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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剑永尊-第2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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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蹲伏许久的年轻妇人有些累了,便停下稍作歇息,保养极好的青葱玉指犹胜少女,捋起遮掩眉目的汗湿青丝轻轻挂在耳畔,偶尔呆呆望着溪水中自己的倒影,胜似出水芙蓉。
  她发呆片刻,继续在无人的溪畔挥舞起手中木槌敲衣。
  罗酆城中能享有溪水潺潺流经的地区都是屈指可数的富贵人家,本来像她这样和夫君这样的清贫人家是没有资格搬来这里居住的,但是自从罗酆山上那位明君登基后,整座罗酆城的官吏们经过一轮大换血,远比上届执政班子清廉。
  经过对罗酆城居民们的又一次功德检验后,她惊讶的发现自己和夫君竟然是身怀莫大功德之人,这在当初他们走过奈何桥进入阎罗殿后的检测接过可是有着许多出入。
  但官吏们对此可不敢欺上瞒下,汇报上去后,依照罗酆城新律,身怀大功德之人可以免除杂役并分配有套小宅院,打生前就习惯了清贫日子的年轻妇人执拗不过好心的官吏们,只得和夫君住了进去。
  年轻妇人不敢在日上三竿后人多时分出来洗衣服,怕的就是浆洗那些羞人的贴身衣物时会被别人瞧了去。官吏们每个月都会按时发放给他们例钱,说是有大功德的人才有这种待遇,这些金银足以让他们在支出每月开销后请来家仆干活,但她并不习惯被人伺候的感觉,执意亲力亲为,她的夫君同样双手赞成,她那个不愿死后在黄泉落得个游手好闲的英俊男人如今在茶楼找到了份活计。
  她一直想不通,自己和夫君生前究竟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能让罗酆山上的那位和阎罗殿认定他们有大功德?
  年轻妇人有微微的恍神,她经常和问起夫君,既然生前他们就是夫妻,那琢磨着应该膝下有儿女,但为何没见到?
  男人笑骂她,如果他们生前膝下有儿女此刻又见不到,就代表着儿女仍好好的活在世上,那才叫天大的好事呐。
  终于轮到自己的贴身衣物,约莫是她那里着实累赘了些,撑的那块红绸料子的针脚都有些松散稀疏,脸皮薄的她连忙敲打几番就匆匆洗干净。
  或许是因为心神始终提起,当溪水对岸忽然响起木枝被踩断的声响时,正将清洗干净的衣物一件件放入竹篾的她双手猛地一颤,连忙抬头看去。
  溪水对岸斜坡上站着一位衣衫白净的年轻人,因为天色蒙蒙亮的缘故,她看不见那年轻人的面容,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一直在盯着自己。
  手中紧攥自己贴身肚兜的她俏脸涨得通红,狠狠的剜了眼那不知非礼勿视为何物的登徒子。
  恼羞成怒的她见到那年轻人微微伸出右手,看样子似乎是要为自己偷窥的不齿行径解释开脱,但那年轻人嘴角几经颤抖,终归是没有说出口。
  年轻妇人趁机会赶紧将肚兜塞进竹篾,起身离开溪畔,俏脸微红的她转过几个街角,看到自家宅院的门口,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但当她准备掏出怀中钥匙时,眼角余光在拐弯的墙角处,竟再一次瞥见了先前溪畔的那个登徒子!
  她当即抄起宅门旁的扫帚狠狠朝那登徒子砸去,罗酆城里由那位北方鬼帝定下的条例律令是出了名的严厉,当初改革时不知有多少倚仗背景的权贵们撞的头破血流,已经许久不曾听说过有淫贼胆敢当街尾行妇女的,她当即怒声斥道:“你这不要脸的登徒子,还敢追过来!”
  在墙角槐树下露出半个身子的年轻人侧身躲过扫帚。
  宅院里的男人闻声赶忙出来,手里赫然提着一张犀角劲弓,见到极少动怒的妻子正对着不远处墙角的娇斥,猎鹰般的目光扫去,却并未发现什么可疑东西,疑惑问道:“清儿,你瞧见啥了,这么大肝火?”
  姓慕名清的年轻妇人咬紧嘴唇,两眼仍是不肯放弃的继续寻找,略带哭腔着说起方才在溪畔发生的事情。
  男人一听,火气蹭蹭的就往头上蹿,自己媳妇的身段姿容有多了得他最清楚不过,虽是半老徐娘的年纪,但保养的极好,就算是罗酆山上那些伺候鬼帝的仙女们都不及自家媳妇来得水灵。但也正是因为媳妇的原因,刚来这富人区时,他们夫妻俩光是应付那些偷偷摸摸的无良之徒,就已经心力憔悴了,安生了好几年,眼下怎么就又蹦出个偷窥汉?
