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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呢?”
“哈哈哈哈~~”
张献忠又是笑,凶眼里毫无恐惧,大声道:“额老早就听说,你每次都将老子赏给你的金银,一两不留的分给属下,这些天粮草困难,你都是最后一个取食。小三子和额说,你笼络人心,志向不小,要老子小心你,可惜啊,老子没有当回事,结果栽你手里了,玩了一辈子鹰结果被鹰啄了眼,真他娘的懊恼。说吧,你要如何处置老子?是要交给狗朝廷领赏,还是杀了老子?”
“放心,我不会将你交给狗朝廷的!”刘志脸上的笑,渐渐凝固。
“为什么?”张献忠好奇。
刘志咬牙切齿:“因为在这天底下,我第一恨的是你,第二,就是朱家皇帝和李湘云,总有一日,我要将他们千刀万剐!”
“好,好~~有我献营的脾气,老子死在你手里也不冤了。”张献忠大笑。
刘志慢慢的从腰间抽出一把短刃,用他锋利明亮的刀锋映着自己的蜡黄脸,嘴里冷笑道:“义父可知道,我为什么要杀你?”
“不外乎老子弄瘸了你,你想要报仇,还有,你垂涎老子的位置……”张献忠笑。
刘志摇头:“错了,看来义父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是为什么死的。”
“为什么?”张献忠真好奇了,他以为,刘志和孙可望一样,都操着取而代之的心思,只不过刘志更狠更毒,伪装更深,他被刘志骗了罢了。
刘志慢慢蹲下来,将手中的小刀放在张献忠的眼皮子上。
——刀锋冰冷,恐惧直入心间。
但张献忠却不惧,依然支着眼皮子,跳都没有跳一下。
“你踩瘸了我,鄙视、鞭打于我,是我必杀你的两个理由,但这却不是你最大的罪孽……”刘志声音阴沉。
“有屁快放,老子最恨磨磨蹭蹭!”张献忠骂。
“义父……你还记得郑小姐吗?”极怒之下,刘志声音依然冷静。
“恩?哪个郑小姐?”张献忠祸害的女人太多了,他根本想不起。
“就是庐州郑知府郑履祥的女儿,你答应过,让她一直跟着我的,可罗山兵败,所有女眷都丢后,你却逼着她为你泡茶、给你暖被窝……”刘志声音忽然颤抖了起来。
张献忠想起来了,随即哈哈哈的大笑起来:“老子想起来了,那女娃子硬气的很啊,不服老子,还和老子瞪眼,老子两巴掌甩过去,就打的她没有了气息,给他娘的纸糊的似的……”
“你记起来了?”刘志也是笑,但却是狞笑,眼睛的杀意更浓。
“记起了。老十三,虽然老子被你坑了,但老子还真有点佩服你的隐忍和不择手段,连替老子吸脓疮的事,你都能做出来,换做老子,就是打死老子,老子也是下不去嘴的,所以,老子不得不对你高看几眼,但想不到啊,你所有的一切,居然只是为了那一个女人!哈哈哈哈,太愚蠢,太愚蠢了~这天下底什么都缺,唯独不缺女人,但是成了事,还怕没有女人吗?”
张献忠大笑着连连摇头。
“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像是被侮辱,刘志疯了一般的嘶吼,苍白的脸色也涨成了通红,他手中的刀锋往下一压,口中叫道:“她是天上的仙女,人间的洁爱,天下所有的女人加到一起,也不如她一个人。我发过誓的,谁敢伤害她一根汗毛,我就要谁的命!原本她好好的,可你却害了她……如果不是你,她现在还在我身边,还活的好好,都是你害了她,你这个脏东西,我要将你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说到这里,刘志激动的情绪再也控制不住,眼眼夺眶而出,面目扭曲狰狞,蒸腾的恨意,似乎将整个帐篷都点燃了。
“哈哈哈哈~~”
张献忠却还是大笑,即便他的眼皮已经被刀锋压出了血,他却依然不惧,哈哈笑道:“娘求的,把女人看的这么重,不过就是一个不经人事的小崽子……”
显然,他还是不能理解刘志的想法。在他看来,女人不过就是衣服,说穿就穿,说扔就扔,哪有什么情义?将女人看成命根子,继而做出疯狂的动作,那根本就是傻子。
“六百一十二天了!”
