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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喊我去盗墓-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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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我不是闲人

    三日后。

    陵墓回填工作基本已经完工,最后的一些收尾工作吴良便不再教瓬人军帮忙,下令返程。

    这点小活守墓人完全可以自理,何况他们也未必愿意瓬人军帮忙,毕竟收尾工作还会涉及到一部分用来掩人耳目的表面工程,参与的外人自是越少越好,哪怕已经进入过陵墓的瓬人军也不例外,至少图个心安嘛。

    因此吴良的主动退出,不但没有引来守墓人的不满,反倒让他们无形中增添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

    毕竟,人们都喜欢识趣的人。

    也是这时,白菁菁背着一个包袱再一次找上了吴良。

    “宝丝呢?”

    吴良笑着问道。

    白菁菁能如约而来,便说明白家的人也已经决定让她做随珠人,所以那些“家里人同意么”之类矫情的言语自是不必多说,搞得像拐带少女私奔似的。

    “给。”

    白菁菁直接将书包大小的包袱扔进吴良怀中。

    入手很轻,大概只有三两斤的样子,吴良小心将其打开,果然看到一个比篮球略大一些的半透明丝团。

    “多长?”

    吴良发现这种宝丝实际要比白菁菁之前的描述还要细上一些,大概也就与前世常用的手机数据线差不多。

    所以,这么一大团的话,长度应该还比较可观。

    “大约20丈。”

    白菁菁答道。

    那就是将近70米,足够做很多事情了……

    吴良满意的点了点头,将丝线抽出一截用力抻了抻,韧性十足但并不会受力变形,接着又将丝线对折过来,取出腰后的铜匕首,在对折处狠狠割了一下。

    丝线并未被切开,甚至连一丁点痕迹都没有留下,刀枪不入确实并非虚言。

    “果然是宝丝!”

    吴良喜上眉梢。

    其实他之前在打造洛阳铲和工兵铲的时候,就已经有过其他的想法,比如用来跨越一些特殊地形的飞虎爪,也就是后世盗墓小说中探阴爪。

    无奈这个时代的绳索还都是麻绳。

    这种麻绳想要结实的话,就得编的足够粗壮,而粗壮的话又很难做到轻量化。

    尤其是想要绳索足够长的话,就像这团宝丝一样70米长,那分量和体积估计只能用车来推了,根本没有办法用麻绳制作可以随身携带应对墓中各种复杂地形的飞虎爪。

    如今有了这蚕神宝丝,飞虎抓的材料问题便得到了解决。

    并且安全系数绝对要比麻绳强太多!

    除此之外,这玩意儿还有一些其他的用处,到时候再说……

    于是。

    “你就只带了蚕神宝丝?”

    重新将包裹系好交给典韦,吴良又看向了再无其他行礼的白菁菁。

    “还有这个。”

    白菁菁从腰后取出一把铁剪,在空气中剪了两下,发出“咔咔”的声响,似笑非笑的看着吴良。

    哪知还没来得及嚣张。

    便听“唰”的一声。

    回过神来的时候,白菁菁已经一脸惊愕的举着一只空手,铁剪早已落入了典韦手中,并目光冰冷的盯着她,沉声警告道:“以后若再敢于司马面前显露利器,休怪韦不讲情面,勿谓言之不预也!”

    “……”

    白菁菁显然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一时之间还没回过神来。

    然而她哪里知道,这其实也是吴良提前做出的安排。

    一个姑娘家家成天带把剪刀在身上多不安全,万一伤到小朋友怎么办,伤到花花草草啊、蘑菇啊什么的也不好呀?

    吴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骚骚一笑,接着又问:“除了剪刀还带了什么?”

    “没了。”

    白菁菁咬着嘴唇,没好气的答道。

    “口粮都不带?那白姑娘还是请回吧,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养不了太多白吃白喝的闲人,更何况一养还不知道要养多少年。”

    吴良当即说道。

    “你怎能言而无信?”

    白菁菁立刻急了。

    “我只允诺你终有一天会将随侯珠物归原主,其他的可没什么都说过。”

    吴良笑呵呵的道,“再说,白姑娘请看着我的眼睛,仔细看,你觉得我像是能接受白嫖的人么?”

