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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斯先生,作为你忠实的部下和先遣队的最高指挥官,我不得不向您承认,蒲甘的情况是十分复杂和恶劣的。在过去的八天时间里,我们和敌人发生了七次冲突,在冲突中损失了六名军官和四十五名士兵,其中有十二人被打死,三十四名受伤,其余的是失踪的。你知道,在这个糟糕的地方,失踪几乎和死亡是同义词。加上那次遭到伏击的损失,我们先遣队已经永远失去了百分之十五的人员,这是十分惊人的损失,更重要的是,这些损失几乎都是被缅甸人造成的。还有,因为周边的情况的恶劣,我不得不缩小了巡逻的范围和增大了巡逻队伍的规模,这使得士兵们很难得到足够新鲜的蔬菜和肉食,我不能让小伙子们仅仅依靠咸牛肉和硬饼干维持生命的,很多士兵已经开始牙龈出血和足部肿大了,如果情况不得到改善,不用中国人的子弹,疫病就会把我们全部吃掉的。介于以上原因,我要求得到大量的柑橘来改善士兵的健康,同时得到装备有重炮和炮艇的增援部队,这样我们就可以攻下已经被要塞化的中国人的兵营,他们那个该死的炮台地势非常有利,可以扫射大半个江面,在这个炮台的掩护下,他们的炮艇不时出没江面上,袭击我们的补给船队,而且中国人还可以毫无阻碍的通过水运从后方得到足够的补给,从水面上想要进攻这个炮台是不可能的。我们需要用从水陆两个方面收紧对这个兵营的包围,然后用之字形的壕沟逼近军营,最后用大口径的臼炮打开缺口,同时从水路发起炮击,最后占领或者摧毁这个炮台。以上就是我的要求,期待早日得到回音。
你忠实的邓肯。
祝一切顺利!”
邓肯小心的将信纸折好,放入信封中,用融化的蜡将其封好,又用印章在上面用力压了一下,大声对帐篷外面喊道:“老杰克,你把这封信交给海军的狄克中尉,让他用明天早上的第一条船送回仰光,交给吉林斯领事本人,知道了吗?”
“是的,少校,回仰光的第一条船,交给吉林市领事本人!”右腿有点跛的老杰克对邓肯行了一个军礼,小心的接过信收好后问道:“那少校,您晚上要吃点啥?”
“晚餐吃点啥?”邓肯苦笑道:“还能有什么?咸牛肉煮豆子加干面包,还是豆子煮咸牛肉加饼干?难道还有别的选择吗?我向上帝发誓,那些在沙漠里的贝都因人的狗都吃的比我们好!”
“少校,我想今天您还有别的选择!”老杰克突然神秘的对邓肯眨了眨眼睛,压低了声音道:“海军的弟兄们从几个缅甸贵族那里弄到了一些很鲜美的河鱼,还有一头鹿和几头猪,所以——!”
“老杰克,你的消息总是这么灵通!”邓肯高兴的拍了拍手下的肩膀,说实话,英国士兵的伙食实在是太可怕了,即使对于一个在以伙食乏味而著称的国家长大的苏格兰人来说,完全依靠这些为生也是一种恐怖的体验。
晚饭后,当邓肯从海军的狄克上尉返回时,美味的煎鱼和英国肉肠将他的胃囊撑得的满满的,以至于他走下舷梯的时候连稍微弯一下腰都很困难,不得不用手紧紧抓住右边的扶手,。
“也许自己吃的太多了一点!”邓肯自忖,他满意的看了看身后老杰克手里的一个纸包,里面是两大块鹿肉馅饼,准备用来作为自己第二天的早饭的,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情就更好了。
跟在邓肯身后的老杰克笑嘻嘻的问道:“少校,我想问您一个问题!”
“说吧,老杰克!”
“上校,为什么这个叫巴松的缅甸贵族送给我们鱼和鹿肉,还有猪,一副非常欢迎我们到来的样子。而其他的缅甸人却截然相反,躲在灌木丛后面向我们开枪?他们难道不都是缅甸人吗?”
