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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平行世界的男神-第1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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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情深痴心的男人,又有什么不对的吗?
  还是那句话,如果不是涉及到自己弟弟表妹,安泽一并不觉得龙啸云追求心中所爱耍心机有什么过火的。钱没有了可以再去赚,房子没有了可以重新盖,全世界几亿的人口,从这么多的人里面寻找能够让自己爱上的人,这是多么渺小的概率。换做自己,一定会在不违背底线原则的情况下把人谋到手。而这里,龙啸云没有假装借着喝多了霸王硬上弓非礼林诗音,也没有耍手段心机neng死傻乎乎信任着他的李寻欢后再去娶林诗音……emmmmm这样一想,感觉这厮还不算坏到家。
  不过,既然李寻欢感到为难,不若,就由自己这个大哥开口好了。
  “仲谨,我说你蠢,你还不信。”安泽一看着他,声音凉凉的:“你光想着成全龙公子,却忘了,他若是有一天知道林妹妹不止是你的妹妹更是你的未婚妻时,他会怎么想?”
  “自己的妻子是自己视为兄弟的男人让的?自己其实是抢夺人妻?”
  “你信不信他知道真相的时候就跟吃了苍蝇一样反应?”
  “你说,他会不会对林妹妹心生疑虑,最后反而成仇?”
  “你自己说,他会不会因此痛恨你现在不说实情的相让?”
  他自然不能说“你si不si傻他又不是煞笔怎么可能看不出来你们俩之间有感情不是单纯的表兄妹”的话,救命之恩是真,兄弟义气是真,所以,他可以换一个角度,去阻止李寻欢犯傻。
  “哥……”
  “世界上最恶心的一个词就是‘为你好’,”安泽一轻声道:“林妹妹,仲谨,作为你们俩的兄长,我是真的觉得,你们俩应该彼此坦率一点的好好谈谈,妹妹喜欢的是宁静安然的生活,仲谨你却是渴求江湖漂泊注重兄弟义气的。”
  “你想着自己身败名裂之后退婚,将选择的权利给妹妹,却是忘了,你和林妹妹从小一起长大,成为未婚夫妻之后也并没有像世间儿女那样相处,若是退婚,在世人眼里,林妹妹名声清誉还有多少?除了出家为尼,林家宗族为了其他未婚女孩和已经嫁了人的林氏女,也唯有逼妹妹一死。”
  “甚至我们的娘亲,姨母,也会名声扫地。”安泽一眼神凉凉的:“仲谨,你太小看这世间对于女子的约束与苛刻了。”
  李寻欢嘴唇颤了颤,没有说话。
  “你们俩谈谈吧。”说完,烟拉着安泽一,一起出了屋,将空间留给了祠堂里面的一双爱侣。
  “你也是这么觉得的吧,元昭。”看着天空,烟忽然开口。
  安泽一点点头,仰起头,轻轻柔柔的吻了一下他的下巴:“阿烟,我一直都觉得,对彼此真诚包容,这样才是长久相守的良药。”
  烟低下头,轻轻地吻了一下他。
  “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当安泽一和烟再一次进屋的时候,李寻欢和林诗音已经冷静的谈完了。就像是安泽一说的那样,他们俩是相爱的,但是两个人的性格爱好都是相反的。
  但是他们俩愿意为了彼此退一步,愿意包容磨合对方身上差异与不同。而且……
  林诗音相信,经历了这一件事的发生,李寻欢对她永远都是怀有愧意,永远都会记得自己差点害了她的事情。与其嫁给因为大表哥而娶她的男人,受着“我娶了你这个别人宁可女票也不要破鞋”的气,她还不如嫁给李寻欢。林诗音冷静的想着,心里面一片平静。
  “哥,你说的对。我喜欢安宁的生活,不希望提心吊胆打打杀杀的生活,而二表哥喜欢快意恩仇江湖义气,我们是不一样的。”林诗音看着安泽一,又看了看烟:“哥哥,你和烟大哥,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哥哥你在官场游刃有余一心为百姓谋福,而烟大哥仗剑江湖策马山河,可是,谁又能够说哥哥你和烟大哥不相爱?谁又能够说你们俩在一起不幸福?”
  “大哥,我和诗音,一定会找到相容的办法的。”
  “那行。不过仲谨,你想和妹妹在一起,然后呢?”安泽一看着他:“你不喜欢官场,对于勾心斗角全然厌恶。好,我尊重你的想法,那么你告诉我,辞官回来之后,你除了料理家中产业,你还做什么了?”