刘志咬牙切齿,声音已经哽咽:“你害她已经两年了,这两年里,我夜夜都梦见她,她在梦里哭泣,求我为她报仇,我的心都要碎了……”
说到此,刘志抬起左手,使劲的抓着胸口,满脸痛苦,仿佛此时此刻,他又看见哭泣的郑小姐了。
随后,刘志猛的睁开眼,狞笑的瞪向张献忠:“你最会折磨人,这三年跟着你,我也学了不少,今日不知道你想怎么死?……凌迟怎么样?我一刀一刀剐了你。”
张献忠不惧,张着血盆大口,同样狞笑:“你要凌迟老子?好啊,老子自从起事造反,就已经做好了被狗朝廷凌迟的准备,但狗朝廷没有这么的能力,临了临了,却是落在你这个小瘸子手里了,小瘸子,要想凌迟额老张,刀得快,手得稳,可别怕老子溅你一身的血啊!”
“义父教诲的是。”
刘志拖了一下瘸腿,一字一句:“我一定会小心。保证割够你一千刀。”
声音平淡,但声音里的仇恨和诅咒,却让人不寒而栗。
张献忠又哈哈大笑起来:“少吓唬老子,你现在就动手,老子叫一声就不是张献忠!”
刘志抬起头,双手合十,向西天拜了一下,含着眼泪,肃然道:“郑小姐,你在天有灵,看我如何剐了这个脏东西,为你报仇雪恨!”
“磨磨蹭蹭干什么?还不快动手,老子皮痒的很!”张献忠瞪眼。
刘志也不再说,拉过马扎,在张献忠身边坐下,目光扫视,狞笑道:“义父,我们从哪里开始呢?”
“随你他娘的便!”张献忠骂。
“嘿嘿~~”
刘志嘿嘿狞笑几声,说道:“那就是双脚开始吧。”说着,用手中的锋利短刃,轻松的将张献忠的裤子划成了碎片,露出他两条满是黑毛、如猿一般的大腿,随即,将短刃放在张献忠的左脚脚腕上,狞笑:“义父,你一定不知道脚筋被挑断是什么滋味,今日就让你尝一尝……”
——因为脚腕受伤,变成了瘸子,刘志好像对他人的脚腕和脚筋特别有执念。
“去你娘的!”张献忠麻子脸凶狠。
而刘志的短刃已经刺入了他的脚腕。
刘志狰狞大叫:“郑姑娘,你看见没有?”
张献忠全身剧烈的颤抖了起来,巨大的疼痛令他几乎要晕过去,但他依然咬着牙,笑道:“你他娘的没吃饭?就不能用点劲,哈哈哈,对对对,就是这样!爽,真他娘的爽!”
就像是专业的外科医师,刘志轻松而准确的挑断了张献忠双脚的脚筋。刚开始,张献忠还能谈笑,显得无所畏惧,但随着鲜血喷涌和全身颤栗,他脸色渐渐煞白,冷汗如雨,一句话也说不出了,只能咬紧牙关。
张献忠的血,令刘志兴奋,他双眼里奔涌着报复的快感,眼角又激动的泪光,这么长时间的隐忍和屈辱,为了就是这一刻,唯一让他有点失望的是,张献忠居然一声疼叫都没有——他只所以没有堵住张献忠的嘴,就是想要听他的疼叫和求饶,但想不到张献忠还真是够硬,双脚脚筋被挑断,这巨大的疼痛他居然也能忍耐,从头到尾,一声疼叫也没有……
第一千一百零九章 张献忠之死(五)
……
暗夜,帐篷。
灯光昏暗。
利刃,血肉,两张狰狞扭曲的脸。
“郑姑娘,你在天上看着啊,这个脏东西不得好死……”
刘志双眼燃烧,手下的动作却是慢条斯理,一刀薄似一刀。
张献忠先是惨笑,渐渐笑声远去,咬紧牙关,强忍着被凌迟的剧痛。
但人毕竟不是铁打的,当他的左小腿被一根白骨之时,他终于是忍不住了,大叫一声,晕过去了。
“噗!”
刘志早有准备,一盆冷水浇到张献忠的头上,将他浇醒。
“义父,如何?”刘志狰狞。
望着一脸狞笑,双手是血的刘志,张献忠好似没有刚才那样的刚硬了,不过依然张嘴大笑:“哈哈哈,够很,够毒,一点都不手软,这么多的干儿子中,也就你学到了老张的凶狠杀伐和铁石心肠,看你也没有投降狗朝廷的意思,这样吧,反正老张也要死了,临死前送你一件礼物怎么样?”
“礼物?”
刘志眼神惊异,他不能相信,被凌迟的张献忠会送他礼物?
