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仙缘神剑传-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第一章 神剑传说

    世上有一种花,叫做情花,生长在离山之巅的泪池旁边。其身带刺,花开有两色。或红,或白。其红殷红似血,其白晶莹似泪。许多年来,一些惜花之人,不管将花移去何方种植,情花都会在日落前枯萎。

    传说中,只有真正的有情之人,才能令其花开。所以,只有在离山之巅的泪池旁边才能开的绚丽如火,晶莹似雪。

    离山,位于南北的交界处,山高千万丈,乃是天下第一高山。其峰顶北面光滑如镜,仿佛是被人一剑生生劈出一般。传说很久很久以前,离山本是叫做落雁峰的,意思是大雁也不能飞过,故而落雁。至于后来为何叫离山,这里面却有段伤心的传说。

    多年以前,修真界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名叫孤星的高手。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其身世就像他的剑法一样神秘莫测。有人说他是大乘期的高手,也有人说他是散仙。总之众说纷纭,但是这一切都是猜测,因为据说就连当今天下公认的两位绝世高手在其手下都走不出十招即一败涂地。

    不过谁也不曾看见,一切都是传说。只知道其境界修为深不可测,一身剑诀更是天下无双。正所谓是英雄配美女,那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孤星无意中遇见了一位名叫浅浅的绝代佳人。两人一见钟情,携手笑傲天下,纵横与山水之间。数年后一同隐去,再也不见他二人踪迹。传说,两人正是隐居在天下第一高山的落雁峰,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其事迹成为修真界的一段佳话,广为流传。

    每当浅浅问起孤星的来历时,他总是笑而不答。天长日久后,浅浅也不再放在心上。只要能一直陪在她的孤星身边就好。

    直到有一天,落雁峰来了四个陌生人,他们好像与孤星很熟一般,相约而去。临别时,孤星只是叫浅浅在家等他,他去去就回。谁知,孤星这一去,就渺无音讯。留下浅浅独自一人在落雁峰默默的守望着,期盼着孤星归来。

    等啊等,盼啊盼……

    一天天,一年年……

    海枯了……

    石烂了……

    这一等一盼,转眼就去了五百年。五百年的时间,浅浅觉得很短,也很长。之所以短,是因为孤星的洒脱的身影,自信的微笑,依然清晰的在她灵魂深处。他的离去,宛如昨天。

    之所以长,是因为孤星离去的这五百年里,每过一天,浅浅觉得就像是过了一年般的那样漫长。

    五百年来,孤星就像是消失了一般,再也不曾出现,任由佳人望穿了秋水,憔悴了容颜。不过,浅浅依然快乐,因为,她知道,她的孤星一定会回来找她的,他说过的……

    某天,终于等来了一人,这位正是五百年前,叫走孤星那几人的其中之一。他告诉浅浅,孤星本是仙界的一位星君,百年前私自下界,如今已经返回仙界,并且让他前来告诉浅浅,从此不必等他。

    那人说完,就化成一道流光而去。

    孤星曾说过,叫自己在家等他的,所以,浅浅一等就是五百年。如今,却等来孤星的弃她而去的消息。孤星是仙界星君,浅浅相信,因为,以孤星的那一身通天彻地的修为,又怎么可能是普通的修真者。说孤星弃她而去,返回了仙界,她却怎么都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但是……孤星要回来,试问天下间,谁能拦得住他?于是,伤心的浅浅就在落雁峰顶一边哭泣,一边等着她的孤星归来。她的孤星曾对她说过,等他回家的。。。。。。。

    花开了,花谢了。。。。。

    沧海,亦演化成了桑田……

    又是五百年的轮回。落雁峰顶,绝代佳人,等了五百年,也哭了五百年。哭干了眼泪,哭尽了柔情,一身的精气,也化做泊泊血泪而下,慢慢成池。

    终于,浅浅相信,他的孤星已经弃她而去, 再也不会回来了。。在心死的那一瞬间,浅浅化做了一具冰冷的石像。

    那样,就再也不会有伤心 ,亦不再会有柔情。剩下的,只是一片冰冷。冰入肌肤,冷澈骨髓。

    几天后,一道流光落在了落雁峰顶。

    原来,一千年前,孤星看见了那四人,就知道自己下界的事情再也隐藏不了。孤星自信,凭自己的修为,那四人根本奈何不了自己,为了不让浅浅担心,于是便相约而去。临走前,叫浅浅在家等着自己,去去就回。

