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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寻侠记-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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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不在考虑之内。
    狗的骨骼关节与人类不同,就拿狗的前腿来说,人的上肢以肩、肘、腕三大关节划分为上臂、前臂和手三个相对独立的肢节,但是狗的前腿却不是这样,它的爪和前臂是在一个肢节里面的,前臂上面还有中臂,中臂上面才是上臂。
    因为肢体骨骼结构不同,所以奔跑、跳跃等动作也不相同,神行百变算尽了人类追击者的所有动作,却没有把狗算进去,所以李智云这间不容发的一步迈出,结果就是肩头被狗咬了一口。
    又或许是由于手里的食盒太过碍事,才导致了身法的迟滞?这当口他没空多想,他只有庆幸,庆幸的同时感谢宇文化及。
    多亏了宇文化及的狻猊铠啊!不然若是被狂犬病潜伏了上哪打疫苗去?
    或许是经过训练,又或许是天性擅长厮杀,那狗一咬过后迅即退开丈许,当它看见李智云并没有躺下时,就在喉咙里咕噜了一声,再次飞扑而来。
    这一次李智云有了提防,也顾不上手中的食盒了,把食盒往身前一扔,希望能够阻挡一下狗的攻势,随后围着大厅里的桌子跑了起来。
    他不敢跑到门外的太平街上去,街上没有任何障碍,他的神行百变不足以令他摆脱这条恶狗的纠缠。
    那狗极其敏捷,竟然在空中一扭身子躲过了食盒,食盒落地即散,里面的盘子碗全都飞了出来,带着一股浓郁的肉香。
    “吃肉吃肉!吃盘子里的肉!我的肉可不好吃!”李智云吓得魂飞魄散,一边劝慰恶狗吃肉,一边盘算着找个机会使出阿飞剑法把狗杀死。
    与神行百变在狗的面前失效是同样的道理,在面对的敌人是狗而不是人的时候,阿飞剑法也不见得就能一剑封喉。
    也不知道在小李飞刀那个时代里阿飞是否杀过狗,估计是没有吧,不然自己手里这支无情铁条早就应该在肌肉记忆的带动下刺出去了。
    这时候他更无其它手段来对付这条恶狗,真要论及对付犬类的武功,丐帮的镇帮之宝打狗棒法倒是非常有效,但那是需要内功为基础的武功,现在他依然买不起。所以他只能寻找机会使用阿飞剑法来杀这条狗。
    那狗对食盒里的肉菜全无兴趣,只顾恶狠狠地跟在李智云身后狂追狂咬,若不是有那些桌椅板凳作为障碍,这会儿只怕又得咬中几口了。
    又跑了几步之后,耳中听得后院传来数声呼喝,遥相呼应,想是贾柳连和尤俊达等人喊了手下正往这边跑来,又听见张转那嘶哑的声音喊道“一定要抓住这个孩子,这孩子定是王仁则的同党!”
    李智云闻声顿时大急,想不通张转为何会这样认为,但是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落在这帮人的手上自己绝对没什么好果子吃。
    若是被这帮人抓住了,带他们去秦家大院倒也不是不行,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就被打到了王仁则的团伙之中,那张转非得生吞了自己不可,就算不会立即杀了自己,一顿皮肉之苦总是难免的。
    而且即使自己交代出王仁则的下落,到时候王仁则也不会待见自己,一定会认为是自己出来找了人去跟他为难,最好的结果也是自己落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如此危急关头,哪里还顾得上寻找什么出剑的角度,骤然停步回身,望着身后的空间就刺出了一“剑”。
    没错,那铁条的确是刺向空当处的,出剑时面前什么都没有,他只是假想那里有一个人,他的铁条刺的就是那个假想人的脖子。
    或许是主角光环开始发挥作用,就在他出剑的这一瞬,那条恶狗恰好张着大嘴飞扑过来,这一剑便从狗嘴里刺了进去,直接扎入狗的哽嗓咽喉!
    “嗷呜……”
    那狗发出一声极其悲惨的呜咽,这时候它已经无法发出正常的吠叫声音了,随即狗身一沉,带得那根铁条一齐垂落下去。
    李智云见状大喜,也不管这狗到底死还是没死,立即奋力回抽铁条,准备跑出酒楼,然而那铁条却似乎刺入了狗的颈椎骨中,无论如何也拔不出来,铁条回撤,狗身子就跟着回撤。
    正想用脚踩到狗身上再拔一次时,眼角余光却看见已有两个人影冲进了大厅,急切间他也不敢扔了铁条逃命,就只好拖着狗身子逃出门外,一路亡命狂奔。
    “站住!别跑!”
