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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山贼系统-第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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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大雷和刘发财啧啧称奇,难掩眼神中的羡慕。不提明日即将到来的伏魔大会,各路高手要到琅玡城。便是平日,各路诸侯也在此地安插着眼线,专门负责拉拢人才。
  今日楚云生小露了一手,已进入了各路诸侯的眼界,如这般数算天才,自然是他们拉拢的对象。不惜血本,就算在书院大打出手也在所不辞。
  “瞧瞧,咱们是和他一起来的,怎么没人来拉拢我们。”刘发财心有不甘。
  “大概觉得咱们是他的随从吧。”程大雷道:“拉拢到他,就等于拉拢到我们。”
  “啧。”刘发财将门关上:“看来他今晚是不会回来啦。”
  的确,各路诸侯齐献殷勤,美酒美女美食,他估计想回来也脱不了身。毕竟,能冷落两个糙汉子,也不该冷落娇滴滴的姑娘。厚此薄彼,仁人志士所不取。
  他不回来,程大雷和刘发财也好聊些性命攸关的事。
  “程当家,您还是抓紧脱身吧。再不走怕就没机会了。”刘发财主动将自己和程大雷分开,正好也趁着这次机会从程大雷身边脱身。
  程大雷轻轻点点头,拨弄着面前的茶杯。
  这次入万卷山并不算毫无收获,至少已得到华氏一族的消息。况且明日的伏魔大会,就是为自己而设,饶是程大雷也不得不小心。
  “程当家,您还要早作决定。您的名气是大的,明天来万卷山的高手也是多的。免不得就有人认得您的相貌,到时候要是被撞破,您要面对的,可就是整个东海的高手。”
  “啊,你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啦。”程大雷点点头。
  “但您好像不是很想走。”刘发财奇怪道。
  程大雷再次点点头:“我想既然一味逃命,提心吊胆担心他们的追杀。倒不如留在此地,看他们凑在一起,会想出什么法子来对付我。”
  “这个你要是被认出来?”
  “嗳……天下之大,见过我相貌的又有几个。”程大雷摆摆手:“俗话说得好,越是危险的地方便越是安全,他们怎么会想到,伏魔大会要诛杀的魔头,就在大会上安稳的坐着呢。你说,我说得有没有道理。”
  “这个,这个……”刘发财一时无语,却也不知道该佩服程大雷的艺高人胆大,还是说他脑袋有些拎不清。
  到半夜时分,程大雷悄悄离开屋子,施展轻身功夫,将万卷山探了一遍。
  明日万一有个闪失,不得已动起手来,自己及早探好地形,也方便跑路么。
  而今夜,楚云生果然没再回来。

第548章 伏魔大会
  入夜,琅玡城城门将闭未闭之时,一行三人出现在城门口。
  李婉儿手撑竹杖,仰望着面前的城门,面露憧憬神色。
  “此地便是琅玡城,诗书礼乐之乡,道德沐化所在。城中有万卷书院,孟夫子更被誉为当世第一读书人。”
  怕李莫愁不解,她如此向李莫愁介绍。但李莫愁一看就知道是个不读书的人,况且李莫愁当年就是被个读书人忽悠了,半世情伤至此。所以她对读书人的感情很复杂。
  呃……主要是不知道该用什么复杂的方式弄死他们。
  “好啦,好啦,走了一路,我们也进城打尖住店,好好歇歇。再不进去,城门就要关上了。”李莫愁没好气道。
  那穿着宽大黑袍的老者,已经拄着木杖一步步跨入了琅玡城,将李婉儿二人甩在身后。
  几乎是他们刚入城不久。城门守军就准备将关城门,因为伏魔大会的事,琅玡城三教九流来了许多人。城内的治安顿时变得紧张起来,早早关城门,他们也能省些麻烦。
  啪!
