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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一道元神从黄梅真人的尸体上飞出。
修炼到大罗金仙,神魂便能蜕变成元神,元神不灭便可再夺舍重生。
只是在徐思远面前哪有他活命的机会,又是一剑,元神破灭!
徐思远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徐思远的头顶现出一道元神,这元神和徐思远有七分相似!
剑斩大罗,便证大罗!
这一日徐思远终于进入大罗金仙之境。
第五十七章 风
以大罗金仙的血开锋,徐思远手中的剑胚洗尽铅华。
剑长三尺三,宽二寸二,锋芒毕露,寒气逼人。
犹如养在深闺后院的美人,闺阁之中无人识,娉娉袅袅十八余,一朝出门天下惊。
这比喻也许不太恰当,但徐思远这时看自己手中的剑,简直比看美人还要养眼。
“既然斩黄梅真人开锋,便叫你斩梅吧!”(我取名天赋确实一般,不像烽大绣冬春雷什么随口而来,不过斩梅也不算那么难听吧!)
剑胚已成,这斩梅已经是一件先天中品的灵宝。
当然若无大的机缘,这斩梅也永远只是一件中品先天灵宝。
不过徐思远已经知足了。
徐思远收起斩梅,然后开始搜刮黄梅真人的遗物。
也许是黄梅真人和他徒弟设局害了太多人的缘故,徐思远从黄梅真人和他的徒弟身上一共得到了十一件先天灵宝,可惜只有黄梅真人的拂尘是中品先天灵宝,其他都是下品。
还有几件灵宝在之前和徐思远的战斗中有所损伤,徐思远也把它们收起来。
“耶,这是什么?”
徐思远在黄梅真人的贴身收藏里找出一枚黑珠,这黑珠光华内敛,徐思远一时也看不出什么,便把它先收入储物袋。
徐思远的心情极好,作为圣人门下二弟子,修成大罗金仙并不值得骄傲,但终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若是文人估计此时恨不得赋诗一首,要是画家则多半会画几幅妙手丹青。
可惜徐思远两者都不是。
于是徐思远捕来一头野牛,这头野牛有两丈多长,两米多高,放在地星是妥妥的陆地一霸,不过在洪荒却也算不得什么。
今日入大罗,当贺!
何以为贺?
徐思远不是文人墨客,那么便以酒与肉!
酒肉穿肠,美哉美哉!
将野牛剥皮放血,洗净之后架在火堆上慢慢炙烤,可惜徐思远储物袋中只有盐巴。
幸好洪荒的的牛肉灵气十足,在火上一烤也是香气十足,
慢慢的阵阵香味传出很远,
“真香!”
这时从远处走来一位男子,这男子衣衫破旧,满脸风尘。
这男子来到徐思远身前问道:“道友你这牛肉烤的真不错,香飘十里,颜色金黄,就是不知道这味道怎么样?”
“出门在外总得多几分小心,不过遇到了分些吃食还是没问题的。”
徐思远笑着割下一条牛腿给这人,“尝尝味道如何?以前在昆仑还经常给师兄妹们烤肉,现在手艺却是生疏了!”
这人约莫有大罗金仙初期的修为,徐思远因此并不怎么怕他心怀不轨。
有了实力便有了底气。
虽然才刚刚修成大罗金仙,但徐思远自付同级之中,难逢敌手。
那人咬了一口牛肉赞道:“我风信子游历洪荒无数年也算吃过不少好东西,但道友这牛肉绝对能占一席之地。”
徐思远没把这客气话当真,虽然对自己手艺自信,不过调料不足,味道只能算凑合。
那人补充道:“当然不是说道友这烤肉有多不凡,而是游历百年满身风尘之后,有道友可闲谈,有熟食可入腹,恰如沙漠之中偶遇绿洲,心中喜悦更胜口中滋味!”
这话让徐思远对这风信子感官一下好了许多,徐思远拿出一壶酒道:“在下一尘子,很高兴能认识道友,道友可要饮酒?”
风信子接过酒壶喝了一口道:“好酒!”
“今日吃了道友的肉,喝了道友的酒,在下无以为报,在下游历洪荒多年,走过雪原,攀过高山,曾见古木苍苍,也曾见大河滔滔。道友若是要在洪荒寻宝,在下也许能告诉道友一些有用的信息。”
徐思远有些向往的道:“道友倒是自在,对了道友去过哪些地方?”
