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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甄帅
坦白说,这位年轻医生的样貌不算难看,甚至还有点小帅。
就是那股子习惯性蹬鼻子上脸的姿态有时候让人想笑,不知道他在牛什么。
而他在来到林觉边上后,先是上下对其打量了一番,然后用鼻子眼哼了一声,当做是打了个招呼。
见到这人时,林觉也先是一愣,然后笑道:“帅哥,是你啊,好久不见,你什么时候来这儿上班的?不在人民医院干了?”
林觉倒是没有随便叫人帅哥的习惯,问题是这位习惯鼻孔朝天的年轻医生姓甄,名帅,所以这么叫起来倒是没啥违和感。
“嗯,人民医院那小地方施展不开,容不下我这条潜龙,刘院长就重金给我挖角过来了,你呢?还是在写你那网络小说?”
甄帅一边说着,一边看了看林觉身上那套普普通通的衣服鞋子,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那一身名牌,不禁露出了愉悦的笑容。
从林觉毕业后回到家乡东市,在东市人民医院里头工作的时候,甄帅就是跟他同期进去的年轻医生。
林觉学的是口腔医学,自然进了口腔科,甄帅学的也是口腔医学,所以两人进的是同一个科室。。。。。。不过地位不太一样就是了。
毕竟林觉从小就深受身为医生的父母的熏陶,大学时期成绩虽然差了点,但动手能力很强,实习期间又跟了个好老师,见过各种病历,上手速度很快。
甄帅那边就有点惨了,他跟林觉恰好相反,属于彻彻底底的理论派,成绩贼好,理论扎实,但问题是上台一动手就拉了裤子,经常是拔个乳牙拔得满头大汗。
以至于经历过了几次病人的投诉,投诉他把汗都滴到了自己嘴里还没把牙拔下来后,甄帅就被科室主任吩咐先打下手,不敢再轻易让他上台。
而林觉那边因为动手能力强,于是很快便能够独自接诊,两人的差距这不一下就出来了吗。
对于自己这个大帅锅当了林觉的背景板这点,甄帅肯定多少是有点不爽的。
毕竟他想象中的医生应该是气宇宣扬,每天穿着干净整洁的白大褂走在明亮的走廊上,每天享受鲜花与掌声才对。
结果好容易毕业考了执业证当了医生,谁知干的却还是打杂的活儿,这能平衡才怪。
但林觉却没在本地的人民医院待多久,一年多后他就离开了本地,前往传说中的大城市去追寻更好的钱途,顺带想着看看没见过的风景什么的。
当然,显然林觉的大城市之行相当失败。。。。。。一趟回来后甚至连医生都不当了,闷头回家开始写起了网文,打算以后靠这个来谋生。
得知了这件事的甄帅显然非常高兴,因为在他看来林觉毫无疑问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以至于时隔一段时间再见到林觉后,已经跳槽到精神病院工作的甄帅微微一笑,拉开白大褂指着自己身上穿着的那件格子衫说道:“林觉,猜猜我这衣服多少钱?”
林觉看了看他白大褂里的那件普普通通,去了牌子后啥都不是的格子衫,随口道:“三十?”
“哼!哈哈哈哈哈!”话音未落,甄帅便大笑道:“开玩笑,我这可是GUCCI的人造丝格保龄球衫,售价五千七,还不打折。”
听到这价格时,林觉不禁瞪大了眼,似乎完全无法相信这件破衣服得五千多,真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而甄帅似乎很满意他的表情,便继续介绍道:“看看我这裤子,PRADA的威尔士亲王格长裤,也不太贵,才一万六。”
“还有这鞋子,Louis Vuitton的春季新款乐福鞋,小八千块钱。”
。。。。。。
精神病院的走廊处,林觉瞪大眼睛看着甄帅介绍着自己身上那套合起来好几万的行头,那真是惊讶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等甄帅终于神气完了,林觉才挠着后脑勺问道:“不好意思,冒昧问一句?你买这么多奢侈品,工资够花不?”
