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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仙百年-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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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4年五月,秦笛用妹妹秦月的名义,出版了一本诗集,名字叫“朝花夕拾”,就连这名字,都是窃取鲁迅的。
  在这本薄薄的诗集中,总共收录了二十首诗歌,全都是后世脍炙人口的经典。
  比如说徐志摩的《偶然》:“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再比如戴望舒的《雨巷》:“撑着油纸伞,独自徘徊在,悠长悠长的雨巷,走着一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许多诗都经过了简单的修改,跟原作略有不同,因为秦笛用妹妹的名义发表,必须符合她的身份,要不然会被人诟病。
  秦笛发表这本诗集,不是为了哗众取宠,而是为了保护秦月。
  他有功夫在身,不管时代变迁,走到哪里都不怕。
  母亲朱婉和姐姐秦菱是大科学家,作为诺贝尔奖得主,在中国就像吉祥物一样,有了这层保护,宛如金刚护体,可以百病不侵,很难被打倒,再踏上一只脚。
  可是妹妹秦月呢?她有什么护盾,可以保护自己?
  秦笛能算的出来,妹妹多灾多难,一生不会太顺利。
  女人长得漂亮,就已经是红颜祸水了;不知收敛,抛头露面,乃是第二重罪;赶上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若冒然介入纷争,左右之间摇摆,那就是第三重罪;即便若干年后,碰到愚昧无知的小将,还可能面临第四重罪!
  而这本《朝花夕拾》,就是他送给妹妹的护身符!
  俗话说,高处不胜寒。如果女人境界太高,变成了灭绝师太,也就没人敢欺负了。
  当然,一本诗集构成的护身符,还达不到金刚不坏的效果,只能帮秦月抵挡轻微的灾难。
  秦笛既然做了这件事,就争取做到极致!
  他找了一家有实力的出版商,将诗集印刷了十万套,很快便让它风靡全国了!
  秦月一开始并不晓得,直到某天晚上,文学沙龙聚会的时候,有人拿出诗集来,对她一阵猛夸,她才吃惊的夺过诗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
  她大声叫着:“这不是我写的,不是我写的!”
  然而对方翻开序言,笑道:“秦月,你就别谦虚了!你看这序言里,分明写着:秦月小姐,朱婉先生之次女,自幼聪慧,七步成诗,今精选二十首,编成《朝花夕拾》”
  周围响起一片赞赏的声音,还有夸张的惊叹声,每一句赞扬,听在她的耳朵里,都像讽刺一样。
  秦月面色煞白,无法分辨,跌跌撞撞的逃走了。
  她回到家里,将诗集“啪”的摔在秦笛面前,气急败坏的问:“哥,你害死我了!从今以后,我不敢写诗了!天呐!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到底想干什么?”
  秦笛有些心疼,也有些后悔,觉得自己不该拔苗助长,秦月才二十岁,显然一下子受不了。
  可是时间不等人,这是一个思想解放、诗情洋溢的时代,如果不早些出版,这些诗很快就被别人发表了,再想找都找不到。而且,这是1924年,短短两三年之后,国内矛盾就会激化,很容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秦月需要这把保护伞,所以秦笛不能等下去!
  秦月大闹一阵,哭得梨花带雨,躲进房间不出来。
  晏雪小心的跟进去,也被撵了出来。
  半夜三更,秦月醒过神来,再一次翻开诗集。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她看得心惊肉跳,越看越惊讶,越看越喜欢!
  “我的天啊,怎么会有这么优美的诗?哥哥从哪里弄来的?难道是他写的不成?”
  秦月想了一夜,第二天早上,心情恢复了平静。
  她从房间里走出来,深吸一口气,问道:“这些诗哪儿来的?”
  秦笛轻叹道:“我从天上偷的。”
  秦月瞪大了美眸,盯着他看:“哥,你有这么高的才华,为何不自己站出来?干嘛要署我的名字?我想做回我自己,不想活在别人的阴影下。”
  秦笛微微一笑:“你那诗社里,啥样的人都有。我帮你出一本诗集,等于树个标杆,好让别人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诗人。从今以后,你就是大诗人了,不用崇拜任何人。”
  秦月恨恨的道:“从今以后,人人崇拜我,可我黔驴技穷,再也写不出一首诗,又该怎么办?”
  秦笛笑道:“不怕,我这里还有几十首,都给你留着呢!”
  秦月依旧很不开心,跑到母亲那里不停的抱怨!
