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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新世纪-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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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长绳握在王德标手中,他深吸了口气,猛力拉动,然后侧耳倾听,“轰!”当爆炸声传来的时候,他不由得露出了笑容。

    地雷在我国约有500多年的历史。明代兵器制造家首次发明创制了地雷,并大量用于战争。而且,在抗日保台时,也发挥了作用,重创过鬼子。现在王德标又准备大量制造并使用,让这个古老的火器提前几十年焕发青春,给日本鬼子难以消除的梦魇。

    在面对强大工业国侵略军(或占领军)时,既想要杀伤敌人又不想被敌人杀伤,最好的武器可能就是那种能自动杀伤敌人而不太需要控制的装置。如在丛林中可以设置的陷阱,就是一种“自动”武器,而且历史证明这种原始武器的威力不小。在没有丛林的平原或山地,地雷(后世更熟悉的名字是路边炸弹)就成为比较好的一种选择。

    地雷在八年抗战时发挥的威力极其显著,因为它的优势很多。首先它物美价廉,制作时需要的材料不过是火药(黑火药)和铸铁,甚至可以不用铁而用石头陶罐做。当然这种自制的地雷威力不大,很难炸死人。但这好办——在埋地雷的地面上撒一些尖利的碎石头啦,往地雷里加点砒霜巴豆之类的佐料啦,都是可以考虑的嘛;其次地雷安全高效,对于放地雷的一方来说,地雷是比较“安全”的。因为埋完地雷以后是不需要派人守在边上的,因此通常也就不存在地雷被踩爆之后需要赶紧逃离犯罪现场的问题。

    而对于被地雷炸的一方来说,地雷的杀伤力是有效的。地雷的杀伤都是抵近杀伤。不挨上则矣,挨上的话不可能全身而退。尽管威力有限,多数不会被炸得四分五裂,但不被炸死的话被卸掉一部分四肢也实在是美不胜收;再者,地雷还具有防不胜防,用途广泛的优点,实乃居家旅行、老少咸宜的必备良品。

    利用拉炮和民间“大取灯儿”(大陆民间自制的一种原始的火柴。把苘秆破成小棍棍儿,一头蘸上硫磺,在门框、炕沿甚至被头上就能擦燃,很不安的原理,王德标亲自动手,经过试验,终于将需要点火的地雷改造成了拉发、绊发、踏发,并且不使用成本高的钢轮发火装置,这一技术改良,则使地雷具备了广泛使用的基础和条件。

    地雷有了,手榴弹还会远吗?王德标搓着手,满脸笑容地意淫着美好的抗日前景。
………………………………

第二十六章 出发点不同

    “大人。”张仲华在一旁说道:“地雷的制造方法属下已经记录清楚,请大人过目。”

    “好。”王德标接过来过一遍,点头道:“不错,有进步,没有太多的之乎者也,这样百姓们容易看懂。”

    张仲华讪讪一笑,俗话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真是不假,一个书生在军营里呆了几天,不仅晒黑了,连说话也粗了些,他对此还是有所感觉的。不过,他并不后悔。和王德标呆的时间越长,学到的东西越多,他越对自己决心参加的事业充满信心。天赐奇才,保台有望,这几个字时不时出现在脑海里。

    锉子里拔大个儿,王德标从部队里总算挑出五个粗通文墨的士兵,跟在身边当参谋培养。他们或者对地雷的光辉前景持怀疑态度,或者对现在的火药数量并不足以大规模的制造地雷而失望。

    “大人,地雷数量是个问题,能赶制一批,但看来在短期内无法使用。”刘震光有些遗憾地说道。

    “你们呀?”王德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道:“老思维要彻底改一改。不能总以自己的角度看问题,要多考虑敌人的想法。这地雷不是他们埋的,他们知道有多少,哪里有?所以并不需要很多的地雷,只要让日军以为有很多就行了。地雷一炸,换成你们是鬼子,你们会怎么想?来,都说一下。”

    “嗯,有地雷,要小心。”刘震光老老实实回答道。

    “害怕,让士兵放慢速度,仔细搜索。”另一个人说道。

    …………………

    “着哇,就是这个效果。”王德标一拍大腿,朗声说道:“以后你们制定计划要多从敌人的思维特点出发,否则自己看来再精妙的布置也要落空。所谓斗智,说白了就是互相琢磨对方的心性、习惯、思维方式,要是靠书本就能打胜仗,那名将也就太不值钱了。”

