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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下-第3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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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信坐在玛尼堆旁边,蓝天下,彩色的经幡被风吹得呼啦啦作响。
  用糌粑在石头上写经文,会留下一行白色的经文,不过,这样的经文经不起风吹日晒,一场雨,一场风,就能把经文吹散。
  孙国信并不在乎,他写在石头上的经文是他的心意,雨水可以冲刷掉糌粑留下的痕迹,而经文却会随着雨水一起进入大地,会让深埋在泥土中的草根,来年更加茁壮的萌发。
  风可以带走糌粑,经文却会混进风里,随着风一起去更加遥远的地方,给远方的人带去祝福。
  所以,孙国信写的不是经文,而是心意……
  蓝天白云下,一个身披藏红色僧袍的喇嘛,五颜六色的经幡,盛开的格桑花,绿色的草地,以及天上振翅高飞的苍鹰,草地上白色的羊,褐色的牛……如此的美丽。
  一股清泉,汩汩的从草丛中冒出来,水质清澈,如同滚动的玉浆,一双黝黑而又洁净的手,从清泉上截取了一截玉浆,匆匆的跑到孙国信的面前,将这一捧清水倒在他的钵盂里。
  然后,这个蓬头垢面的老牧人,就五体投拜的孙国信的面前。
  孙国信探出手抚摸着他的头顶道:“你是一个有福的。”
  老牧人泣不成声,亲吻了孙国信的脚尖,就一步一回头的离开了玛尼堆。
  此时,那个年轻的少年喇嘛依旧久久的注视着那个老牧人,眼神温暖而慈悲。
  “我要为你们解脱悲苦,我要在这里诵经四十九天,我要让在这里的王爷们解除你们的苦难,我要让这里的豺狼也变得仁慈。
  我佛慈悲……”
  苍穹下只有一个红衣喇嘛!
  他发下重誓,要在旷野中孤独的熬过四十九天,要不停的为这片大地上的人们诵经四十九天,如果他能完成这个宏愿。
  草原上的王爷愿意饶恕那些有罪的牧人……
  坐在玛尼堆边上的孙国信目送夕阳落下,眼看着明月升起,缓缓闭上眼睛。
  四颗暗黄色的光点,缓缓地靠近了孙国信。
  孙国信笑着睁开眼睛,一只淡黄的小狼就一下子跳进了他的怀里,另外还有一匹高大的母狼,安静的卧在他的身边。
  孙国信从母狼的肚子下边摸出一个袋子,才打开,一股子奶香味就扑鼻而来。
  小狼立刻就从他的怀里跳出来,仰着头等孙国信喂它。
  袋子里装满了奶球,一天没吃东西的孙国信往嘴里丢了两颗,见小狼眼巴巴的模样,也就往它的嘴里喂了一颗。
  “四十九天不吃饭,吸风饮露,这自然是不成的。”
  吃了一肚子的奶干之后,孙国信不再是萎靡的模样,在两只狼的看护下,裹紧了袈裟,沉沉的睡了过去。
  天亮的时候,太阳再一次从地平线上升起,孙国信微微一笑,盘膝坐好面对朝阳又开始了一天的晨课。
  至于那两只狼,早就不知去向了。
  晨课结束,孙国信来到泉水边上,开始细细的洗漱。
  他洗漱的速度很慢,很仔细,即便已经风餐露宿四十九天了,依旧风姿飒爽。
  今天要见人,所以,他就用剃刀把脑袋重新刮了一遍,直到明光锃亮之后,才满意的停下手,俯身瞅着水中的倒影,微微笑了一下。
  就重新整理了一下袈裟,站在泉水低头瞅着水中寸许长的近乎透明的小鱼在水中嬉戏。
  修道的过程是极其枯燥无味的,因此,他养成了观察细微事情来解除寂寞的法子。
  草原上出现了三匹马头,三个戴着金冠的王爷从太阳的方向疾驰而来。
  孙国信依旧低头看着水中的小鱼。
  “上师,何苦为一些罪人损坏自己的修行呢?”