风信子道:“我去洪荒之南见一山,名曰招摇之山,多桂,多金玉。其山有兽,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善走。”
“我去洪荒之西,有山名钱来之山,其上多松,其下多洗石。有兽焉,其状如羊而马尾,名曰粒颍渲梢砸牙啊!�
“我去洪荒之东,东有一山···”
徐思远给风信子倒了一杯酒道:“在下敬道友一杯,听道友所说,实在是心向往之!”
风信子笑道:“不过生来忙碌命罢了。”
“我看道友似乎对宝物兴趣不大,我这里有两枚红豆就送给道友了,虽然不算珍贵,但也还算少见。”
徐思远接过两枚红豆,这红豆外形和徐思远前世见过的红豆差不多,不过上面有着极其漂亮的花纹。
“这是我在南方一个相思谷得到的,这两粒红豆据说有大魔力,这红豆分雌雄,男为雄,女为雌。”
“如果男女同时服下两枚红豆,从此便会日日相思,寸步不离。”
徐思远将两粒红豆收起来,“不过这样岂不是成了彼此的奴隶?”
风信子笑道:“道友这就有所不知了吧,如果心里有了一个人,谁会拒绝做爱情的奴隶呢?”
徐思远端起酒杯道:“就凭道友这句话,就值得喝一杯!”
一杯饮尽,徐思远开口道:“不过这两粒红豆我是用不上了。”
“为什么?”
徐思远开口道:“若一女子念我恋我,我虽愿与她天长地久,但她若倦了累了,我也会放她离开。”
风信子愣了片刻道:“我刚刚还笑道友,看来我也是那爱情的门外汉啊!那道友就把它们种下吧,看那雌雄并蒂,可能永世常开!”
“若有日繁花盛开,道友想要赏花,可以来东海蓬莱岛。”徐思远道。
风信子点头表示记下了,这时一头野牛已经被徐思远两人吃完。
风信子擦了擦嘴道:“谢谢道友的酒肉了,现在我也该上路了。”
“酒还没喝完,何不再留一会。”徐思远挽留道。
风信子笑道:“风可以为朋友驻足,为美食歇息,但风永远不会停下脚步,风,永不停留!”
徐思远突然开口道:“风不能停留,那心可以嘛?”
徐思远已经看出来了,这风信子是先天一缕清风化形,作为一缕先天清风,风信子的修为却是低了点。
清风逍遥洪荒,是为追索,还是为了忘却!
风信子轻叹一声,愣了片刻才道:“风早已无心了,风,只在路上。”
“一直没有存稿,今天本来说周末多码点,不过也不晓得是操纵失误还是怎么的,码好的稿子不见了,所以更新这么晚!不过放心绝对不会太监的,虽然读者不多,但既然有人看我的书,那我肯定会写下去!”
第五十八章 美景美人
风从不停留,却也没立刻出发。
风信子对着徐思远道:“此去向西三千里,有一个巫族部落正在筹备婚礼,道友要是没事可以去看看。”
“难道是祖巫结婚?”风信子特意说起,显然不是一般的婚礼。
“不是,”风信子摇头道:“是那大巫后羿结婚,不过他要娶得媳妇可不一般?”
“怎么个不一般法?”徐思远问道。
“后羿要娶的嫦娥可是巫族少有的大美女,遍数洪荒也没几位能比她还好看了。”
徐思远有了点兴趣:“那比祖巫如何?”
“祖巫享盘古造化,得天地厚爱自然生的高贵美艳,而那嫦娥却是后天生灵,祖巫高高在上,嫦娥却能让仙人也甘愿坠入凡尘。”
风信子又道:“世间万物,如那江山之清风与那山间之明月,耳得之为声,目遇之成色,我见美景,美景不减。世间所有的美都是拿来欣赏的,那美人也一样。”
“美人若不给人看,谁能知道她美呢?”
“道友游历洪荒,既见美景,何不去看看那佳人?要知道世上唯美景不可错过,唯佳人不可辜负!”
徐思远笑道:“道友是不是想知道我见到嫦娥后会不会也想坠入凡尘,甚至想要动用那红豆?”
风信子哈哈笑道:“我知道道友不会,不过总有几分好奇。今日得遇道友,实乃人生一大乐事,以后有缘再见,在下去耶!”
