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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灵狂潮-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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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丝小雀瞄了他一眼,道“到时再说吧!”
    吴召摇头道“不管什么时候,我依然坚持我的原则!她虽然不是我的亲生女儿,但这么长时间相处下来,我早就将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看待!她是很厉害,但厉害的只是本事,不是心智。”
    他毫不退让地看着它的眼睛,说道“别怪我多疑,如果你是她亲生父亲的死对头派来的呢?仙神妖魔,本事通天,谁知道你是否有对我施展过幻术?是否一直在施展你的演技?”
    “你这家伙,怎么这么死板!?”金丝小雀翻起白眼道。
    吴召无所谓的耸了耸肩,道“说我死板也好,死脑筋也罢!事关我家宝贝女儿的安危,我必须得小心小心再小心!咱们先小人后君子,把丑话说在前头。这不也证明了我的诚意吗?”
    金丝小雀瞪着吴召,吴召也静静看着它,丝毫不退让。
    良久,它才嘻嘻笑了起来,说道“算你小子还有点良心!看在小今的面上,雀姨我送你份重礼以示感谢吧!”
    “我还是叫你雀儿姐吧!我是仙仙的养父,叫你雀姨,这辈份不就乱了吗?还有,重礼咱们先不谈,你这是答应我的要求了吗?”
    金丝小雀微笑道“我这次过来,本来就没打算立马带她走,妖灵之渊依然还是那九个老不死的地盘。那道虚空裂缝的外面,正是妖灵之渊的中心,唯有我们的力量延伸到那里,并在那里占有一席之地的时候,才能安全把小今接回去。”
    顿了下,它的神情又严肃起来,“小今的身份特殊,不能让外人知道,一旦那几尊妖祖知道小今的身份,不惜代价,送些强大的妖怪降临此界,那麻烦就大了。此界可有妖怪知道小今的身份?”
    吴召摇了摇头,然后目光幽幽地看向那九大妖宠,结果那些家伙一头头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仿佛在说你那是什么眼神?你想干嘛?
    仿佛看出了吴召的担忧,金丝小雀微笑道“它们听不到我们之间的谈话内容,我早已施展了隔音结界!”
    吴召闻言,不由愣了愣,道“还有这种法术?我能学吗?”
    顿了下,他又道“你既然说这是你的分身,那你一定会分身术吧!能教我吗?还有隐身术,穿墙术,这些你会吗?”
    “……”金丝小雀愕然无言。
    “对了,你之说的重礼,是什么礼?是不是乾坤戒?”
    吴召这种一点都不客气的行为,让金丝小雀直接呆若木鸡。
    良久,它才回过神来,摇头道“乾坤戒我也只剩一个了,不能给你!等哪天我们接回小今时,会送你一个的。那些法术,你想学也不是不可以,但不可能轻易学会,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去修习,这些我会教给小仙,让她教你吧!至于送你的重礼,是一套斧法。”
    它说着,小翅膀一甩,就给吴召甩出一卷布帛来。
    吴召愣了下,接过布帛,打开一看,里面有几十个火柴人,拿着柄斧头在狂舞的图案。
    “这是我师君送给你的礼物,原本你这家伙拿小今当护身符,还骗小今给你炼制混沌灵器,我是不想给你的。”
    吴召呵呵傻笑,又一听听到了‘混沌灵器’的说法,听起来应该是比普通灵器要强许多。毕竟混沌体质都是最强体质。
    见吴召傻笑,金丝小雀继续道“可别小看这套斧法,这可是从‘开天三十六式’里头截取出来的超级简化版……”
    吴召闻言,便吐槽道“超级简化版?那也就是超级低配版吧?”
    金丝小雀撇嘴道“你知道什么?真正的开天三十六式,那可是开天辟地时所用的招式,你以为,以你现在的修为,施展得出来?”
    虽然被鄙视了下,但吴召也不得不承认,这话有道理。
    以他的修为,跟开天辟地的大能相比,怎么比?人家一根脚毛掉下来都能把它压得粉身碎骨,估计连渣都剩不下!
    这么一想,他的心情立马就好了许多。
    但很快,他又纠结起来了,“我学的是刀,喜欢的也是刀,送我斧法有何用?难道要我弃刀拾斧,以后当个野蛮斧大爷?”
