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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从单骑入荆州开始-第2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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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泰颇为惊诧地道:“如今陈王即将抵达长安,我等只需静等其来至城下,在里应外合,为何反倒是要乘着陈王与贼兵交锋遁走?”
  王允淡淡地看了郑泰一眼,道:“离了虎穴,又入狼窝,谁知道陈王与董贼,是不是一丘之貉?还是小心些要好。”
  这话说的没头没脑,好端端的陈王怎么就和董卓是一丘之貉了?
  然在场的一众人中,有些人其实是明白王允这么做的目地的。
  王允打一开始,就没打算与陈王倾心联合,他只是想利用刘宠替他吸引董卓的注意力,然后再自己将天子转移出长安。
  就政治立场而言,王允和刘宠这种宗室王亲还真就不是一伙的,士族群体和皇亲宗室多少年来就一直在争夺这个天下的利益资源,你来我往,各出奇招,说他们是对立面也并不为过。
  陈王手中有兵权,一旦他将天子带走,则势必成为最大的勤王功臣,摄政乃是必然,届时王允等一众门阀出身的官僚,怕是会深为其所忌,断然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所以,以王允等人的角度而言,他们只会去利用宗室,但不会真的与对方资源共享。
  郑泰认真地道:“就算是我们能够成功,但若是离开了长安,我们又能拥戴天子到哪里去立朝呢?”
  王允笑呵呵地站起了身,转身进入了内室。
  少时,便见他带着一份缣帛走了出来。
  王允走到了郑泰身边,将缣帛向着他的面前一放,道:“公请一观。”
  郑泰略微踌躇了一下,然后方从王允的手中接过了那封缣帛,展开一看,顿时恍然大悟。
  原来是袁绍写给王允的书信。
  “不想子师与本初,竟是早有所谋!”
  王允缓缓地点头道:“陈王不过是我们明面上的接应,本初才是我等真正的后手,如今其兵马已经暗中潜伏至了河东,河东郡守王邑已与本初合兵,随时都可入关,以为我等策应。”
  众人皆纷纷点头,这才放下了心来。
  毕竟对于他们而言,同为门阀出身的袁绍,在利益契合度上才与他们更加的贴近。
  杨赞突然道:“只是张辽如今虽然引兵东出长安城了,但城内守卫皇宫的精兵,亦是归董卓麾下之人掌管,数量虽然不多,但对我们这些无兵无将的人来说,亦是撼动不得的。”
  王允此刻已经将那卷交付给郑泰过目的缣帛,放在油灯上点燃,他目光深沉的看着那卷缣帛烧成灰烬,一双眸中的精光闪烁,犹如捕食的苍鹰之眸,目光阴霾。
  半晌,王允方才慢悠悠地道:“长安军中,亦是有昔日中军的忠贞之士,可以收服使用,只是运筹得当,此事并不算难,关键是得有能征惯战的将军,带领我们出城北上才是。”
  杨赞轻道:“这领兵之将,子师心中可是已有了人选?”
  王允目光深沉的抬起了头,来回扫视着众人,道:“倒是有一个,就怕他不肯帮忙。”
  士孙瑞道:“子师说的,莫不是皇甫义真?”
  王允重重的点了点头,道:“正是此人,满朝诸将,也唯有他,才算是真正在用兵上能够压制董卓……只是皇甫义真低调,前番被董卓赦罪之后,便一直是低调做人,平日里不与人来往,纵然是受了董卓几番侮辱,也从不反抗,此人能否相助,还着实是两说。”
  士孙瑞认真地道:“纵然皇甫义真再有苦衷,可如今到了大汉朝的生死存亡之时,却是不能任凭他裹足不前,不为朝廷效力了……皇甫嵩那边,自有我去说,诸位尽管放心便是。”
  “好!”王允重重的一拍手,道:“且再略作准备,待行事那天,诸位可将府邸中的伴当家奴一同派出,以壮声势,说什么咱么要迎接陛下进入河北!”
