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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骚年-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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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渐渐知道了自己处在的时代是东晋,地点似乎是在钱塘县。林氏是一个人丁不旺、有些衰败的士族家族,不过世代书香门第,历代为官者多有,声望却是依旧不弱,比如他的父亲林鄱,就被举为孝廉,入了仕途。

    同时,随着脑部的不断发育,他也渐渐融会了前世的记忆,想起了越来越多的事情。

    林鄱,林鄱……这名字有点耳熟啊,由于林幸前世也是姓林,自然也不能免俗的去翻翻资料,看看历史上有没有什么跟自己一个姓的名人老祖宗。其中似乎就有这个林鄱啊!

    想啊想啊,林幸终于想起来了,这林鄱不就是东晋时候很有名的举孝廉吗,自己穿越到了东晋??成了林鄱的第二个儿子?

    而且,根据林氏族谱记载,北宋时大大有名的“梅妻鹤子”林逋林君复,就是这林鄱的后人啊。难道自己变成了“梅妻鹤子”的祖宗了?

    如此一想,林幸颇感神奇。

    甚至兴奋的小手乱舞,咯咯直笑。

    “呜……”林幸的小嘴被堵住了,奶妈以为他要吃奶,而林幸的嘴也不受自己意识控制的条件反射似的开始吮吸起来……

    不过,喝奶的同时他也没有停止自己活跃的脑部活动。

    “穿了?哥真的穿了?穿回了东晋?咦,这不是前世看的那部小说描写的时代吗?

    他依稀回忆起之前遇到的那个老头,想起了一些对话的片段……

    难道说……哥真的转运了?

    哈哈哈哈哈!

    “咏絮”谢道韫,“花痴”陆葳蕤,“我见犹怜”李静姝……

    东晋的大美女们,等着哥!哥来啦!!

    哥要散发王霸之气!哥要打造属于哥的时代!!

    额,肚子吃得好饱,怎么突然这么困……额,不行了,哥要赶紧睡会先……”

    想着想着,林幸小脑袋一歪,又睡着了……

    ……

    林鄱妻子早丧,林妻在家族迁徙中旅途劳累,伤了元气。生完第二子林幸之后身体也一直没能恢复好。在林幸三岁的时候,林妻撒手人寰。

    林氏家族林鄱这一脉迁至钱塘后,由于势单力薄,没有根基,自然饱受当地士族打压,家势衰微,连荫户都招不满,事事受到原钱塘八姓的八大家族欺负,好在林鄱目前是朝廷官吏,身为七品知县,正是钱塘县的县太爷。而且是举孝廉,素有声望,上闻下达,钱塘士族们也不敢做的太过分。

    但同样的,林鄱这个知县也做的相当不易,不但行事处处受到八大姓的掣肘,眼睁睁的看到自己家族被打压也没有太好的办法,毕竟林氏现在势力太单薄了,而八大姓则在钱塘根深蒂固,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要稍稍触及八大家族的利益,他这个县太爷说话就基本不算数,勉强自保而已。

    因此林鄱不敢掉以轻心,日日勤于公差,为家族积累声望,以图冲破八大姓的打压封锁,改变这种状况。

    林幸的哥哥林平之从小懂事,聪颖好学,志向远大,学习极其认真刻苦,他知道父亲独撑家业不易,希望早日学成才,好闯出名望为父亲分担压力,为家族的延续尽自己的一份力。

    林幸之则刚刚相反,在父亲林鄱眼中有些少年不知愁滋味,一提起写大字就头痛,每每读起古文的“之乎者也”也是分外感到蛋疼。对于完整保留了前世记忆的林幸来说,早已经习惯了用硬笔写字,哪里用的惯毛笔?而且他本来就不是个有耐心的人,写大字一个字的时间,用硬笔他十个字都写完了。

    对于毛笔字,他虽然谈不上鄙视,毕竟也算是国粹,但是也绝对谈不上多推崇。作为艺术来欣赏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时间、效率第一位的思想在林幸这现代人的脑中根深蒂固,他绝不愿意用毛笔字来记事、写文章。

    林父公务缠身,并没有太多时间来管束两个儿子。只有回到家休息时会查验一下兄弟两读书习字的进度。从小都是哥哥林平之硬逼着林幸之读书练字,让林幸之苦不堪言。不过他心里倒没有什么怨恨,毕竟他也知道林氏现在处境很是尴尬艰难,受人排挤,不单利益受损,士族地位都有可能不保。

