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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达走进比武台,对手是一名美艳女修,台下修士纷纷发出嘘声,感叹严达运气太好,可以跟美女过招,当然,很少有人看好严达,因为严达的修为摆在那。
“我认输!”
“我认输!”
还没开打,八号九号比武台就传来两声鬼叫,两名修士摇着头走下台去,原因是,他们的对手同时抽出了上品灵器。
上品灵器对于家境不太好的散修来说实在太贵,很难买得起,实力相差不多,对方扔出一把上品灵器,不想死的话就最好认输。
全场的眼睛都转移到严达这一场,美女修士眼波流动,浅笑道:“小弟弟,你看,他们都认输了,你也认输吧,我可不想伤你哦。”
台下修士纷纷起哄。
“对啊,快认输啊。”
“这么美的道友你好意思动她?”
“瞧你那筑基中期的鸟样,别脏了美女道友的手。”
“要脏,也是我去脏……我喜欢把美女弄脏,嘿嘿嘿。”
美女修士并不急着进攻,连灵器都没出一件,严达的中品灵剑被杜威斩断了,身上只有黑白双剑和一双暗金手套,外加一件上品灵甲,这四样东西随便一件都会在这里引起轰动,而每一件都不方便拿出来。
美女修士妙目低垂,轻叹道:“唉,你不会听我的话,我真命苦,这世上就没人喜欢我,为什么,为什么,小弟弟,你可以喜欢我吗?”
声音如泣如诉,夹杂着动人心魄的魔力,场下已经有人摇摇欲倒,痴笑连连:“不要悲伤,我喜欢你,我喜欢你……”
摄魂术,是一种公认的邪功,场下早有人看了出来,只是不便说出。
美女修士神情哀怨,楚楚可怜,严达只是看着她,目光依然清澈。
美女修士轻举玉手,眼里的迷魂之色更浓,“小弟弟,你真的忍心伤害我吗,我这么悲苦,这么孤独,你为什么还要伤害我,你为什么不带我走,带我走,求你了。”
几个心神失守的修士如痴如狂,在台下高叫:“我带你走,我带你走。”
美女修士披着轻纱的粉臂在空中划了一个撩人的半圆,目如秋水,又要轻启朱唇,严达摸了一下鼻子,轻轻道:“大妈,请自重,我不会伤害你,但你也不要用狐臭来熏我。”
噗!美女吐出一口鲜血,当场气晕过去。
………………………………
第七十四章 超级幸运儿
严达兵不血刃,拿下第一战。
他体内融合了天狼符,又经过控脉大法的考验,精神力强大无比,这个美女想用摄魂术迷他,真是自找苦吃。
台下修士大多以为严达有什么定神灵器,或者刚好修到某种抗摄魂的功法,才侥幸胜了一场,唯有李凌风心中有数。
比武继续,不断有修士受伤,三个比武台变得血迹斑斑,主持人不得不停下来让弟子清理,再重新开赛。
“十九号二十号二十一号,出场比武。”
一个高瘦的人影进入场中,背后斜插一把战刀,淡黄的飘带迎风飞扬,正是和严达同乘一车的马布衣。
马布衣造型别致,早就被很多人注意,现在登上比武台,更成了众人的焦点。
“那个家伙不会连个储物袋都买不起吧?”
“神经病,你没看见他背的是中品灵器啊,一个储物袋值个屁钱啊。”
“那他背着刀干嘛,好看啊?”
“好看是不好看,不过挺帅的……”
马布衣的对手是一个中年修士,名叫谢小刚,比马布衣足足矮了一个头,但是手中拿着上品灵器,几场下来,凡是遇到上品灵器的修士,一般都选择认输,有几个不信邪的,硬着头皮去打,无一例外被重伤。
谢小刚剑尖斜指,看着马布衣冷笑,意思是,小子,识相点,认输吧。
马布衣没理他,反手拔刀。
众人只觉眼前金刀一闪,马布衣的大砍刀已经停在谢小刚的脖子上,谢小刚长剑刺了个空,孤独地停在秋风里。
马布衣的大砍刀真的太吓人,足有十指宽,四尺多长,平常人想要将这把刀从背上拔出来都不容易,马布衣却从拔刀到制敌,一气呵成,仅仅一招,就击败了谢小刚。
谢小刚心不甘情不愿地骂了一句:“混蛋!”