    “再跑就杀了你!”
    那两条人影随即发足追来,一边追一边恫吓,李智云哪敢停下,心说我不跑你们才会杀了我,跑得更加拼命了。
    然而他毕竟只是一个十一岁的瘦弱孩子,拖着一条死狗跑直线如何跑得过两个常年练拳的伙计?只顷刻就被两人追到了身后,其中一人紧跑两步,呼的一拳打向他的后背,只听嘭的一声,后背上就挨了一拳。
    前文说过,贾柳楼这些伙计都是外练筋骨皮的,拳上虽然没有内力,但是外劲也很强横,李智云虽有狻猊铠护身,不至于伤了骨骼,却被这一拳打得前扑出去。
    这一拳势大力沉,若是寻常挨上他必定会摔一个嘴啃泥,然而此刻他手中的铁条上挂了一条死狗,对他的身体起到了一定的后缀作用,所以他只往前踉跄了几大步。
    在险些跌倒的这一瞬间,他才想起这样不行,还是得用神行百变!
    刚才被狗追得他对神行百变失去了信心,以致于跑出酒楼之后一直在跑直线,这时想起那神奇步法,脚下自然而然就开始了玄妙转折。
    这一施展神行百变,伙计就再也追不上他了,别看他还拖着一条死狗,但就算是拖死狗的神行百变也是神行百变,也不是酒楼伙计能够捉住的。
    虽然大家都在一条街上,相距不过几步的距离,但是伙计就是抓不着他,只气得哇哇大叫。
    这样还是不行!必须要摆脱他们才好。
    李智云一边跑一边盘算,觉得还是不能这些人引到秦家大院去,如果自己那样做了,就一定会引起王仁则的误会,就凭王仁则那个脾气,闹不好第一时间就会杀了自己,这个险不能冒!
    不回秦家大院行不行?似乎也不行。且不说自己在这历城县人生地不熟没个落脚点,只说不回秦家大院如何对得起狄大哥?狄大哥给了自己金子出来买饭,若是自己就这么走了,岂不是会被别人误解为吞没金锭?我李智云不差钱好吧!
    想到这些,他决定仍然返回秦家大院,但一定要摆脱追在身后的两个伙计才行,于是乎他见到胡同就钻,见到岔路就进,几经转折之下,再返回太平街时,身后的酒楼伙计已经被他甩掉了。
    说来也巧,他回到太平街的位置就在秦家大院的旁边,出来的那条胡同就是秦家大院的院墙,见此情景,不禁心中有些喜悦,整了整衣襟,拖着死狗就进了院子。

第一二一章 秦家大院开Party
    进了秦家大院,看见院子里的情景,李智云就有些懵逼,院子里正有四个人在内,两男两女,分成了两伙,一伙在西墙根喁喁细语,另一伙在东墙根相对无言,令他无法想象的是,这两伙人居然是男女混搭。
    西墙根的是姓柳的美女和王仁则,美女在说话,王仁则在倾听;东墙根的是姓贾的美女和狄大哥,美女无言凝望狄大哥,狄大哥也无言,手里却拿着半张烙饼,似乎很想吃,却又一口都没咬。
    这里怎么开上party了?剧情还可以这样逆转么?秦安的脾气也太好了吧?不出来赶人不说,还派了美女徒弟出来陪聊?那么我是不是不该回来啊?
    这一刻李智云忽然觉得自己比后世那个爱科学的好孩子爱迪生还要优秀,把自己变成了大隋朝唯一的一只电灯泡,还是白炽的。
    不管如何懵逼,话总得交待一下,于是走到了狄知逊的面前,说道“狄大哥,不好意思,没能买到饭菜,就买了一条狗来,本来想跟你一起烤个狗肉……”
    “钱呢?”
    狄知逊尚未说话,圆脸酒窝美女贾菁菁先伸出一只纤纤玉手摊在李智云脸前,“把找回来的钱拿出来。”
    李智云就有些纳闷儿,怎么个意思?就这么一会儿,这贾美女就可以执掌了狄大哥的财权了?
    但是这话他也没法问,毕竟狄大哥就在旁边没说话,看样子是默许了这位新出炉的“主妇”问自己要钱,就只好回道“没找回钱来,全花了。”
    “啊?”
    贾菁菁顿时惊呼一声,旋即怒道“你这孩子怎么这么败家啊?那可是五十两一锭的金元宝,就买了这么一条没人要的死狗?谁信啊?说,剩下的钱在哪?”
