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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2富甲美国-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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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脚并不惧怕战争,现在部落有了更多的期盼,他仅仅是尽量避免主动引发冲突。
  在邓莫尔战争之前,就曾发生了黄溪大屠杀,三十多个定居者毫无理由的屠杀了一家拜访白人友人的明戈人,连婴儿都没有放过;暴怒的肖尼和明戈印第安人随后驱赶了定居者,由此引发邓莫尔战争。
  在俄亥俄河流域白人定居者和土著的报复仇杀非常频繁,肖尼人日常习以为常,一切防备照旧就行。
  防御外来突袭最好的办法是在营地外围间隔十几米处修起一道栅栏,天色将晚今天是修不起来了,而今天却是袭击发生概率最大的一天,消灭梅蒂斯人后一些狂妄的定居者可能被酒精激得丧失理智打算顺手消灭眼前的肖尼人。
  如果梅蒂斯人有幸存的来投奔肖尼人怎么办?一个肖尼人问了一个多数人没有考虑过的问题。
  “不论他们原来是什么民族的孩子,现在已经变成了窃贼和抢劫者!肖尼人的长屋可以庇护任何人,却容不下一个行为肮脏的人,他们去冒犯别人之前为什么不来投奔我们呢?”黑脚非常愤怒,一旦爆发敌对冲突肖尼人将不得不狼狈的离开,今后也再难踏足此地。
  肖尼人会议的时候弗里兹正坐在自己的木屋里想心事,与印第安人的合作还是太困难了,自己就像坐在一个火药桶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一颗火星就会让自己粉身碎骨,难怪从来没听说过有人能利用印第安人做工发财的。
  苏格兰…爱尔兰裔的乡巴佬们鄙视黑人、印第安人都好理解,可是对印第安人这么强烈的敌意就很难办了。
  这就像一百多年后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一样,为了把社会积聚的怨气找一个地方发泄出去,控制这个国家的WASP们需要给头脑简单只会流臭汗出死力的乡巴佬们找到一个可以转移矛盾焦点的靶子,那一次他们选择了黄皮肤的亚洲移民(同一时间进入美国的日本移民同样被迫害和驱逐);眼前最理想的靶子当然是印第安人,日常就跟乡巴佬们打红了眼,不需要多高明的煽动手段乡巴佬们就会把自己受的罪归因到印第安人身上去。
  为什么你们要忍受贫瘠的土地,因为印第安人赖在肥沃的土地上不走;为什么你们不能再向西去富饶的森林里打猎,因为印第安人不让开道路,诸如此类。而联邦政府也需要不断向西夺取新的土地拍卖给新移民以解决财政困难,独立之后英国不但失去了13殖民地也因为这13殖民地的阻隔失去了对抢来不久的伊利诺伊、印第安纳、俄亥俄、密歇根等地的有效控制,大量美国冒险者在这些土地上出入,为了向这些“无人的新领土”上移民,联邦政府向肖尼、迈阿密、列纳佩等土著民族发动了西北战争,眼下暂时土著联军占上风。
  过了冬天肖尼人还是不能再待在乡巴佬们的眼皮底下,他们能接受自己和瑞克发小财,却绝对不能忍受印第安人过的比自己还滋润。眼下自己能想到的去处除了没有这些族裔的威明顿就是奴隶州马里兰了,那里的土地早已大量开发成种植园,没有乡巴佬们的生存之地。
  沿着营地外的萨斯奎纳河顺流而下即可进入切萨皮克湾,马里兰州的精华城市都在切萨皮克湾沿海,如巴尔的摩、安那波利斯等等,顺着汇入切萨皮克湾的波托马克河逆流而上还可以到达未来的华盛顿特区。
  很明显一旦美国海军挡不住外国军舰,对方可以随时杀去华盛顿。
  “弗里兹先生,我们会议上判断如果有人袭击就在这几天,你有什么意见吗?”火怪找上门来,他今天一下子成为了部落的英雄,还多少有些惶恐。
  “这样最好,你们这几天要加强防备,我去镇上找人宣扬一下瑞克拿下土地拍卖的事情,再跟治安官说一说。”现在弗里兹担心的是有蠢货瞎闹事,要真来了他也不怕事。
  “作为一个木匠我其实有一个小小的防御建议,今天也来得及布置!”
