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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以卑鄙手段施以瘟毒暗算,不但损失了三王之数的兵蚁,自身伤势也严重到无法治愈。素衣蚁族,被黎家困在这绝地之中,虽尝试了种种手段,却始终无法逃出生天。”
殷勤听胖虫儿的声音虽然柔柔细细,语气中却满是阴森的恨意,听她轻描淡写说出三王之蚁的损失,心中也是戚戚然,深知那种损失对于蚁族来说是何等庞大。
胖虫儿似乎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继续道:“八百年来,谷中血食早被族人啃食殆尽,我族万年积存的许多蚁蜜精华,也消耗殆尽,到后来不得不骨肉相食,那些老弱病残的蚁虫,全都做了同族的口粮。”
殷勤听得面色凝重,楚阿大说起乙素衣一族的数量锐减,却并未细说其中缘由,此刻他才体会出黎真人的绝户计,当真是毒辣异常。面对庞大的蚁族,通过围而不攻,让其渐渐消耗,虽然损失最小,对于蚁族来说,却是最痛苦难熬的。
心中对胖虫儿升起浓浓的同情,殷勤的称呼也客气了许多:“素衣前辈座下兵蚁超过千万,为何始终无法突围出去?”
胖虫儿叹道:“你不知那黎家瘟毒的厉害,一旦沾染,便终身难以除去,此谷之外,方圆几百里的山间林木之中,全被黎家毒瘴封锁笼罩,便是山峰巨鹰也无法穿过重重毒瘴。”
“打洞呢?既然上天无路,何不尝试从下面逃?”殷勤随口道,“你族能挖出如此巨大之蚁丘,想来也是极擅钻地洞的。挖他个几百里出去,也未尝不是个法子啊?”
胖虫儿身躯微微一震,似乎被殷勤说中了心事,她的语气支吾道:“打、打洞的法子也不是没有尝试过,不、不行啊。此谷虽为绝地,四周山峦却是被灵脉层层围绕,只要我这里往外开凿地洞,就会触动灵脉。黎家有专能窥脉探气的高手,我们的地洞进行不到一半,就会被他们预先截住,每、每次都损失不少族虫。”
殷勤沉吟不语,胖虫儿的话听着有几分道理,仔细推敲之下却又颇多破绽。不过,眼下却不是追究真相的时候,更让殷勤感兴趣的是,听这胖虫儿的语气,她似乎是乙素衣利用蚁蜜丸“克隆”出来的?
殷勤知道,当人族修士修到元婴之上的时候,有一门神通叫做身外化身,其实所化之身,并非实有,乃是通过强行撕裂阳神而分裂出来的另外一具假神。此假神拥有修士本身的大半记忆,并且能够通过夺舍,霸占别家的躯壳。此法非常凶险,并且分裂出来的假神只能继承一缕残魂,并且还有种种限制,除非遇到非常特殊的情况,元婴真人不会考虑裂魂之术。当初天机子被铸剑谷重伤之下,宁可夺舍一只大鹦鹉,也不肯施展裂魂之术,便说明此种道法的缺陷实在太大。
殷勤想不到虫族竟然能够通过另外一种方式来延续生命,相比之裂魂术是从人的魂魄下手,蚁族的分裂术,却更像他前世所听说过的基因克隆技术,却不知经过克隆之后的蚁虫儿,是否还能拥有前身的记忆。
果然,胖虫儿简短介绍一番乙素衣一族被困此地的种种情形,便又回到正题。那乙素衣身中剧毒,伤势日渐严重,眼见族虫骨肉相食,一旦她陨落,整个群族便有灭顶之灾。想要维系族群的延续,最好的办法,就是诞下新的蚁后。
问题是,乙素衣被瘟毒所困,虽然强行利用蚁蜜丸诞下一枚蚁后卵,却是个死卵,无法孕育出新的蚁后。无奈之下,乙素衣只有铤而走险,利用族中秘传之裂卵之术,以三枚蚁蜜丸的代价,硬生生地分裂出来个胖虫儿。
按照胖虫儿的说法,她的身躯只相当于乙素衣还是幼虫儿时的状态,真正的血脉能力只相当于四级妖虫,尚且不到虫王的水准。值得庆幸的是她的神识,不但继承了蚁族天赋的强大神通,又经过乙素衣强行提升,倒是能够指挥本族仅剩的两王多的蚁虫。
难怪这胖虫儿神识虽强,心机却不是很多,与传说中的蚁后颇为不同。殷勤暗自嘀咕,旋即想到一件重要的事情:蚁蜜丸儿被她们左一粒右一粒地用去不少,怕是黎家老祖也算漏了这一点,却不知胖虫儿手中的蚁蜜丸还剩几粒了?
