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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他也响应朝廷号召,来到了大隋,是代郡丞算是从六品,三个月后便是正六品的郡丞,是太守的副手。
可是如今的会稽郡却没有设置太守,一切大小事情都由他这个郡丞管理,实际权力和太守并无区别。
这就是机会,如果他干的很好没有出错,那么半年之后他就会升到代郡守的地步,这是从五品,再过几年就是真正的太守,正儿八经的正五品大员。
放在汉朝,这就是闻名天下的两千石大员,拥有举孝廉的权利,拥有直接上书朝廷的权利。
而放在如今的大秦,郡守也勉强算是跻身高层,是真正的朝廷核心。正是因为这一点,有很多人都看他不顺眼,恨不得给他挖坑。
所以自从来到这里之后,李华就更加勤恳了。
他如今全真心法小有所成,已经是先天高手一位。最近三个月以来,更是每天晚上都只睡一个时辰。午饭之后,睡半个时辰,其他抽空闲的时间小憩片刻。
这样的生活习惯,已经持续了三个月!
今天他又开始巡视了!
会稽郡很小,因为在大秦第三次人口普查之后,一共也只有四十一万人口。
会稽郡也跟大,因为光从面积上看,此刻的会稽郡有着数万平方公里大小,尽管八成以上的土地,都没有开发。
坐在四轮马车之上,李华闭上双目,就直接睡着了。这一睡就是一刻钟,一刻钟之后便来到了今天的目的地。
这里是一处军营,里面有一万正在接受训练的新兵。
“这么早?你还是这么勤奋,这么有干劲。”周明笑呵呵的道。
“你不也是吗?听说底下的新兵都叫你李阎王,说你这个人心狠手辣,从不容情。”
“这真的没办法,现在严格一点,总比他们到了战场之上送命要强。你是不知道,这一批新兵的素质实在是太差了。”
“他们之前八成以上都是农夫,不会写字,不会认字,没有思想没有化,根本不懂得为了帝国而战,他们的心里也没有这个概念。”
有了这个概念,有了这个觉悟,那就是现代军队!
没有这个觉悟,即使军官配备的再多,充其量也不过是近代军队!
而当军官的数目,仅仅只有百分之一甚至更少的时候,那就是封建军队。
现代军队打近代军队,同等情况下就像打儿子一样简单。近代军队打封建军队,就像打孙子一样简单。
“他们的底子很差,可是帝国又急需这些新兵,我能怎么办?自然只能严格一点,让军棍帮助他们记住军法。”
“如今在这里多挨军棍,多涨些记性,总比到了战场上直接送命要强。你也知道,上面只给了三个月时间,他们也只有三个月的准备时间”
周明本想说这就是草菅人命,可是在了解此界的历史之后,他发现连续训练三个月,每天一天三顿下来的士兵,已经不算弱了。
府兵肯定是比这样的士兵要强,但是府兵太少了,而且都掌握在关陇集团的手中。
经过军法严格的训练三个月,每天一天三顿管饱,这样的士兵起码比瓦岗寨、窦建德等人的几十万大军强得多。
“在大秦的时候,百姓们熟知秦法,闻战则喜。哪怕识字不多,可是对于军规却大都了解。也都愿意为了大秦而战,这是大秦变法以来无数君臣共同努力的结果。而这里的话,你不能要求太高。”李华笑着道。
“这里毕竟不是大秦,这里的动员制度也很落后。但是这不是我们懈怠的借口,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加倍努力,用更多的努力、更高的要求来训练这些新兵。”
“嘿,这道理我还不明白吗?我看你是给底下的官员训话训多了吧?”周明无奈的道。
“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我看啊,你还是好好睡上一觉吧。在这么下去,万一出事儿了可就不好了。”
也就是二人是好朋友,又有类似的出身,周明才难得的提醒了一句,否则我管他去死!
“不行的,真的不行的,马上就要开始决战了,这一战非常重要。如果胜利了,帝国就真的算是站住跟脚。到那个时候,我在好好地睡上一觉不迟,到时候我要睡他个三天三夜!”