    或许是因为此前李智云在王仁则的淫威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的缘故,此刻贾菁菁对这个原本疑为妖孽的孩子没了半点恐惧之心,直接大声呵斥起来。
    李智云就很无奈,不就是五十两一锭金元宝么?折合成银子也就五百两吧?哥们儿我卖一套武功就是一百万两银子,这点钱也叫钱?
    他已经想好了,等到时机合适,自己手头上有了大批现钱时,一定要归还狄大哥这锭金子,而且是十倍百倍地归还。
    然而事实是现在他的确囊中羞涩,这种硬气的话就无法说出口,说出来没人信是肯定的,还得遭到一顿耻笑。
    所以他只有耐心回答“真的花没了,花在你家的酒楼里了,不信你可以去问贾柳楼的贾掌柜。”
    他不会告诉张转王仁则在哪里,这与告诉贾菁菁他把钱花在贾柳楼是两回事,因为此前狄知逊给他钱的时候也是要求他去贾柳楼买饭的。
    贾菁菁却仍然不依不饶,“花在贾柳楼也不行!就没见过你这么败家的!哦,我明白了,敢情不是你的钱,你就一定要挥霍一空是吧?这样的人我见多了!”
    对于贾菁菁来说,虽然贾润甫是她的亲哥哥,但是她早晚都要嫁人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嫁出去了就不再是贾家的人了,所以贾润甫得了五十两金子对她来说没有任何好处。
    更何况这五十两金子是她的心上人狄知逊的,只要自己嫁给狄知逊这个金龟婿,这些金元宝就是自己的,又怎能容许这个小屁孩胡乱挥霍?
    “好了好了,一锭金子而已,算不得什么。菁菁师姐你就别再说这位小兄弟了……”狄知逊终于打圆场了。
    狄知逊并不反感贾菁菁,而且还需要贾菁菁在秦安面前美言,助他实现拜入秦安门下的梦想,所以刚刚就不好意思阻拦贾菁菁对小孩子的训斥,更何况他也认为小孩子不该大手大脚地花钱,希望这个小兄弟今后能够懂得量入为出的道理。
    但是话又说回来,他毕竟是一个不怎么在乎钱的人,他太原狄家早在西魏时期就是世家贵族之一,控制着这个时代里的一部分经济军事资源,钱对他来说也就是个数字而已,只要是为了办正事,办成事,花多少钱都不在乎。
    五十两金子,花了也就花了,没必要为此揪住一个孩子不放,毕竟这孩子不是很懂事,说两句也就行了。
    正主儿说话了,贾菁菁便只能闭嘴,只是看向李智云的眼神仍然饱含敌意,就好像李智云花的钱是她的一样,仇恨满满,就算不至于记恨一辈子,至少三天五天之内是忘不掉了。
    狄知逊还是那副笑脸,劝阻了贾菁菁之后就看向李智云说道“小兄弟,你饿坏了吧?菁菁师姐送了烙饼过来,我一直没吃,就等你回来一起吃呢,来,你先吃点。”
    说罢将手里的半张饼一分为二,左手的一半递给李智云,贾菁菁见状就又不干了,一拉狄知逊的手臂说道“人家送的饼是给你的,可不是让你拿来送人情的。”
    狄知逊笑道“这算什么送人情?大家都饿了,总不能我自己吃,让他看着不是?何况这位小兄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饿不得,饿不得啊。”
    李智云听了就很是感动,却不去接那块饼,这贾菁菁太气人了,若是自己吃了她拿来的烙饼,只怕这辈子都没法怼回去,这饼是坚决不能吃的。
    心中打定了主意,宁可饿死也不吃贾菁菁的东西,更何况手里还拖着一条死狗?说道“狄大哥你有没有引火之物?咱们俩烤了这条狗吃,狗肉可比烙饼可好吃多了。”
    狄知逊微微摇头道“小兄弟,你就将就些吃块饼吧,我也知道狗肉好吃,可是未经主人允许,咱们就在人家院子里生火烤肉,是不是太过冒犯呢?此举不妥,不妥……”
    说到此处,似乎也看出来李智云死活不肯吃贾菁菁的东西,心中对这个孩子略有佩服,就又加了一句道“除非你去外面烤了回来,不然我是不会把火折子给你的。”
    李智云就只有苦笑摇头,他不是不知道这样做是对秦家的冒犯,但是总不能活活饿死自己吧?
    至于出去烤狗却是万万不行的,外面一大堆人正满街搜捕自己呢,出去就是自投罗网,别说烤狗了,把自己架在火上烤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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