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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四大名捕-第2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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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半生、闲人、儒迅、子湘、天涯、白水、我素、纵横、锐案、天堂──试想,这些非常飘逸或威风的名字,一旦加上他原姓“任”,不是非常响亮、动人、有意境么?

    ──任半生。

    ──任闲人。

    ──任儒迅……

    ──任子湘……

    还有任天涯、任白水、任我素、任纵横、任锐案、任天堂……都很不得了,一听就知道是江湖大人物,一看便晓得是武林大豪。

    可惜,这些名字都传扬不开去。

    可恨,这些任劳喜欢的大名都流传不广。

    不知怎的,大家看他从年少迄今,一直郁郁不得志,忿忿不平,以致不断的诬人以快、残人以虐、杀人以逞,反而背里给他一个“老吠吠”的名号。而他看到人家比他活得好、活得比他有名、活得比他富贵或美满,他就禁不住内心那一股火。

    愤懑。

    他就捣毁他们。

    残害他们。

    破坏他们的名誉。

    甚至去杀害他们。

    他忍不住这一股冲动。

    其实他的武功绝对算是高强,也天性聪悟,本来年青时也长得正常,但就是不知怎的,一直不能名列江湖第一班辈的高手中,也不能挤身于武林第一流的名字里,使他更加悲愤,可是,愈是悲忿,就越失衡,莫名的抑郁使他迅速苍老,疲惫满脸,皱纹交错,老去急剧。这一来,江湖排名就更低落,前辈提携就越有顾忌,他就越发不择手段,诬陷谋害,猝袭暗算,这种事一旦做多了,总会传扬开去,那么,前辈高人机诈之士,当然怕养虎为患,不敢予以重任,而忠厚之士亦耻与为伍,使他更为失落。

    连番失意,使他又更为悲愤,行事更乖绝人伦,于是更多邪道之徒避之为吉,正道之士更排斥不用。

    那样一来,他就更悲怨莫名,下手更辣更歹,以致黑白两道,都不容他。他争名,并无大名;求利,更不是这料子。弄权,手上无权;要人,人才岂为他所用。他越来越愤恨,指天骂地,郁愤难平,自以为怀才不遇,又以为人共欺之──却忘了,真正开始凌辱他的,正是他自己。

    他就是行事下手太辣,以致本要任用他的“四分半坛”陈氏兄弟,也几乎不能容忍,要把他逐出门墙。

    幸当时“四分半坛”亦收了一名新锐:就叫任鹤立。这少年人一入“四分半”,迅速蹿升,做事干净利落,下手狠,但该硬时硬,该软时软,坛里人人都喜欢他。

    这个少年人武功非凡。他那门派原只有四位门徒,一入江湖,都从最艰苦“卧底”做起,潜入各门各派,一旦起事,才揭竿而出,一举歼灭目标。他在该门中排行第三。

    任鹤立是其中佼佼者。

    他长得清秀可人,但他却不让人称作飘逸好听的“鹤立”或“叶三”,或者他的原名为“任浮沉”,而要人称他为“怨”。这少年人还笑着宣称:“我是个有怨念的人。”

    任怨却私下吸收了任劳。

    还私下传授他门里的“虎爪豹形拳法”,并且言明,这套拳法不适合任怨自己的底气和功架,所以悉尽相授予任劳。

    任劳当然感激他,于是视任怨亦师亦友。他先前以为这少年人好欺侮,没想到,交往下去,他发现不但已绝对脱离不了这少年人,而且还愈渐听凭任怨摆布,甚至,受侮的也只是他自己。

    ──看来,这么一个怯生生的少年人,要比他更利害、深沉多了。

    他省觉到这一点时,已经摆脱不了少年任怨的纠缠和压力了。

    这少年任怨自有一股吸引力,一种奇诡无比的魅力,一旦跟他在一起,决不容易重新做人──纵然能够侥幸,那已是一种“再世为人”了。

    何况,他年纪也大了。

    样子也老了。

    他的容貌远比他的年龄更快老去。

    严格来说,他的样子跟他心里的苍老比较接近。

    他甚至觉得:任怨的容貌,恐怕与他实际年岁并不相称。

    甚至相距甚远。

    ──连任劳也不知道任怨的“实际年龄”有多大。

    只不过,任浮沉一旦给人称为“任怨”,迅速扬名天下,跟在他身边的任软钦,也慢慢给人重视了起来,顺口就叫了他“任劳”。总算,偶尔,也有人因他的武功套路而叫他为“任虎行”,还算捞回一点威风。

