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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奴明日就去县城,为少爷打前站,也趁机修缮一下县衙!”
“我听说县官就没有愿意修缮县衙的,据说不利于升官!”
“那是别人,现在蓝田县是咱家的,自家的屋子不修缮一下如何住人!”
“嗯嗯,福伯说的对,我去东乡,问问刘家对我们家家主担任县令有没有意见!”
“我去南乡,姓何的应该没胆子说三道四吧?”
“西乡的章天雄有些不服气,这次摊派粮食,他家就多摊派一些,我去收!”
“那好,北边就是咱家,我看家!”
有一群强悍的长辈庇佑的云昭是幸福的。
只需要留在后宅在一群姐姐妹妹们的簇拥下试新衣服就好,其余的事情被一群长辈打理的清清楚楚。
云昭穿上小小小号的官服之后斜睨了钱多多一眼道:“现在想嫁给我了吧,没门!”
钱多多难得的没有跟云昭顶嘴,而是有些难过的道:“我是‘扬州瘦马’当你老婆会被人笑话,那天,那个官就吃了一口我做的点心,就知道我是‘扬州瘦马’了。”
“那是一个色鬼,你以后离他远点。”
钱多多倔强的摇摇头道:“他既然说我是‘扬州瘦马’,我就要让他知道‘扬州瘦马’的厉害。”
云昭撇撇嘴道:“我前日里被先生殴打,就你一个人在边上拍手是不是?”
钱多多连连摇头道:“没有!”
云昭扯扯勒的太紧的脖领子道:“回头就去揍你弟弟。”
说罢,在钱多多还没有展现自己狐媚子本事之前就跳到母亲面前,让她摆弄。
云娘脑门上又勒上了黑色的绸布抹额,头发上也插了金步摇,手里捧着一个青瓷茶碗,指甲染得红彤彤的,如同一个真正的贵妇。
她之所以不喜欢回娘家主要的原因就是她只能戴金银,却没法子戴孺人冠,经常被嫂嫂们笑话,现在不一样了,她也能给自己做孺人冠了。
所以,从现在起,就在居移气养移体了,云昭相信,以母亲锲而不舍追求完美的精神,不久的将来皇太后的范她也能养出来。
从富农家的傻小子再到强盗家的小主子再到蓝田县的县令,云昭用了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身份转换。
云氏强盗现在堪称兵强马壮,近两千强盗摩拳擦掌的准备大干一场。
如果蓝田县境内,有任何反对的声音,云昭相信,自己的那些长辈一定会用强盗的方法让他们明白谁才是蓝田县的说话管用的人。
云昭甚至怀疑,洪承畴在没有钱粮,没有兵员的情况下,会把这个法子在整个陕西铺开,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确实能让陕西平静一阵子。
不过啊,以云氏目前的状态推广开来看,这是标准的养寇。
不是每一个强盗都跟云氏一样将一县之地当做自家来经营的。
这么做,将来会面临更大的问题,那个时候陕西如果再乱起来,就不是目前这种流寇形势了。
云昭将自己的忧虑说与徐先生听,徐先生仅仅长叹一声,就默不作声。
在云昭再三催促下,才道:“洪承畴的法子并非不成,相反,是一个很厉害的策略。
国家衰弱的时候,以权力换取喘息之机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是呢,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国家有决定励精图治,国家有信心将权力放出去之后可以收回来。
我觉得洪承畴这样做是有过考量的。
现在的陕西,尤其是陕北一地,除过延安府这座兵家重镇之外,朝廷对陕北的统治已经崩溃。
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让当地百姓自治,算是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如果洪承畴考虑到收回权力,那么,这中间一定有很大的变故。
云昭,你要想清楚,我怀疑这是洪承畴的一个计策,是要让陕西盗贼全部浮出水面,方便日后他带兵清剿。
不过,这应该与你云氏无关,毕竟,你云氏依旧是蓝田县的太平乡绅,只要你按照大明官吏的规矩,施行你们在蓝田县的统治,对他剿匪大业有所裨益的话,他是不在乎一个小小的只有百里的蓝田县的。
现如今,你只要派人去韩城看看已经被洪承畴降服的王左挂跟苗美现状就能猜出他打的什么心思了。”
云昭一言不发的出了书房,朝着玉山长出一口气。
听了先生的一番话,云昭心中的疑惑全部解开了。
这一定是洪承畴的计谋!