“这个?”邓肯微微一愣,老杰克的问题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犹豫了一会,答道:“我也不太清楚,不过我想就和不列颠一样,缅甸人内部也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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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七十二章巴松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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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蒲甘城郊外,奈温村,巴松老爷的庄园。
如同绝大多数缅甸贵族的庄园一般,巴松老爷的庄园是由佛塔、水车、磨坊、米仓、铁匠铺子、木工铺子、牲口棚、他自己的住宅、仆从的住宅许许多多其他的建筑物组成的,简而言之,这个庄园可以向巴松老爷提供除了极少数自己领地内无法生产以外的绝大多数生活必需品。除了奈温村以外,巴松老爷还是附近二十二个村子的主人。作为缅甸王室远枝的一员,巴松老爷过去的绝大部分时间都在曼德勒这些更加繁荣的地方,只是每年新年的时候才会回到自己的庄园,住上一段时间就会又回到城市去,这位尊贵的老爷就像一只候鸟一般,每年往返于自己的领地和曼德勒之间。
但是1885年却是一个特别的年头,巴松老爷一反常态的从七月份就返回了庄园,一直住了两个多月还没有动身返回曼德勒的意思,村子里的人们中流传着这样一个谣言,在曼德勒发生了暴动,国王被打死了,贵族老爷和僧侣们也都被吊死在道路两旁的树上,暴徒们瓜分了老爷们的财产,因为这个原因,巴松老爷才逃回庄园的。
这个恐怖的流言让村庄里人心惶惶,对于这些淳朴的农民们来说,贵族老爷和僧侣们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存在,不要说杀死他们,就连稍微忤逆他们的意志,都会遭到神佛可怕的惩罚,不但活着的时候会被鞭打和吊死,死后还会堕入畜生道,永世不得超生,这才是最可怕的事情。所以虽然巴松老爷加重了劳役和租税的负担,但是村民们还是沉默的忍受着,既然过去千百年来都是这样过来的,将来不也还是会这样下去吗?
巴松坐在饭桌前,坚硬的柚木桌面上摆满了精美的菜肴,精心烹制的鱼、飞禽、野味。一只精美的银制长颈酒杯放在他的右手旁。从这个中年男子圆滚红润的脸颊来看,这是个非常懂得享受生活的家伙,此时的他正大口咀嚼和吞咽着美味的菜肴,宽广的额头上现出快活和无忧无虑的神情。
在经过近四十分钟的进餐后,巴松终于发出一声满足的叹息,仿佛在惋惜无法继续吃下去似地,巴松放下手里的筷子,拿起那只酒杯用他那宏亮的嗓门大声喊道:“来,给我倒上一杯甘蔗酒,好把满满的食物给冲下去,我敢打赌,鳗鱼肉和鱼子已经堵到我的嗓子眼了!”
“是,老爷!”一个站在旁边的削瘦男人上前给巴松的酒杯里倒满了酒,巴松一饮而尽,有些不满意的嚷道:“再来一杯,俗话说:‘好事成双嘛!’”
“是,老爷!”那个男人赶忙替巴松又倒满了酒杯。巴松喝了两口,砸巴了一下嘴,有些不满意的抱怨道:“哦,这酒怎么喝起来有些薄了,该死的,那个该死的酒商竟然敢把次等的酒当做好酒卖给我,等我回到曼德勒,一定要用皮鞭把他的脊背给抽烂!”巴松一边抱怨着,一边又喝了几杯酒,以平息自己受到欺骗的愤怒,终于他将酒饱饭足了,将酒杯放到一旁,对身旁那个给自己倒酒的男人问道:“郁切,我的管家,现在我们的租子收到多少了,新建好的那个粮仓都装满了吗?”
“老爷,还是十二个村子的没有交齐,新建好的那个粮仓大概装好了三分之一!”
“嗯!”巴松点了点头,低声道:“你要抓紧催催,还有庄园的西北角不是还有一块空地吗?在那里再建一个粮仓,好装新叫上来的租税!”
“是,老爷,我明天就让仆人们去办!”官家郁切弯腰答道:“那几个仓库里去年的陈米呢,是不是按照往常的惯例全部卖给商人,好腾出空地装新米!”
“不买!”巴松稍一沉吟便摇头否决了官家的建议:“看形势,英国人和中国人还要打仗,打大仗,一时半会还停不下来,只要打仗,米价就还要涨,把陈米也屯起来,到明年春天就是两倍的价!”
“是,老爷!”郁切点了点头,在本子上记下了老爷的命令,继续问道:“不过如果按照您的命令,要把新建成的粮仓也装满,那恐怕几个村子里就不会剩下什么余粮了,恐怕会饿死人,毕竟夏天孟既国王征兵的时候,拉走了不少青壮,很多家里因为缺乏劳动力,没有种第三季的稻子,就算种了,收成较往年也要少不少。您看是否要宽限一下?”