很快二人就来到了大营之中,指着正在训练的军队,周明就开口了:“帝国调来了一百战兵一千民兵,和一万新兵。”
“原本的民兵到了这里就是什长,原本的战兵过来了就是百人长。有着这些战兵和民兵充当骨干,即使是新兵,实力也肯定不弱!就是没见过血,要是能见见血就好了。”
“不过没关系,到时候我会带着他们,小心一些的。都是老子亲手练出来的兵,也算是有感情了。”
“不必担心,会稽郡有人口四十一万,这才动员了一万人而已。等到你奔赴前线之后,第二批新兵也就快了。甚至第三批新兵,也会视情况开始征召。”
“不用担心兵源不足,整个南方可是有着千万人口。”说到这里,李华左右看了看,确定没人之后小声的道:“在死完最后一个南方壮丁之前,帝国是不会后退的!”
第三十三章:百万大军(小年快乐)
长江天险!
自古以来从北方打南方最大的困难,便是这长江天险。
单纯的地理上看,长江汹涌澎拜,暗流颇多,可以供大量军队度过的地方很少,只要提前防守住这些地方,任北方有多少大军都没用。
而且渡江需要大量的准备,即使好不容易度过了长江,后勤怎么办?需要经过长江才能将北方的物资送给大军。
可南方又不是傻子?
骑兵比不过北方,水军还能比不过北方吗?
也就是说,只要南方有着一支质量精干的水军,一支比北方更强的水军,那么北方是很难打下南方的!
靠的就是长江!
三国之时,魏国灭吴之时,吴国已经失去了荆州,长江天险没用了,才会那么容易被魏国灭亡。
杨广率领大军消灭南陈之时,南陈已经腐朽的不像样子,甚至连水军都打不过大隋的五牙巨舰,这就是自取灭亡了!
守江必守淮,只要南方有一支强大的水军同时淮河流域也在南方势力范围内,那么北方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号称征服世界的蒙古人,蒙古各大势力公认的大汗蒙哥在面对长江防线时,选择先打四川,再打大理,妄图背刺大宋,然后蒙哥大汗在四川就被打死了
说起来忽必烈真的是要感激南宋,如果不是南宋杀死了蒙哥,忽必烈永远都没有成为蒙古大汗的机会。
长江淮河一代,大秦和北方联军已经大战了一个月。这一个月以来,几乎都是消耗战。
大秦利用水军,在水网密布的长江、淮河一代,移动速度极快,可以很轻松的利用地形创造出局部以多打少的局面。
而北方联军的精锐骑兵,在这种地形之中,根本就无从发挥自己的优势,跑不起来的骑兵还有什么用?
今天某处水网密布之地,沈泽源带领麾下的船队与大隋的水军再次相遇,双方展开大战。
作为一名地地道道的关中人,沈泽源自幼读书习武,十六岁那年入选羽林卫,是第一批羽林卫!
夸张一点的说法就是,我认识蒙恬蒙将军,我还和大王一起吃过饭,当时的大王没有一点架子,和我们数千羽林卫一起吃饭,一起训练
如今的他,已经是先天好手一位,铁布衫也修炼到了第八层。
虽然他看起来有些斯,可是动手的时候,却比曲大还狂野。更重要的是,他有关系有人脉,作为第一批羽林卫,他重来不担心自己的前途。
我是大王的嫡系!
我是羽林卫一期,你算老几?
站在高处,静静的看着地下的厮杀,沈泽源却并没有直接入场,如果他披上铠甲带上身旁的亲卫直接入场的话,那就没法打了,那就不是练兵而是打顺风仗了。
况且这也和他如今的任务有关练兵!
不见血的士兵,再怎么训练也都是有上限的。这些训练了三个月的新兵,必须见血,否则就不能和北方打决战!
如今的秦军新兵,穿的都是纸甲,染黑的纸甲,远远望去,成百上千的人,穿着清一色的黑色纸甲,所带来的威慑力就可以让敌人的士气大降。
而且穿了纸甲后即使不小心掉到水里,短时间内也会主动漂浮。如果穿的是铁甲,那掉到水里就真的是扑通一声就沉底了。
片刻后,沈泽源认真的查看了战场的情况,每一艘船上面的新兵都见血了,他们的气质和最初之时就很不一样,回去之后洗个热水澡,好好的吃一顿,美美的睡一觉醒过来之后,就是老兵了!
