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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论坛回古代-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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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七章 梦想

  秦余把曹德递过来的玉佩放在手上细看,碧绿的环形玉佩中间镂出芭蕉树的样子。
  隐隐约好像记得芭蕉所代表的含义,只是现在听了太多秘密,一下子竟想不起来。
  曹德看着他,脸上展露出笑容,“哈哈,说来也是有缘,当年弟媳怀你的时候,你伯母肚子里刚好也有了素儿,我们两家亲密无间,所以我和你父亲便订下了……”
  曹德故意没有继续说下去,他打算看一看自己侄儿在听到这个惊天大消息后,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秦余看他话就说了一半,两家的妻子,同时怀孕,还亲密无间,说什么订下,那肯定就是指腹为婚了。
  指腹为婚,秦余觉得这是一种陋习,除非对方的姑娘心甘情愿,否则自己又怎么能够强人所难。
  “伯父,你说得该不会是指腹为婚吧?”秦余很镇静地问了一句。
  曹德诧异地看着他,“是指腹为婚,怎么贤侄有疑虑?”
  不该啊,他和自己女儿关系不是一直很好吗?
  听小六还有雪雁说,每晚小姐待在侄儿房中,要到深夜才归。
  那他听到要娶自己女儿,应当高兴才是,为何如此淡定,难道说,贤侄有什么说不出的隐疾?
  曹德立即站起,抬起秦余的左臂,按住他的脉搏。
  他在早年间也学过一点医术,懂得些岐黄,但是一阵摸索后,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好的地方,侄儿身体健康,活力充沛,前几天的感冒已经好了。
  莫非……
  “你不喜欢素儿吗?”曹德直截了当地问道。
  秦余摇头否认,他对曹素算得上是日久生情,心里头早把她当作不一般的朋友了。
  “那又是为何?莫非贤侄心中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是菁菁吗?”
  曹德实在想不通,当然,他听小六提起过,早前有个叫苏娴的女子,竟胆大地女扮男装,和秦余住在一起,不过当时侄儿并不清楚情况,也没有做出禽兽不如之事,虽然侄儿不是禽兽,但也有可能渐渐喜欢上那个姑娘,也说不定呢。
  秦余暗自忖度,他来到这个世界,也才三个多月,连大房子都没买好,怎么敢想太多,虽然喜欢曹素,但如果说到嫁娶,恐怕一时很难解决生活上的问题。
  人家是千金小姐,要和自己一个穷酸过日子,那不就是委屈人家?所以必须要等到有了大房子,手头足够充裕,让这位大小姐,还能继续享受大小姐的生活,吃穿住行,不会拘束,那样才敢说娶啊。
  秦余看出曹老伯的顾虑,恐怕小六和他说起过阿娴的事。
  自己和苏娴,怎么说呢,肯定是好朋友,但总觉得还没到不一般的地步,到底喜欢阿娴什么?连自己都不清楚。
  直到那天韩大人上鹿山办理采花贼一案,给自己一封京城的信时,才让他有断了这份姻缘的想法。
  那信,是苏娴姑姑假借苏娴之手寄来的,信中说他与苏娴,一个是穷秀才,一个是国公小姐,两人云泥之别,根本不可能在一起,况且苏娴早就有了婚约,希望他看在和苏娴同窗一场的份上,放过人家姑娘。
  秦余那时因为信,呆坐了半晌,到后面想通过来,虽然此刻觉得自己有些渣,但也不得不照做啊。
  而且安州遥远,人家一个国公大小姐或许回家后,想通了,跟自己这么一个乡下穷小子有什么好往来的。
  此时的秦余有些自惭形秽,甚至认为跟曹素也不是良配,怕会辜负人家姑娘,但又见曹老伯一脸期待的模样,不想伤害他的心,于是开口说道:“伯伯,侄儿心里头……心里头确实有些喜欢素儿,可是侄儿觉得如果能考上功名,娶素儿,会更好,此时的侄儿,一心只在功名上。”
