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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个神小姑-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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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也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举动。

    而她心口处确实有一道贯穿的伤痕,距离心脏只有半寸,而且口大里小,自己扑上去又倒下的这个说法也是成立的。

    至于魔族的天姬,这样珍贵的一个身份,应该也不是那么轻易就送出来的,我不知道仙界在魔族的情报机构有没有点线索。”楚筝回答。

    “这么说,你觉得她说的都是实话?”噬月接着问。

    “不好说,我是一个医修,不敢妄下结论,只是就事论事罢了,是非曲直,还是将她说的话如实上报官家吧。”楚筝老老实实的回答。

    这个丫头到底还是见过一些场面的,处理意见倒是中规中矩,噬月听到楚筝的话,也点头表示赞同。

    “反正也不差这一会儿功夫,小丫头你要是敢骗我们,我保证让你死的很惨!楚筝,你看好她,李让,你也留下护好你的便宜婆娘和这个女魔修。宋轶、钱多,你们收拾一下,咱们几个出去一趟。”噬月吩咐道。

    几个人都应了下来。

    送走了他们几个,余下的二人对视了一眼,楚筝羞涩的低下了头,看的李让心头一阵火起,刚刚这个女子可是相当的主动啊,李让觉得自己还没有吃饱,可惜了身边还有这个女魔修碍事,今晚怕是不好再来一次了。

    “老大,我觉得这个楚筝有点怪啊!咱们都是一表人才的帅气军士,怎么就那个山贼有漂亮姑娘投怀送抱?”甫一出门,宋轶就阴阳怪气的说道。

    “山贼”这个称呼是明显的贬低李让,可同样的话,由不同的人说出来就是不一样的味道,要是别人这样说,李让可能第一时间就要抄起棍子把人打一顿,但是,自己同组的这几个损友说出来,反而还有一点亲近的感觉。

    自己人就是有这样的尺度,比如,在楚筝姑娘面前,几个损友都决口不会提他是山贼的往事。

    “就是就是,我老钱也是一表人才,怎么就没有这等艳福?刚刚来第一天就能泡到妞,李让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了?”钱多也附和道。

    饶是自己和这几个流氓打了这么久的交道,噬月还是忍不住抚了抚自己的额头,“英俊潇洒”“一表人才”这样的词语也能用在你们这几个夯货头上?

    既然大家都是修士,多少也有点灵力护体,虽然衣物什么的不好处理,可是身上还不至于有什么污渍油泥之类的东西,勉强可以算的上是干干净净的男修。

    可是,除了所有的修士都有的干干净净这么一个大路货标准之外,别的,那可真的是有点一言难尽了。

    。



第239章 行踪



别的不说,李让是个小小的山贼,多少还有点修为,但凡真的一表人才,稍稍收拾收拾,还怕找不到个像样的活计?气质上这一块倒是被战场熏陶的还有那么点铁血的味道,但是论长相,勉强算是中等吧,这已经是噬月小组男修们的颜值天花板了。

    宋轶有一条浓密的一字眉,大方脸配上络腮胡,啧啧,这种造型虽然还是挺独特的,后方有没有女修喜欢不好说,反正在前线是勾搭不到女修的。

    钱多,这个名字取得简直是名如其人,贼眉鼠眼,尖嘴猴腮,小眼睛一直都滴溜滴溜的打转转,走在大街上感觉就是一个打算随时掏别人衣兜的小偷。除了问路,漂亮姑娘和良家妇女决计不会主动来凑他边的。

    噬月叹了一口气,自己小组里这几位长得都不是十分的普通,可是自信倒是一个比一个更满。

    呵呵!噬月隐蔽的撇了撇嘴。

    “那个楚筝脑子也不太灵光的样子!刚刚进了李让的门,这就敢跟我们噬月老大龇毛,就不怕挨打?她不会愚蠢到认为李让还能当她的靠山吧?”宋轶继续说道,空气中有一种拈酸吃醋的味道了。

    “你们觉得什么样的女人才叫聪明的女人?说说看!”距离走到目的地还有一段时间,噬月反正不着急,她蛮喜欢这种在无事的夜晚闲逛的味道的。

    “聪明的女人,就是能发现我内在的美和外在的美,并且能迷上我的女人!”宋轶吸了吸鼻子。

    “聪明的女人,就是知道会算计,能过日子的男人才是最好的男人的女人!”钱多一脸真命天子却又怀才不遇的悲怆感。

    早知道不问你们两个蠢货了。噬月心下暗想,叹了一口气,这段路走的都没有刚刚那么轻松了。

    “你们俩再这样想,那此生都不要考虑有女仙过来主动勾引你们了!”噬月冷笑了一声。

    “真正聪明的女人,就是我们现在正在追踪的这个家伙——王妍儿那种的!