  男人显然有些世俗功夫在身,端起被摩擦成铮亮的犀角劲弓,身形灵巧的跃上半丈高的矮墙四处望去,还是没找到那媳妇嘴中的白衫后生,慕清张了张嘴:“常风,算了吧,也许那厮知难而退了,这几日我外出时小心些便是,若是再看到那人,我们直接通报城里的守卫就好。”
  生前估摸是猎户出身的男人哎了一声,跳下矮墙,放下手中劲弓,卸下爱妻背着的竹篾,将她搂在怀中在额上轻轻一吻,温柔道:“待会我去和茶楼的老板说声,这几天先不去做工了,咱就在家,绝不让那些歪门邪道的家伙有半点机会可乘。你呀,命苦,按照那些书生的说法,可不就是红颜薄命?和我这贫困潦倒的糟汉子在阳间没享到福,那咱要是让你在黄泉之下还受委屈,那我还是不是个男人了?”
  慕清抬头,已经是满眼泪花,从阳间就百般恩爱的老夫老妻俩耳鬓厮磨,互诉衷肠,依偎着缓缓走进屋里。
  宅院外巷道墙角,一袭衣衫白净的年轻人身形虚幻着走出,捡起扫帚,郑重的放在宅院门旁。
  细看之下,才发现这年轻人的面容有七分那中年男人的英俊洒脱;又有七分那年轻妇人的秀丽耐看。
  白衫年轻人双膝轰然触地,将坚硬的青石板跪出深坑,额头紧贴地面,衣衫下宛如琉璃般的身躯因为激动而不住颤抖着,这个无论是在人间还是黄泉都杀伐果敢的年轻人眼角泪水决堤,一滴滴落下。
  这里是他梦魂萦绕的家。


第429章 相见(二合一)

  常风和慕清住的这间别院坐北朝南,隔着个胡同转角就是熙熙攘攘的大街,这条胡同在日上三竿后常有人经过。
  但独独今日,这条胡同里却意外的冷清。
  不是没人打这走,而是转过这条胡同口的人,都能看到那对美名在外的恩爱夫妻的别院前,跪着一个人。
  那跪地俯首的年轻人显然有着修为在身,但凡有些眼力的人都能看到那人皮肤偶尔呈现出的琉璃颜色,再好奇八卦的人也没那胆量招惹一名看不出境界几何的修士,只得绕道而走。
  天色渐晚,下起雨来,慕清推开屋门,莲足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院子里收起衣服,忽然想起早上那杆扔出去的扫帚,便捧着衣物推开院门准备出去,这一推,她看见了胡同里从早上跪到现在一动不动的人影,可不就是早上那登徒子?
  “啊!”
  屋里的男人闻声提弓冒雨冲了出来,速度比起早上时还要快上几息,见到院门口媳妇怀里的衣服散落一地,以为是早上那不知死活的登徒子又来骚扰轻薄,当即怒火中烧,一把将媳妇揽到身后,刚想给那家伙来记狠的,结果一愣,发现面前只有一个白衫年轻人跪伏在雨幕中。
  常风满腔怒气为之一窒,扭头问道:“这个家伙就是大清早在溪畔偷窥你还追到咱家门口的那个登徒子?”
  慕清懊恼的捡起好不容易晒干又打湿的衣物,点了点头,细声道:“没错,就是他,虽然当时我没看清他的脸,但是这身衣服我不会认错,一开门就看到他跪在这里。”
  抱着痛打登徒子念头的常风顿时为难起来,这片街区他们夫妻俩住了许久,这年轻人他们也没见过,就算是游手好闲的登徒子,但现在人家就规规矩矩的跪在这里,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是跪着的,要打要骂也得之后再说。
  “喂,你把头抬起来,跪在这算怎么回事?”常风皱起眉头说道。
  跪伏在地的年轻人身躯微微一颤,雨水顺着湿透的黑发滚落,他似乎想抬起头来,但又像是因为害怕,没有动弹。
  见这人还跪着,常风双目微眯,斥责道:“叫你起来你就起来,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哪家的娃,但你要知道男儿膝下有黄金,不是父母恩师跪不得,你个大男人好意思吗?”