  其中一个上了年纪的蒙古王公叹口气道:“我们这些人迟早都会死的,汉人不准我们投靠建州,建州也不准许我们投靠汉人。
  不论我们投靠了谁,最后的下场都是死。
  那些罪人们以为投靠了某一方就能活命,却不知,不论投靠了谁,我们都必须冲在最前面。
  在不久的将来,活佛就会看到蒙古人出现在汉人,建州人的军队中,他们与自己的同胞殊死作战。白白献出生命,却不知为什么作战。
  活佛啊,如果您的慈悲,智慧可以化解这个矛盾,就请告诉我苏格拉沁,我们将修建金庙永远供奉您,让您的声音可以响彻草原,我们无不遵从。”
  孙国信继续低头看着水中的游鱼叹口气道:“你看,水中的鱼儿是何等的快活,它们不知道这个泉眼到了冬天就会干涸。
  人呐,想的越远,就越是痛苦。
  你们的痛苦在于,想要保住自己的拥有的,还想获得更多……这就是你们痛苦的源泉。
  这里草木旺盛,水源奇多,牛羊可以在这里繁衍,你们也能过上富足的日子……可惜啊,这片草原对你们来说就像小鱼之这条小溪。
  小鱼如果想要长成千斤巨鱼,小溪是不够的,它需要的是大海。”
  蒙古王公继续抚胸施礼道:“请活佛告诉我,蒙古人的大海在何方?”
  孙国信抬起头露出阳光一般的笑脸,柔柔的道:“你们的大海就在你们的心里。”
  年轻的王公道:“心里?”
  孙国信点头道:“就在你们的心里,你们不愿意舍弃这片草场,那么,这片草场将会成为你们的枷锁,你们富贵的时间太长了,早就忘记了,一个牧人本该追逐水草而生。
  草场属于牛羊,并不属于你们,即便是牛羊,对这里的每一棵青草来说,都不过是过客。
  记住,遵循你的心,记住你的祖先。”
  孙国信说完话,就拿起自己的钵盂,一步步的向三个蒙古王公来的方向走去。
  在地平线上,有无数的马头出现,这些原本应该蒙古王公装进木头箱子抛弃在草原上的人,如今都重获了自由,他们下了马,站在青草上,等孙国信走到他们的身边,这些牧民就匍匐在地上深情的亲吻他的脚印。
  “嗷”
  一声狼嚎声从远处传来,在远处的沙丘上,站着两只狼,一大一小。
  孙国信停下脚步,朝两匹狼遥遥的挥手之后,看也不看匍匐在地上的牧民,走向守候了自己很久的队伍,钻进了马车。
  “老孙,你还是没有说动这些王公投降我蓝田是吧?”
  一个年轻的红衣小喇嘛等孙国信进了马车,就迫不及待的道。
  孙国信躺在柔软的垫子上呻吟一声,他甚至能听见自己的脊椎骨在嘎巴,嘎巴作响,等身体彻底觉得舒服了,才慢慢的道:“急什么。”
  年轻喇嘛道:“怎么能不急呢,高杰发疯一般的召集蓝田城的战士,准备跟建奴决一死战呢。”
  孙国信淡淡的道:“那是高杰的事情,我们要做的事情十年之后才会显露功勋,急不得。”
  “我们现在难道就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走?”
  孙国信瞅着年轻喇嘛道:“张新良,你既然已经成了喇嘛,就该变成一个真正的喇嘛,我们这是在修行,走遍草原,看望每一个牧人,把佛音传给他们,让他们获得解脱。
  用我们的双脚丈量大地,才是我们的工作,也是我们身为喇嘛的义务。”
  张新良摸摸自己的光头不甘的道:“我没打算当一辈子喇嘛,还准备娶妻生子呢。”
  孙国信笑道:“相信我,等你真正的入道了,你就会发现探索未知,安静,寂灭才是极乐世界,妻子儿女不过是过眼云烟,一场空。”
  张新良连连摇头道:“我还是觉得娶妻生子好一些。”
  孙国信露出一嘴的白牙嘿嘿笑道:“当初,我也是这么想的,现在,我是一个快活的大喇嘛。”
  张新良闻言,面黑如墨。
  马车外边非常的热闹,不仅仅是孙国信的两百个随从,更多的是当地的牧民,以及那些刚刚被解救的囚犯。
  他们围在孙国信的马车周围,载歌载舞,只有最好的骑手,才敢纵马越过孙国信的马车,将洁白的哈达缠绕在马车上。
  相比这些快活的牧人,三个蒙古王公的神情苦涩。
  活佛说的很清楚,想要在汉人跟建州人之间的战争中活下来,他们唯一能选择的道路就是离开。
  不再有自己固定的牧场,需要带着族人,在草原,戈壁上流浪,就像草原上所有最黑暗的时光一样,逐水草而居,永远流浪,永远不停下脚步。
  从而避开汉人这头野猪,以及建州人这头猛虎。
  两不相帮,对蒙古人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也唯有如此,才能等到建州人,或者汉人取胜,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蒙古人才能回到故乡,臣服某一位胜利者。
  “苏格拉沁,你真的要离开去流浪吗?”