马布衣长刀一拉,谢小刚人头落地,至死都不明白为什么。
马布衣冷冷道:“我不喜欢别人骂我。”
场下修士无不心惊,视马布衣为洪水猛兽,场中的裁判只能苦笑,“各位请注意礼节,不要随便骂人。”
严达看得清楚,马布衣拔出冲出,中间用了一个奇怪的步法,避开谢小刚的一剑,大砍刀从一个诡异的角度,架到谢小刚的脖子上,一招制胜。
不久,另两场也分出胜负,相对于马布衣这一场,逊色太多。
不到一个小时,第一轮比赛结束,决出二十五名优胜者,死亡三人,活着的二十二人由黑风寨每人补发一千中品灵石,按原路送回,胜出的人将在七天之后进行第二轮决战。
二十五人被安排在黑风寨的散修房中休息,每人一个单间。
这二十五人并且都是全身而退,有好几个人身受重伤,必须在七天之内养好,否则只能带伤出战。
这七天,严达静坐房中,将二十五人的比斗过程仔细回忆了一遍,捉摸每个胜出者的武功技能以及出手特点,思考着相应的对策。
期间,严达找到李凌风,通过李凌风的关系,花了六千中品灵石,从一个死于第一轮的修士身上,买到一把中品灵剑。
李凌风知道他有上品灵器级别的暗金手套,严达没有使用,他也不好说出来。
七天后,第二轮比赛开始,十三张竹牌分开抽号,这次严达抽到九号。
按照竹牌的号码,最后一人轮空,另外二十四人捉对克厮杀。
这二十五人通过第一轮的比斗,个个都是些骁勇善战之辈,其中有三分之一拥有上品灵器,筑基中期的只有严达一个。
比赛开始了,拼斗相常激烈,谁也不想放弃这个进入它山秘境的机会,出手狠毒无比,只要想得出的方法,不管阴招损招,全都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
马布衣抽到八号,他只用了三刀,就把一个牛逼哄哄的筑基后期修士逼到比武台的边缘,那修士知道打不过,吸取了谢小刚的教训,闭着嘴不说话,只是狠狠看着马布衣。
马布衣又是一拉长刀,那修士同样人头落地。
马布衣道:“我不喜欢别人瞪我。”
其他修士全都无语,裁判只得再找理由,“以后大家好合好散,不要随便瞪人家。”
紧接着,就是严达上场。
严达今天的运气不太好,抽到一个拥有上品灵剑的修士,看到这场景,台下的修士解气了,这下好了,看你小子怎么办,筑基中期也来凑热闹,早该洗洗回家睡觉了。
这人叫孙士强,长得人高马大,满脸横肉,一对豹眼凶悍极其凶悍。
孙士强拿着上品灵剑在手上敲了敲,冷笑道:“你上次真是运气好,遇到一个不中用的女修,这次……哼哼!”做了个斩的手势。
严达不管那么多,取出买来的中品灵剑,一剑劈了过去。
孙士强面不改色,等严达的剑离脑袋不过三尺的时候,孙士强做出一个让全场吐血的动作。
双膝一屈,孙士强跪倒在地,说道:“道友手下留情,我认输。”
一时,全场被孙士强雷倒,过了好一会,才有修士明白过来,原来这个孙士强在上一场欺人甚,被对方临死反击,刺中腹部,这七天根本无法养好伤,只得带伤出战。原以为凭着手中的上品灵剑可以吓退严达,不想严达不吃这一套,直接开战,孙士强外强中干,只得跪下地认输。
严达喜出望外,轻轻松松,又赢了一场,直把围观的修士气得半死,这奶奶的,走的什么狗屎运啊。
第二轮比完,死掉一个,进入第三轮的只有十二人,对决之后,刚好六人。
这一轮有两个幸运儿,一个是抽到十三号的修士,直接轮空,不用比,另一个就是严达,抽到一个病号,不战而胜。
这两个人无疑是十二强中,最差的两个人,也是第三轮抽签中遇想抽到的两个人,只要抽中这两个水货中的一个,基本上就可以参加它山药会了。
七天后,第三轮比武开始,只要过了这一轮,就只剩下六人,六人将全部成为散修精英,参加九月初七的它山药会。
经过两轮比武,到十二强的都是狠角色,有一半带着上品灵器,另一半不是旷世奇才,就是超级幸运儿。
总共只有六个号,这一次,严达抽到二号。
抽到一号的是上一轮排空的那名修士,不出意外,那人只坚持了二十秒,就被自己跳下比武台,弃权认输。
有了这个开头,严达再上台的时候,立即引来一阵轰笑,他的对手陆秋风一看抽到了严达,激动的转身痛哭,掏出大把的灵石撒向黑风寨的修士,以庆祝自己成为散修精英。
有人提醒道:“别高兴太早,你还没赢。”
陆秋风气道:“你当我也是草包吗,连一个筑基中期都打不过?”