  朱婉先是摇头苦笑,然后道:“你哥也是为你好。事已至此,你就认命吧!”
  秦月撅着小嘴,闷闷不乐。可她却没有办法,因为诗集刊印了十万册,名声早已经放出去了,就算她有十张嘴也说不清了!
  也不怪别人认定了她,试想,人生在世,不就是为名为利吗?哪有人写了诗,自己不去发表,反而署别人的名字呢?
  不久,这本诗集越传越火,渐渐有洛阳纸贵的趋势。
  虽然有些名家觉得,这些诗太惊艳了,可能不是秦月写的,然而却找不出证据。
  毕竟《朝花夕拾》这本诗集,白纸黑字印了那么多!而在别处又找不到跟脚!
  你若是不服,可以自己写一本嘛!诗词鉴赏也是一门学问,只要是发表的作品,都可以拿来做考据!一看出版日期,就知道真假了。
  实际上,更多的普罗大众并不关心这一点,特别是那些年轻人,都以为《朝花夕拾》是才女秦月写的。秦家只有秦月读文学专业。朱婉和秦菱是医生,秦汉承是商人,肯定不会写诗。
  至于说秦月的哥哥嘛,听说此人生来残废,压根儿没上过学,别说写优美的诗句,恐怕他连字都认不全!
  于是乎,秦月便横空出世,只是几个月的功夫,便在诗坛如日中天了!甚至一度超过了胡适、郭沫若、朱自清!特别在女诗人中,更是首屈一指!有人将她跟南宋的李清照相媲美!很多人前来拜访,也有人邀请她,去各大学院校作讲座。
  而她自己反而像霜打的茄子,连文学沙龙都不再现身,干脆躲到普陀山隐居去了。
  秦笛又拿出三十首诗送给她,算是给她赔罪了。
  秦月每天面朝大海,沐浴着佛光,陶冶在优美的诗歌中,不知不觉,境界得到了升华,也写了几首不错的诗,心情变得没那么糟了。


第38章 年轻的脸,斑斑血泪
  时光匆匆,不知不觉,到了1924年8月,张乃景从美国学成归来,拿到哈佛大学经济学的博士,身穿一袭蓝色的西装,镇定自若的来到秦家。
  秦笛发现,三年不见,张乃景变了,变得比以前沉稳了!
  古人说的没错,腹有诗书气自华。真正有学问的人,往往都很谦虚。喜欢吹嘘的人,往往是半吊子!
  张乃景落座之后,笑道:“你那些资金,都已经买成股票了,存在大通银行的保险柜里。不过迄今为止涨得并不多。我看你这笔投资,未必是好买卖。”
  秦笛微微一笑,道:“不急。这波牛市刚开始。股市涨跌,譬如草木,其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越往后涨的越快,前面属于打基础,要涨到29年才到巅峰。怎么样?说说你自己,拿这个学位,很轻松吧?”
  张乃景使劲儿摇头:“想得美!一点都不轻松!我刚到美国的时候,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算好。起五更,睡半夜,好不容易才毕业,我容易嘛!”
  秦笛问道:“你对美国印象如何?”
  张乃景露出艳羡的神色,感慨道:“美国正在工业化的进程中,比中国领先太多了,各行各业都蒸蒸日上,火车,轮船,小汽车,收音机,自行车……对了,你以前见过收音机吗?我这次从美国带回来几台,准备送给你家一台……”
  秦笛淡淡的一笑:“无线电广播,从前年开始,就已经落足魔都了。孙先生还用它发表了和平统一宣言呢。我家自然也不缺收音机。”
  “嘿嘿,我带的收音机更先进。”
  “那你就拿过来吧。”
  随后,张乃景去见秦菱,两人谈笑风生,跟以前大有不同。
  过去的三年里,张乃景虽然人在国外,但经常有书信寄回来,两人的关系不知不觉有了进展。
  十天以后,张乃景向秦菱求婚,秦菱并没有拒绝。
  两个月后,十月初九,两人在华尔道夫酒店,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前来贺喜的宾客,多达上千人!