  弗里兹的建议是木签阵,贴着计划中栅栏的位置挖下几排小坑,坑里插上削尖烤硬的树枝,明坑套暗坑,一部分木签要露出地表让人看得明白此营地有防御,另一部分坑要用细树枝和落叶搭好盖上浮土,坑那些知道有防御还往上闯的二愣子。
  这一天的生活都被意外搅乱,肖尼人们失去了笑脸,只顾忙着布置木签阵,弄完后也没有人想喝酒,草草散去,只留下火堆边的两个守夜人。
  实际上在木屋中却有肖尼人爬上房梁从烟囱旁钻出去,躲在烟囱的阴影中做暗哨。
  夜半时分果然从树林中钻出几条鬼祟的黑影,火怪轻轻的扳开机头将枪口指向黑影,屏住呼吸焦急的等待他们更靠近一点。
  突然其中一个黑影身子一矮,发出了半声惨嚎,后面的变成了呜呜声,也不知道是谁捂住了他的嘴,其他黑影拖着他飞快的消失在树林里。
  大多数心里保持警惕的肖尼人还是被这半声惨嚎惊醒了,几支火把绕着黑影踩中陷阱的地方画了一圈,又都各自回去休息。
  黎明前黑影又从另一处方向的树林接近营地,他刚亮起一点火星黑暗中迎面就飞来一支箭,黑影再次惨叫一声飞快的跑了,天亮后在树丛中只找到折断的箭尾和几点血迹。
  不管他是想纵火还是炸毁房屋,这一晚都没能得逞。擅长观察足迹的肖尼猎手看过陷阱边的足迹后断定这是分别穿着木鞋和鹿皮鞋的脚留下的,怀疑对象范围顿时缩小了许多。
  接下来的几天夜晚非常平静,吃了两趟亏的愣子们再也没来骚扰,等到栅栏完工所有人都彻底放下心来。
  其间弗里兹去了镇上几趟,除了散布消息还向艾略特夫人请求砍下些一两年龄的苹果树枝条,带回去种植,并从镇上捎带着买了几条小狗,等喂的大一点就再不用担心有人晚上偷袭。
  这一天瑞克和卢伯特终于把买地的事办好回来了,登记时卢伯特帮瑞克登记了一个姓——亨特,倒是跟他很配的。
  两人听说梅蒂斯人的事后都大吃一惊,瑞克见了弗里兹更是把经过前前后后问了几遍,谈到假如那天只有瑞克一个人时两个人都不甚唏嘘,对肖尼武士的能耐也啧啧称奇。
  弗里兹又将他带到营地陷阱边上细细讲了来犯者的特征,瑞克听完气呼呼的去了镇上一趟,回来时看脸上像是打过一架,不过衣服后背是干净的,起码他没打输。
  “今后你尽管放心,那些畜生不会再来找事了!”瑞克干掉一大杯玉米威士忌后满足的打着酒嗝说。


第三十一章 出猎

  弗里兹不可能因为瑞克去把几个笨蛋打了一顿就相信麻烦都过去了,能做的自己已经全做了,对那些顽固的脑子真是毫无办法。
  他们吃了两个小亏估计在同伴里边已经成为不自量力的笑柄,这样的结果已经很好,自己总不能让肖尼人那晚上一个埋伏把他们全干掉吧,那样的话治安官绝对会带着几个县的民兵拖着火炮找上门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火怪随着弗里兹又去了几趟镇上,大概消息已经传播到位,没准还加了几倍的料,镇民们看着两人的眼神中带着一种惧怕。
  弗里兹有一次停下车想跟一个小孩打听件事,结果对方一看到弗里兹朝她走去居然吓得大哭着跑掉了,回过神的弗里兹也啐了一口没好气的赶紧离开。
  只有商人对弗里兹始终态度未变,每次见面都热情的欢迎,也不知背后对自己的评价是怎样的。
  托尤金的便利,从他那里能买到便宜的英国棉布,弗里兹教肖尼人们把雁身上的短绒毛收集起来,缝进双层的布料里,虽然这种羽绒服做的嘟嘟囔囔外观并不理想,但对肖尼人来说已经足够暖和了。
  这一天弗里兹正在教肖尼女人们做高能量食品,把火鸡肉切薄加盐炒成肉松状,加入炒熟的玉米粉和山胡桃仁拌在一起,倒入融化的麦芽糖胶结在一起,趁热压成块状,再切成片冷却。这个东西就是目前条件下的压缩饼干了,糖本身有防腐作用也能大量提供能量,坚果仁和火鸡肉含有足够的蛋白质,做好之后只要保存条件合适能够储存很长时间,把它看做一种印第安版的能量棒(士力架)好了。
  说起来这个时代出门的方便食品就是泪,咸肉、干面包、咸鱼干几乎就是全部了,后世的罐头食品连雏形都还没发明。
  其实弗里兹现在就可以发明,可是拿什么装呢,玻璃瓶的产量还没有达到工业化可不便宜,马口铁皮也还没有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做出来的罐头非常昂贵可不是普通人消费的起。
  最早的罐头专利是法国人发明家为了领取拿破仑的奖金发明的,他用了融化的蜂蜡来封口,请问现在北美洲弗里兹上哪儿去找蜂蜡呢!
