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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保护区-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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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长谦未曾想; 余初进卫生间是进了; 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叼着根牙刷又出来了; 视线落在他半干的头发上:“你早上出门了?”

    “早上雨没那么大,我醒得早,就想着出门转转; 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买的。”楚小哥笑了笑,“上海和北京,还真是有些不一样。”

    余初:“唔?”

    “我看见很多早点门口,甚至是超市里,都有许多妇人和中年男子,穿着睡衣。”

    余初一口牙膏沫子差点咽了进去。

    这还真是上海特色。

    余初心照不宣的看了楚小哥一眼,叼着牙刷边往卫生间走,边口齿不清道:“纳尼下田有严弗了(那你夏天有眼福了)——”

    小姑娘们夏天穿着吊带睡衣,白花花的都是胳膊和腿。

    早餐虽然不算丰盛,但是两个人吃完全够了。

    秉着分担家务的原则,余初饭后自觉的收拾碗筷,端到厨房准备洗碗。

    到了厨房,余初才知道楚小哥一大早买了多少东西。

    有鸡腿、猪肉、鸡蛋和几样蔬菜,还有两只绑着大闸蟹和一盆养在盆里河虾。

    她一个鸡蛋炒饭就能对付一餐的人,不得不生出一些感慨:“叶同志,你这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叶长谦:“我想着,你应该会在这呆不短时间,就想着多买些。”

    余初洗盘子的手一顿,等她重新抬起手,将盘子放在水龙头底下冲洗的时候,听见了自己的声音:“叶楚,一会儿,我们来开个会。”

    开会,字面上的意思。

    召集一人或多人进行,其目的是为了讨论并试着解决某个问题。

    而她跟楚小哥的问题——

    余初泡了杯咖啡速溶咖啡后,多加了块方糖,然后推到楚小哥面前。

    “今天的会议呢,我想先理理我们的关系。”余初坐到楚小哥左手边,见楚小哥正襟危坐的样子,有些好笑,“你别紧张。”

    叶长谦表情依旧严肃,端着咖啡杯:“你说。”

    “现代区跟古代区不太一样,婚姻自由,适婚男女在婚前,甚至在订婚前,要先相互交往,彼此进一步了解。”

    叶长谦点头:“嗯,这个我知晓。”

    “那日,同学会醉酒,第二天醒来你坐在我屋子里,跟我说你欢喜于我,恋慕于我——此话现在可还作数?”

    “自然作数。”

    “既然你恋慕于我——”余初觉得自己二十六岁了,谈个恋爱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而我目前看起来也挺喜欢你,那么我们可以交往试试看?”

    叶长谦没能消化完所有信息:“试试看?”

    “这个不是重点。”余初有些哭笑不得,“我问你可以不可以交往的时候,你应该回答,愿意或者不愿……”

    “愿意——”

    叶长谦从椅子上站起来,脸上看不出有什么变化,但是他手中的咖啡杯摇晃了一下,泼了衣服上小半口咖啡也没发现:“我自是愿意的。”

    余初抬着头看着他下巴的弧度和上下游动的喉结,觉得早上可能吃太咸了,喉咙有些干:“叶同志,咖啡味道怎么样?”

    “略苦。”叶长谦虽然不知道余初为什么问这个问题,还是认真回答了。

    他从桌上抽出纸张,边坐下边擦着衣服上的咖啡,嘴角抑制不住的往上扬:“抱歉,我只是太欢……”喜了。

    最后一个字还没有落下,他只觉得自己唇角一暖。

    余初双手撑着桌子,从椅子上站起来,将脸靠近他的脸颊,在唇角轻轻的落下一吻。

    她占完便宜,心却一点不虚,吧砸吧砸嘴:“是有点苦,好像糖放少了。”

    叶长谦站在祭天台鬼话连篇都面不改色的人。

    刷的一下,从脖子红到了耳根。

    ***

    余初觉得大雨有大雨的好处。

    最起码,她能欣赏到,一直耍流氓的某人,也有这么坐立难安的一天。

    她抱着靠枕坐在沙发上,看着某人拿着手机从卧室走到客厅,然后从客厅走到卧室,像是想给谁打电话,却没有拨出去。

    随后,在餐桌上坐了下来沉思了一会儿,又回到卧室翻找起了什么。

    哦,还有——

    从两人的会议结束后,他的直径距离都在离自己一米远之外。

    就连他结束了翻找,从卧室出来,也是远远的坐在沙发的另一头,盯着电视目不转睛。

    中间的距离,足够躺下一个成年人。

    余初看着想笑:“叶同志,要看动画片么?”