    谁知道,那四人也知道孤星的一身剑诀无双,自己根本不是对手,早就暗中布下困仙大阵,欲将孤星擒回仙界。孤星不知,自然被引入其阵。但是,终究是孤星一身修为太高,虽然被困阵中,那四人却也制不了他,就这样,一耗就是五百年过去了。

    五百年来,孤星心中牵挂浅浅,便请求其中一位代他前去探望一番,告诉浅浅自己从来不曾忘记过她。同属仙界中人,自然也不敢太过份。四人商量后,就同意分出一人前去探望。

    不过,却并非如孤星所想的那种探望。那人回来后,告诉孤星,落雁峰空无一人,浅 浅早已经弃他而去 。原来四人陪着孤星再这里耗了五百年,早已失去了耐心,于是便假装前去探望,即可以气走浅浅,又可以断了孤星的尘缘凡心,那样便可随他们返回仙界。

    可是,孤星那里肯信信浅浅会弃他而去,一言不合,便又打斗了起来。就这样,慢慢的又是五百年耗过去 了。一千年来,孤星早已将此阵了然于胸,终于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破阵而出。

    落雁峰顶,佳人早已不再,留下的,只是一具不再会伤心,亦不会有柔情的石像。还有的,就是那血泪精气而化,鹅毛不浮,清澈见底的泪池。看着挚爱的人化身为石,伤心欲绝的孤星一怒之下,一剑劈飞了半边落雁峰。然后,自毁仙基,坐化在了泪池旁边。

    从此以后,落雁峰就名为离山,其意为生离死别。而泪池旁边,也渐渐的长出一种花来,其形状一模一样,而花的颜色却有二种,或红、或白,夹杂在一起,不分彼此。

    有人说,那红的是浅浅的鲜血所化,那白的是浅浅的泪珠所化。也有人说,那红的是浅浅对孤星那无尽的爱,代表的是爱情,那白的是浅浅想要忘记孤星,忘记那刻骨的情,忘记那铭心的伤,是忧伤所化。可是,它们又夹杂在一起,不分彼此,是爱?还是忧伤?是想要眷恋?还是想要忘记?不管怎样,它们都是因情而生,所以,人们就叫它――情花。

    浅浅苦苦等了孤星一千年,至死都不曾离去,孤星宁愿自毁仙基,殉情于泪池边,亦不曾负他的浅浅……他们乃是一对真正的有情之人。

    所以,只有在离山之巅的泪池旁边,情花才能开的绚丽如火,晶莹似雪。

    而在那离山之癫,那些仿佛看得见的忧伤,纷纷扬扬,总如雪花般的飘飘洒洒而落,仿佛是在诉说,当年那段凄婉缠绵的爱情故事。

    传说中,孤星曾经留下了一柄绝世神剑,无论是谁,只要得到了那柄神剑,就能得到孤星的一身剑诀,无敌于修真界,轻而易举的渡劫飞升。

    于是,这个传说疯狂了整个修真界,数千年来,无数的修真者,为了传说中的那柄绝世神剑,上演了一幕幕的血雨腥风,无数的高人在争斗中陨落。正邪两道中,仇恨也越积越深。而一些法宝法诀,也在无数次的争斗中遗落,失传……

    终于,正邪两道在元气大伤后,都默契的慢慢停止争斗,开始修身养息,等待着一举歼灭对方的最佳时机……
………………………………

第二章 东门三鼠

    出云峰下,仙剑城。

    仙剑城是一座规模不大的城市,但是位于出云峰下,反而比其它一些大城市更加繁华。

    因为出云峰上有一个修真的大派,名叫仙剑门,弟子无数。经常有一些外门弟子下山采购一些用品,以及有许多人慕名而来,欲加入仙剑门的人,使这仙剑城繁华起来。

    而今天天刚蒙蒙亮,便有无数的噪杂声,呼喊声传来。原来,从仙剑城东门一直到中心城主府的大街上,每过五步便站立着而名兵丁,分列在街道两边。各个衣着鲜明,神色紧张而激动的推挤着身后的人群,维持着秩序。而大街两边,也已经是人山人海,拥挤的水泄不通。人群的议论声,兵丁的叫骂声,交织在一起,显示了今天的仙剑城非比寻常。 不管是兵丁也好,人群也好,都不时的伸头看着东门的城门口,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这洛仙子真的成仙了吗?”

    “不知道,听说都叫他们什么修真之人,也就是修真者!”

    “你个傻鸟,修真者就是仙人,懂不,修真者可以移山倒海,呼风唤雨,不是仙人是什么!”