真有钱人买奢侈品,那叫日用品。
没钱的人还买奢侈品,那叫陪葬品。
这其中的区别还是挺大的,基本上就是正常人跟傻子的区别。
“那。。。。。。那当然是够花!”提起工资时,甄帅吞了一口唾沫,咬牙道:“刘院长很看重我,给我的是主任级的工资。”
“是吗?不过刘院长之前也说给我主任级的工资,但连底薪带业绩也不过一万出头,还没你这裤子贵呢。”
咳!咳咳咳咳咳!被林觉一句话戳穿后,甄帅忍不住咳嗽了起来。
过了几秒,他才重新抬起头来,笑道:“咱们别说工资的事了,对你而言太不公平,聊聊女人怎么样?我最近交了一个女朋友,就是这里的护士,长得可水灵了,跟电影明星一样。”
“是吗?不过这里的护士我都见过,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像明星的吧,平均年龄都三十好几了。”
“她。。。。。。她是新来的,你保证没见过,我给你看看照片就懂了。”
也不问林觉愿不愿意,甄帅便潇洒地掏出了他的iphone13proax,划开几张图塞到了林觉眼前。
看着手机里那个开了八百倍美颜,下巴尖得低头等于自杀的女人,林觉一时间竟是无法分辨自己见没见过她,毕竟这位长得也太抽象了,活像是葫芦娃里的蛇精。
但看到甄帅脸上那副表情时,他也不好说些什么,只能点头笑道:“你女朋友真漂亮,跟你很般配。”
“那当然。”听到了林觉的恭维,甄帅嘴角上扬的角度一下子更加明显。
然后他又上下扫视了林觉一眼,用语重心长的语气教育道;“不是我说,你也别老穿着这么朴实的衣服,这年头没点行头傍身谁看得起你,找女朋友都不好找吧。”
“那倒是,我身上的确没什么贵重的。。。。。。”
正当林觉打算敷衍几句时,一旁病房里头的鹤清羽终于等不及了,主动走了出来。
毕竟林觉那边说是要出去推车,谁知推着推着就没人影了,她便来到走廊看看。
然而就在鹤清羽从里头走出来的瞬间,本来还在指指点点的甄帅立即当场愣住了。
坦白说,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漂亮,这么仙风道骨的女子,仿佛下一刻就会羽化登天似的。
这是病人家属吗?天呐,她在朝我这边走过来?难道说。。。。。。是看上我了?
看着那位顶级美人缓缓靠近,甄帅立即把手上女友的图片随手删除,然后整理了一下头发和衣服,露出一个自以为帅气的表情对其说道:“你好,我是。。。。。。”
“林觉,你这边还没好吗?快点办完事,咱们好回家,以免多生是非。”
在略显湖南的精神病院走廊上,那位仙女般的美人用嗔怒的神情看了林觉一眼。
但就是这句话和这一眼,却瞬间让一旁的甄帅整个人都石化了。
。
第五十六章 梦想的色彩
等。。。。。。等等?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这仙女一样漂亮的妹子,居然在跟林觉说话?
而且她还说办完事早点回家?回家?他们两个一起回家?
瞬间,甄帅整个人都傻了。
他看了一眼清丽脱俗、天仙化人的鹤清羽,又看了一眼虽然有一点点帅,但是没自己帅,并且身上的行头加起来还没自己一只袜子值钱的林觉。
怎么可能,以这家伙的行头居然能够泡到妞?而且还是这么漂亮的妞?
正当甄帅这边整个人都惊呆了,大大张着嘴,像是一只蛤蟆的时候。
林觉则是对他挥手笑道:“不好意思,下次再聊,我这边有事先走了。”
话音未落,他便转身从走廊外头的小仓库里弄出了一辆手推车,跟鹤清羽一起朝病房里头走去,只留下甄帅独自一人在那里发呆。
在接下来的一整天里,甄帅都没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妞会输给林觉。
到了最后他终于想明白了。。。。。。肯定是作者这个身份带来的好处。
对,对了,那个女人肯定是林觉的书迷!
不是老有这样的新闻吗,作者或者漫画作者遇到了忠实读者,然后两个人男才女貌一拍即合,这不就在一起了!
原来如此,我懂了,林觉那家伙虽然哪里都不如我,就是因为写了个破,所以才有了这么漂亮的妹子。
想明白了这点后,甄帅深吸一口气,当场把白大褂一丢,跑到院长室里将辞职信甩在了刘院长的桌子上。
“小甄?你这是?”