    “白嫖?”

    白菁菁可没听过这样的词汇,不过琢磨了一下也明白了大概的意思,如此怒视了他片刻,最终只能瞪眼说道,“我不是闲人,并非一无是处,不白吃白喝你的便是!”

    上道!

    吴良以为白菁菁终于领回了他的意思,当即笑着引诱她继续往下说:“哦?难道白姑娘身上还有什么我用得着的地方?”

    “这里不方便,你随我来。”

    白菁菁咬了咬牙,转身掀开帐帘走了出去。

    竟要去外面?

    吴良裆下一颤,连忙跟了出来。

    结果才刚走出来,便听到帐外忽然响起“咻咻咻”几声急促的口哨。

    声音虽然没有那天夜里刺耳,但依旧很有穿透力。

    这是在做什么?

    吴良正有些疑惑的时候。

    “呼啦啦……”

    附近林子里竟有两只吴良也说不出种类的野鸟飞了过来,轻轻的落在了白菁菁手心,“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你这口技竟能御兽?”

    吴良瞬间对白菁菁刮目相看,一脸震惊。

    这本事可非同小可,简直就是野外生存探险的神技,而在这个年代盗墓,绝对会不停的与渺无人迹的荒野打交道。

    结果白菁菁却摇了摇头,说道:“不能,我这口技只能与鸟类亲善,又或是吓退一些山中的寻常凶兽,你若是不满意,我还可以为你洗衣煮饭,脏活累活也能做些,总之不白吃你喝你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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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鸟类亲善?”

    听了白菁菁的话,吴良却未表现出失望,反倒灵光乍现,饶有兴致的问道,“你知道鸽子么?”

    “六禽之一,美味佳肴。”

    白菁菁有些不解的答道。

    这时候天朝的鸽子还只是一种王侯之家才吃的上的美食,并未成为通信工具。

    一直到了隋唐时期,鸽子不会迷路的特性才终于被人们发现,终于开始使用飞鸽传书通信互动,既快捷又方便。

    作为一个用惯了手机的现代人。

    吴良最不习惯的就是现在慢到令人发指的通信手段,因此心里早就有了发展信鸽通信的想法,只是暂时还没遇到合适的驯鸽人。

    毕竟,万事开头难。

    养鸽和驯鸽完全是两码事。
………………………………

第八十九章 赴宴

    若是此事能够办成。

    以后吴良外出盗墓的安全系数便又能提高一些,不但能够随时向美人们保个平安,万一遇上危险困在了某个地方,也能够尽快用信鸽送出消息,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叫来救援。

    除此之外。

    这对于曹老板来说也是一件极有战略意义的事情,试想如果这个时代原本需要半个月才能传递的军情,只用两三天就能送达指定的人手中,而且还一家独有,这对于东汉末年的其他老板来说,不是开挂欺负人又是什么?

    到时候又可以顺手捞一个天大的功劳,距离发丘中郎将一职再近一大步……

    “既然如此,我便勉为其难的养着你吧。”

    沉吟片刻,吴良终于有些“不情愿”的将白菁菁留了下来。

    其实那天在墓中看过白菁菁的身子之后,她长不长毛什么的吴良真心一点都不在意,主要是她这神奇的口技确实大有用处。

    就算最终驯不成信鸽,万一哪一天困在荒无人烟的地方,也能骗几只鸟下来解决一下食物问题,对吧?

    Emmm……

    不得不承认,这次盗墓虽然所获黄金不及梁孝王墓十一。

    但对于吴良而言,收获却远要比上一次大得多。

    随侯珠、阴阳石、蚕神宝丝、白菁菁……样样都是世间难得一见的宝物。

    尤其随侯珠更是一举两得,众所周知,秦始皇同时得到随侯珠与和氏璧之后,便命人在和氏璧上刻下“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从此成了后世1600多年天下帝王必争的传国玉玺。