    于是,任劳逐渐响起了名堂,一切他希冀的任锐案、任天堂、任子湘、任闲人、任半生……全都扬不了名立不了万。幸好,他最怕揭发他原名是“任软钦”,也“站不住脚”,没传扬开来,已属万幸了。

    他认为自己的本名很难听。

    他讨厌人讥笑他。

    他练虎爪,偏不如任怨的鹤凿有杀势。

    他练豹拳,偏莫如任怨的竹叶飞风来得轻盈。

    他想成名,却成了恶名。

    ──成恶名易,享有美名难。

    他要钱要权,但只能依附权势。

    ──他甚至不大明白,任怨为何要弃“四分半坛”而加入“夏侯”?

    看来,当杀手也不见得太有出息。

    ──虽然,三鞭道人确实要比“四分半坛”的陈氏兄弟强,而且还强得太多太多了。

    (是不是一旦加入“夏侯四十一”,就可以直接跟达官贵人,尤其蔡家一族交往之故?)

    任劳有这样猜想过。

    他练狮子吼,不成。

    纵扯破了喉咙,他叫的还是不像狮子。

    也不像虎啸。

    只似狗吠。

    他并不知道世间上真的有“他可以,你就不能”的事,也有“你可以,他就是办不到”的事实。

    他只心胸狭仄,妒嫉人成就,更不许讪笑。

    包括笑他老。

    笑他不如任怨。

    笑他没有成就。

    笑他吼声像犬吠一样:

    ──他甚至知道外边有人就在背后称他为“老吠吠”,而且已流传了这个谑号多时了。

    (给他听到,他就一定杀了他!)

    (不是要给对方死,还要碎尸万断,要对方不得好死!)

    他,不许人笑。

    他不喜欢人笑。

    因为他痛苦。

    悲愤难平。

    所以他痛恨眼前那三个少年男女。

    因为他们在笑。

    他们在笑他。

    笑他不懂诗。

    笑他讲错诗人的名字。

    更悲愤的是:

    他发现连任怨也在偷笑。

    孙收皮则在忍笑。

    ──这两个人他都惹不起。

    所以他就把火头发在他惹得起的人的身上!

    他觉得自己是受了侮辱。

    他当然忘了:先侮辱他的,就是他自己。

    人必先自侮,而后人亘侮之。

    第七章 四记耳光

    他狙击仇烈香的胸部。

    他对敌人有很多要害可以攻击,可是,他就认准了胸部。

    他的用意很明显:

    侮辱!

    他的用心也很清楚:

    色!

    他目的是侮辱人。

    ──凌辱一个女子。

    可是,仇烈香没有动。

    她神情凝肃。

    她眼神如一朵惊艳的枪花。

    可是她已从任劳的出手,转而盯着飞舞的鞭花。

    三鞭道人手上的长鞭,正在她的上方作霹雳雷霆之势,又像圈出了一连串的怨咒。

    她好像在这生死关头,竟给那鞭花魅影吸过去了。

    她身后的是无情。

    他在暗影之后。

    他没有任何动作,但他的眼神却似月光映刀一般的明亮,穿透过仇烈香肘部拱在腰畔、像一座弧度优美玉山般的空间,他的视线就在那儿,凝住了。

    可是,虎爪到了。

    豹拳也到了。

    但也有其他的事物“到了”。

    而且是“及时赶到”的。

    那是:

    脚

    是的。

    脚。

    追命的一对脚。

    右脚急踢任劳的右爪。

    左脚疾蹴任软钦的左拳。

    奇快!

    奇急!

    奇速!

    任劳冷哼一声,突然变招!

    他真是说变招就变招!

    那一拳一爪,已不是攻向仇烈香的胸脯,而是击向追命的一对脚踝!

    ──你攻过来,我就先废了你一双腿子!

    任劳就等对方还招!

    一还招他就变招!

    他的招式变得快,也变得狠!