而老兵,是可以用来打决战的!
想到这里,沈泽源一声令下,身边的亲卫便投入了战场。
而对面一看那群最能打的黑甲士兵,便直接鸣金收兵。这都是打出来的经验,是用人命实验出来的经验!
至于派遣更多的人追杀,在水网密布的地方,在水军实力不如对方的情况下,派遣大量水军追杀敌人,只要杨广不脑残,就不会下达这种命令!
一支支新兵,以这种方式,不断见血,磨炼自己,活下来的就是老兵,活下来且胆气更足,能够不怯场充分发挥自己实力的,就算是精兵。
大营之内,中军大帐之中,白起、嬴政、蒙骜,还有白起的两个弟子,顾楠、韩信皆在此地。
只不过白起等人坐着,顾楠、韩信负责添茶倒水,站着!
“孙子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个道理是很不错的。如今我军共有三十万新兵,十二万民兵,七千战兵。”
“其中,三十万民兵乃是以三千战兵三万大秦民兵为骨干组织的新军,他们大都只经过了三个月的训练,如今开始见血。”
“这些士兵见血之后看上去还不错,但是时间还是太短了,他们积蓄的肥肉太少,真要是打决战也能用,但必须速战速决,否则长时间的紧张,长时间的对峙,会活生生拖垮他们。”
闻言顾楠却直接翻了个白眼,白起口中的长时间对峙,那起码也是以月为单位,可是如今这一战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打几个月的样子,老头又在唬人了,他这是习惯性唬人
“十二万民兵之中,有七万来自大秦,还有五万是蒙将军花了一年半的时间训练出来的,他们底子都不错,算是中坚力量。”
“至于最后的七千战兵,这是真正的精锐,也是陛下的亲卫,是足以关键时刻一锤定音的力量。”
“而我们的敌人,北方联军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单纯的从人数上看,他们已经超过了百万。不过不足为惧,人数越多,他们消耗的粮草就越多,败亡的速度就越快。”
“北方联军的来历十份复杂,有杨广的中央禁军骁果军,有关陇集团控制的二代府兵,有瓦岗寨的炮灰兵,还有隋朝的地方军队。”
“内部更是可以分为保皇党、造反派、中立派,关陇集团、汉人世家,对峙一个月他们就会不耐烦。对峙两个月,他们内部就会出现问题。如果对峙三个月,那么他们要么冲上来决战,要么自己就崩溃了!”
“看上去是百万大军,听起来挺唬人的,可实际上就是那么回事儿。别说老夫了,就是老夫的两个弟子,都能把他们安排的明明白白。”
看着白起侃侃而谈自信无比的模样,蒙骜只好面露微笑。当年白起是他的上司,很多年都是他的上司。
自己好不容易当了大将军,本以为翻身了,可谁知老上司竟然没死,还成了征伐司司长,负责诸界征战之事,仍旧是自己的上司。
再看看白起的两位弟子,那就更气人了!
韩信就不说了,这是兵仙!
自己的儿子孙子单论军事能力,都比不过他!
可是这个顾楠呢?也不知道是哪里冒出来的,怎么也如此有天赋?难道我蒙家就注定要被人压一辈子?
然而无论蒙骜内心是怎么想的,这一刻除了面带微笑之外,还能干啥?
第三十四章:爱卿,你怎么看?蒙骜:我……真香!(求月票)
“来喽,来喽!”
伴随着这句话的,是极为轻快的脚步声,不认真听都听不到,这是一个灵活的胖子,他身高一米九,可体重却足足有着三百斤。
他叫曾飞,是嬴政的御厨,专门负责制造各种新食物,川菜、粤菜、炒菜、凉拌还有各种汤锅,都是他带着许多厨子不断试验的结果。
很多慢慢流传出去的食谱,也都是他带着人折腾出来的。简而言之,这是一个很尽职尽责且天分不错出生清白的厨子。
而在一般人眼中,这家伙则是一个大帅哥。因为只有有钱人才能吃的胖,有钱就有魅力,这个道理古今皆然。
“这是最新试制出来的食品,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