    楚小哥侧过头看了余初一眼,又迅速板正回去:“按照你的喜好就好,不必在意我。”

    “那我们看个电影吧。”

    余初十年来看的电影不多,却也知道,国产的爱情电影狗血的太多,堕胎、出轨、阴差阳错、和刻意营造出的一种惊悚的宿命感,容易给古代人造成不好的影响。

    所以她选择了小李子的经典科幻片《盗梦空间》。

    这片子设定新颖、节奏快,特效出色,但是不烧脑,很适合在这个大雨磅礴的天气里,窝在沙发上看。

    只是,余初没有想到,这部片子还很催眠。

    随着剧情里的男主角进入别人的梦境,余初的眼皮也觉得越来越重,她挣扎着想多看几眼男主角,却又不得不败在周公的召唤下。

    迷迷糊糊中,余初听见有人叫她:“余初。”

    她强撑着拉扯开自己的眼皮,看向声音的方向:“嗯?”

    叶长谦顿了顿:“腿借你。”

    “噗。”余初这一笑,刚刚浓浓的困意消失了大半,但是她还是扯着靠枕和毛毯,往另一头挤了挤。

    她头枕在楚小哥的大腿上,打了个就哈欠:“谢谢先生的慷慨,睡醒自当归还。”

    这时候,电影里到底放的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叶长谦调低了电视音量,低头看着余初的侧脸,用手轻轻拨开她散在脸上碎发,然后轻轻的,戳了戳她的脸。

    就好像,她之前那样。

    ***

    梦里有惊雷响起。

    余初从睡梦中醒来,缓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是有人在敲门。

    她从沙发上爬起来,刚好看到叶楚走到玄关的位置,打开了房门,露出门外站着的人来。

第96节

    

大白天裹着件军大衣,脚下穿着双老式黑色长款雨靴,就这么一身土到掉渣的打扮,也丝毫不影响起主人的颜值,还深深的穿出了一种复古的美感。

    “国师大人。”

    “封总。”叶长谦让开一步,像个正经男主人的样子,“进来坐。”

    “不必了,站在这说话就行了,我找余初。”

    两个男人相熟已久,这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门外的人撩了一把自己湿漉漉的短发,透过叶长谦的肩膀看向后面一脸睡容的余初,咧嘴一笑:“哟,小余初。”

    “肃美人,你怎么来了?”余初一时间没有找到拖鞋,也顾不上形象,干脆踩着袜子裹着毯子走到门口,“翟……他病情又恶化了?”

    “翟翎羽的病情不仅没有恶化。”封肃摇了摇头,脸色严肃了起来,“而且恰巧相反,托你的福,他这两天求生欲空前高涨,身体状态也在变好,今天醒了。”

    “既然醒了,不是挺好的么——”门外的风有些冷,余初裹着毯子奇怪道,“你怎么一幅收到病危通知的样子?”

    “现在的情况,要是收到病危通知可能还好解决一些,该找医生的找医生,该干嘛干嘛。”封肃揉了一把脸,“我们没有料到他生性如此戒备,病房中不少东西超出了他的理解,加上他昏迷多时,应激反应十分大,一醒来就伤到一名护士……自己也折腾了半条命。他不信我们是友非敌……”

    封肃下意识看了一眼国师大人,才继续接下来的话:“所以余初,可能还需要你走一趟。”

    余初:“镇定剂呢?”

    “已经用上了,但是估摸着过个把小时也要醒了。”

    此时的确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了。

    “好,稍等我一下,我跟你去一趟。”余初答应完,转头就对楚小哥道,“叶楚,你要跟我一起去吗?”