  原来如此,曹德暗暗松了口气,他还真当心这傻小子说出自己另有新欢的话语,听他说要考取功名,素儿现已十八,算是大姑娘了,再到二十嫁人,也算不得老姑娘,正好配,正好配啊。
  而且侄儿有上进心,这样很好,不,是更好啊。
  曹德高兴地说道:“就依贤侄所说,等你高中状元,再迎我女儿入门。”
  秦余笑了笑,接着话题又扯到手里的玉佩上,“伯伯,那这块玉佩……”
  “当时我和你娘也没说上几句话,倒是你伯母时常跟她聊家常,而这玉佩,便是那定亲之物,是你伯母从娘家带过来的。”
  曹德笑着回答,他感觉此刻和秦余的关系似乎更进了一步。
  秦余恍然大悟,他收好玉佩,又问道:“不知我的母亲,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这么问也有一些理由,虽然秦秀才他娘与自己非亲非故,可终究是这副身体的娘亲,潜意识中总有一股想要了解她的冲动。
  记忆里,秦秀才也是如此问他爹的,他爹却老是支支吾吾,好似有个惊天大秘密不敢说出来一样。
  该不会,秦秀才他娘是个很了不得的人物吧,呵呵,那怎么可能。
  秦余自嘲着,只等曹老伯的回答。
  曹德仰头慢慢回想,片刻后,才回答道:“你的母亲,怎么说呢,她是个很温柔的人,但也是个有大秘密的人,恐怕连你的父亲都不十分了解她,记得那时,你父亲还和她有过一次争吵,我当时恰好在外头,听房间中传出什么‘赵家’、‘玉溪’,总之是我不懂的话,但从那天后,你的父母之间便有些隔阂了。”
  秦余听曹老伯讲了很多自己父母的事,过了很久,曹德因为有事才离开前厅。
  秦余坐在前厅,他思考良久,对自己是秦太师后人这个身份很是在意,从结果上来说,秦太师赶跑自己父亲,十有八九和皇帝有关,而这个皇帝,害得秦太师,不,应该称呼为祖父的人那么惨,害秦家那么惨,而现在自己呢,居然要考功名,给他打工。
  不,出于对这副身体的尊重,秦余这辈子都不会给当今皇帝打工的。
  他心中想着,等考上功名,一定要争取外放,远离皇权中心最是要紧。
  而且当官,也是当百姓的官,不是给皇帝当官。
  想通之后,秦余觉得豁然开朗,他也不再迷茫,秦秀才家和皇家的恩恩怨怨,更不想管。
  他觉得自己的一生,也就是梦想,其实只想安安静静地当个官,将曹素娶进门,然后生一堆孩子,等孩子们各自长大独立后,便辞官归隐。
  归隐那天,搬回宁州城住,每天看日出日落,有机会就和三五个好友吹吹牛逼,谈谈往事,悠悠闲闲,到老了,要比曹素先死。
  啊~啊,多么没有志向的梦想啊。
  秦余再次自我嘲讽,他站起身,绕过厅堂的一个屏风,准备往后院去,等走在过道时,发现墙上的木板有三道被人抓过的新痕迹。
  刚刚这里站着一个人吗?


第一百一十八章 商量

  秦余怀疑,或许刚才只是自己的一个错觉,那个抓痕也就一点点,有可能是别人不小心刮到的。
  他回到房间,打开久违的千度论坛,进了历史坛,看到最顶上的坛务招聘,心头想,怎么又开始招募小坛主了。
  记得上次招募,还是三年前,进贴子一瞧,原来是有个小坛主一直占着茅坑不拉屎,被坛主们罢免了。
  小坛主的权力不小,是仅次于坛主的存在。
  需要等级三级以上,还需要和坛主一起,长期维护论坛的和谐,删掉一切灌水贴、广告贴、以及千度论坛明令禁止的贴子。
  秦余点击了申请,虽然自己是个大水逼,但又没有说大水逼不能申请坛务的。
  页面转到申请感言,秦余义正言辞地表明自己的态度以及立场,对那些大水逼,他是深恶痛绝,对那些引战贴,他表是要严厉打击。
  洋洋洒洒写了五百字,才发现字数要求不得多于两百。
  不情愿地把拍马屁的内容删除,才提交了申请。
  申请完毕后,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身世。
  他发觉自己的身世倒也是离奇,父亲秦逸是前太师的弃子,母亲身份不明,还有什么“赵家”“玉溪”,又是什么意思。
  唉,想太多又有什么用,倒不如走一步看一步。
  吃罢晚饭,睡过去,转眼到了第二天,秦余出门往宁秀才住的地方而去。
  城西兴客坊东北角,到宁宅外头时,听见里面传来吵闹的声音。
  “宁成啊,前些天你都哪里去了?”