第606章 皮赖货
好一场大梦!这是楚阿大睁开眼睛时,心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
身下柔软的被褥散发着熟悉的香气,头顶处那枚采自坠星海深处的“龙珊珠”即便是白日,依旧能够散发出柔和的光泽,一切的一切都在提醒着她,此刻身在临渊城的府邸之中。
刚刚那场梦,真真是太过真实了些。楚阿大回想起梦中被人追杀堵截的种种险情,当真是心有余悸。
她强迫着自己不去回想梦中的情形,目光落在床前垂落的几缕阳光上面。有多久没有如此放松地睡过一场大觉了?少说也要百多年了吧?楚阿大心里升起一丝淡淡的悔意,修行就是一场逆水行舟的较量,对手不是别的,便是每个人宿世累计的种种习性,比如懒惰,比如贪图安逸。。。。。。从记事起,她的日常作息便被“修行”两字占满了。平日里,莫说睡个囫囵觉,就连床枕也难得沾头呢,至少在她血脉进阶蛮王之前,是要修不倒单的。
直到她为了历练心性,冲击蛮王而执掌聚香斋,每日里更是忙得连闺房都难得踏入半步,今天这是怎么了?楚阿大望着窗外有些刺目的大亮的天光,刚想伸个懒腰,周身上下的骨节筋肉便传来丝丝的刺痛。
这种好像被万针刺身的痛楚让楚阿大忍不住痛呼出声,屋外守着她贴身的丫头,听到她的声音,忍不住惊喜地叫声:“大小。。。。。。呃、大当家醒转了,大当家醒转了!”
人随声至,转眼间,床栏边上就探出一个眼儿圆圆的小脸儿,丫头看见楚阿大眉头蹙起,挣扎着要起来,忙惊呼道:“大当家伤势未愈,千万别乱动啊!”。
楚阿大被小丫头抢上前扶住身子,狐疑道:“我怎会受伤了?”旋即,想起什么,瞪着小丫头道,“金串儿,你不是在皇城么?”楚阿大仔细打量屋中的布置,包括头顶那枚放着光的龙珊珠,脸上写满了疑问。金串儿虽然是伺候她多年的贴身婢女,却一向待在皇城的老宅,楚阿大外出历练,处理宗族公务的时候,从来不会带她出来。这丫头怎会突然出现在临渊城中?
金串儿眼中含泪道:“大小。。。。。。大当家,您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么?”
楚阿大缓缓摇头,脑海中残存的记忆只剩下从皇城搭乘雀梭赶往临渊城,与花狸峰的小蛮子商议幻影大会的诸多事宜。作为幻影大会的发起者和组织者,有太多的事情让楚阿大头疼,比如最终评判的位子到底该给武青衫还是武青元,就让她左右为难。再然后,应该是太过劳累的原因,竟至窝在小蛮子特意送来的懒汉椅中沉沉睡去,在梦中,她被昏鸦团团围住,好容易逃脱出来又被人乘坐飞舟围堵追杀,总之,这一觉睡得好辛苦。
不对!楚阿大仔细回想脑海中残存的记忆,脸上腾然变色,身子蹭地坐直,厉声道:“我怎会想不起雀梭之上发生的事情?谁对我的神识动了手脚?”
金串儿吓得脸色苍白,结结巴巴道:“大、大先生,您与十七叔乘坐的雀梭在路上被、被遭遇大群昏鸦,雀梭损毁,幸、幸好被万兽谷的殷真人路过,出手驱散昏鸦,救、救下大先生。大、大先生受伤的消息,传到皇城,家中老祖放、放心不下,才调我过来照顾。”
“殷真人?”楚阿大奇道,“万兽谷什么时候多了个殷真人?他家五个金丹。。。。。。”她话说一半,忽然想起一人,心中嘀咕着,万兽谷里倒还真有一个姓殷的家伙呢。
金串儿总算缓过神儿来,口吃恢复了伶俐:“是花狸峰的殷真传,是他亲自将大先生送回来的。听他说,当时的情形,真叫一个险呢,多亏他出手相救,否则大先生与十七叔就悬了。”
“胡说八道!武朝境内怎会有大群昏鸦?再说,那殷勤不过是个入门没有几天的蛮子,他能驱散昏鸦?”楚阿大顾不得周身痛楚,咬着牙,一边让金串儿伺候穿衣,一边脸色铁青道,“十七叔呢?他的情形如何?”
“十七叔还好。”金串儿见楚阿大穿起长衫就要往外走,忙拦着道,“大先生伤势未愈,老祖亲口交代的,让您少动多将养。”
“什么叫还好?我看你是越活越回去,连如何回复事儿都忘记了?”楚阿大反复检视神识,却怎样也想不起当日所发生的一切,心情变得越发恶劣,劈头盖脸地数落道,“伤了就是伤了,没事就是没事,什么叫还好?”