    其次聪明的女人,就是很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然后可以放下身段和面子,去实现自己目标的那个楚筝!

    要是女仙们光靠看脸过日子,仙界怕是早就灭亡了,你们再好看,还能比得过那些俊俏白嫩的小官人?”噬月也懒得和他们解释更多,因为她知道,讲道理的话,反正是没有人会听的。

    果然,两个男人都是一脸不服气的样子。

    “不扯这些有的没的了,你们刚刚交过来的关于王妍儿的情报我都看过了,你们俩也传着看一看。然后给我说说,这个王妍儿可能会跑到什么地方去,待多久?”噬月从乾坤袋里面掏出了那几张纸,简单分了一下给二人阅看。

    都是老行伍出身,加上噬月又是喜欢看这种书面东西的一个怪胎,所以几个人的情报简单、直接、精炼,探查许久,却并没有太多的篇幅,也就不到一刻钟的功夫,大概的情报也都看完了。

    宋轶和钱多对视了一眼,噬月不会因言怪罪别人,所以这个战斗小组的修士还都是畅所欲言的。

    钱多思考了一下,先开了口,“根据王妍儿离开临山城的时候购买的物资来看,这些都是日用品和生活用品,他们一行四人,按照正常的损耗来算,估计是一年的量。而且,还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草垫,毡毯,军用的口粮等等,数量也不菲。

    这些东西在仙界不算什么,可是在魔族有一些价格差异,我怀疑王妍儿一干人等是打算从十万大山穿行而过,到魔族的领地,用这些物资换取一些灵石,之后再回到仙族,寻一处僻静之地,安顿下来。”

    “我觉得不像。

    因为他们如果需要寻一处僻静的地方安顿下来的话,他们一行人之中有一个叫苏晓的大圆满修士,据说还在一场生死台战斗中赢了近四百万灵石。

    这些钱,在仙都买上一套两进两出的宅子都绰绰有余,没必要千里迢迢跑到自己都不熟悉的魔族领地去,赚那点辛苦钱。

    再说了,那个王妍儿可是刚刚在临山城诛杀了不少魔修,还直接的促成了紫石关大捷的战果,这么一个仙族的女英雄,主动跑到敌对的魔族领地,这是打算用自己的身体尝尝魔族修士们刑具的味道么?

    她可不是一个傻瓜。主动去寻死这样的蠢事,她是不会去做的。

    而且,买了那么多生活物资,已经全面到令人发指了,一看就不像是要过苦日子的,应该还是想要一个平稳安定的生活。

    我觉得她应该是为了躲天帝的逼婚,暂时退入十万大山腹地,等风平浪静之后,再从藏身的地方溜出来,寻一个僻静的地方安家落户。”宋轶分析道。

    “嗯,我觉得她无论去哪里在,最后的结果都会是在仙界找一个地方安定下来的。这是一个很热爱生活的女子,不会让自己的家人和朋友过那种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的日子。”钱多对这个结论表示赞同。

    “可是,她们离开临山城的最后一刻,是祁勇将军在城门上送行的,官道的方向是临渊城。这个举动有点奇怪。这是她觉得自己比较有智慧,所以在离开之际向官府挑衅?”宋轶补充了一句。

    “老大,你怎么看?”两个人异口同声的说。

    “她要真的是个聪明人,就不会干那种叫做挑衅的蠢事。挑衅,呵呵,这得是有多么的愚蠢才能做出来的无聊举动。她要真的是这样自以为是的聪明人,在战场上都不会活过三天。”噬月笑了笑,“你们觉得这个王妍儿是个这么愚蠢的傻瓜么?”