  ……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天。
  陈王刘宠驻扎在南陵的军队,此刻大部分已经进入了梦想。
  今日白天,刘宠举全军之力,大批量的赶制攻城器械,如今已经准备了他预计中的六七成。
  只等万事俱备,便可大举进攻长安城,救出天子,成就万世不拔的功绩。
  而陈王麾下的这些陈国兵卒,则也是在睡梦中流着口水,畅想着攻克长安之后,他们大王许诺给他们的钱货,女人,粮谷……以及飞黄腾达的前程。
  但很可惜,他们的美梦就要被血淋淋的现实给撕裂了。
  刘宠驻扎在南陵军营的不远处,张辽的兵马已经逐渐接近了他的营盘。
  张辽单手提刀,不曾骑马,正躲在树林中,双眸阴狠地观察着远处的动静。
  仔细的观察过好一会之后,张辽终于确定了对方的情况,他能够感觉到对方此时已经深深的懈怠,正是己方强攻入其营的大好良机。
  “下手!”张辽吩咐身边的传令兵。
  辕门之外,陈国的巡哨之兵正一边打着哈欠,一边百无聊赖的在原地来回走动着。
  突然间,便见一名哨兵突然停住了脚步,他眯起眼睛,观察远处的黑暗。
  那黑暗中影影绰绰,似乎是有什么东西正在向着己方的营盘所在快速移动。
  那哨兵急忙拉了拉同伴,道:“我在这守着,你火速进营,向大王陈述,说是有……”
  话还没等说完,便见一支力道雄浑的长箭从半空中划破空气而言,一下子扎在了那士卒的脖子上。
  你士卒的眼睛顿时睁的浑圆,他本能的伸手去挡自己脖颈上的伤口,但此箭已经入了要害,根本就无法施救。
  “告诉大王、有、有敌袭……”
  说完这话,哨兵便两眼一翻白直接倒地,看样子是怎么也站不起来了。
  在那名哨兵喊完这些话的时候,他身边的那些同伴们顿时脸色大变。
  而辕门之外,也响起了如同鼓点一般的马蹄声响,犹如天兵天将骤然下凡,让人惊惧莫名。
  “有敌袭!”
  很快,四周接二连三传来惨叫声和呐喊声,响彻在了刘宠军的辕门口。
  不知从什么地方,就仿佛是凭空一般跳出了许多人影,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蜂拥一般向营盘冲来的并州军,战力素质实在太高,目下状态松散的陈国军队根本抵挡不住。
  那些原本在外围警戒的哨兵,根本来不及预警,大部分就被早已准备完全的敌人扑倒,余下的也都很快陷入重重包围。
  “西边有敌人,西边有敌人……”
  “快,上马。”
  帅帐内,刘宠隐隐约约听到外面有喊杀声,他猛然一个激灵,从床榻上直起身来,惊恐的向着外面瞧去。


第四百零一章 张辽的目标
  此时,南陵刘宠军的大营内,张辽所统御的数千并州精锐,已经如同旋风般的杀入了其主寨之中,并展开了迅猛的攻势。
  并州军的大部都是精骑,此番劫营都随身携带着火种,他们按照张辽的吩咐,以曲为最小行动单位,在各部曲长的率领下,依照事先早就准备好的作战计划,开始执行各自的任务。
  张辽这个人做事非常的有规划,他早在刘宠安营扎寨之前,就已经派遣手下的精锐斥候,大致的摸清了刘宠建造营盘时的习惯,以及他大寨内,要害之地的位置。
  “杀啊!不要放走了刘宠老贼!”
  “活捉刘宠老贼,相国必可敕万户侯!”
  张辽的兵将不多,但胜在并州军的机动力非常强大,而且此时天色晦暗,刘宠麾下的弩兵优势着实是发挥不出来。
  不说攻城,也不说夜袭,若论及正常的对阵,西凉军和并州军还真就未必能轻易拿下刘宠。
  刘宠麾下有数千张强弩,若是指挥兵卒布阵妥当,依靠地形固守,那这数千张强弩,就是对付骑兵最有利的武器!