“饿死人?”巴松稍微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摇头说:“那就把仓库里历年仓底的陈米和糠混一下给最差的几个村子吧,每个家庭分三斗就够了,算是我借给他们过春荒的,来年再还。战乱年间,粮食最能卖出价的,这次我在曼德勒的宅子肯定都完了,一定要从这里补一下亏空!”说到这里,巴松脸颊上的肥肉一阵晃动,显然不久前的损失让他心痛不已。
“老爷,老爷,不好了!”
正当此时,门外一个仆人快步的走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封书信,口中连声喊着。巴松皱了皱眉头,低声喝道:“什么事情,这么慌张,难道是修粮仓的人摔伤了?”
“不是,不是!”那个仆人脸色惊惶,将那封书信递了过去,口中说道:“老爷,您看,有强盗呀!”
“强盗?”巴松一惊,接过那封书信,的确孟既对叫栖地区强征暴敛之后,蒲甘附近出现了大量的强盗,但是这些强盗抢劫的对象一般都是过路的商旅或者比较弱小的村落,毕竟强盗的规模都不大,最多不过一两百人。而巴布的庄园里强壮的仆人也有百多人,各种枪械也有六七十条,房屋也十分坚固,再加上附近二十多个村子。随便一拉就有两三千青壮,有哪个不开眼的敢来抢他。巴松疑惑的展开信纸,只见粗糙的纸上用撇脚的字迹写着下面这段话:
“尊贵的巴松老爷,听说你的庄园里有六个大谷仓,每个谷仓都有三层楼高、五六户人家那么大、里面的粮食足够一个村子的人吃上五年。现在各个村子里都有孩子饿的大声哭泣,可是女人们却没有吃的给他们,连芋头都没有。请您把粮食分给这些穷人们吧,有了他们,您的粮仓里才会有吃不完的粮食。发发慈悲吧!”在新的末尾,花了两把交叉的弯刀,落款是“仁慈的人”!
“这是怎么回事?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巴松恼火的将信丢到一旁,愤怒的质问道。
那个仆人浑身颤抖的回答道:“尊贵的老爷,我刚才路过牲口棚,您知道牲口棚那边有一段小路,又窄又黑,平时根本不会有什么人经过,我每次路过那儿都会吓得浑身发抖——”
“够了,你这个啰嗦的家伙!”巴松终于被那个仆人的啰嗦耗尽了耐心,他大声吼道:“我向神佛和祖先发誓,如果你敢继续废话下去,我会让你现在就发抖的——不过不是被吓得发抖,而是被皮鞭抽的发抖。如果我让你的脊梁留下一块好肉,就让我巴松活活的落入地狱!”
“老爷,老爷!”仆人被巴松的威胁吓得跪了下来,高举这双手大声喊道:“我路过牲口棚旁时,从阴影里窜出两个人来,他们要我把这封信带给老爷,而且还拿出手枪和刀威胁我。我向神佛发誓,这一切都是真的,他们有枪还有刀!”说到这里,那仆人已经扑倒在地上,浑身瑟瑟发抖。
“有手枪还有刀?”巴松被这个仆人的话吸引了注意力,他站起身来,,将那个仆人从地上拉了起来,低声问道:“你确认没有看错,他们有手枪,还有刀?”
“我向神佛发誓,绝对没有看错!”仆人脸上已经涕泪交加,显然被刚才的事情给吓坏了:“那两个人手里的枪的中间部分鼓出来,就好像一个小轮子一样,我看的很清楚,枪口离我的眼睛只有一个手掌那么远。”
“是左轮手枪!”巴松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他转身走进屋内,过了一会儿走出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一个小布包,他打开布包,指着里面的那支韦伯利左轮手枪问道:“就是这玩意吗?”
“对,对,和这个一模一样!”
“你先下去吧!这件事情不要到处乱说!”巴松摆了摆手,那仆人退下后,他的脸色立即就变得阴沉了起来。当时的盗匪中也不是没有枪械的,但一般都是些落伍过时的前膛枪、单发枪,很少有现代的枪械,即使有少量,也基本是步枪,而非这种左轮手枪。因为这种左轮手枪一般都是装备军官的,流落民间的本来就很少,更何况这种手枪无论是威力还是射程都远远不如步枪,所以在盗匪中极少出现。现在突然冒出这样一支枪来,实在是奇怪得很,更不要说天下间盗匪有抢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