    金丝小雀才不管他,双翅一托,做出一个摊手的动作,说道“这是我家师君送给你的,要不是看在你关心小今的份上,我可不会拿出来给你。而且,师君怎会知道你用的是刀还是斧?若我是你,我肯定二话不说便弃刀用斧。只要学会这超级简化版三十六斧,想必这片天地也可任你横行了!你就知足吧!”
    吴召摇摇头,道“用斧是不可能用斧的,这辈子都是不可能用斧的,太特么难看了!看来也只能用刀来施展斧法这样子了。好在斧法和刀法之间,还有那么点共通之处。只能勉强用用这样子啦!”
    斧法中有劈、斩、撩、扫、探……等动作,相比刀法,要更为简易粗暴一些。但刀法之中也同样有劈、斩、撩、扫等基础动作。
    吴召这种想法,其实并没什么不对。用刀来施展斧法,只要刀够沉重,再慢慢习惯走狂暴粗野路线,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只是如此一改,斧法的威力估计会再次减弱,这个就没办法了。
    但吴召觉得,他确实不符合走‘野蛮狂战士’的粗暴风格,否则当初就选鬼头刀或者大砍刀了,怎么可能会选看起来更秀气的唐刀。
    当然,现在的夜雪,也只是看起来秀气罢了,实则粗暴得一比!
    吴召觉得,用夜雪来代替斧头,威力或许会减弱一些,但若真如金丝小雀所言,学好这套斧法便可在地星任意横行的话,那用夜雪代替斧头施展出来的刀法,估计也足够用了。

第271章 差点笑出猪声
    “混沌灵器,是不是比普通灵器要强许多?”吴召还是忍不住问了句,“和普通灵器相比,有什么不同?”
    “当然要强上许多!”金丝小雀带着一丝傲色,道“与普通灵器相比,最大的不同,便是混沌灵器拥有一缕混沌之气,具备了极大的成长性!而且成长性甚至要比仙器更强。”
    吴召闻言,不由拔出夜雪,查看了起来,末了道“我怎么看不出来有什么成长性?”
    “一个连曲谱都看不懂的人,会弹琴吗?”
    “乱弹琴算不算?”
    咔嚓……
    金丝小雀爪下的坚岩像豆腐渣一样被它抓碎。
    吴召打了个哈哈,道“开个玩笑,别生气,别生气……”
    一边暗忖真特么暴力!
    金丝小雀用小翅膀拍了拍胸脯不生气,不生气……
    吴召轻咳了下,道“那么,我要如何,才能让它成长起来?”
    “现在还早,它只是有了一丝灵性,尚无灵智,刀灵还在孕育之中,想要让它成长的话,只能靠外力将能量注入其中。”
    听到这话,吴召想到了女儿洛小仙帮它升级改良之事。
    “那么,它要多久才能生出灵智?”吴召又问。
    金丝小雀摇起头来,“这个就不得而知了,或许几十年,也或许上百,甚至几百年,谁知道呢!它只是拥有极大的可能性罢了。”
    一听这话,吴召直接就翻起白眼来了,“上百几百年,你在逗我呢?虽然我现在确实是感觉到身体倍儿棒,但能不能活那么久,都还是个未知数,你直接说我这辈子没指望了不就得了!”
    金丝小雀嗤笑道“看来你确实没什么追求,你以为那些外星妖怪年纪多大?每一头都是活了上百,甚至是数百年的怪物,而这些妖怪只能算是小妖怪。能够在数百年间便凝丹化形的大妖,在妖类之中算不错的了。你想想那些被称为老妖怪的,寿有多长?”
    “也就是说,我可以活很久?甚至有可能数百年?”
    “只要你别死了,以你现在的身体素质,活个一两百年没问题!”
    这么一听,吴召顿时便满意了起来,然后不小心又问了有点作死的问题,“对了,你化形了吗?你修炼了几百年化形的?”
    咔嚓……
    碎石又飞了起来。
    “关你屁事!”
    金丝小雀的情绪变得有些恶劣。
    吴召连声轻咳,知道自己肯定是犯了大忌了,居然问一只女妖怪的年龄。女人都讨厌别人问她们年龄,更何况是女妖怪!?
    “不好意思,我该去修行了,晚安!”