  就在城门将关上时,一只大手扣在城门上。守军一楞,看到城门外杵着一张大脸。
  方口阔目,皮肤粗糙,尤其是一双眼睛,直勾勾盯着守军。
  住在琅玡城,也不可能没有见过世面。来自异域的海外商人,放浪形骸的学子,一等一的青楼歌姬,他们不知道见过多少。时间长了,也就见怪不怪。
  但这个的眼神看着还是令人有些怕,守军愣了愣,也没有阻拦,稍微放开些城门,放这伙人入城。
  一行七人,为首是个黑袍汉子,在他身后是个裹着斗篷的女人,皮肤有些黑,但眼睛很亮。
  其他五人也是奇形怪状,凶神恶煞,似乎与他多说两句,对方就会张开巨口吞掉你的脑袋一般。
  李婉儿三人入了城,一时竟找不到住店的客栈。近日琅玡城人满为患,大小客栈都已住满。不过一路行来风餐露宿,这对李婉儿来说,也不算什么。三人就在长街屋檐下露宿,李莫愁从街边店铺买来烧饼和肉食。
  李婉儿分一些与那黑袍老人吃,老人咀嚼着烧饼,缓缓露出个微笑。
  这还是一路上,黑袍来人第一次露出这种表情。倒也不是他有多冷漠,喜欢假装高人。
  实在是他年纪太大了,很难再对某些事情提起精神。若是年轻时,说不得也会对李莫愁或李婉儿这样的美貌女子展现一下男人魅力。可这般年纪,年与日驰,意与岁去,面对花花世界,不仅无力也无心了。
  李婉儿和李莫愁坐在一个角落里,李莫愁啃着半个烧饼。
  “刚刚我买东西时听人说,明日万卷山上会有一场伏魔大会。要诛杀的魔头就是那位。”
  “呀。”李婉儿瞬间意识到李莫愁口中言的是谁:“他不是在西边嘛,怎么来了东海?”
  “这……我也猜不透呐。”李莫愁叹了一句:“你说,他会不会是专门寻你来的?”
  李婉儿一时愣住,想来想去,也只有这种推测最有可能。不然无法解释,程大雷要千里迢迢从凉州来东海。
  “何苦如此,何苦如此。”
  李莫愁:“我劝你一句,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既然他心诚至此,你便不该装作瞧不着。这天下大事,本也不是你我女人能参与的。”
  李婉儿沉默下来,她现在蹲坐在大街上,忍着秋夜长风,啃着硬邦邦的烧饼,心里却忽然温暖起来。
  而此时此刻,程大雷待在书院特意安排的暖房内,拥着暖被正睡得踏实。
  孟玄青坐在离二人稍远一些的距离,此刻也竖起耳朵,对这种事他也是颇为好奇的。哪怕他真是世外高人,可谁说世外高人就不能有八卦之心。
  “明日伏魔大会,东海怕有很多高手。若他此刻在琅玡城,那情形便就危险了。”李莫愁。
  “是呀。”李婉儿一惊:“我们该及早将这个消息告诉他,叫他早早离开东海。”
  “唉,我们现在也不知道他在何地,或许他距离此地十万八千里,也许他就在琅玡城……”
  “若他真在琅玡城,那该如何是好?”李婉儿忧心忡忡道。
  孟玄青支棱着耳朵听着,伏魔大会的事情他一路走来也听说了。伏魔大会要针对的是谁,他自然也很清楚。此刻听着听着,忽然心中咯噔一下,目光落在了李婉儿二人身上。
  “不知二位从何处而来?”
  “凉州啊,怎么了?”李婉儿下意思道。
  李莫愁阻拦不及,李婉儿已经说出了口。她目光看向孟玄青,将老人已低下头去,嘴里嘀嘀咕咕,念叨着什么。
  “凉州,凉州么……”孟玄青脸上忽然浮现诡异的冷笑。
  ……
  夜深,白云绕山峰,海浪层层阵阵,不绝于耳。
  钱观鱼心情有些憋屈,白日在程大雷处吃了瘪,后又被书院罚到后山看守藏书。
  这未必没有夫子的一番良苦用心,少年得志,难免傲气有余,耐性不足。书院有座藏书楼,藏书万卷,帝国多少读书人连藏书楼的大门都摸不到。而钱观鱼却可以住在此地,可以随意阅览前辈高人留下的智慧。
  若能沉下心来读上几年书,磨掉身上的浮夸之气,日后的帝国未必没有他一席之地。他毕竟还年轻,未来可期。
  但很显然,钱观鱼现在还无法理解这一点,他百无聊赖的转悠在一栋栋书架中,心中想着怎么找夫子求情,免了这场责罚。
  正这时候,无意往窗外看了一眼,就见几道黑影沿着侧峰上山,速度很快,矫健如猿猴。
  看这架势,是冲着藏经楼来的。
  楼中藏书万卷,有想着来此地读书的,也有想着来此地偷书的,这种事,以前也并非没有出现过。
  哇呀呀。
  钱观鱼大喜过望,如果能抓住这波偷书贼,岂不是为书院立了一件大功,自己既可以免了现在的责罚,也能将丢掉的面子捡回来。
  “呔,什么人!”
