抗,那四条伤口不深,出血却很多,他只觉身上的伤口钻心的疼痛,力气也随着鲜血的流出而流逝。
就算让他再去躲,他也没有力气了。
眼见短剑越来越近,他不由得闭上了眼睛。
“阿岚,就让我们来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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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 冷血十三鹰(下)
不过料想中的疼痛并未出现,熊週反而从耳边听见一阵风声。
那是利器飞过耳边所发出的劲风!
“嗖!”
熊週睁眼一看,只见一支长箭正擦着他的脸颊飞过,直向阴老二射去。
其势之快,让阴老二不得不回剑挡格,“叮”的一声脆响,那只箭被他击得冲天飞起,却不折断,原来是支铁箭。
这一箭虽然被阴老二格飞,但势快力沉,让他手腕略略发麻。
阴老二收剑护胸,后退一步,四面打量,面上惊疑不定,喝道:“是谁?鬼鬼祟祟,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熊週趁机向后一连退了数步,吐出一口长气,脑中却是一阵眩晕。他知道乃是失血过多所致,连忙撕下衣襟裹扎伤口,哪里知道这几条伤口虽然不深,但似乎都已伤了血脉,因此流血不止,他一时无法,再也站立不住,只得坐在地上。
孟随风见状,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抛给熊週,道:“熊兄弟,这是金创药,你先将它敷上了!”
熊週接过,道了一声谢,打开瓶塞,立刻将药粉洒在伤口之上。
阴老二见了,只是一声冷笑,却也不放在心上,相比要熊週的性命,他更关心的是那支铁箭究竟是何人所射,那人又在什么地方?
再说,中了他的剑伤,岂是普通的金创药可以止血的?
果不其然,那些金创药粉一洒在伤口之上,熊週便发现不对劲——那原本缓缓流血的伤口,流血的速度竟然加快了数分!
他顿时大感紧张,连忙拿手去按伤口,可是伤口有四处,他一双手又怎么按得过来?
孟随风一见便知阴老二那柄短剑之上肯定涂有极厉害的毒药,让血液无法凝结,甚至遇到金创药一类的止血药物,更可以加重伤口出血,简直恶毒至极。
阴老二用这种歹毒的武器,其心简直比毒蛇还毒!
孟随风见熊週面色苍白,心中一股愤懑之气无法排解,大喝一声,向阴老二攻去。却是下定了注意要替熊週讨回这个公道。
阴老二脚步一错,向后退开数步,依旧横剑当胸,道:“你真的要为这小子出头?”
孟随风道:“地图是我的,你要抢也要从我这里抢,要杀的人也是我,你却为什么要杀他?”
阴老二冷哼了一声,道:“老子看这小子不顺眼!他本该在巨人那厮的石头下丧命,却不知走了哪门的狗屎运,活了下来,害得老子输了一顿晚饭,你说他该不该死?”
孟随风怒笑道:“难道一个人的性命都比不上你的一顿饭?”
“你不会明白的,”阴老二的眼中突然露出一丝痛苦之色,“你一个外人,又怎么会理解一顿饭对我们这些人的重要?”
他目光一变,厉声道:“所以,他必须死!”
阴老二突然像发了疯般向坐在地上的熊週冲去,一白一碧两把利刃在他的手中闪出炫目的光芒!
孟随风看着已经不能动的熊週,咬了咬牙,左足飞起,踢向阴老二后腰。
阴老二避过这一脚,扭头冷冷道:“你真的要拦我?我……”
他的话还未说完,只见从远处的树林中突然射出八支铁箭!
看形式,正和刚才阻挡他杀熊週的那支箭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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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离比赛结束只有两天了,这最后的十几天我的工作实在太忙,写出来的东西也实在太差,所以只写故事大纲,不详写了,等以后状态好的时候来补全它们!
前节提要:
在熊週、孟随风、阴老二、巨人,以及“鹰眼铁箭”、“小屁孩”小朱、几人在苦苦争斗,最后死伤在所难免的危急关头,一位看起来很是稳重的“大哥”。出面阻止,众人从他的口中得知九道山庄设立“训练营”的真正用意——
将所有有潜力的奴隶投入训练营,以食物为诱饵,让奴隶们自相残杀,实行淘汰,用来选出对九道山庄主人有用的人!