如同先生所说,他需要所有的强盗以及所有可能成为强盗的人都浮出水面,好方便他一网打尽。
清理出一个干干净净的陕西!
历史上他就是这么做的,也就是明年,洪承畴将就任延绥总督,成了总督,他手中就有了兵权!!!
想想洪承畴在韩城以及西安杀强盗的手段,就算是云昭心中有底,也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洪承畴在陕西之所以有底气跟西安知府这样的高官作对,最大的依仗就来自于他救援韩城之功。
他在韩城不仅仅收服了王左挂跟苗美,还一口气宰杀了三百名巨寇!
一介文官,手段之毒辣胜过了很多武将。
如果洪承畴手中有了大军,云昭就必须考虑退路了,这个人的胃口是一个无底洞,永远都没办法填满。
云昭的官府被钱多多整齐的叠好,放在床上,云昭盯着这身官服看了良久。
官服上的鸳鸯补子很是生动,丝线用料也极为讲究,一些明黄色甚至是用了金丝……
穿上这身衣衫,就能完成从百姓到士人的升迁,从此之后,家中的田地再也不用缴纳赋税,家中子侄再也不用服徭役,母亲可以坐在贵妇堆里跟人谈天说地,还可以与漂亮的官家小姐结成连理。
云昭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在这套官服面前不受诱惑……
那些可怜的山贼,大部分都是穷苦出身,造反不是为了推翻大明朝,而是为了能让自己过得更好。
现在,不用再跟官府作战就可以过上好日子,相信很多人根本就把持不住。
云昭用手指敲着那顶黑色的乌纱帽苦笑一声道:“做官啊,做官啊,谁都想着做官,怎么就没人想着做事呢?
洪承畴此人才是真正的大奸大恶之徒,仗着自己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智慧,把陕西这一群土匪当猴子耍,耍完之后还要杀掉!”
钱少少跟在云昭身后,同样看着这身漂亮的官服,砸吧砸吧嘴巴道:“我姐姐说穿这种衣服的人都是衣冠禽兽,好人不穿这种衣服。”
云昭笑道:“衣服上绣的是禽兽,人却不能当禽兽,如果人人都是禽兽,还穿这衣服做什么。”
钱少少抽抽鼻子道:“你到底要不要穿?”
云昭眯缝着眼睛道:“穿!既然穿了这身衣衫,我要天下所有人都知道蓝田县有一个八岁的县令,可以把蓝田县治理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且无饥馑之忧!”
第077章 将计就计
云昭要把蓝田县令这个官职彻底的办成最真实的县令,而不是凭借洪承畴一句话。
对于程序问题,没人比云昭更加知晓其中的重要性了。
如果程序走完,即便是洪承畴这样位高权重的人,也不能随意的斩杀一位正堂县令。
即便是洪承畴想杀,也必须申报大理寺,督察院,刑部,三司会审之后,再由皇帝御笔朱批,由刑部执行。
自从锦衣卫没了之后,这就是大明朝对官员的审查过程。
上一位县令比较倒霉,因为大太监黄传亮被百姓殴死,且把尸体挂在丹凤门上曝尸,这是对皇权的极大不敬,天使手持天子剑来到陕西,不杀几个官员是不行的,那个无权无势且又无能的蓝田县令就成了众多替罪羊中的一个。
这是很极端的状况,一般不会发生。
所以,云昭来到西安拜见的第一位官员不是别人,正是西安府知府张道理!
这位才是自己的正牌上司,不可不见。
见这位主官除过费钱之外没有别的毛病,花了一百两银子补上了发往吏部清吏司的公文,还陪着这位上官听了一段昆山腔,一个白衣女旦咿咿呀呀的唱了良久,这位上官还和蔼的问云昭喜不喜欢,如果喜欢,可以请去家里欣赏几日。
云昭谢过知府厚爱,临走时,无意中将一枚唐代玉如意丢在知府客厅。
知府官家追上来询问,云昭当着众人的面矢口否认自己带着这东西。
管家也就笑着问了几句,见众人都听见了,也就不再追问,恭敬地将云昭这个新任蓝田知县送出了家门。
告别了知府,云昭又走了一遭同知,通判府邸,见这两位就比较容易了,由于有外祖父的关系在里面,交谈的也非常愉快,尤其是两枚古玉佩送出之后,同知,通判两位上官,喝了一点酒之后,两位上官就大肆的诉苦,比如家中已经快要断粮这样的小事。
云昭承诺,每年会给两位上官卖一百担平价粮食,很快就获得了两位的友谊,其中同知这位上官,还在酒宴中赋诗一首,夸赞云昭这个罕见的八岁知县。
诗云:谁家八岁郎,敢接蓝田防。仰首挥刀剑,飞剽撼豺狼。运筹如狡兔,厉马顾城墙,喟叹云儿慧,不是自家郎!