  磐河之战,麴义凭借八百张强弩,就能将威震鲜胡的白马义从射杀的人仰马翻,令公孙瓒惊惧而撤,而刘宠手中的强弩数量,则是麴义手中强弩的数倍,若是与马军对阵,只要安排筹谋妥当,其威力可想而知。
  不要说张辽这区区四千名兵将,便是再来四千精骑,只有布置妥当,也定可尽歼其众。
  但很可惜,刘宠这次所面对的人——是张辽,一个虽然年轻,但在军事上的心思和手段,都足矣在大汉朝称得上是顶尖的一流将帅。
  有的人临阵靠的是经验,但有的人,却天生对战争就有非常强的敏感度。
  张辽就是这样的人。
  他只需要大概知晓刘宠的行踪,以及他排兵布阵的方式,就很快能琢磨出出应怎么样将对方迅速拿下。
  弩兵之阵,虽然是克制骑兵的主要手段,但却有很高的使用要求。
  距离以及掩体和地势是重中之重。
  若是在平原之上,或是近距离的交锋中,再或是没有其他的强力盾兵或是步卒作为支援的情况下,弩兵其实也不过都是一堆废柴,面对骑兵的脚踩马踏,也一样是没有用武之地,只能任凭其屠戮。
  而另外还有很关键的一点,那就是清晰的视野。
  无论是弓兵,还是弩兵,想要精准的射杀敌人,一定要有清晰的视野,这是最基本的前提,毕竟这年头,不是每一个弓弩之士都可以做到‘觅声而射’的。
  但是今夜的劫营,这些对于弓弩兵有优势的地方,刘宠一个都没有占到。
  弓弩没有了用武之地,那张辽最大的威胁就消失了。
  他现在需要做的,便只是狠狠的打击对方。
  并州军的各曲在刘宠的军寨中到处游走,他们按照张辽事先的吩咐,并不着急去屠戮陈国的士卒,而是各自依照事先规划好的战略,跟着各曲军侯,在彼军的营寨中纵马狂奔,用强大的机动能力来迷惑对手,制造混乱。
  这就是张辽作战时的精明之处。
  张辽麾下只有四千人,而刘宠麾下则是有兵数万,就算是利用骑兵最有利的平原战,张辽也根本不可能吃下刘宠的这些兵马。
  一旦在不小心之下,将己方兵将深陷在对方的包围圈中,那后果就是会被对方反客为主,一举聚歼。
  骑兵也不是无敌的,中土黄河流域的战争已是经过了数千年的演化,很多的战术和战斗几乎皆有先例可寻。
  故而,在这个时代冷兵器时代,并没有无敌的兵种,最无敌的只是再不断更新改革的战术。
  张辽麾下的将士不以屠杀为主,他们所杀死的只有这一路上他们所碰见的陈国兵卒,他们主要的行为,一是奔跑疾驰,并发生高呼,让整个营寨内的边边角角,几乎都能听到并州军的喊叫声和马蹄声,扰乱对方的视听,让他们摸不清己方的虚实。
  人是一种感官动物,就算是陈国的兵士们事前知道长安城内的守军并不多,但是一旦他们的感官被混淆了,那先前所有的理智也就会化为乌有。
  除了纵马狂奔高呼,张辽手下的人还不断的用手中的火种在刘宠的军营中四下放火,燃烧着营盘内的帐篷、草料、粮秣、驮车等等。
  对于任何生物来说,火焰都是能够引起基因本身恐惧的东西,那种感觉是磨灭不掉的……火是能够摧毁任何生物存在的强大力量,绝对没有人在火焰的面前而做到面不改色,坦然应之,这是存在与生物基因中的本能,无法改变。
  混乱的奔驰再加上营寨中逐渐增大的火焰,令刘宠三军皆乱了起来!
  张辽充分的掌控到了这场夜袭的精髓,要想达到今夜的胜利,杀死敌人的有生力量,对于己方来说无任何意义。
  只有让对方混乱起来,才能够达到他最终的目地!
  数万大军一乱,整个军营就会犹如炸锅一般的沸腾。
  那些士兵在火焰中你推我搡,彼此不管不顾,互相践踏,再加上夜色漆黑,很多持兵械或是持弩的士兵为了宣泄自己的恐惧,而漫无目的的随意攻击,一旦遇到人就会立刻动手,根本不管眼前的人是不是自己人……
  这样混乱的情况下,陈国军队己方给己方所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而言比张辽给予他们的直接打击要更大。
  ……
  在这个节骨眼上,陈王刘宠已经仓促的穿戴完了甲胄,快速冲出了王帐,四下观瞧着眼前的场景。
  他的面容肃整,白花花的须子在下颚来回抖动着,一双老眼却瞪的浑圆,看着虽好似临危不乱,但其实一些细节已经显示了他此刻内心的摇摆状态。
  就好比说,他兜顶的兜鍪,此刻和他身上所穿的甲胄,其实并不是一套的……
  但这些细小之事,眼下对于刘宠本人和旁边的人来说,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刘宠这个人,虽然在性格方面有些自大,但也不是等闲之辈。
  他从年轻时,就豪勇好斗,平日里最喜弓马骑射之道,即使是到了六旬的年龄,这一手箭术的准头,比之当年也不逞多让。
  刘琦的箭术经过黄忠和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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