众人对这个内情非常震惊,想要反抗逃出训练营,却被玉鹰发觉,指挥护卫将他们统统拿下。
本节梗概:
玉鹰正欲指挥护卫对这群不听话的奴隶大开杀戒,却被“药鹰”阻止,因为他研制出一种及其霸道的药物,可以控制人的思想和肉体,想找奴隶试药。
熊週等人不幸入选。
在丹室,熊週意外发现在此的凤岚,原来她为了进训练营寻找熊週,潜入药鹰的丹室寻找可以自保的毒药,得知熊週的处境之后,凤岚决意要救熊週出去。
正在两人卿卿我我之时,凤岚被人发现,逃脱不及,也被抓住。
幸得凤卿怜和华十三妹及时出现,凤岚才免于试药之苦,但熊週等人无一不被服下药鹰的“失忆丸”,变成了只会吃饭睡觉,听从命令,不知疼痛的“木人”。
凤岚伤心不已,暗自发誓要让熊週清醒过来。
在以后的一年之中她翻遍华十三妹的医书药典,并将华十三妹的一身医术学得大半,但对熊週所服的“失忆丸”,仍然无法破解,导致茶饭不思,形销骨立。
某一日夜里,一个神秘人在她的床前留下一个布袋,其中有半篇“药王神卷”和一粒“七星兰花”的种子。
她苦苦培育,终于成功种出“七星兰花”。
但此刻的熊週等人已经被训练成新的“冷血十三鹰”,并且执行过几次任务。
凤岚无法见到熊週,只有化装成慰劳十三鹰的女奴,以接近熊週,却险遭强~暴;被熊週救下。
两人终得相认。
这一章如果展开写,起码要一万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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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节 同袍同泽
离比赛结束只有两天了,这最后的十几天我的工作实在太忙,写出来的东西也实在太差,所以只写故事大纲,不详写了,等以后状态好的时候来补全它们!
上节提要:
凤岚种出“七星兰花”,化妆女奴,救醒熊週,两人相认。
本节梗概:
为了不打草惊蛇,熊週依然跟其他人一样去执行九道山庄主人设下的任务。
但他已经清醒,根本忍受不了这种非人的生活,所以他决定和凤岚逃离九道山庄。
幸亏当年孟随风留下的地图还被他好好的保存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在一个月圆之夜,他和凤岚、凤卿怜一起出逃。
哪知,孟随风的那份地图,只能进来,却不能出去!
三人无法,只好硬闯九道山庄大门,结果被“影子”识破。
凤岚被“棒杀”,熊週却因“冷血十三鹰”的身份留得性命,凤卿怜被神秘人救走。
第二日,熊週接到一个必死任务——化妆成去王员外府的奴隶,伺机盗取暗河信物“追魂铃铛”!
此处接残稿。
逍遥子为救熊週被唐锲所伤,临死之时熊週向他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逍遥子大感欣慰,死而无憾,告诉熊週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过找他,并告诉他在汉水之滨,万里芦荡旁的一间茅屋里有自己留下的东西,希望他带着“追魂铃铛”去看看。
熊週在茅屋中发现了逍遥子留下的东西,并且获知自己的母亲竟然是熊玉,并且知道了逍遥子为什么要找自己的原因。
他大悲之下,发誓要替逍遥子报仇。
他孤身上路,杀上四川唐门。
却在半路之上遭遇唐门高手,一番激战之后虽然杀了唐门高手自己却中了唐门的暗器。
这种情况之下,他竟然又遇到了被锦衣卫追杀的夏芸。
两人被捉住,关进大牢,熊週因暗器上的*昏迷过去,并不知晓夏芸的真实身份——其父夏儒,为正德皇帝夏皇后之父,换句话说,她是正德的大姨子。(按,此时为弘治年间,夏皇后还小,并未与正德结亲。)
夏芸为了不嫁给宁王朱宸濠,冲动之下与熊週发生关系。
当熊週醒来之时,发现自己四肢被铁链锁住,夏芸不知所踪,悲愤之下,悟得“七十二路落日流星剑法”的最后一剑,也是此剑法的终极奥义———
一剑刺向太阳的至阳至强的剑气!
脱困之后,熊週却身处茫然之中——他感觉夏芸和自己有了肌肤之亲,想去寻找夏芸,却不知到哪里去找,最后决定先去唐门报仇。
哪里知道,唐门众人在他来之前,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
熊週无法,恃有霸道的剑气返回九道山庄为凤岚报仇。
他与孟随风、鹰眼铁箭、小朱,和阴老二等人一番激战,最后死伤惨重。
九道山庄被烧毁,可他连九道山庄的主人是谁,都不知道,更别提报仇了。
熊週心灰意冷之下,觉得先冷静一段时日。这一冷静,居然就是十年。
虽然十年之中,他过着一种半隐居的生活,但他依旧和那次大战幸存下来的人有联系。
直到这一天……
这一章内容众多,起码五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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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 外传 存稿 随笔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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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写者皆寂寞,唯有持者留其名
刚才一句偶得
“往来写者皆寂寞,唯有持者留其名”我真的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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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感概
其实熊大的书,读起来很快,因为他用的都是断句,用词精炼,言简意赅。
但是有些书中的深意,你非得读第二遍,第三遍……才会明白。
有些书中,寄托了他太多的感情。
现在这个浮躁的社会,又有几个真正沉下心去看书的人?!
我觉得,熊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