  李寻欢面色一窘。
  “仲谨,你十几年寒窗苦读,一朝放弃,我不信你心里面真的没有遗憾。”安泽一定定的看着他:“我看你,既喜欢江湖,又放不下书本,两全其美很难……”
  “不是没有办法。”一直安静的烟忽然开口。然后在场其他三个人同时看向他。
  “大唐时期,盐商杨子敬在千岛湖建立了相知山庄,后来又见了微山书院。同时,那也是江湖门派长歌门。”烟平静的科普着:“初唐四杰骆宾王曾是长歌门长老。而且长歌门有很多俊杰高士,张若虚、李白、杜甫、王维这些文人都在长歌门待过。”
  “学成文武术,货与帝王家。”
  “那我也可以建一个这样的书院吗?”李寻欢眼睛一亮:“教他们读书识字,同时,也教他们武……师父,我可以把武功教给他们吗?”
  “可以。”烟还准备把自己记忆里看到过的长歌和万花的武学写下来一点,留给李寻欢。既然要建立如三大风雅之地的书院,一个“虹气长空”算怎么回事?唐门的不能教,七秀的武学在这个时代不适合,但是,万花和长歌的却可以。
  反正这个时代既没有万花谷也没有长歌门。
  只是在场四个人都没有想到,仅仅只是一个小小的想法,未来数百年闻名于华夏大地的太原书院,就此诞生。他们更没有想到,他们当中对武学最为厌恶的林诗音,最后反而成为了有着“琴夫人”之名的长歌一派的掌门人,虽然没能学过“琴中剑”,但是一手以琴控人的技能天下难寻。
  而现在,她还只是一个未婚的女子。
  “至于之前仲谨干的荒唐事,怎么弥补,交给我好了。”
  怎么处理?
  很快,李寻欢就知道了。
  因为转过头,安泽一就将山西不少官员给告了。罪名贪污受贿勾结。其中,还有几人罪名是勾结外族!条条框框写的条理分明清晰,锦衣卫调查无一不是属实的!
  那么,问题来了,安泽一是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来自他弟弟,小李探花李泽修啊!
  李泽修怎么知道的?
  这段时间他佯装风流成性花天酒地,实则是在青楼调查而得到的!
  好一个李探花,狡猾大大的!
  至于龙啸云那一边,那更好解决了。就说林诗音为了不为难大表哥安泽一,也为了自己的名声,不准备退婚。而安泽一觉得自己弟弟李寻欢江湖莽夫之气太重,准备建一家书院做赔礼。还特特让被询问的人跟龙啸云说,虽然弟弟身无官职,但是当一个书院的山长,也算是对得起祖上,也配得上诗音这个官家闺秀。
  龙啸云:这不就是嫌弃我是一个莽夫,信不信我也去考一个……好吧,连我自己都不信。QAQ
  总之,一切都走向正规,糟心的坑弟弟也被收拾了,现在因为自己的荒唐事而被自己的亲大哥亲手打折腿,连龙啸云见到他的时候都是躺在床上喝汤的状态。
  建立书院嘛,这不是有林诗音吗?有大哥撑着腰,林诗音之前的怯弱也单薄了许多,现在的她比起之前柔弱苍白让人想要捧在手心上的物哀之美,更多了几分经历了风霜之后的坚韧。
  一切顺心之后,安泽一满意了,然后回到京城的他,一步一步,走得极稳,他成为内阁首辅,也成为了太子帝师。在嘉靖帝去世之后,他又辅佐了明穆宗和明神宗,将历史上的大明的命运完全逆转,到了明神宗也就是万历皇帝时期,直接成为了将皇帝架空的国会内阁制。然后在七十多岁的时候,在一个平常的一天,安然离世。
  他这一生无儿无女,弟弟李泽修的三儿子过继在他名下,只是他不忍孩子离开父母,就一直任由那个孩子养在弟弟弟妹身边,只是挂个名而已。
  他这一生,平叛北虏,血洗南倭,打开海禁,开启民智,重视工商,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
  不过比起安泽一在官场上叱咤风云的风光,烟可谓是低调得很。早期在太原,他就借着走南闯北开创了情报组织隐元会(原谅这两个不擅长取名字的照搬照抄),同时,也从无数辛密传闻当中找到了对于大明来说失传已久的武学秘籍。而因为安泽一的缘故,他neng死了快活王得到了他所有的财物,也找了许多关于其他关于大明之外的信息,甚至他还让手下出海去欧洲的时候,将安泽一心心念念的,一个叫达芬奇的死人的手稿统统买到手。
  总之,在大明的这一生,不虚此行。
  在安泽一呼吸停止的时候,看着白发苍苍的烟,那张虽然衰老却看起来不过四十多岁的脸上露出微笑,闭上眼睛。