    “哦……

    拥挤的人群中,有几个人显得特别扎眼。

    只见一个身材矮小,满身污黑,头上顶着如鸡窝一般乱发的小男孩,手里捏着一根打狗棒,正鬼鬼祟祟的跟在几个人后面,眼里不时闪过一丝奸猾的目光。穿着一件也不知道是那里顺手牵羊得来的衣衫,在他单薄的身上,显得奇大无比,裤子上破了老大的一条口子,从裤脚一直破了上去,却是被宽大的衣衫遮住了,露出一根如竹竿般的小腿,脚上一双破鞋,一大一小,极不对称。

    这小孩名叫林狗蛋,今年不过十一二岁,是仙剑城东门的小乞丐皆小泼皮。

    而他跟着的那三个人,斜眉吊眼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

    这三人,在仙剑城东门一带,也是小有名气的混混儿。因为他们有一个极其牛逼的外号――东门三鼠。

    一个贼眉鼠眼,右手缠有一圈布带的,叫做二痞,身边那个骨瘦如柴,尖嘴猴腮的,叫做猴子,和前面一个名叫麻三,满脸横肉,膀粗腰圆的大汉,三人自称为东门三虎。不过,因为其三人欺软怕硬,偏又胆小如鼠,如今,便落得了东门三鼠的外号。

    要说这林狗蛋,也真是可怜,从小是被一老乞丐捡来养大的。

    据老乞丐说,当时正是冬天,老乞丐本是打算出去摸只黑狗煮香肉。路过一狗窝时,听见了婴儿的哭声,老乞丐活了一大把年纪了,还没听说过那里的狗崽子叫声像婴儿的。所以好奇的走过去望了望。只见狗窝里躺着一个婴儿,裹在单薄的被单里。

    那林狗蛋倒也乖巧,见到老乞丐立马就不哭了,睁着眼睛眼巴巴的看着老乞丐。

    老乞丐叹了一口气,心想这小子一见自己就不再哭了,也算是缘份,说不定他命不该绝。也不管是不是养活自己都困难,抱走了这弃婴。

    老乞丐姓林,又是在狗窝里拣到的婴儿,就让他跟着自己姓,取了个名字叫狗蛋。名字贱,好养。

    也不知真是名字贱好养,还是那林狗蛋的命硬,那么冷的大冬天,居然也让他熬了过来。从此,就跟着老乞丐以乞讨为生。然而,就在五年前的冬天,老乞丐偶染风寒,再加上年事已高,就丢下狗蛋,撒手而去,留下林狗蛋一人在世上孤苦伶仃的。

    那时候,狗蛋不过才七八岁,硬是将老乞丐裹在一张破席子里,顶着大雪拉到了城外的山上,用两天时间刨了一个小土坑将他埋了。

    这些年来,一个人孤苦无依的,为了填饱肚子,林狗蛋曾和野狗抢食,也抢过小女孩的糖葫芦,骗过小男孩的烧饼,偷鸡摸狗,坑蒙拐骗。可以想象,一个七八岁大的孩子,是如何的受尽人间凄苦,艰难的生存下去!

    这也使得狗蛋的性子坚韧无比,骨子里更是透出一股和野狗抢食的凶悍。

    就单说昨天在集市上,狗蛋从一衣着华丽的公子哥儿身上顺手摸下一钱袋子,正好被二痞看见,一把拽住了,要分红。

    按照道上的规矩,见面分一半,狗蛋心知躲不过去,也就老老实实的拿出钱袋子,打算按规矩办。

    果然,那二痞见袋子里银钱不少,伸手就一把抢了,打算扬长而去。

    眼见到嘴的肉飞了,这狗蛋那里肯依。一气之下,恶胆顿生,当下抄起手中的打狗棒,劈头盖脸的一阵乱棍打将过去。

    那二痞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抬手挡住乱棍,一巴掌抽了过去,两人便扭打在了一起。

    这狗蛋虽然凶狠,但毕竟年纪小,身子弱了些,两下就被二痞掀翻在地,左右开弓的一阵饱揍,狗蛋也不开口求饶,只是在下面翻滚,挣扎。

    二痞打了一阵,觉得足够了,这才起身,拿着钱袋子在手里掂了掂,准备离去。

    狗蛋钱没到手,反到挨了一顿暴打,想起以前和东门三鼠的种种过节,新仇旧恨涌上心头!猛的一翻身起来,追上前去,抓起二痞的爪子就是恶狠狠的一口咬了下去,随后一溜烟的不见了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