  婚礼的仪式主要由张淡儒和秦汉承操持,秦笛作为晚辈,没有插手的资格。
  来的宾客中,他认识的很少。
  不过,秦笛耳聪目明,很快就搞明白,出现在这里的都是什么人了。
  除了秦家和张家两边的家人之外,还有一些青白党的重要人物以及魔都的名人,因为张锦江是青白党大佬,秦菱的三叔秦汉旭也是青白党的人,他们认识的人很广泛,连黄金榕、杜悦笙、袁克文这些人也来了。
  其中有一桌,似乎是秦月请来的作家和诗人,有徐志摩,陆小曼,张恨水,李寿民,林曼青,白蔷薇等。
  在众多的宾客中,秦笛还发现了几位大赤党的重要人物,包括卓青丘,蔡清林,弓乃寿。
  秦笛心里明白,这还是两党第一次合作的蜜月期,用不了两三年,双方便会翻脸,杀个你死我活。
  他对卓青丘和蔡清林很钦佩,可惜这两位逝世得早。至于说弓乃寿,此人倒是活得久,可惜走错了路。
  在这三人中,秦笛最关注的乃是卓青丘。
  卓青丘只比秦笛大一岁,身材高挑,略显单薄,身穿西装,打着藏青色的领带,看上去清秀而又儒雅。他不单是作家、诗人,还是翻译家,年纪轻轻,就是青白党的中央委员,同时也是大赤党的骨干。
  秦笛不想改变历史,看着那张年轻的面孔,心中充满了钦佩,却没有上前结交。
  等到宴会结束的时候,年长的一辈离开了,年轻人留下来跳舞。
  因为在场的青年男子比较多,年轻女子相对稀缺,所以杜悦笙悄悄叫了二十位看似清纯的舞女,夹杂在留下来的太太和小姐中。
  秦笛坐在角落的茶座里,静静的看着舞厅里旋转的灯光。
  十四岁的少女晏雪,楚楚动人的坐在他的对面,一会儿看向灯光闪烁的舞厅,一会儿看向秦笛。
  此时的秦笛二十四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身高一米八,剑眉朗目,鼻直口方,英华内敛,玉树临风。更关键的是他年少多金,因此引来很多女人的关注。
  有的女人走近几步,忽然看见坐在对面的晏雪,见她眉目如画,肌肤胜雪,禁不住自惭形秽,不敢上前搭讪了。
  有的女子则不然,不管不顾走过来,满面含春,请秦笛跳舞,然而却被秦笛婉拒了:“不好意思,我不会跳舞。”
  过了好大一会儿,晏雪小声问:“先生,您为什么只是静静的看着?您究竟在看什么呢?”
  秦笛轻声道:“我是一位历史的旁观者,想要记住这些年轻的面孔。我从这些充满热血的脸上,看见了历史的沧桑,也看见斑斑血泪。”
  晏雪听了这高深莫测的话,只觉得心情有些沉重。
  新郎张乃景和新娘秦菱共舞一曲,然后就退了下去。
  秦月没有走,连着跳了好几曲,引得一帮青年竞相角逐。因为她年轻美貌,仿佛刚刚开放的玫瑰,又是富贵逼人的秦家二小姐,所以每个人都想结识她。
  隔着六七丈,秦笛的目光有一半落在秦月身上,想看跟她接触的都是什么人。
  过了一会儿,忽然有一对俪人走到他跟前,秦笛收回目光,定睛一看,发现是才子徐志摩和佳人陆小曼。
  这时候,陆小曼已经结婚两年了,还没有离婚,却跟徐志摩纠缠在一起。
  秦笛不是文人墨客,不想跟他们有太深的交往,他正沉浸在厚重的历史中,看见了沧桑、血泪、刀光与火焰,对风花雪月提不起兴趣。
  然而这两人已经来到他的面前,出于礼貌,让他不得不起身。
  “徐先生,您是受人景仰的大诗人,良辰美景奈何天,如花美眷似流年,合该青春作赋,白日放歌,为何不去跳舞,走到这边来了?”
  徐志摩微笑道:“我听说朱婉先生,膝下有一子二女,每一位都不简单,所以想过来结识。不过听君一句话,就知道你是妙人了!”
  秦笛“呵呵”笑道:“徐先生你错了,我是一介俗人,没上过几天学,乃是秦家的败类。”
  陆小曼“咯咯”笑道:“秦先生真有趣,能说出这样的话,肯定不是一般人。”
  这时候,徐志摩忽然看见坐在旁边的晏雪,禁不住吃了一惊:“这位小姐是谁?”
  晏雪微微欠身,用清脆婉转的声音道:“我是秦先生身边的婢女。”
  徐志摩骤见佳人,神情有些发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晏雪。
  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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