  “玛格,你想带着族人替建州人冲锋呢,还是想带着族人向建州人冲锋呢?”
  “我谁都不帮,我的族人只为自己的牛羊战斗。”
  “我也是这么想的,我们是一群牧人,是一群牧羊犬,追逐着自己的牛羊走才是对的。”


第171章 明珠暗投?这是必然!
  世界总是会不断前进,并产生变化的。
  这是历史的惯性,没人能够逃脱。
  不过,在这个过程中,蓝田县的人走的最快,或者说他们跑得太快。
  主要是云昭对大明世界缓慢的变化速度极为不满,他想用最短的时间塑造一个适合他生存的世界。
  来到大明世界时间越长,他就越是没法子适应这个世界的慢节奏生活。
  讲道理啊——
  一座小小的山包,难道不该是在一夜的时间内就被夷为平地的吗?
  修一座石桥,难道不该是几个时辰就弄好,并且铺上沥青的吗?
  从蓝田到长安,难道不该是喝杯茶的时间就到的吗?
  以他的身份,难道就不该早上在长安喝羊汤,下午在广州吃海鲜吗?
  看一场《霓裳羽衣》能把人看的春情勃发,在挑逗人的欲望方面,大明女子才是最专业的。
  可是,人不能总是处在激昂的情绪里边吧?
  这不但对肾不好,对家庭也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云昭总想飞,也就是因为这样,别人只能跑,跑不动的就会被丢弃。
  好在玉山书院里的学子们也对大明世界的发展极为不满意,所以,今天,就有一个叫做黄冲的混账就背着一对翅膀从玉山书院望月台上跳下去了……
  来不及阻拦学生干傻事的徐元寿,绝望的看着一个年轻人冲着他笑了一下,然后就跳下了悬崖。
  徐元寿痛心疾首,老泪纵横,跌倒在地上捶着胸口如丧考妣。
  颤巍巍的来到悬崖边上,抱着万一的侥幸心态,想要看看自己的弟子还有没有生存的可能,却发现这只该死的蝗虫还没有跌到山崖下,还没有被摔成狗肉之酱。
  他居然在天空中盘旋……虽然最后一头撞上了一棵树,不过,看他还有力气在峡谷里喊痛,且回音袅袅的,估计死不了。
  “把他……把他……给……老夫拽上来……老夫要活活打死他。”
  几个专门教授武学的玉山老贼,猿猴一般的就攀着石壁下到了悬崖,找到了那只破破烂烂的蝗虫,抬着他绕道回到了玉山书院。
  打是没办法打了,整个人就剩下一口气了,胳膊断了,腿断了,大腿上还被树枝刺了两个指头粗的血洞,回到书院的时候还在往外冒血。
  好在玉山书院的医生多,对于治疗这种伤患,很有经验,这只蝗虫在病床上昏迷了三天之后,终于醒过来了。
  醒来后,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重要的部件都在,就是烂了一点,这个混蛋居然纵声长笑,还告诉第一时间赶过来的徐元寿说他成功了。
  自己的学生满身伤口,头脸肿的如同猪头,原本准备了无数骂辞的徐元寿,话都到嘴边了,最后只能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山长,值了!”
  “不值!”
  “值了,山长,人真的可以飞!”
  “我知道,热气球也能飞!”
  “这不一样,山长,这不一样,我已经知晓了人起飞的原理,给我时间,我就能真的飞起来,是真正的飞翔。”
  “你马上就要毕业了,滚出玉山书院,去汉中当你的里长去吧!”
  “不,山长,我准备留校。”
  “书院不留你这种喜欢找死的混蛋。”
  “嘿嘿嘿,山长如果不准我留校,我就去汉中找一座更高的山,继续我的实验,没有书院支持,我八成死定了,到时候,您就等着看着我的骨灰白发人送黑发人吧!”
  “混账!”
  “嘿嘿嘿……我成功了,我一定会成为天下第一个能自由翱翔的人。”
  “是第一个摔死的人……”
  黄冲的精神几乎是亢奋的,他已经全身心的沉浸在飞翔这件事上,至于生死,他好像真的不在乎,不仅仅是他不在乎。
  在他身边还围着一大群准备前赴后继的男女混账。
  云昭是吃晚饭的时候听钱多多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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