  海员和出门的探险者没有罐头可吃要么生病等死,要么满世界祸害各地的鸟兽,北极大海雀、白令海大海牛就是这样被海员硬生生吃绝了的。
  法国人是食品变质最大的受害者,波旁王朝多次组织起人数和船只装备都占优势的舰队,但往往就碰到一个奇葩的问题,船上带的食物进水变质了。大部分船员要么吃变质食物生病,要么挨饿有气无力,最后被英国舰队打的一败涂地。拿破仑也是这样的倒霉受害者,所以才颁下奖金寻求保存食物的好办法。
  即使有了原始的罐头也不保险,1845年英国富兰克林探险队带了足够吃3年的食物,但是很不幸这些罐头都是焊锡封的,在北极的严寒下焊锡变成了粉末,罐头转年全坏掉啦,活到最后的人饿的连同伴的遗体都没放过。
  弗里兹当然不是打算去探险,他只是受够了跟瑞克来的路上没完没了的干面包、咸鱼、咸肉,做好这种干粮他好在回威明顿的路上充饥。
  “萨瓦兰先生,列纳佩猎人在附近的深山里发现了一群白尾鹿,肖尼猎人们邀请你一起去狩猎,”火怪兴冲冲的跑了过来,轻松的似乎是邀请弗里兹去吃一顿饭。
  “你说什么?白尾鹿?”弗里兹确认了一遍,白尾鹿是一种曾经广泛分布于美国东部山林的动物,据估计曾经有至少4000万头白尾鹿在林中出没,但是随着毛皮贸易的大肆捕杀,现在的宾州已经很少能看到它们了(两百多年后白尾鹿再次多的成灾,成为最容易撞击汽车的动物之一)。
  “是的,有六、七只,值得猎人们一起出动把它们全捉住!”火怪很兴奋,肖尼部落分开建立冬季营地的目的就是狩猎动物,今年猎场被毁没有办法只能来山这边,鹿群稀少心理上已经对狩猎不抱希望了,如今却有一个如同天上掉下来一样的好机会。
  弗里兹对这个没有太多兴奋,毕竟后世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深入人心,弗里兹现在的食物也不再缺少热量和蛋白质,赚钱的速度还可以接受,狩猎真的可有可无。
  但拒绝这种邀请也很不明智,这明显是增加好感度的机会,弗里兹想了想还是问道,“地方远吗,今天能不能回来?”
  “不远,现在出发明天早上就能打到鹿,”看来远近的概念也是因人而异的。
  也就是说至少要准备三顿的食物,弗里兹招呼火怪把包装好的印第安士力架装进背篓中,收拾好燧发枪和羽绒毯子就跟着猎人们出发了。
  他们穿过几片树林走在了一条狭窄的小路上,这就是传说中的印第安战道,因为人们千百年来的行走土壤变得非常密实以至于寸草不生,据说人类踏上这些小道之前上面行走的是北美野牛这样的大型动物。
  曾经郁郁葱葱的树林已经掉光了叶子,只剩下密密麻麻的枝丫还是遮蔽去了大半的光线,地上厚实的落叶踩上去非常松软直没到脚踝。猎人们以一种速度很高的快步走行军,没多久弗里兹头上就见汗了,据说荒野中探险的白人猎人们一天能走几十英里,但为了补充高强度的运动消耗他们也需要食用大量的肉类,因此射程远精度又高的线膛长枪才那么受猎人欢迎,很多时候你只有一次机会,否则接下来几天的食物就跑掉了。
  但是肖尼和列纳佩猎人背的都是普通滑膛火枪,有许多还是锈迹斑斑的褐贝斯,估计还是当年和英国人交易或者交锋时夺来的,也不知道他们有什么良策。
  路过一股泉水猎人们停下来休息并用餐,各人取出带的肉干和玉米饼就着泉水吃起来,弗里兹取出能量棒分发给众人,这种简单的加工食品获得了一致好评,口感比起玉米饼和死硬的肉干好不少,甜中带咸味觉也不至于过于单调。
  重新上路一直走个不停,多亏弗里兹的这具身体非常年轻,又一直没有缺少过锻炼,走下来并没有觉得疲劳。
  天色黄昏时带路的列纳佩人停了下来,在路边的树干上仔细的寻找着标记,不久他指了一个方向就带着猎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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