  “侄儿在鹿山做人家的夫子。”
  “夫子?就凭你?真是可笑。”
  “叔父,侄儿不知哪里好笑,今天侄儿还要去找新的住处,如果叔父没有其他事,我便要出门了。”
  秦余靠在门边,偷偷往里面看去,只见宁成对面有个穿着青黑长褂的高瘦男子。
  那男子背对自己,两只手捂着肚子,很没礼貌地笑出声来。
  一边笑,一边说道:“宁成啊,你读书不成,编谎话的本事却略有见长啊。呵呵,买住宅,你买得起吗?我看你是不愿意入赘我家,才故意有此托辞。”
  “叔父,侄儿是读书人,是不会入赘的,即使先祖父和祝太公有旧,但我也不同意这门婚事。”
  “哼,你不要得寸进尺,要知道早前你读书的钱都是我们供应的。”
  “叔父,你不说,我还不提呢,说到这个钱,明明是你们变相骗了先父,卖我家的田地才得到的,这时候居然敢和我提钱。”
  “你!”
  祝叔父哑口无言,指着宁成,身体都有些颤抖。
  宁成却是不饶,他继续咄咄逼人,“你们祝家是商贾,同行之间倾轧激烈,而你们又人丁单薄,家里就一个小姐,所以你们急于找一个容易控制的姑爷,来打消那些觊觎之人的口,以为我不知道吗?跟你说,我宁成不做那没脸的事,更何况,令千金什么样的秉性?是适合做人媳妇的吗?而且她面容丑陋,恕侄儿不敢直视啊!”
  话说的有些露骨,宁成朝外头看看,发现没被别人听见,这才放下心。
  “混账,你怎么能轻易污蔑祝家,以及我的女儿。”
  祝叔父捋起袖子,重重说道:“别人不知道你宁成,难道我还不清楚吗?一个穷秀才,哪里能得到这么一件得体的衣裳,哼哼,怕不是偷来的吧。”
  祝叔父不言其他,专门指着宁成的衣服做文章,“你还说到了那个鹿山当夫子了,简直滑稽,可笑。”
  祝叔父指着西方,嘲笑道:“你知道在鹿山读书的都是什么人吗?那都是些公子哥,富家子弟,他们的学识文章,不是你一个连乡试都考不上的人能比的。
  而你,居然在这里大言不惭,难道不觉得很丢你父亲还有你祖父的脸吗?
  告诉你,我祝家愿意招你进门,是看在你父祖的份上,少给我装清高,没有我,你早就饿死了。”
  “好啊,叔父,话不投机半句多,还请你离开吧,一会儿气坏身子,可别怪小侄没和你说明白。”
  宁成已经跟祝家叔父争得面红耳赤,两人都觉得自己有理,互不相让,直到门外一个疑问的声音传来。
  “请问,是宁夫子的家吗?”
  秦余站在门口,他看见宁成,恭恭敬敬地走进来。
  宁成见到他,喜上眉梢。
  祝叔父一脸狐疑,看宁成像小媳妇见到丈夫那样开心地跑了过去,心里不是滋味。
  这书生,看他穿着干净,虽然没有装饰,但一眼就能瞧得出,那料子必定出自江宁。
  江宁啊,江宁的丝绸,是全大周最好的丝绸了,不单穿着舒服,还特别贵,一般人,根本穿不起。
  而且这个书生,他气宇轩昂,风流倜傥,一看就是从小好吃好喝养出来的,一点不像寒门的那些穷酸。
  祝叔父想到此,不禁高看了秦余一眼,就连宁成,自己这个执拗侄儿,也是不敢轻视。
  听此人喊自己侄儿为夫子,又那么恭敬,一点不像作假,难道说宁小子,真的上了鹿山不成?
  难怪他会拒婚,难怪他说话时候,早就没有以往的畏缩。
  方才是自己唐突了,是自己莽撞了,不该鄙视他的,他可是个读书人,我大周朝能识字的不是很多,读书人向来被人敬仰。
  就算自个儿,也很喜欢读书的人,不然也不会把女儿下嫁给他。
  唉,刚刚冲动了啊。
  “原来是秦小友。”
  宁成看得出秦余是在陪自己演戏,见这样,他高兴都来不及。
  以前在身后叔父面前,连头都不敢抬,这回好了,看他以后还敢趾高气扬地跟我讲话吗,哼。
  当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秦余赐的,没有秦余,他根本没办法在鹿山立足,也没办法好好活下去,更别提今天了。
  演戏就要一演到底,宁成负手,装出深沉的样子,他问秦余道:“今天找本夫子有什么事吗?”
  秦余恭谨道:“听说夫子正在找宅子,韩溪韩学兄那,恰有一个好地方,不如让学生带你前去看看?”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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