  年轻人终于颤颤巍巍的抬起头,打湿的发丝胡乱的糊在脸上,常风伸出手拨开他脸上那些触感如绸缎的黑发,缩在丈夫身后的慕清呀的一声叫出声来。
  这年轻人的相貌着实俊逸得不行,这么好看的男人她还真是头一次见,尤其是那对勾人心魄的桃花眸子,吸引人心神的同时又给人以饱经沧桑的厚重积淀感,实在罕见的紧。
  经过起初的惊讶,慕清渐渐觉得这人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熟悉感觉。
  家里有台裹银镶边的梳妆镜,是男人说哪怕饿了肚子也不能苦了媳妇购置回来的稀罕货色,她经常对镜梳妆,对自己的面容样貌最是熟悉不过,可这仍旧跪地的年轻人的眉目之间,为何与自己这般相似?细看之下,那嘴角、那鼻子,和常风也想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雨越下越大,常风不知道怎么了,忽然眼眶就湿润了。
  不是因为雨,而是因为泪水夺眶而出。
  泪水不受控制的沿着常风脸庞和雨水混做一起,每一滴都仿佛滴在他心头莫名痛如刀绞,却怎么擦也擦不干。
  “爹…娘,常曦回家了。”
  常曦再次低头叩首,额头撞击青石板的声音一时盖过风雨声,泪湿脸颊,泣涕声沙。
  爹娘二字入耳,常风手中犀角弓与慕清水中衣物随雨滴一同落地,两人如遭雷击,不可置信眼前这一幕。
  普普通通的常与曦两字,仿佛充满了魔力,生生掀开夫妻二人被孟婆汤掩盖生前记忆的一角。
  血脉相连的感觉永远不会骗人,早已经哭得不能自已的慕清扑倒在常曦面前,哆哆嗦嗦着将这个从自己身上脱离的亲骨肉紧紧搂在怀里,生怕下一刻他就会消失不见。
  常风紧紧搂抱住母子二人,常曦身上的人间气息就如同是打开尘封记忆的钥匙,夫妻二人的生前记忆顿时如潮水般涌入脑海。
  一家三口的记忆回到那个夜晚。
  “乖儿子,今天练箭累坏了吧?来,娘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烧排骨,明天你爹不是要带你去徽州城玩吗?吃完就早些睡,要不然明天你这小懒虫可起不来床。”
  “儿子,以后长大了想做啥?哈?剑仙?那我可就没辙了,你老爹我只会捯饬几手弓箭,剑术什么的,太难了呀。”
  “常曦!跑!跑得越远越好!不要回头!”
  常风和慕清生前的记忆永远停留在那个魔族入侵的夜晚,他们看着尚且年幼的常曦在夜色中踉跄远去,奋不顾身的用自己的肉身和性命拖住残忍嗜血的魔狼,只为能帮儿子争取一线生机。
  时隔多少年后,一家三口终于团圆。
  “我苦命的儿,别跪着了快起来,快进屋来!”眼睛通红的慕清搀扶起常曦,像只护崽的老母鸡。
  回到宅院里,简单冲洗干净换了身干净衣裳的常曦来到厅堂,慕清趁着这个功夫赶紧多炒了几碟拿手小炒,其中就有他从小就喜欢吃的烧排骨。
  慕清眉目间有着从未有过的欣喜,拍着自己身边的凳子亲昵道:“乖儿子,坐娘身边,让娘好好看看你。”
  常曦恭恭敬敬的嗯了一声,别看他当年是叱咤人间年轻一代的天之骄子,但对娘亲的记忆依旧停留在孩时的那个夜晚,就连坐姿都老老实实。
  要晓得当年他也曾是个能在泥浆里撒泼打滚的皮孩子,娘亲那柄翠竹戒尺的味道,和那碟喷香的烧排骨一起,陪伴着他走过整个童年。
  当爹的常风一个劲的傻笑,看着当年脚步踉跄的儿子如今终于长大成人,他心里比谁都高兴,乐道:“你的眼睛眉毛像你娘,又精致又耐看,鼻子嘴巴像我,有男人味!”
  常曦看到墙上挂着那张犀角劲弓,笑着问道:“爹,这张犀角弓又是您自己做的吗?这罗酆城里可没有能让您一展拳脚的地方啊。”
  “这没法子,闲着手痒,当时花了半月官府发的例钱,冒着被你娘罚跪搓衣板的风险买来了这块结实的犀牛角,老宝贝了,你没回来之前,这整座院子里除了你娘,剩下最稀罕的就是这张弓了。”
  常风笑骂着,继而感慨道:“当初那些浑身会冒黑火的巨狼闯进村子时,我将那张铁柳弓交给你了,还在不?”
  常曦脸色黯淡下来,摇头惋惜道:“铁柳弓在我拜入青云山后,在一次试炼中被损毁了。”
  “没事,我也就是顺口一提罢了。”常风摆了摆手表示常曦无需在意,但旋即他想到了什么,嘴巴都有些结巴起来,“儿子,你刚才说,你拜入青云山了?”
  常曦不可置否的点了点头。
  恢复了人间记忆的常风张大了嘴巴。
  徽州青云山,那可不就是剑仙们待的地方吗?自己儿子竟然已经是能够御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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