    而林家迁到钱塘这一脉人丁又稀少,身为林家子孙的压力很大,为家族计,必须努力奋斗。

    而且他能感觉的到兄长对他是发自内心的关心爱护,从严要求。书香世家的底蕴是藏在骨子里的,这点从哥哥林平之的身上很好的体现了出来。

    林幸三岁习字,在外人看来是不亚于哥哥的天才,具有过目不忘的超人记忆力。这有一半是因为其有着前世的记忆,另一半是这一世的他确实记忆力出色,自我感觉比上一世耳聪目明了许多。

    林幸之的记忆力和领悟力让哥哥林平之很是欣慰,只是那字……三岁习到五岁,一手字依然写的是歪歪斜斜,难等大雅之堂,每当看到这字,林平之总觉得浑身都不舒服,哪里都不对劲,唉声叹气摇头不止。

    林幸之也不是不想把字写好,只可惜主观上他就对习大字有了抵触情绪,练字的时候都是带着情绪练的,这样焉能把字练好?两年了,还是没啥长劲,没有提高,就更没有练习的动力了。

    父亲也为字丑的事情狠狠的责骂过他,警告过他,有一日晚膳过后,叫他到书房,严肃的对他道:

    “幸之,你莫以为练字无用,有道是‘字如其人’,朝廷举贤纳士的时候,看你呈上去的文章,都是先看字,再看文的。有了一手好字,就好比一个人有了英俊的外表,先给人就留下了一个好的印象,后面自然就事半功倍。可如果字丑,就算你的文章再高妙,领悟再通透,由于一开始就给了考官不好的印象,你也很难入选的,所以,字一定要练好,知道吗?

    这里有一本字帖,是为父亲手临摹的葛洪手书,葛仙师是当世博学多闻的大儒,其书法也是独具一格,为父甚喜其字,常习练之,此贴虽不敢说得其神髓,但为父自感总也有了其六七分的火候。你拿去好好练,只要每日坚持,一定会有长进的。”;
………………………………

第0003章 毛笔字丑

    葛洪道号抱朴子,是东晋着名的道士,开创了一个新的道教派别金丹派,被后世尊为中国道教宗师级的人物。而且与那些后世扬名者不同,葛洪因为博学多闻,书法、绘画、医学、音律、天文、炼丹,乃至房中术,无一不晓,无一不精;加之经常以医术济人,救死扶伤,因此扬名甚早,在当世就备受尊敬。林父就是葛洪的崇拜者,尤其推崇其字。

    听到父亲这样严肃的告诫,当时林幸之自然唯唯点头,照着那本葛氏书法又勉强坚持了些许时日,却依然是越写越丑,毫无进展,最后恼了,索性把笔一扔,暗自想道:“哥好不容易转个世投个胎,就是要来爽的,要来快活的,上辈子把今后八辈子该倒的霉都倒尽了又被雷劈的那么痛好不容易千辛万苦才穿越成功,哥容易吗哥?难道还来受这活罪?一上来就这么累,还玩个毛,干脆死了算了。哥反正早就死过了,这辈子就当是白赚的,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哥不要束缚!哥要为所欲为!哥要霸气侧漏!他奶奶的!惹再大事关我屁事!要是真闯了天大的祸死了拉倒?反正这个世界是不是我做的一场梦我都还不确定呢。哥是烦不了!”

    这样想之后,他自我感觉,逃避练字的底气也足了很多。等哥哥再来督促他练字的时候,他很嚣张的把笔一丢,豪情万丈的道:“哥,我不练了!”

    “找打!”林平之大怒,“啪!”就是一竹尺,打的林幸哇哇大叫,急忙道:“哥,冷静,请冷静,弟有一言,你且听之。”

    “说来听听,且看你又有什么胡搅蛮缠之语。”林平之很有当哥哥的威严,表情分外严肃。

    “弟不是习字的料,哥你也看到了,练了两年多啦,还是这么烂,练不下去了,所谓学有所长,术业有专攻,弟的长处不在此,练这个纯属浪费时间啊。(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奇 书 网)”林幸之开始滔滔不绝。

    “胡说!你看哪家士族子弟从小不习字的,父亲跟你说的话你难道都忘记了吗?”林平之一脸严肃,又是举手欲打。他已经很有兄长的气势,虽然他也才十岁。他比林幸大五岁。

    “冷静!冷静!!我还没说完!啊!……咳咳,弟并非不习字,只是习不惯大字。”林幸之惨啊,不知为什么,只要在这个哥哥面前,他就霸气全无,自己的心理年龄明明比对方大的多啊,怎么会被对方吃的死死的呢?难道身体小就注定了气场弱吗?悲哉!