“不错,就是礼物。”
张献忠咬着牙:“你可知道,孙可望把咱老营的金银财宝都埋在萍乡、袁州一带了?”
刘志脸色一凝,作为张献忠的干儿,这事他虽然不清楚,但却是知道一点的。
“那本是老子招兵买马、预备东山再起之时使用的,但现在老子要死在你手里了,肯定是用不上了,所以老子想要送给你!”张献忠张嘴笑,他口齿间,满满地都是鲜血。
刘志不说话,脸色惊疑。
——他不敢相信张献忠会送给他这么大的礼物,而是怀疑张献忠在临死前布置陷阱,想要害他。
“不要怀疑!”
张献忠张着血口说道:“虽然老子后悔没有早点宰了你,以至于落到今日的下场,但反过来想,老子的这些干儿子之中,也就你最像老子了,以后能振兴献营的,干死狗朝廷的,也只有你了,老子可以死,但献营的大旗却不能倒,这些金银财宝就留给你,你要好好使用,以后壮大我献营,给老子争口气!”
说着,目光看向右边:“老子铁甲的夹层里,有一张羊皮纸,那是可望为老子绘写的埋宝图,你拿了去,循着地图所写的地点,取出财宝就可以招兵买马了。”
刘志更惊疑,但为了证实张献忠所说的真伪,他还是站起来,走到右边张献忠铁甲所悬挂的木架前,在里面摸索了一阵,居然真的从铁甲的布衬里,找到了一张羊皮纸,翻开一看,上面有地点,有路线,笔迹看起来也是孙可望的,原来还真是孙可望为张献忠绘制的藏宝图!
刘志倏的看向张献忠。
张献忠大笑:“不要用这种眼光看老子,老实说,如果有机会,老子恨不得将你剁碎了喂狗,但老子知道,老子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老子杀了那么多的人,死在你这个恶人的手里,也算是劫数到了。老子不求活,只求你能帮老子杀更多的人!”
“天生万物以养人,世人犹怨天不仁,杀杀杀杀杀杀杀~~~”
“不知蝗蠹遍天下,苦尽苍生甜王臣,杀杀杀杀杀杀杀~~~”
“人之生矣有贵贱,贵人总为天恩眷,杀杀杀杀杀杀杀~~~”
“人生富贵总由天,草民之穷由天谴,杀杀杀杀杀杀杀~~~”
……
张献忠又唱又笑,整儿人像是疯了一样。
刘志惊呆一般的看着,等张献忠唱完了,他慢慢走过来,用手里的血刀指着张献忠。试探的问:“如果你以为,你献出藏宝图,我就会饶了你,那你就错了……”
“哈哈哈哈~~”
张献忠喷血狂笑:“小崽子,你还是对老子不了解啊,老子张献忠是献宝求饶的人吗?老子的藏宝图送给你了,你信就信,不信也罢,老子也没有奢望你能饶过老子!来来来,继续来,老子右脚也皮痒的很,你给老子也剔了吧!”
一边说一边笑,面色狰狞扭曲,嘴里满是鲜血,样子无比恐怖。
刘志看着他,表情阴冷而复杂,稍微沉默了一下之后,他将藏宝图塞到怀中,在张献忠身边坐下来,面无表情的继续剔骨——他的决心和杀意,是不会被一张藏宝图所阻止的,张献忠必须死。
“慢着!”张献忠忽然叫。
刘志狞笑,心说你终于是怕了吧?
张献忠喘息说道:“还有一点老子要告诉你,现今阶段,你还不能去取财宝,你应该想办法脱离大山,带着兄弟们回陕西!为什么回陕西?老子这些天昏昏沉沉地想了很多,终于是想明白了,江南之地虽好,但民风太弱,且他娘的能吃上饭的人不少,不如回陕西。陕西十年九旱,遍地干柴,到处都是快要饿死的人,稍微有一点的火星子,就能成为燎原大火,那才是咱献营再起的根基啊。”
刘志默了一下,继续动刀。
“记住老子的话,舒服,舒服啊~~”
张献忠大笑,但一会又疼晕过去了,而他两条小腿已经是变成了两根白骨……
刘志则是一会笑,一会叫,发泄着心中的复仇之火。
隐隐地,他似乎又见了郑小姐。
那般的纯洁,美丽,目光柔和,如天上的仙子一般,在他零散的记忆里,那是前世里,他对母亲为数不多的印象啊,他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变成一个乞丐的?更不知道是如何离开母亲的?但他却始终会在梦里见到母亲,并感觉道母亲的温暖。那是每日里他唯一的一段幸福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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