严达默默看着,等陆秋风发完了红包,这才道:“你真的应该省一点钱。”
陆秋风大笑,“什么,我省钱?我为什么省钱?为你吗?”
“我怕你不够回家的路费。”
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金色手印,带着风雷之势拍了下来,陆秋风再也笑不出来,举剑一格,剑被拍飞,金手印再次拍下,陆秋风双掌及出,也打出一团劲气,但那团劲气被轻松击散。
砰!陆秋风被一巴掌扇飞出去,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全场肃静,象是一个笑得正欢的孩子被打了一巴掌,半天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那个幸运儿?
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强的实力?
这就是传说中的扮猪吃老虎吗?他也不象猪啊?
严达走过去,看着惊恐莫明的陆秋风,掏出几块灵石,扔到他面前,象打发一个要饭的乞丐。
“拿着,你需要路费。”
陆秋风口中一甜,喷出一股鲜血,气晕过去。
………………………………
第七十五章 散修精英
严达两巴掌赢下最后一战,拿到了它山药会的入场卷。
三层叠加的金手印,配上暗金手套连凝符期的杜威都拿他没办法,对付陆秋风这种筑基后期,不需要手套就可以轻松搞定。
两巴掌扇出去,严达从软柿子变成了硬骨头。
受严达这一战的影响,余下比赛异常沉闷,谁也不敢大意,六强依次产生。
最后一个出场是马布衣,他的对手叫莫元丙,前面两战中跟马布衣一样,也杀了两人,这两个杀人犯终于抽到了一起。
今天这一轮,除了选出六强,另一个看点就是马布衣对战莫元丙,两虎相争,必有一死。
莫元丙是出了名的江洋大盗,杀人越货,****,死在他手里的筑基修士,至少都是双位数,散修盟可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你愿意参赛,只要你实力超群,他们就请,你是土匪还是强盗跟散修盟一点关系都没有。
马布衣没什么恶名,但是性格怪异,一言不和,也会动手杀人,相对来说,台下的修士更希望马布衣获胜,并且杀死莫元丙。
莫元丙也知道马布衣很强,能不碰就别碰,他对自己的实力也一样很有信心,就算不能击败马布衣,也可以全身而退。
两个人已经站到比武台上,莫元丙白衣飘飘,人也长得帅,如果不是恶名远播,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大帅哥,会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
马布衣还是一样背着刀,淡黄的刀带在风里一荡一荡,单眼皮杀气十足。
莫元丙用的是上品灵器的银枪,枪长一丈,随着一声令下,两人恶斗起来。
比武台不过三丈左右,莫元丙舞动长枪,不用动就几乎将全场罩住,枪舞银蛇,马布衣就象银蛇攻势下的一灵猫,上窜下跳,左冲右杀,在随时可能毙命的危机中,寻找着对方的死穴。
马布衣的大砍刀品质不如莫元丙的银枪,每次都是马布衣主动进攻,大砍刀肆意攻击,莫元丙被动防守,外面只听到叮叮当当的砍刀劈击声,而一旦莫元丙转守为攻,想要依仗上品灵器的优势毁掉马布衣的大砍刀,马布衣就会贴着银枪躲开。
一寸长一寸强,莫元丙的身法与马布衣有不少差距,马布衣利用跑位,避开银枪锋芒,持刀挺进,一寸短,一寸险。
两人打了将近三分钟,依然未分胜负,这比马布衣前两场的总用时还长,对于莫元丙,也是最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