    看着它狼狈转身的样子,金丝小雀很想捅他几剑。
    ……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他们就留在了这里,一边换着各种花样吃那些外星妖怪血肉,一边接受着金丝小雀的教导。
    小仙仙还抽空跑到原先的高速路上,将那辆大货车给收到了乾坤戒当中,然后请金丝小雀吃薯片。
    看着金丝小雀梗着脖子吃薯片,但依然一副感动十足的样子,吴召就差点笑出猪声。
    不过他强制忍着,不敢笑出来,怕被这只暴力雀抓去当‘雀爪神功’的实验小白鼠。
    别看那对小雀爪看起来粉嫩嫩的,可那爪趾尖的利爪,分金裂石如同捏豆腐渣般容易。
    吴召觉得,自己的骨头肯定不比那些金石坚硬多少。
    所以还是别自找不痛快了,苟住,别浪!
    小仙仙学东西很快,那些法术,轻而易举就能被它学会,什么分身术,隐身术,五行遁术,御剑术等等,金丝小雀会的法术,她基本上一学就会。天赋之强,看得吴召是郁闷并快乐着。
    这很矛盾,但并无问题。
    郁闷是因为和小仙仙相比,他的天赋虽不错,但依然是学渣。
    开心的是,女儿超厉害!
    相信所有父母在得知自己儿女是个超级天才时,都是开心的。
    虽然吴召不是她的亲生父亲,但养父也是父亲嘛!
    一个月时间之后,吴召除了学会了那篇炼气术之外,开天三十六斧的第一式,还没掌握。
    当然,这个‘掌握’,是指掌握精髓。
    如果说要耍个模样的话,吴召已经将这三十六斧耍得有模有样了。只不过也就只是‘有模有样’而已,完全发挥不出其威力。
    特别是将斧招改成刀招之后,其中各种别扭,让吴召一时之间有些难以适应。他估计,想要彻底适应,需要不短的时间。
    就在他准备先把这‘篡改版三十六刀’放一放,去学一下隐身术的时候,金丝小雀便提出告辞了。
    一个月相处下来,小仙仙也渐渐接受了这只金丝小雀。
    其实从她愿意喂它吃薯片,就可以看得出来,小仙仙已经把它当成好朋友了。一般人,她是不可能会把薯片送出去的。
    特别是能够享受到她亲手喂食的,也就只有吴召,以及吴召的父母,外家那四只小妖宠。
    现在多了一只金丝小雀。
    小仙仙其实很敏感,能够轻易感觉到这只金丝小雀对她的好。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其实都是相互的。
    当金丝小雀对她无微不至,没有丝毫藏私的时候,小仙仙也很自然地就把它当成了亲近之人。
    “雀姨要走了吗?”小仙仙有些不舍,说道“雀姨可以和我们一起去浪……不是,是去流浪!我们一起打怪兽,一起吃肉肉,一起学法术,一起睡觉觉,不是很好很开心吗?”
    金丝小雀自然也很不舍,但还是果断摇了摇头,道“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在一起打怪兽,吃肉肉的,但不是现在。地星现在妖兽横行,我需要为此方人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金丝小雀要离开,吴召并不奇怪,不仅是因为之前金丝小雀就和他说过。还因为,它若不离开,一天任务未完成,小仙仙就得晚一天和她亲生父母相见。它不是一只自私的金丝雀。
    吴召越来越羡慕那个变太混蛋妖祖了,不仅拥有女神老婆,还拥有这么可爱的女儿,以及如此忠心的弟子……
    妖生如此,还想怎嘀?
    可怜我现在连个漂亮小姐姐都没的约!
    人生如此,岂不惨惨凄凄?
    人比妖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女儿,来,爹爹抱抱,气死你亲爹!
    吴召抱起了女儿,洛小仙见金丝小雀离开,情绪也有些低落的抱着他,“爹爹,你劝雀姨不要离开我们好不好?”
    看到小仙仙一副泫然欲泣的小模样,金丝小雀心都要碎了。
    吴召轻咳了下,额头在洛小仙的额头上顶了顶,笑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要学会分别,仙仙感觉到分别的痛苦了吗?”
    “嗯!仙仙很难过!”小仙仙噘起小嘴说。
    吴召微笑道“那你再想想,当我们再次见到你雀姨时,你是不是很开心?”
    “嗯,当然会很开心!我现在都不想让雀姨走!”
    吴召哈哈一笑,道“人生就是这样,没有痛苦,怎么会感觉到快乐呢?每一次分别时的痛苦,都是在为重逢时的喜悦做准备啊!”
    金丝小雀有些意外地看了眼吴召,似乎没有想到,这个有些不着调的家伙,居然还能说出如此有人生哲理的话来。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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