“院长抱歉,我想去追逐梦想,我。。。。。。要当网文作者!”
留下这么一句话,甄帅便潇洒地朝着房间外头走去,语气中带着未来大作家的豪情壮志。
既然林觉那种成绩不如我的实践派写都能行,我这种知识积累扎实的理论派那肯定没理由不行。
所以我也要写,我也要有这么漂亮的女粉!我也要成为人生赢家啊啊啊啊啊!
风萧萧兮易水寒,甄帅一去兮不复返。
就这样,林觉做梦也没想到的是,自己这趟精神病院之旅居然激发了甄帅的斗志,让他也莫名其妙地踏入了网文作者这个行列。
当然,写网文这种事情,属于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成功率其实比高考考上清北还低,甄帅也马上就会认识到这个行业的残酷性。
与此同时,林觉那边也跟鹤清羽一起坐车回到了家里。
下车的瞬间,就又是一波出租车的费用在燃烧,烧得林觉是头皮发麻。
但幸好接血池老祖出来的医疗费什么的林觉不用给,都是鹤清羽这边出的钱。
根据设定来看,《全球之劫》世界里头的钞票跟现实世界里的完全没有区别,拿出来就能用。。。。。。就是钞票编号对不上,所以属于真的假钞。
“那本座就先带这家伙回去了,回去后本座会宣布收你为徒,过两天你得过来这边的世界一趟,有个简单的收徒典礼要办。”
将血池老祖塞进抽屉之前,鹤清羽这样对林觉说道。
毕竟在《全球之劫》里头的剧情安排当中,鹤清羽是必须得收林觉为徒的,只有这样才能将剧情进展下去。
收我为徒吗。。。。。。话说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来着?
待鹤清羽的身影彻底消失在抽屉内部,林觉便坐到书桌前看了看《全球之劫》的剧情大纲,发现那部分的剧情自己还没来的及写,所以对此一无所知。
不过按照常理来看的话,我这么一个年轻的小道徒成了天后道圣的弟子,肯定会被人挑刺、被人挑衅,进而打脸吧。
对于这种接下来可能会发生的剧情,林觉那实在是太清楚不过了。。。。。。他就是专门写这些玩意的嘛。
两天之后我要再去一次鹤清羽那边的世界,但在那之前,还是把自己这边的事情搞好。
将回来的时候买好的菜交给了茉莉,并且用手机找了一份做菜的视频给她学习,林觉便回到了自己的书房,关上门开始写作。
说到底,林觉的职业还是一个作者。
无论他在书中世界多么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始终认可的还是自己在现实世界里的职业。
每当坐在电脑桌前敲打着自己的键盘时,林觉便感觉自己的人生是有意义的。
这种意义应该怎么形容呢,虽然写作也是为了谋生,可是跟当医生时纯粹为了赚钱的谋生不同,里头多少带着一丝浪漫的梦想色彩。
说起来,林觉从小就跟其他孩子不一样。
五六岁时其他孩子都在外面疯玩,他就已经坐在老爸的书房里头看起了那些晦涩难懂的书籍。
从《三国演义》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从《福尔摩斯探案集》到《卫斯理》,虽然年轻时的林觉根本无法完全理解里头的内涵,但他就是喜欢看书。
幸运的是,林觉的父亲也是一个爱看书的人,甚至自己也动笔写过一些东西,还给儿子看过当年上学时写的一些手稿。
直到现在,林觉也还记得父亲上学时写的手稿是一篇非常古色古香的武侠,风格有点类似古龙、金庸和梁羽生的混合体,简单点说就是缝合怪。
但这很正常,谁让这世界这么大,却到处都是憋屈之处,谁不想亲手创造一个肆意挥洒豪情壮志的世界,文字自然就是创造这个世界的最简单的方法。
不过说到底,自己写着玩玩就算了,能够走上创作这条路的人始终是少数,毕竟这一行比较特别,门槛就在门里。
门槛在门里,意思是谁都可以入门写作,但是入门后要越过那道门槛,达到登堂入室,以此为职业的地步,却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毕竟你也有手会码字,我也有手会码字,谁都能在电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