    两个人都摇了摇头,连帝妃都硬怼过之后,还能活着把自己族人救下来的家伙,如果说她是个傻瓜,那可就真的是眼瞎了。

    “有的人看起来聪明却总是干蠢事,那就是蠢货。有的人看起傻乎乎的,却总能找到正确的生路。”噬月看了一眼远处群山的暗影,轻声说。

    。



第240章 选择



“那个王妍儿是哪一种啊?”宋轶笑嘻嘻的问。

    “不管她是聪明还是蠢,都逃不出我们噬月大人的手掌心!哈哈。”钱多也赶紧把马屁跟上。

    “哼!她就是那种自己明明很聪明,也知道有些事很蠢,却偏偏会选择去做那件蠢事的傻女人!”噬月冷哼了一声,“看人的眼光倒是准的吓人,确实厉害!”

    “老大,那我们现在去什么地方?天帝陛下不是说我们必须在一个月之内找到她的么?再耽搁下去,怕是就不好找人了呢。”宋轶有点担心的看着噬月,虽然他知道,就算完不成任务,天帝也无非就是斥责几句,可是,以噬月的性格,完不成任务?那可就真的是一件好可怕好可怕的事情了。他打了一个寒颤,不敢再往下想了。

    “那几处她卖掉的宅子,你都去看了吧?”噬月没有理会宋轶,反而问了一下钱多。

    钱多点了点头。

    “说说,买家的评价如何。”噬月问。

    “很正常的评价,价格不高也不低,正好是市场价,屋子内都收拾的十分干净和整洁,家具一应俱全,她们曾经留宿过的房屋内还有一些米面粮油,都摆放的十分到位。买主表示都十分满意。”

    钱多说完,又想了想,“他们当时都是和苏梓联络的,对于女主人王妍儿倒是没有多少印象。”

    “宋轶,王家那些人对她的评价如何?”噬月接着问。

    “评价都是一边倒的好,全是溢美之词。

    为人上,性格柔顺,谦和有礼;

    做事上,细心善良,不拘小节;

    性情上,大度开朗,勇武刚毅;

    修炼上,天才无双,灵根清澄;

    喜好上,经常逛街,爱吃甜食;

    衣着上,舒服就好,不追新潮;

    用度上,节俭适度,不抠不奢;

    长相上,骨细肌滑,粉面桃腮。

    很有大家闺秀的气度和仙界灵修的风范,还有一点百折不挠的英武之气,还是临山城的第一美人。总之是一个听了介绍就想娶回家的家伙。”宋轶摇头晃脑的说道。

    “软柿子,小心眼,认死理,是天才,贪食物,图舒服,有点抠,长得好,不就这么几个特点么?瞧瞧你把那个王妍儿给夸得,都快成了神女了!”噬月不满的撇了撇嘴。

    “嘿嘿,这是人家的原话,我觉得顺口就给记下了。”宋轶摸了摸头。

    “其实,我见到王妍儿的那个玉蝶了,就是记录她在望月楼跳舞的那个,确实是极为的震撼。不过,我觉得那个魔族的小君,要是好好的休养一段时间,应该也不会比她长得差了。”钱多补了一句。

    “确实,没有见到她之前,真的没想到一个面黄肌瘦,瘦骨嶙峋,浑身上下都没有多少肉的魔族姑娘,竟然看起来还颇美。要是好好的养上一段时日,说是倾国倾城之姿,也是没问题的。”宋轶也补了一句。

    小君,王妍儿,噬月忽然灵光一闪,终于想起来为什么觉得那个魔族女孩那么眼熟了,天帝密令里面还有一副图画,那上面有三个女孩子。这个小君就是长得像那个身形颀长,俊美优雅的女孩!

    要不是她第一次出场的模样实在过于凄惨,让噬月一下都没有往那个方向去考虑,就不会到现在才想起来了。

    再加上灵素城主带来的那个玉蝶上的消息,那是一道天帝的密令:严加看管,悉心照料,一旦好转,即送仙都!

    魔皇和天帝都看中的女孩子,到底是何人?

    对了,自己现在在追击的那个王妍儿也一样,魔皇命令魔族的修士们无论如何要把王妍儿找到并捕获,生死无算,带回魔都。天帝密令,无论何种代价,找到王妍儿,安全带回仙都。

    瞅瞅,王妍儿也成了魔皇和天帝的心头肉了。当然了,若是她落到魔皇手里,倒是很有可能会变成魔皇餐桌上的一顿肉馅。

    “嘿嘿,真不赖!”一想到自己竟然还纠缠着天帝和魔皇的重托,噬月忽然有种特别的使命感。

    “对了,我让你们把王妍儿看过的书目摘录一个目录出来,那个书目呢?”噬月好奇的问,他们几个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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