  在内阁首辅李泽一去世那天夜晚,他的男妻子唐烟,同时去世。
  而数百年之后,他们俩一辈子相依相守的爱情,成为了历史书上的传奇,同时,也有无数人因为他们俩的故事而相信一件事。
  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种爱情,超越了性别、年龄、身份。真的有一种爱情,是生死相随的。
  我爱你,你爱我,我们彼此陪伴彼此忠贞的一起走过漫长的人生,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
  这就是他们的爱情。


第202章:回来
  安泽一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熟悉又陌生,看着身畔还没有醒过来的烟,听到门外属于明灿的声音,举起手看着白白嫩嫩年轻无褶皱的手,他才反应过来:哦,我从明朝回到大唐了。
  在大明当了四十多年内阁首辅,从七十多岁的老头子回归青春年华,一时间,安泽一有些不太适应。
  没办法,他现在虽然是只打理自己的藩地,在朝廷之上隐忍不曾做什么的晋王,可是在骨子里,他还是那位统领文武百官执掌内阁摄政四十多年的大明朝首辅!
  看到醒过来的烟,已经坐起来的安泽一默默地看着他:“阿烟,你听说过,大明吗?”
  他想知道,那半个多世纪的相依相伴相守,他还记不记得。
  烟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元昭。”
  好了,确定记得,两个人记忆都在,没有忘了。
  拉开被子时,安泽一愣了。他看向烟,拉过来他的手,然后烟也注意到了。
  他们俩在大明朝成亲时,给彼此手上戴着的成亲戒指,现在,正戴在他们俩的无名指上。而且烟送给他的指环也戴在两个人的大拇指上。
  安泽一做为李泽一的时候,在及冠的那一年公开出柜表示自己是一个断袖,在经历了一番风风雨雨,他们俩终于成功的在一起之后,安泽一废了很大的力气打了一对铂金戒指作为婚戒,分别戴在两个人的无名指上。而收到戒指的烟考虑到安泽一喜欢翡翠,特特从缅甸那里买了一块顶级的老坑玻璃种帝王绿,将这块翡翠打成了两枚戒指,套在了两个人的大拇指上。
  而现在,他们俩手上的戒指,都证明那一场梦游大明,不是单纯的梦游。
  “阿烟,你说会不会,我们俩之间……依旧存在?”安泽一眼睛亮晶晶道。
  还记得当初安泽一被山左司徒抓的那一场杯具吗?当时,安泽一大脑里疯狂表示想找到烟的时候,烟在表示同意之后就这么被召唤过去的事情吗?他们俩后来又尝试了一下,发现两个人的距离超过十五英尺的时候,安泽一就可以使用这个能力将烟召唤到十五英尺范围的地方。
  他们俩还实验了几次,发现一天可以召唤三次,第三次召唤完之后,再想召唤的时候,这样会头疼欲裂。不过他们还实验出来,如果在召唤的时候,被召唤的烟表示拒绝,这一次就不会被算在三次之内,安泽一也不会头疼。
  这是安泽一在大明时候发现的召唤技能,而烟在经历几次外出之后,倒是莫名其妙的发现自己只要想,就可以迅速出现到另一个城市,不管多远都可以到达。只是限制就是一天只能用一次。烟将这个能力取名为“神行千里”。
  (神行千里在游戏里面最长冷却时间是半个小时,烟这里是一天冷却时间)
  这两个能力对于安泽一和烟来说都是太方便不过了,这样,烟就不需要一天到晚不得不窝在晋王府,平时想去哪里去哪里,只需要使用“神行千里”就可以,而安泽一也可以通过召唤,在遇到烟不得不以晋王妃身份出面的时候,将烟召唤到自己身边。
  两个人对视一下,决定有机会的时候,试一下。
  “起床吧。”
  “嗯。”
  安泽一穿上衣服,在地上走了几步,又原地跳了跳,在大明的后遗症之一,就是他去世的时候是七十多岁,七十多岁的老人,走路都是颤颤巍巍行动缓慢的,他在地上走了好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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