风信子化作一阵旋风消失不见。
徐思远原本打算回金鳌岛,毕竟修成大罗金仙的喜悦应该和师傅同门分享。
不过风信子这么一说徐思远便打算去看看那嫦娥。
后世嫦娥有三界第一美女的美誉。
既闻佳人名,当睹佳人面。
徐思远朝着风信子所说的巫族部落走去,见徐思远朝着巫族走去,一直在外围小心提防徐思远的一位大罗金仙也悄悄收回自己的神识。
在徐思远斩杀黄梅真人时便惊动了附近的一位大罗金仙,这位大罗金仙颇知道分寸,只敢远远的警戒,并不敢靠近。
徐思远也就没管他,一言不合便拔剑相向那是蛮夫,他徐思远不怕事,却也不喜欢惹事。
没多久徐思远便来到巫族部落前,巫族的房屋分布的极为杂乱,不过所有的房屋都极为坚固高大。
巫族没有围墙,巫族人便是最坚固的城墙。
没有围墙却还是有人巡逻,见到徐思远靠近两位巫族巡逻者有些警惕的拦住徐思远的去路。
巫族修炼自成体系,对境界的划分也和修道者不同。
巫族祖巫相当于准圣,大巫相当于大罗金仙,天巫相当于金仙,地巫相当于玄仙,巫鼎相当于真仙。巫士相当于天仙。
这两位巡逻的巫族身材魁梧健硕,浑身肌肉凸起,行走间大地似乎都在微微颤抖。
这两位巫族都有巫鼎的修为,这还只是巫族的一个小部落,由此可见巫族的强大。
“那道人,你从何而来,为何而来?”两名巫族语气不算友好。
那两位巫族肌肉凸显,徐思远也修巫族肉身,但是徐思远的境界比这两位高多了,徐思远肉身虽然蕴含无穷能量,但是从外表上看比巫族瘦弱多了。
也就难怪只注重肉身修为的两名巫族有些看不起徐思远。
“听闻嫦娥大婚,素问嫦娥美貌,特地前来参加婚礼。”徐思远回答道。
听闻是来参加嫦娥大婚的,两名巫族脸色好了点,一名巫族开口道:“可不是谁都有资格来参加嫦娥的婚礼的,你要接下我一拳,我巫族就承认你是个爷们,到时自有酒菜伺候,要是接不下,你还是回去修炼个千八百年再来吧。”
似乎是怕吓坏了徐思远,这名巫族补充道:“我也知道我巫族拳头硬,你小子又长的这么瘦弱,放心我伏远待会只用八成力。”
“不用,我拳头也挺硬的!”
“我看你是嘴硬,小心了!”
伏远果真只用了八分力,伏远虽然只有巫鼎的修为,但他的拳头可不比玄仙差,哪怕是八成力也不可小觑。
不过徐思远动也没动,伏远的拳头打在徐思远的身上徐思远恍然未觉,徐思远轻声道:“还是用十成力吧。”
“倒是小瞧你了!”见徐思远动也没动,伏远无比惊讶。
伏远这次用尽全力,拳意激荡,风声呼啸。
徐思远还是不还手,伏远的拳头打在徐思远的身上就像打在了一座大山上,伏远自己被弹出去数百米,徐思远却还是动也没动。
旁边那位巫族看不下去了:“伏远你放水也别放的这么明显,万一族长怪罪下来你我可承担不起。”
“闭嘴!”
伏远脸色大变,他自己知晓自己的拳头有多大力道,一拳下去就是一座小山也该抖三抖,但徐思远不仅没动,就连徐思远脚下的草木都没摇一下。
这也就意味着徐思远只凭自己的肉身便化解了伏远的一拳。
这样的肉身在巫族也不多见!
“我能参加嫦娥的婚礼了嘛?”徐思远问道。
“能,当然能,客人随我来!”伏远犹豫了下还是道,巫族擅长用拳头讲道理,却也并不代表真的没脑子。
伏远旁边的那位巫族也察觉出了不对,在伏远给徐思远引路时那名巫族悄悄的朝部落内部走去。
“道长你,你真不是巫族?”伏远最终还是忍不住的道。
“不是,不过我和巫族有几分渊源,对了嫦娥美嘛?”
“美,美得很!”伏远气愤的道:“要不是我打不过那后羿,我一定要娶嫦娥为妻,可惜我晚生了好多万年呀!”
“娶妻和打不打得过其实关系不大。”徐思远道。
“怎么没关系,最美的女子就要嫁给最强的战士,祖巫以下,那后羿是不是最强不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