  他突然从二楼跳了出来。

第549章 看门的老张
  来若疾疾之风,有摧枯拉朽之势。
  钱观鱼刚从二楼跃下,就感觉一阵劲风扑面,他下意识去拔身上剑,但就在手指刚接触到剑柄的刹那,一柄飞斧凌空而至,切断了他的喉咙。
  他的剑只来得及拔出三寸,双眼便变得空洞起来,嘴巴开合,没来得及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身子便咚地一声倒地。
  若离得近,便可以分辨出,他临死前拼命想说出口的两个字是——好快。
  好快,的确好快。
  钱观鱼自诩书院第一快剑,书院上下对他着力培养,至少证明他在这方面的潜力很强。然而,他还是没搞清楚一个事实,书院第一快剑,并不等于天下第一快剑。
  真正的战斗也绝非双方相对而立,互报家门后你一招我一招切磋较技。说白了,钱观鱼是个学院派高手,而真正的战斗如何,他一窍不通。
  所以在今日的战斗,他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便被一柄飞斧斩断了喉咙。
  一道黑影紧随而至,捡起地上的斧头。黑影左手还拎着一柄,相映成趣,根据对方纤细的身形判断,应该是女人。皮肤略黑,眼睛很亮……
  咚咚咚。
  几道人影从天而降,落在藏书楼前,彼此对视一眼,眼神干净直接。
  “快快动手,找到东西就走,莫要打草惊蛇。”
  有一人发号施令,其他人迅速开始行动。很显然事先已经过安排,有人直奔二楼,有人来到一楼书架前,迅速将书架上的书籍浏览而过,什么医卜星相,经史子集都一扫而过,他们很明显是为某一件东西而来。
  他们行动迅速,配合默契,在书海中翻检。
  咚咚咚。
  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响起,几人眼中一惊:有人来了。
  书院以‘万卷’为名,藏书何止万卷。整座山最要紧的地方,就是这座藏书楼。如此重要的所在,自然不会只有一个愣头青钱观鱼守卫。书院还安排了其他高手,他们才是保护这座藏书楼的真正力量。
  “你们继续走,我拦住他们。”
  一个黑袍大汉喝了一声,直接从窗子跃了下去,几乎刚刚落地,他就陷在了包围圈中。
  七道人影立在他身前,人人身穿白袍,手持长剑。这幅打扮一看,便知道是书院的人。
  “什么人,竟敢杀人盗书?”
  黑袍大汉卸下背上重剑,单手提在手中,口中惜字如金:
  “来。”
  七柄长剑同时向他攻来,都是书院的制式长剑,长约三尺一寸,精铁打制。用的也是书院的书生意气剑,组成书院扬名天下的剑阵。
  书院的剑阵可大可小,七人成阵,十三人成阵,二十八人成阵,四十九人成阵,七十二人成阵。当然,七十二人时是威力最强的状态,人数再多,就难以形成配合。
  眼前虽然只有七人,但威力已不容小觑,七柄剑形成密集的剑网。黑袍大汉闪避的路线被封住,剑刃攻向他周身大穴。
  黑袍大汉很明显不懂剑阵,也没有破阵的想法。他只是在攻击,干净直接的攻击。
  剑阵在黑袍大汉心中是一件极其难以理解的事情,若是两军对垒,士兵经过艰苦训练,默契配合,的确可以达到以十当百的效果,但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阵法有什么用。
  十把柴刀绑在一起,也成不了神兵利器啊。
  任你千变万化,我自一剑破之。
  黑袍大汉用的就是剑,一柄重剑。大开大磕,一味强攻。任你千般巧,我一力降十会。
  书院的剑阵暂时竟奈何不了此贼,但书院方面的人也并不着急。这里是书院,高手如云的书院,只要缠住他,时间拖得越久,对己方便越有利。
  黑袍大汉明显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他想挣脱剑阵。此刻才明白书院剑阵的了得之处,七柄剑形成一面剑网,你用力挣扎,剑网就会暂时松开。但只要你稍微一松懈,剑网就会缠上来。黑袍大汉像是陷入网中的野兽,猎人在等着他力气耗尽,便刺出致命的猎刀。
  “大师兄,找到了。”
  黑衣女子从楼中跃出来,手中拎着一本泛黄古卷,其他几道人影也出现在其身后。
  一见目标已到手,黑袍大汉更是没有恋战的心思,他一挥手中重剑,将面前敌人逼退。
  “走。”
  双方人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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