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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看后也是钦佩不已啊。”
“父亲,十三岁的状元郎很厉害吗?那武曌以后也考一个状元给父亲看看!”
听了女儿的话,武士彟疼爱的,抚摸着她的小脑袋开口说道。
“你自幼聪慧好学,父亲很是欣慰,可是考状元的想法,莫要再有了,女子是不得参加科举的,即便是为父身为荆州大都督,也是无能为力啊!”
………………………………
第一百三十三章肉甜多汁,也有后遗症
时间进入了七月份。
关陇大地的土地上,整整三个月滴雨未落了。
大片的土地裂开了口子。
好像张开嘴,向老天讨口水喝。
百姓们,现在才发现,官府的通知是非常正确的。
若是秋种的种子播撒在田地里,庄稼即便出苗,也绝对保不住。
更何况,往往大旱之年,伴随着的就是蝗灾。
就在土地荒废,百姓无所事事的时候。
朝廷的布告,开始在各地张贴开来。
今科科举状元郎,发明制造出刻印书籍之法。
即日起,各地开始修建学堂。
所有适龄少年皆可入学。
朝廷将分批,为各地分发书籍,愿意承担教学的先生,朝廷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
此消息一出,各地一片欢呼沸腾。
各地奏折齐聚李世民的面前,奏折之上尽是欣喜之词,让李世民最近,一直心情大好。
御书房里。
李世民一边饮茶,一边批阅奏折。
突然,李君羡急匆匆快步而来。
“陛下,庄园周边暗探来报,庄园里种植的红薯,有要收获的迹象。”
听了李君羡的话,李世民立即站起身来。
“来人,立即传诏宿国公父子。”
没过多久,程咬金父子,便出现在御书房外。
“臣,知节携犬子,参见陛下!”
“知节,处默,坐!”
李世民微笑着,示意二人入座。
程咬金知道,这是又有新任务了。
这任务经常有,您倒是来点实际的封赏啊!
天天画大饼!
有意思吗?
不过,程咬金也只是敢在心里滴咕滴咕,脸上笑的跟菊花一样灿烂。
“知节,朕刚刚得到消息,根儿那边的红薯,就要收获了。”
听了李世民的话。
程咬金父子齐齐眼睛一亮。
这个任务可以有。
红薯,他们可是从未品尝过的。
啥滋味还不知道呢!
“陛下,此事包在俺老程身上,俺去给殿下收红薯去。”
“俺身子骨硬朗着呢,一日十二个时辰,可以干他十个时辰,没有任何问题。”
李世民嘴角抽搐一下。
狗日的程咬金,你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想去干嘛吗?
还一日十二个时辰,干他十个时辰都没有任何问题?
吃十个时辰没问题才是真的!
“知节,你能如此说,朕心甚慰。”
“不过,朕觉得还是让处默前往,更适合一些。”
李世民话音落地,程处默立即恭敬的施礼说道。
“陛下圣明,处默自当为陛下尽心效力!”
程咬金牙齿咬得咯嘣作响。
狗日的,竟敢明目张胆拆老子的台。
若不是在御书房内,程咬金保证一鞋底就呼过去了!
“处默,你现在就过去吧,在庄园里多住几日,好好陪陪李根。记住一定要统计好红薯的产量,到底亩产多少?”
《控卫在此》
“处默谨遵陛下口谕!”
看着程处默离开御书房,李世民嘴角弯起一抹弧度。
刚刚程咬金的表情,李世民自然察觉到了。
若是让他和处默一起离开。
保不齐,处默得受一顿皮肉之苦。
程咬金打儿子,可是誉满整个长安城的。
打起来,就跟打别人家的儿子似的。
下手之狠辣,可谓是罄竹难书!
