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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你叫出来-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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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过也牵挂过,那一层忧郁一定是经历了撕心裂肺的痛,拥有过自己刻骨铭心的爱。她活得潇洒自如,可以为一个心仪的男人付出自己的真情,可以成为男人的风景,但她的高雅纯洁和淡淡的忧伤,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读懂的。世间一个情字,终究是坑害了无数的痴男怨女。他知道,爱有时候就是一头大蒜,是那种独头蒜,浓浓地辛辣味充斥着每处神经,吃上它,会让人身心燃烧,吃多了伤心伤肺的。所谓爱的快乐只是嘴里的甜蜜,刹那间就化为乌有,到后来品味的还是那个独头蒜,总有一片会让人流泪的。他爱过,也痛过,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迫不及待的想把自己认为好的东西和大家分享。萧莉放下手中的筷子,她盯着王社。

    “皓月朗朗,山间夜色是何等的幽美。黄莺在歌唱,柳莺在演奏,萤火虫顽皮地在草丛中躲猫猫,遍地的草儿也禁不住随风漫舞着。一个人静静地,让灵魂逸出体外,冥冥中似乎被什么牵引着,直到那颗浩大的古树下,才发现最美原来在这里。一切尽在不言中,月亮星似乎有着无限的能量,它指引着我到了天界,还给我插上了蝴蝶般的翅膀。我终于看到了美丽的宫殿里,我美丽的仙子在蝴蝶的陪伴下却形容憔悴。放弃美丽的天界,甘愿成为凡夫俗子,也许我和你一样都是为前世的姻缘。这是我的感受,是昨夜的最大感受。其实,我还是放不下你的。”

    “这世间,得遇你是我最大的幸福。”

    “可你就要和那个姓朱的女孩子结婚了。”萧莉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婚姻,有时候只是一张纸。”

    “也许你没有多少时间陪我,我知道的,也相信以后有一天会缘尽情绝。只是,到那时,你我成不了朋友,也不要成为敌人。”

    “脱下军装这么多年了,说起话来还象在部队。我是你的敌人,你也不会向我开枪的,是吧。”

    “嗯。”王社点了点头,“不会的。有些事情不到最后,我们都不知道谜底。情和爱,你我都看得很淡,但又不是你我真心想拒绝的东西。缘份和爱都是感动,是习惯,是宽容,是提升,是体谅,是一辈子的诚诺,是一种无法描述的感觉。”