    而与和氏璧齐名的随侯珠,自然或多或少也有着相同的象征意义。

    回头将随侯珠“献”给曹老板,曹老板必定喜不自胜,这或许要比献上黄金更有意义。

    ……

    两日后,瓬人军到了鄄城。

    鄄城,便是吴良提前种草,叫曹禀安排曹家人一旦发现陈留有任何风吹草动,便立刻举家前往的地方。

    这自然又是吴良的意思。

    一来,万一陈留真提前出了问题,可以避免与他的美人们走岔了道;

    二来,可以顺势让曹禀了解一下前线的消息,吴良一早就知道现在镇守鄄城的是荀彧和程昱,这两个人都是曹老板重要的谋士,想来知道的消息应该不少;

    三来,瓬人军此行盗回来的黄金也可以暂时放在这里,陈宫、张邈等人迎吕布入主兖州之后,正是因为荀彧与程昱急召夏侯惇,又四处走动游说奋力抗敌,才为曹操留下了东山再起的资本,因此黄金交给这二人绝对没有问题,肯定比押着黄金到处赶路更加保险,还不费劲。

    瓬人军的到来,自是立刻得到了鄄城守军的礼遇。

    兵士们全部被带往兵营好吃好喝的招待起来。

    曹禀则被邀请前往荀彧府上接风洗尘,程昱作陪。

    吴良则没有这样的待遇。

    不过在前来邀请的佣仆明确表示自家主人只邀请曹禀一人之后,吴良还并未说什么,反倒是曹禀立刻就将脸耷拉了下来,瞪了那佣仆一眼,毫不客气的回道:“瓬人军还有一位吴司马,回去告诉你家主人,若是只邀请我一人,我便不去叨扰了,今夜就住在军营!”

    “这……”

    佣仆只是个传话的下人,哪里敢替主人做主,却又不敢就这么回去,顿时皱起一张脸不知该如何是好。

    “安民兄,你只管去吧,不必在意我,赶了两天路我也倦了,正好想好好歇息一夜。”

    吴良无所谓的劝道。

    想来荀彧与程昱作为曹老板的心腹之二,应该也对瓬人军有一些了解,否则之前捉了吕布派出来寻墓的探子,又怎会特意将这么个对五官战事的小人物送到曹老板那里呢?

    所以这二人可能也知道吴良,甚至可能还了解过他的底细。

    也是因此,他们派来的佣仆才会明确表示“只邀请曹禀一人”,这明显就是带着主人的命令来的。

    至于为什么?

    吴良觉得可能还是与“士族”观念有关。

    像他这样一个既无身份有无背景的逃兵,哪怕做上了军中司马,也同样不能入得了“士族”的法眼。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这句诗虽是后世之作,意思也未必完全相同,但放在现在的士族之中,却是最真实的写照。

    与他这样的“泥腿子”坐在一起吃饭喝酒,那便是自贱。

    更何况这时候的官职很乱,“司马”和“司马”也不可同日而语。

    此时荀彧就是司马,而程昱则是寿张令,光看级别的话,这两人都未必在他之上,但论权力与地位,可就是天差地别了。

    而且。

    了解过荀彧生平历史的人应该都知道,荀彧一生虽慧眼识珠,为曹老板举荐了许多能人异士,这其中就包括戏志才与郭嘉,但仔细看过他所举荐过的人的资料便会发现一个共同点:那些人,无一例外全是士族。

    这倒不是在批判荀彧,这时的社会结构便是如此,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因此吴良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了不得,面子向来都是靠自己挣的,又不是靠别人给的。

    “那不行,咱们此行一起吃了那么多苦,现在我不能把你留在军营一个人跑去吃好的喝好的,咽不下去!”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曹禀已与吴良建立了深厚的革命情谊,当即梗着脖子道,“唉?对了,要不今晚咱们自己找个酒舍喝酒去,反正我也不愿与那群老家伙虚情假意,无聊透顶。”

    “……”

    吴良看得出来,曹禀其实也是因为从佣仆的话中察觉到了荀彧与程昱对他轻视,因此才如此维护于他。

    只不过维护的方法有些欠缺考虑。

    此举若是被曹老板知道,必定会训斥他不知礼数,说不定还会因此觉得吴良也没在中间起什么好作用。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略微沉吟了一下,吴良微微一笑,对曹禀说道:“安民兄,你只管赴宴便是,我教你些话,只要你将这些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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