程处默返回程府,跟母亲打声招呼。
骑上骏马,便直奔启夏门。
出了启夏门,一路风风火火直奔庄园而去。
四只狗狗,原本在庄园欢快的看着众人收获红薯,那一个个又红又大的红薯,馋的小黑它们直流口水。
不过没有主人允许,它们也不敢轻易下嘴。
突然一股熟悉的味道,传到狗鼻子里。
在小黑的带领下,四只狗狗,欢快的往庄园门口跑去。
“哥,有人来了。”
长乐正在美滋滋的抱住一个硕大的红薯,啃的十分香甜。
就连李渊也是甘之若饴。
已经连啃两个了。
此物肉甜汁多,爽脆可口,亦果亦蔬,实在是妙不可言!
“乐乐,若是哥没猜错的话,应该是熟人,而且很可能是处默哥来了。”
李根话音落地,长乐举目往门口望去。
“哥,还真是处默哥呢,他可是好久没来咱们庄园喽。”
李根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红薯,往门口迎了过去。
“处默哥,你可真会挑日子,今日刚刚开始收获红薯,就被你赶上了。”
李根微笑着,将手中的红薯递了过去。
“去那边水桶里去洗洗再吃。”
看到程处默抓起来就想下嘴。
李根苦笑着摇摇头。
程处默将红薯洗干净,便开始大口咀嚼起来。
“嘿,七弟,这口味不错啊,又脆又甜,水还多。”
“处默哥,生吃虽然可口,还是煮熟和烤熟更美味,不过吃多了也有隐患!”
听了李根的话,程处默啃着红薯,开口询问道。
“七弟,这么好吃的东西,有何隐患!”
“处默哥,这玩意生的还好,熟的吃多了,会……”
李根靠近程处默耳边,低语一句。
惹得程处默哈哈大笑起来。
“俺还以为是啥隐患,不就是放屁吗?俺喜欢的很,听听响声多好,要不然无聊死了!”
李根对处默这番话,真是无言以对。
“好吧,既然处默无聊,那就帮忙收几日红薯吧,正好我们现在人手不足,连乐乐和爷爷都帮忙干活了。”
“好,让爷爷和乐乐歇着,俺有得是力气!”
一个红薯很快被程处默,啃的一干二净。
二人走到地头前。
“七弟这玩意咋整?”
李根让有光和有亮送来工具。
“处默哥,你力气大,可以试试直接拔起来!”
“好嘞!”
程处默直接弓腰撅腚,双手抓住红薯秧根部,深吸一口气,腰部勐一用力。
一株红薯秧被他连根拔起。
“嘿,这么多?”
程处默当场就傻了。
地面上,足足有五六个大小一致的红薯,每一个都跟处默的胳膊一般粗。
而且比巴掌还长。
“七弟,这样算下来,产量得多少啊!”
“处默哥,今年这片土地,他们照顾的很好,再加上爷爷平日里赶赶野兔和野鼠,估计亩产应该在四十石以上。”
李根的话,让程处默目瞪口呆,也让不远处偷听的李渊,眉毛跟着胡子一起跳了起来。
………………………………
第一百三十四章为生民立命
晌午的时候。
一阵阵香甜的味道,从厨房传来。
整个庄园上空,都被这股香甜给包裹着。
累的满头大汗的程处默,使劲抽抽鼻子。
“七弟,中午都是啥好吃的?”
“除了猪肉,羊肉,还有大碗的鸡鸭。”
李根知道处默喜欢吃肉,自然投其所好,先把肉食报一遍。
“那这股子香甜味道,是啥好吃的?”
“红薯啊,俺让春梅和春兰挑些个头小的,放到锅里去蒸熟。”
“锅底下的才好吃呢!”
听了李根的话,处默使劲点点头。
既然锅底下的更好吃,程处默自然不能放过锅底下。
结果,收工以后,程处默直接就往厨房跑去。
锅底下全是锅灰。
程处默用烧火棍,一阵扒拉。
嘿,十几个大小不一的黑乎乎的红薯,被他全部扒拉了出来。
这些红薯在锅底下埋了许久,全部是用底火给烤熟的,一个个黑的不成模样,可就是香味十足。
程处默用手一摸。
虽然很烫手,可是很软和。
抓起一个赶紧趁热尝尝,结果程处默悲剧了。
烫的眼泪哗哗往下掉。
这他娘的比滚水都烫!