    但对方的变招,更是快得不可思议。

    对方一对脚依然踹出。

    可是方向变了。

    两足依然急踢,但踢的方向稍稍偏下一点,踹入任劳的左右腋下!

    ──那是“攒心穴”。

    死穴!

    这两脚变化之快,而且顺畅无比,仿佛,一早就打算是这样踢!

    而且,这两个穴位更低一些,所以,击着的速度会更迅疾一些!

    高手过招,片瞬必争。

    任劳怪吠一声,双肘疾沉,一爪一凿,向下陡敲追命之双膝。

    情形是:追命要踢中任劳的攒心穴,双腿必须直伸;但而今任劳已放弃硬对脚掌,先行截击追命双膝,只要追命双脚踢直了,他就一定先追命脚尖命中前先行击碎他的膝盖。

    膝盖一旦碎裂,就使不了劲,那两蹴之危自然也就消解了。

    可以说,追命变招奇而速,但任劳变招更奇而险!

    ──毕竟,手还是比脚好用一些,方便一些!

    他没想到的是:

    追命又变招!

    ──还能变招!

    他变的招居然跟任劳一模一样。

    至少,要命中的目标,是一样的,一致的。

    仿佛,追命本来就要攻向那里一样。

    而且,追命也好像早就预料到对方的一切变化一样。

    甚至,他的脚变招得比手还快。

    还灵。

    还活。

    他现在踢的就是任劳的膝盖。

    再无论怎么说,膝盖的确远低于腋下。

    这一变招,离得更近,任劳再无变招的可能。

    已来不及。

    已无可能。

    能。

    因为任劳确有过人之能。

    他整个人忽然凌空,离地,飞了起来。

    这时候,他的双脚,仍是蹬直的。

    他向前趴了下去。

    由于他向后一蹬,人往前扒,所以,头部与脚趾成了直角的一半,斜着身子疾扑了下来!

    是的,追命的两脚,便踹了个空。

    同时,任劳的豹拳和虎爪,带人带身全力砸击在追命蹬空的膝盖上!

    他要毁了这一双脚!

    一定!

    因为他恨!

    他恨这个满脸落拓沧桑的男子,也苍桑得比他潇洒,落拓得比他好看!

    他一看到就厌憎。

    就生烦恶!

    他这招是兵行险着。

    他知道追命再也躲不过去。

    他深信自己会敲碎这一对已开始名动江湖的腿子。

    他没想到的是:

    追命还能变招。

    而且,变招的路子,居然,跟他一样。

    ──甚至几乎完全一样!

    追命的方式是:

    忽然趴下。

    由于他也是向前掼下的,所以也双足离地、往后一蹬,腾了空,屈膝后弯,任劳那一豹一虎、一拳一爪,便落了空。

    这回,可来不及变招了!

    噗的一声,爪拳全打入土地里,还深深陷入草地里。

    然而追命要比任劳稍迟一瞬才掼倒!

    这点很重要。

    也就是说,任劳先变招,他才因变招而变招。

    人说先发制敌者强,但后发制人者更高!

    这一回,任劳先击空,扒地,招击于土,追命才掼倒,两人几乎头顶对着头顶,面贴着面,可是,追命朝他一笑,他还有一双手,劈劈拍拍,一口气,掴了他四个巴掌。

    四记耳光。

    第八章 一声叹息

    这一个照面下来,任劳已吃了大亏。

    追命已占了上风。

    他只是未下杀手。

    ──为什么不痛下杀手?

    许或,他还是名捕快,他只要执法,但不能私自用刑,或许,他认为任软钦罪不致死,他不想杀他。

    但他却不知道,这几记耳光,已形同与任劳这等气狭小人,结了大雠巨恨,血海深仇。

    小人之所以为小人,因为他不认得你的恩典,只记得你的过失;浑忘了你带领他渡过许多荆棘路,而只厌恶你阻碍了他的前程。

    ──你放过小人,小人却不会放过你:这便是小人的特色!

    仇烈香仰首望着鞭花,在黑夜里,月华下,火光中,那些鞭圈一个接一个,一圈接一圈,绵绵不绝,生生不息,不,更可怕的是,这些鞭花,既是生了,就没有灭过;这些鞭圈,既已成形,就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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