    萧莉沉默了,王社看到她的睫毛上居然溢出一滴晶莹的泪珠儿。他知道他和萧莉都是在掩饰自己真实的情愫。曾经的爱依然是真的,曾经痛苦是真的,现在依然痛苦也是真的,只是都在故作淡然。内心的那份爱依然在心里,象小鸟需要翅膀,鱼儿离不开水,不得春风花不开,那份爱与他们共渡的每一天。生命不息,那份挚真爱意会弥漫在两个身上的每一角落,胜过月光的温柔,阳光的炙热,只是两个人做到了冷静和理智。他知道萧莉是感性的,稍不如意,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耍自己的任性和小脾气。她的宽容让他感动,也让他愧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主要是心与心的沟通,他和萧莉更是心有灵犀,两个人之间的默契,早已都能对各自的内心世界洞察。二人的先知先明和敏锐的观察,在细心的体悟中进行适时的心灵碰撞,都能理解对方的苦衷和难处,也都不想把话题说破。王社想,那样,二人都会难堪的。其实,二人也是很脆弱的。他们有七情六欲,有丰富的情感,也需要对方的抚慰,需要对方的鼓励。心力交瘁的时候,二人都想掩饰自己的脆弱,需要的是对方要用自己热情唤起另一人的自信,用自己的柔情让对方放松,要用自己的激情,燃尽对方的狼狈与灰心。男人的青春是从女人身上焕发的,没有女人给男人阳光般的温暖,男人就不会永远沐浴春晖,就永远不可能做到春风得意。王社也想象过和萧莉在未来的风雨同舟中,她能帮自己掌舵划桨,艰难困苦中,她能与他一同分享。为他排忧解难,在他烦恼时,帮他释放心理负担。在成功时,让她在忘乎所以中做出清醒的判断,帮他找准自己的位置,关键时刻用她柔嫩的臂膀,给他力量。身心疲惫的时候,他希望有萧莉这个心灵的驿站。当然,那是要付出双方的情与爱,只有情与爱,才是所有人永远的归宿和温暖的家园。家的概念在王社看来有些模糊,他有时候想象着自己有朝一日会和某个女孩子去另一个地方生活,去一个世间上只有他们二人的地方去生活,但他又觉得那只能是想象。他的心灵需要慰藉,他需要萧莉这样的朋友守护自己的家,在他迷茫和身心疲惫时,能为自己点燃一盏温柔的灯,为他永远敞开一扇门。用灯的光明为他引路,让他不至于迷失方向,敞开不关闭的门,让他的港湾充满温馨。她的笑脸能给他送去温暖,让他的心如同沐浴阳光般灿烂。他会从她的笑容里看到她爱的真诚;他能从她的笑容里看到母爱般的慈祥。她的笑容能融化冷漠的坚冰,能消除所有的怨恨,能让他心情舒畅,能让他永远自信。她的笑容是盛开的花,是丰腴的果,是夏日的清风,是冬日的阳光。但是,他也知道自己和萧莉是不可能有将来的。他知道和萧莉在一起嘴上说不谈情说爱,只是对感情这事儿放开来看的,其实那恰恰就是一种最好的把握。有些女人从一开始就把自己摆到一个乞求感情的地位上,悲剧的根源往往就在这里,对自己都不自信,别人怎么看重,感情是最在乎尊重和平等。有见地和胸怀的女人,男人自然会感到她的可爱了。因为男人爱上一个女人的同时,并不希望在爱的约束下丧失自己的一方世界,男人在乎爱情的默契、宽容和理解。爱上了一个人有时候是没有道理的,明知道没有结果也要飞蛾扑火,结果却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尘世的情与爱,也许只是个过程,这个过程太不自然,很多最初的感觉都变了。最后,所有的人都受到了伤害,但现状并没有改善。这个世界上迁移成本最高的事情应当是情与爱了。情与爱是一个过程,就如同人生也是一个过程一样,只要它足够精彩,为什么一定要在乎它的结果呢。痴男怨女也许都在看情与爱这一部,在最高潮处嘎然而止了,如果硬要把它上升到生生死死的层面,也许最初的那份感情早已变质了。最为心动的是那份暧昧和朦胧,那种若有若无、时隐时现的感觉,让人揪心,让人销魂,正是那种朦胧的力量将男女迅速拉近,所有的抵挡都是无谓的。遗憾的是,所有的故事主角到后期都无一例外地选择独占,于是悲剧就开始了。王社觉得象萧莉这样才情过人的女子,在这漫漫红尘中是难找到知音了。

    “你哭了?”

    “不。”

    “萧莉,我知道你有时候内心挺苦的。和文正,如果实在不行,就别凑合了。”

    “说什么呢。合肥的辣糊汤,挺辣的。”萧莉说着拭一下睫毛的泪珠儿,“居然辣出了眼泪。今天就要回去了,吃快点,送我去车站。”

    “怎么走得这么急,好不容易来一趟合肥,来了就多呆几天嘛。”

    “少废话了。”