“处默哥,熟了没?”
一位胖乎乎的小丫头,推门而入。
正是长乐公主。
“乐乐啊,俺看肯定熟了。”
听到外面有脚步声响起。
程处默大声开口说道。
长乐伸手就要对着黑不熘球的红薯抓去。
被程处默及时制止了下来。
“嘘,等会再吃,这玩意太热啦,你没看到俺现在还在哭吗?”
长乐抬头往程处默看去。
果然满脸都是哭过的泪痕,此刻还有眼泪往外奔涌。
“处默哥,你哭啥哩?”
“还能哭啥?早就跟处默哥说过了,心急吃不上热红薯,他偏偏不听。”
李根走进厨房,看着地上的红薯,再看看程处默,不由的笑了起来。
蹲下身子,李根拿起一个红薯手指轻轻一动。
红薯直接就掰开了。
露出了里面金黄色的果肉。
“哥,这颜色咋变了?刚刚乐乐吃的明明果肉是白的吗?”
小丫头一脸的疑惑不解,程处默也发现这个问题,确实有些古怪。
李根一番解释,他们才算是知道,原来这红薯只要遇热变熟以后,果肉就会变色。
香甜的味道,让长乐使劲吞咽一下口水。
李根将掰开的红薯,拿一半在手中,仔细的剥掉黑乎乎的皮,呼!使劲吹一吹热气,然后递给了长乐。
“乐乐,小心点慢慢吃!”
“嗯!”
长乐开心的接过来,放到嘴边轻轻一咬。
瞬间,小丫头的眼睛便眯缝了起来。
“哥,真甜,真好吃!比生的好吃多了!”
“烤红薯虽好,可不要贪嘴啊,每日这样大小的红薯,可吃两个,多了可不行。”
小书亭
听了李根的叮嘱,长乐一口便答应了下来。
“好!”
李根自己也拿起一个红薯,开始忙忙品尝起来。
一个红薯吃完,低头再往地上看去。
嘿,好家伙。
已经空空如也了!
“哥,不是乐乐吃的,都是处默哥干的好事!”
小丫头使劲擦擦嘴巴,手指程处默,一副委屈巴巴的模样。
李根转头往程处默看去。
这家伙,满嘴都是黑灰,就连脸上弄的到处都是,活生生的一个大花脸。
………
五日后,程处默拉着一大车红薯,美滋滋的上路了。
“处默哥,吃完再来拉,这玩意咱们有的是!别忘了给他们几家,送去一些尝尝。”
“别忘记,俺交代你的话!”
“哎,七弟放心吧,俺忘不了!”
程处默回头挥挥手,驾驶马车直奔长安城而去。
“爹,俺回来了!”
程处默一嗓子,直接将程咬金从房间给炸了出来。
“丑牛,可有带吃的回来?”
“爹,您自己看,整整一马车,可惜,不全部是咱家的。”
“臭小子,拉到咱家的东西,就是咱们老程家的,谁他娘的也别想打俺老程的主意!”
“丑牛,如何吃法?”
程咬金看着一马车的红薯,瞬间精神满满。
“爹,生食甘甜可口,熟食软糯香甜,让人回味悠长,满口生津!”
“嘿,你他娘的还拽起来了!老子先来一个生的尝尝。”
程咬金抓起来一个大个的,去水盆仔细洗洗,便开始大口咀嚼起来。
“不错,不错,确实又脆又甜,说这是水果,俺也相信。”
“丑牛,此物亩产几何?”
“爹也就是四十石以上的产量。”
程处默话音落地,程咬金当场就瘫倒在地。
“爹,您没事吧?这大晴天的,也没打雷啊,您咋这么不小心呢?”
程处默赶紧将老爹扶了起来。
“丑牛,当真亩产四十石以上?”
“孩儿亲眼所见,亲手动手收获,岂能有假!”
“走赶紧跟爹进宫,陛下还等着你小子的消息呢!”
父子二人刚出程府大门,程处默开口说道。
“爹,咱就这样空手去?多少也得给陛下带些红薯过去吧!”
程咬金闻言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