    王德标不能给这些临时的参谋们以太多的灵感,但他能用另一种更直接的方式来推动某些军事学术的发展和深入,那就是指点和引导。或许有人不屑一顾、嗤之以鼻,但只要有人在实践中证明了它的有效性和实用性,那么这种理论和创见就会流传开来。就象地雷,他简单地介绍一下地雷除具有直接的杀伤、破坏作用外,还具有对敌阻滞、牵制、诱逼、扰乱和精神威胁等作用。却并不一定要每个作用都讲些实例来加深印象,如果象教小孩子一样事无巨细,他累死了也不见得有效果。这主要还是看个人的理解能力和聪明智慧。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这句话是一点也没有错的。

    在王德标的启发和引导下,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研究着地雷的用处,思路如泉涌一般,你一言我一语的汇集起来,一个遍处地雷的场景渐渐展现在众人面前。要说别的,可能中国人不行。要论暗地里使坏,谁不会呀!王德标笑眯眯的听着,看着一帮人在冒坏水,比自己一个人冒那是欣慰多了。

    “告诉战士们,让他们也参与讨论,兴许会想出更好的法子。”王德标笑着对张仲华说道:“别以为读过书,便瞧不起人。”

    “大人,属下可没如此想过。”张仲华赶紧解释道。

    “我只是这么一说。”王德标摆了摆手,将目光转向正顺着山坡走过来的一个苗条的身影。

    “阿娅向属下借过大人的手书,读过之后对大人很是钦佩。”张仲华也看见了黎娅,放低了声音说道。

    “是这样吗?”王德标误会了,似笑非笑地望着张仲华,“我还没问,你急着解释什么?是不是——啊。”

    张仲华眨了眨眼睛,没明白王德标话中的意思,毕竟那个时候的人对于男女之情还是比较隐晦和迟钝的,可不象后世男男女女在一起,开玩笑是家常便饭。

    “大人,民女做了罐甜水,请诸位品尝解渴。”黎娅走过来,轻施一礼。

    “费心了,多谢多谢。”王德标接过罐子,倒了一碗一口喝光,招呼着其他人也过来喝水。

    “好喝吗?”黎娅张大了眼睛,盯着王德标问道。

    “嗯?哦,好喝,很好喝。”王德标赶忙赞扬道:“是用甘蔗榨的?”

    “大人聪慧,一猜就中。”黎娅抿嘴笑道。

    这也能叫聪慧,王德标只好咧嘴干笑两声,随口问道:“黄俊那孩子怎么样?要是淘气不听话就揍他,小孩子不打不成气。”

    “他,很好啊!”黎娅眨着眼睛,抿嘴笑道:“昨天随我下地,还吓跑了一条蛇呢,民女是最怕那东西的,多亏了他。”

    众人喝完水都走到了一旁,倒不是他们想到了什么,而是固有的礼貌和传统,别人说话的时候,不要在一边旁听。

    “呵呵,那蛇估计还小,没怎么见过人,以为是怪物呢!”王德标猜测道。

    “人是怪物?王大人说笑了。”黎娅不相信,轻轻摇了摇头。

    “也不是说笑。”王德标指着自己的脸说道:“人的样子,如果仔细形容起来,可以说是怪到了极点,人的脑袋象个圆球,在那圆球之上,有着几个孔眼,其中的两个孔眼上,还生着毛,而圆球上面也有毛,在一个大洞中,甚至还有一条会伸缩的软的,有着发腻的液体,异样的红色的东西!因为我们一出世就看到它,习惯了,所以一点不觉得怪,还会觉得它美丽可爱!对别的生物来说,我们也许丑陋不堪,十分吓人呢!”

    黎娅费力地咽了口唾沫,下意识地用手摸着自己的脸,瞪着大眼睛,听呆了。

    “你长得很漂亮,不用摸了。”王德标哈哈一笑,解释道:“我只是有感而明一个道理,看事物的出发点和标准不同,各人的感觉和得出的结论也就不同。”

    “原来如此。”黎娅长出了一口气,“倒是吓了民女一跳。”
………………………………

第二十七章 暗流

    王德标站起身,将脸转向远处的莽莽山林,阳光正照在他的侧面。在黎娅的角度看来,就象是披上了金黄的盔甲,威风凛凛,这个涉世未深的姑娘竟瞅得痴了。

    一个人悄悄的喜欢上另一个人,有时连他(她)自己也不知道。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他(她)自己也分不清这究竟是一种同事之情,兄妹之义,或者是别的感情。