金串儿吃了一顿数落,眼中含泪,垂头道:“十七叔的皮肉筋骨都无碍,只是血气亏损的厉害,不过老祖亲赐了两瓶龙髓下来,还好两字是十七叔亲口告诉我的。”
楚阿大瞪她一眼,总算放下心来。只要十七叔没事,她神识受损之事自然能够搞清楚,她走到门口,沉吟一阵,又放缓了脚步对金串儿道:“你去请十七叔过来,前厅叙话。”
“这个、前厅,如今,前厅怕是不太方便。”金串儿支吾道。
“为何不方便?”楚阿大奇道。
“殷真人如今也在城中,他、他在前厅呢。”
“哦?”楚阿大眼睛一亮,嘴角浮起一丝笑意,“那小蛮子还算是个有心的,他经常过来探望我的伤势吗?”
金串儿的表情纠结着:“实话说吧,殷真人自从将大小姐送过来,就、就一直没走。”
“一直没走?!”楚阿大愣住了,“他、他赖在我这儿了?”
“是啊,他就一直在前厅赖着,搭了个地铺!成天介,要吃要喝,我听前院的管事说,他在咱这儿住的这几天,光是吃喝挑费就花去好几块中级灵石呢!每日还要叫我过去问话,询问大先生的伤势恢复了没?”金串儿也不知受了多少委屈,竹筒倒豆子般地念叨,“您说,世上哪有这等皮赖之人。十七叔之前已经送了他十枚高级灵石,作为酬谢,他竟然还赖在这边。”
十枚高级灵石!楚阿大听得眼皮子直跳,心道:十七叔并非不懂江湖事故的菜鸟,怎会轻易被那殷蛮子算计?莫非,我这性命真是那殷蛮子所救下的?
第607章 殷真人的来意
金串儿打开了话匣子,便索性说个痛快,她之前每日都要被殷真人唤去问话,说是询问楚大当家的伤势。其实殷真人说话旁敲侧击,涉及的内容却是极多。开始时,金串儿念着殷真人是楚家的恩人,还能有问必答,后来听说殷真人竟然狮子大开口,从十七叔那里勒索了大笔的灵石,金串儿才算看清了此人的真面目!
那可是十枚高级灵石啊!金串儿在皇城时,也曾仗着楚后的势,进出过深宫,算得上见多识广,哪怕是宫里的宝贝,绝大多数也用不了那么许多灵石。
金串儿见楚阿大静静地听着却不置可否,嘟起嘴巴道:“我听前院儿的仆役们说,那姓殷的除了好打听,还颇能生事,最爱挑眼。仆役们干活,他常在边上指手画脚,胡说八道呢。”
楚阿大抿嘴儿道:“他在花狸峰上弄了个老祖办,仗着得了花云裳的赏识,给自己封了个主任的差事。其实就是个管事的活计,不过听说前些日子这差事被花云裳给免了,他在花狸峰上管不了别人,就跑到我这儿跳刺儿过瘾来了?”
“我说咋看他那做派那么熟悉呢!”金串儿眼睛一亮道,“被您这么一说,他那行为做派可不就像在老家看院儿的胡麻子!”
楚阿大噗哧笑出声来:“你这丫头,在皇城待的久了,也学得牙尖嘴利了呢!人家好歹是花狸老祖的座下真传,那胡麻子满脸的坑不说,还是个瘸子,怎好与人家相提并论?”
“那姓殷的腿脚虽然没毛病,却也生的又黑又丑,也不见得好到哪去。”金串儿不服气地撇嘴道,“而且他还敢笑话您呢。”
“他笑我什么了?”楚阿大随口问道,心中却隐隐地觉得哪里不对。她当年在野狼镇可是见过殷勤的真面目的,虽然不是个玉树临风的翩翩公子,却也是个身材高壮的俊朗小伙子。而且,在她心里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似乎她还见过殷勤的另外一副模样,一副让人忍不住就要摸摸捏捏的样子。
金串儿没有留意到楚阿大的怪异神色,自顾自道:“他问我的名字是不是钗钏的钏?我说是一串儿两串儿的串儿。谁知他听了哈哈大笑说,给我起名字的是个财迷,还说不如干脆改了钱串儿,更直白些。我这名字可是当初进院儿时,大先生您给起的,您说,他这不是笑您么。。。。。。”
楚阿大皱着眉头,一副若有所思的神色,她不待金串儿发完牢骚,便挥手打断她道:“你去请十七叔过来,就说我已醒了。”
金串儿偷窥楚阿大的神色,见她颜色冷峻,不敢多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