    “我就不去了。”叶长谦一脸风轻云淡,甚至还露出个笑容来,“我去给你拿衣服。”

    他要是去了。

    某人就真的要下病危通知书了。

    第九十章

    大雨像是从半空中直接倾倒而下; 哗啦啦的冲刷着地面。

    “我回来吃晚饭。”余初看了一眼楚小哥被打湿的裤脚; “这么大的雨; 你先回去。”

    叶长谦撑着一把普通的三折伞,显然盖不住成年男子的身量,他后背被打湿了也浑不在意:“等封肃到了,我再走。”

    还好封肃只是把车从小区南门倒到北门来; 两人等了几分钟,就看见了驶来的车子。

    余初一手撑着伞; 一手推着楚小哥往小区大门走了几步:“行了; 肃美人来了; 你先进去。”

    只是等她上了她后车座; 隔着后车窗往外看; 一直到人影几乎看见了; 楚小哥依旧站在小区大门前。

    从余初住的地方到驻点,步行都用不了多长时间; 开车几分钟就到了。

    两人下了车之后; 封肃第一时间没有将余初往医院领,而是将她带进了综合楼的一间屋子里。

    屋子空荡荡的; 桌子上摆着两个大塑料袋子。

    “衣服、首饰还有化妆品都准备好了; 只是化妆师临时找不到,你自己凑合下。”封肃站在门口; 拍了拍军大衣上的雨水,“还有什么需要的吗?”

    余初打开袋子扫了一眼,衣服应该是早就准备好的; 布料、款式、做工、质感……都无限接近古代区。

    她将另外一个袋子里的中衣拿了出来,抖了抖:“我要一包奶糖。”

    封肃有些诧异的看了余初一眼,想起她的习惯:“大白兔?”

    “大白兔。”

    封肃点头:“没问题,你先收拾着,我出去给你买。”

    余初目送封肃离开后,将休息室的门关上,反锁。

    她先将事先准备的衣服换上,桃红色的罗裙,枫红色的外裳,配上同色系的绣花鞋和腰带,像是量身定做一样合身。

    她盘发的手艺一般,但是记忆力好,将记忆中简单大方的样式挑出来,耐心的将头发一点点编织成型。

    插上玉簪,戴上耳环,配上香囊。

    最后对着巴掌大的镜子,描眉理红妆。

    敲门声响起的时候,余初已经收拾妥当,她走到休息室的门前,拉开大门。

    门外的封肃看着眼前人,脑中记忆被不断的向后拉扯。

    当时他去宋府接人,余初在庭院之中,手里拿着张秀到一半的帕子,一手拿针一手拿布,坐在石凳子上,昏昏欲睡。

    那时,她也穿着一身桃红,眉眼还透着稚气。

    一眨眼都那么多年过去了。

    封肃眼角沁着笑,将手中的奶糖递给余初:“给。”

    余初抓了一把奶糖收进袖子中:“走吧。”

    ***

    翟翎羽已经醒了,却没有睁开眼。

    他还记得,乱党作乱,明王次子涉及其中。

    事关重大,为了快刀斩乱麻,他亲自出马,去霖州缉拿乱党。

    只是未料被叛徒走漏了风声,他们一行人在半路上就遇到了袭击。

    他只记得当夜无月无星,风很大,打更的老者声音越走越远,他身边的人也一个个倒下。

    再后来,他听见了雨落青石板的声音。

    冬季的地面很凉,他手捂着腹部,感觉到身上的热气一点点的消散。

    之后的记忆越发模糊了,他终日昏沉,清醒不到片刻,又沉沉睡去,耳边来来回回都是人。

    无数次睁开眼睛,不是床顶白色的帐子,就是车顶上粗糙的纹路,却也隐隐知道,他身边的人似乎也换了一批又一批。

    按照常理,他其实死去,对乱党也好对明王也好,都是百利无一害的事情。

    他若是他们,就应该让翟翎羽这个人,死在那个雨夜的巷子里。

    这么费尽周折,将他运出京都,还将他从阎王殿救了回来,也不知道盘算着什么。

    令他惊讶的,还有他身处的这个地方。

    无火自亮的夜明珠,随手摆着的琉璃杯琉璃盏,还有那能发出金戈铁马和人声的古怪机关,穿着白色奇装异服的侍女……

    还有那注入体内令人昏厥的毒液。

    他第一反应还以为自己倒了外邦,但是接下来,又被他自己否决了。

    翟翎羽在边关几年,和外邦人打过不少交道,但那外邦大多是蛮荒之地,器物工匠无一不弱于本朝,不可能会有如此精美和精巧的东西。

    正当他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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