    王社和萧莉两个人都沉默了。

    早点铺人声沸沸,王社知道这个喧嚣的尘世只有萧莉能懂得他的心思,他有些难堪,只是尽量掩饰自己难以平静的心绪。王社并不想和萧莉进行暧昧与名份的较量,他时常把她想象成陈瑞生笔下的孟丽君或是天下天国时的傅善祥。欸一声山水绿,他很欣赏傅善祥的诗文:舻声听未了,山水送孤帆;对面青如画,回头绿满岩。半空云袅袅,一带水巉巉;船尾澄流迥,峰腰旭照衔。青疑留古岸,翠欲上征衫;流响惊凫雁,浓荫郁桧杉。冥想中萧莉会和自己想象的古仕女的笑脸叠印一起,他明白自己心中的勇敢又多了一点。曾经哭泣也会看不见,未来总会有别的喜悦,他对自己说,就让时间翻开新的一页,爱因为在心中,自己才平凡而不平庸。他的梦会落在哪里,想着生活继续,他相信生命不息。爱是什么,象白开水一样,给它升温时它会变热,甚至沸腾。喜欢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很开心,爱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会莫名的失落。多一次忘记,就多一次想起,他知道自己放不下萧莉,只是有时会觉得自己象天涯游子,萧莉那里是自己最好的终归宿,是润泽自己心灵的一眼清泉。和她在一起的一饮一啜,丝丝缕缕,绵绵不绝,象一首田园诗,幽远纯净,和雅清淡;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象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是一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是一生相伴的盈盈笑语,漂泊天涯的缕缕思念,离开她,就会有一种殷殷期盼。想起了她,志向消沉就会化为意气风发,虚度年华就会化为豪情万丈,想起了她,羁旅漂泊的游子就会萌发起回家的心愿;想起了她,彷徨无依的心灵就找到了栖息的家园。他想起和晓涵谈到婚嫁时,自己在内心深处似乎有些于心不甘,但又觉得有一种力推着自己朝前走。人生也许就是有了一些无奈和不甘,才觉得生活更有味道吧。他那次对晓涵说,自己放课桌上的东西,有十几万字的资料不见了,象丢了好有价值的东西。他写的挺辛苦,十几万字吧,不夸张。想起来时,他只有安慰自己,丢了东西,再宛惜也没有用,过去的只能让它过去。他对晓涵说,我有时候想不明白,总感觉和你挺熟悉,象是个老朋友,好象已经给你说过太多的话,只是记不起来是怎么认识你的。没有想到会和你一见钟情,好象就差**了。喝点酒的时候这样想。不过,我很笨的,没有多少机智,雪雯,感觉你很聪明,做人也是,我欣赏。晓涵说,我更多的是顺命,感觉常被被你笑话,有时候在傻等着你的书信,但却是鸿稀雁少。

    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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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美好的回忆

    第四卷 第二十六章 美好的回忆

    照过毕业合影以后,郑大明请了班上的几个男生吃饭。………浏览器上输入…。69Ζ看最新更新………

    “王社,就要毕业了,有什么打算?”郑大明见王社喝酒时挺猛的,总是杯杯见底,好象有什么心思似的。“有什么不顺利的事吧。”

    “没有,挺好的。”王社放下酒杯,他很想把自己回去就和晓涵结婚的消息告诉郑大明,但又觉得没有必要。几个经常在一块喝酒谈女人的朋友也以为王社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都争着劝王社想开一些。

    推杯递盏,大家都很快带有醉意。有人说,郑老师,我们能遇到你这样的老师,都是觉得你很义气,才和你相处的。郑大明挥一下手笑到,不要喊我郑老师,以后,都叫我郑大明好了。你们要走了,我也要离开教育学院了。有人问,郑大明,你要高升到哪里去呀。郑大明说,谈不上高升,也就是到省教委任个闲职,以后再说吧。大家兄弟一场,一定要记住我。

    汪湛的姐夫乓乓要去海南,他约王社一块去,并说,那里有一家杂志社刚成立,如果王社愿意去的话,可以到里面当编辑,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挂个副社长。王社不愿意去,他说,婚期在即,暑假就回老家结婚。乓乓临走时对王社说,以前给他的手稿现在都在汪湛那里。王社说,没有什么,反正都是写着玩的,也没有指望会成名成家的。

    回到墟城以后,王社并没有在单位里露面。

    城市的夜,霓虹灯下透着热烈与繁荣,蔓延的灯火,在无声中燃烧。多少个夜晚他守着寂寞的影子,独自聆听夜的吟唱,任思绪溅满一身,他孤独着也思索着,反复的问自己明月可以永恒吗,悲欢可以永恒吗,思念可以永恒吗,守望可以永恒吗。他和晓涵相互感应,相互珍惜,彼此欣赏,彼此牵念。这种感觉就特别美妙,只是有的时候又觉得如履薄冰,那是内心伴随而来的是身体上亲近的渴望。有一个成语叫做情不自禁,如果真的特别欣赏喜欢一个异性,那么情到深处,会不自禁,而禁什么呢。王社想,那所谓禁,一定是指欲望了。控制自己止步不前,心灵相守,不能身体相偎,也许这才是美好的。那种距离一旦打破,所有的童话也将随之破灭。有时他自问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爱情最壮烈的时候,总是会和生与死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流传千古的爱情,无一不是生生死死,总之悲情者居多。可是,更多的俗人之间的爱情,却只有平常的爱与恨,只有平常的悲伤与快乐。他觉得爱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习惯的认同,爱的最高境界就是认同了心爱人的习惯。他知道自己现在已经很在乎晓涵,很在乎她,就象苍茫大地和芸芸众生,所有的欢乐和快乐都随你而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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