听完诗,云昭的嘴巴张的如同河马一般,在宾主两相欢中洒泪而别。
入夜时分,疲惫的云昭这才敲开了安抚使洪承畴的府邸!
两人坐在客厅里面面相觑。
“猪啊,听说你今日非常忙碌是不是?”
云昭点点头,把脑袋靠在椅子背上道:“拜访了上官跟一些同僚。”
“咦?你这么快就算是进入你知县这个身份了?”
“是啊,走马上任之前,拜访上官,同僚求得支持是我这个小小知县份内之事。”
洪承畴的中指敲敲桌面道:“听说你给张知府松了一枚玉如意,给同知,通判两位送了两枚玉佩,到了本官这里你怎么身无长物啊?”
云昭苦笑道:“张知府一心求去,同知,通判两位也在陕西度日如年,无心为难我这个末学后进之辈。
所以,只要执礼恭,知进退就能获得他们的好感,您这里要求不同,所以最难过。”
洪承畴大笑道:“知道就好,我且问你,你准备给同知,通判两位的平价粮,到底会平价到几何?”
云昭道:“按照天启二年的粮价算。”
洪承畴闭着眼睛幽幽的道:“六分银子一担粮,你还真是舍得。
不如你把这些粮食都卖给我,我来帮你补全手续,还把你蓝田县从中县擢升到上县,也让你的品级再提升一级成六品官,你母亲的诰封也能从孺人变成安人,你看如何?”
云昭摇头道:“我这么做不是为了做官,而是为了做事,送礼,补全手续也只是为了把事情做的名正言顺!”
洪承畴睁开眼睛瞅着云昭道:“说说看,你要用这个蓝田知县的官职来做什么事情!”
云昭拍拍手,钱少少就背着一个背篓进了客厅,将背篓放在云昭身边就出去了。
在洪承畴的注视下,云昭从背篓里拿出了一棒子玉米,一颗土豆,以及一颗红薯。
“今年开春,我要在蓝田县大力推广这几种新粮食!”
洪承畴脸上的玩味的笑容消失了,变得严肃起来,拿起玉米仔细观察,并且剥下一粒玉米放在嘴里嚼的嘎嘣作响。
半晌才吐掉嘴里的玉米碎末道:“这确实是粮食,来,好好地说说你的想法。”
云昭指指玉米道:“这东西的滋味其实跟麦子比起来还是有所不如的,口感却比糜子好一些。
之所以要种这东西唯一的好处就是这东西耐旱,且产量高,尤其是山地种植,比糜子,荞麦产量高出不少!”
洪承畴粗暴的打断云昭的话问道:“高出多少?”
云昭道:“徐公光启在京城种植玉米,亩产约八百斤!”
洪承畴猛然站起身,拿起玉米仔细看了又看,又看着云昭的眼睛道:“你说的是那个礼部左侍郎徐光启,徐保禄?”
云昭摊摊手道:“这位正好是我先生的兄长。”
洪承畴握着玉米棒子在客厅里如同一匹受惊的驴子来回踱步,良久,这才放下快要被他攥的发芽的玉米,指指土豆跟红薯道:“说说。”
云昭拿起一颗土豆道:“这东西被红毛国人称之为马铃薯,我喜欢叫他土豆!
不但是菜蔬,也是食粮,最妙的是这东西的产量比玉米还要高得多,同样的耐旱,最喜沙地种植,且口味绝妙。”
说罢,放下土豆,又拿起红薯道:“这东西产量之高,您恐怕想都想不到,即便是山地种植,亩产两千斤乃是寻常事,而且,种出来的红薯,甘甜如蜜!
您说,有这几样东西,何惧粮荒?”
云昭说的慷慨激昂,洪承畴却越听越是冷静,到了最后,坐回椅子,淡淡的道:“种子多么?”
云昭的神色黯淡了下来,指指土豆道:“这东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