    黎娅现在就是处于这种状态,她确实是还搞不懂这究竟是什么。她发现和王德标在一起的时候,心情变得很舒畅,虽然王德标的话并不多,但他的言谈总是不经意间让众人不时感到耳目一新,值得反复回味。有时王德标会呆坐着想事情,或拿着笔在纸上胡写乱画,那种深邃和略带忧虑的眼神,让人忍不住想坐在他的身旁,倾听他的心声,为他分忧解愁。

    和他在一起时,你会很开心,很愉悦,一点不觉得累,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当他不在身边时,你就情绪低落,你就坐立不安,神不守舍,总觉得时间过得很慢很慢,总觉得心里空荡荡,做事没力量。喜欢,是一种心情,是一种直觉,特别的自然。

    ………………

    天已晌午。(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好看的小说)

    以前这正是斗六街里最热闹最忙碌的时候,大街小巷流动着从田里和果树林里回家歇晌的人们,彼此含笑打着招呼,停下来谈几句关于雨水、庄稼和果树的事情。空气里飘散着饭菜的香味,逗引得人们饥肠辘辘,急于吃饭的孩子们把饭碗敲得叮当乱响,常惹起大人的斥责。猫狗在桌旁转悠,鸡鸭在窝边争食……

    自从日本人来了以后,这里就跟往常大不相同了。大多时候都是一片空前未有的沉寂,大街小巷显得空旷,偶尔有几个人,贴着墙根快速地走过,使这不安的气氛显得更加紧张。

    咔咔咔,沉重的脚步声仿佛敲在人们的心坎上,震得人心发慌,头发麻。胆小的躲进屋里,向着神仙或祖宗牌位祈求保护,也有胆大的扒着门缝向外面张望。

    身穿黑色军装,头戴大檐帽的日本士兵从镇上的主街上列队走过,向外开去,整齐的队伍中间拉着两门山炮,队伍后面是十几辆辎重大车,肃杀的气氛立时笼罩着整个斗六街。

    直到队伍走尽,陈发才从门缝处收回目光,面色凝重,紧张地搓着手,缓缓走进厅房。厅房内几名人正在等候,见他进来,都将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倭奴势大,还有两门火炮。”陈发坐下来缓缓说道:“王大人重组之七星营人数尚少,恐不敌也。”

    “难道——”陈水犹自不甘心,恨恨地一捶桌子,骂道:“赖头张、斜眼刘这两个混帐王八蛋,为了些许钱财,连祖宗都不要了,竟甘为倭奴向导。”

    陈发沉默下来,双眼里闪烁着痛苦的隐忧。他站起身,把窗子开得更大些,微微探出上身,凝望着蔚蓝色天空。半晌,才压抑地说道:“我早上已经派阿火到草岭报信儿,可阿星这丫头也,唉,希望七星营能早作准备,躲过此劫。”

    “发哥,我们已经联络了不少族人,只要举起义旗,相信会有更多人来加入,不如趁势而起,也能助七星营一臂之力。”陈金建议道。

    陈发点了点头,又轻轻摇了摇头,静默片刻,慢慢解释道:“倭奴马上要换防,那时才是发动的良机。小不忍则乱大谋,不可轻举妄动。”

    “阿发说得在理。”一个鬓发斑白的老者点了点头,感慨而又有点忧伤的说道:“老朽在陈家整整三十年了,老太爷的知遇之恩,我是没齿不忘。”

    陈发默默看着老管家那老态龙钟的样子,一连串的往事浮现上心头。

    老管家陈福抬起头,盯着陈发,声调凄恻地说道:“我年近六十,老了,为陈家效力的日子屈指可数啦!眼前倭人占据全台,局势是越来越难应付,但愿大家把得住舱柄,顶得住风浪,保住陈家的基业,九泉之下我向老太爷也就好有交代了。”说罢,他深深地叹了口气,祈祷般低下了头。

    陈发思量着老管家的话,虽然保守而又谨慎,但老人的心却是真诚的。陈发不禁动情地说道:“老陈,何必说这些感伤的话呢。你对陈家的忠心,大家都知道的。”

    陈福从陈发的话里得到了些慰藉,说道:“该说的我都说了,年岁大了,有些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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