    林幸之不敢停顿,献宝一样的从怀中取出一物——

    “咦?这是何物?”林平之颇有兴趣的接过去,细细打量,半晌,丢还给林幸之,颇有不屑的道:“一段细竹尖而已,且打磨的粗糙不堪,我还以为是何宝贝,此物又有何用?”

    “嘿嘿,哥莫要小看此物,且看弟弟如何让此物发挥大作用。”林幸之颇为兴奋,这是他穿越到东晋后的头一件划时代的发明创造啊,他脑中似乎已经看到了若干年后此物风靡江左,莘莘学子书案前必备,而自己赚的瓢满钵满的情景,禁不住开始傻笑。

    “啪!”脑袋上立即挨了响亮的一竹尺。这种软竹尺打人其实并不甚痛,但是声音又响又脆,颇具警示意义。

    林幸之满是委屈的摸了摸脑袋,不敢再耽误,连忙将此加工过的细竹尖往砚台里一沾,然后,刷刷刷,就在宣纸上写了起来,手腕灵活流畅,全无握毛笔习大字时的滞涩。

    林平之起先还很是不以为然,以为弟弟又搞出了什么稀奇古怪的小孩玩意。(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奇 书 网)可是看着看着,眼睛越睁越大,最后连嘴巴也张的老大。

    林幸得意无比,故意问道:“哥,你看如何?”

    “这……这这……”林平之居然有些张口结舌起来,又是睁圆眼睛,仔细的去辨认那一个个小字,良久才激动的大声道:“怪哉!真是怪哉!如此坚硬的竹尖居然能写字!虽然字迹有些模糊,可是真的写的很好啊,弟,为何你用这竹尖写字反而比毛笔要好的多?字很有体啊,而且颇有新奇之处,比毛笔写的字硬朗了许多。”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林平之显得非常有见识。

    也许是母亲早丧,父亲又忙于公务,林平之比同龄的孩子要早熟。

    “嘿嘿,可不是么。字迹模糊还是因为这纸太好,渗透弱些的劣纸反而更适合此竹笔书写。”林幸这下更是得意起来。能得到这个小哥哥的夸奖很不易啊,感觉很是志得意满。这段细竹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个用竹子仿造钢笔制作的竹笔。虽然做的不精细,但是后世随便一个人看了也能大概明白是仿造钢笔,可是拿到东晋来可就稀奇了不得了啊。

    林幸得意的想,才这点小把戏就能把哥哥唬成这样,以后我再随便弄点高科技出来,还不震惊全国啊,哈哈,如此看来,我在这个时代乃是超级无敌大天才,我就是爱迪生,不,是爱因斯坦,牛顿……我是天,我是地,我是无敌的小怪兽,我就是开了外挂的,哈哈哈哈!我无敌了!天下大可去得!谁能挡我?

    “啪!”又是一竹尺:“弟弟,你又犯痴了!”林平之很是严肃。

    林幸之感觉好像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又蔫了……

    ……

    林父回来后,两兄弟赶紧献宝似的将竹笔拿去给父亲看。林父看后果然也大为惊奇,给予了高度评价。

    林父是很喜欢书法的,对书法的鉴赏也是有很高的眼光,他将林幸的硬笔字反反复复的看了许久,才微笑摇头,叹息道:“吾儿真乃天生怪才,也罢,凡事不可强为,既然你习不惯大字,以后就专练这竹笔字吧,说来幸之这竹笔字倒颇为不俗,很见功力啊,甚至隐隐自成一派,是私下里偷偷练了很久了吗。”

    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事,林幸当然是很乐意的,忙不迭的嗯了一声,猛点头。实际上他今天才是重生后第一次写啊,竹笔是他昨天才削好的,人小手没劲,削的可费力了。不过,话说回来,上辈子练的反正也是自己练的,林幸偷笑着想,哥也没说谎没沾别人的光啊是不,嘿嘿嘿……

    林父自然狠狠夸奖了林幸一番,把林幸得意的尾巴都要跷上天了,最后还是哥哥的一竹尺帮他冷静下来了。

    之后父亲和哥哥自然不再强迫他习毛笔字了,他也乐得清闲,竹笔字那还用练么,前世都写了几十年了,自然是龙飞凤舞,草书正楷都是木有问题。当然,还得再美化美化。哥要霸气侧漏,就要严格要求自己,要追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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