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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的信息时代》作者:目自翕张
文案:
作为一只天生就会玩儿火的凤凰,不炼器是不是有点可惜了?其他凤凰是原始人,俺可不是!
只是这个器不好炼啊,炼出支手枪来,威力还不如直接喷火,炼出门大炮来,依然不如直接喷火。
好吧,那就炼个手机,让大家随时都能联络;再炼个电视,丰富洪荒生灵的文化生活;再炼个电脑,大家集体当宅男。
这样才对嘛!大家都有自己的爱好了,就不会再打打杀杀了,世界才能和平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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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1章 初到洪荒
盘古开天已经过去上百万年了,洪荒世界由一开始的荒凉孤寂,渐渐变的生机勃勃。
只是,初生的世界还没发展完善,孕育的生物大多奇形怪状。
但不管什么形状,所有生物都灵性十足,无师自通的就会修炼。其中天赋最高的,甚至修炼到了准圣层次!
洪荒世界的生灵大多是动物,而动物不懂得什么秩序、道德,只知道遵循丛林法则,谁的实力强谁就是老大。
于是洪荒上整日厮杀不断,无数生灵无辜殒命,大家都活的小心翼翼。
生灵们毕竟都是有智慧的,长久的朝不保夕的生活也让他们厌倦了,于是开始自发的抱团取暖。
在抱团的时候,理所当然的同类和同类更容易亲近。
在经过不知多少年的征伐、融合之后,最终形成了三大种族,分别是鳞甲族、羽翼族、走兽族。
鳞甲族以龙族为首,占据了大海和部分沿海区域;羽翼族以凤族为首,占据了南方丛林和火山地带;走兽族则以麒麟为首,占据了大陆中央区域。
三族鼎足而立,实力大致相当,暂时形成了稳定的形势。
但稳定只是暂时的,三族都想着独占洪荒世界,将其他两族都视为大敌。
因此,在看似和平的局面下,三族都在努力发展实力,以备未来某个时刻的大战。
就在这个时候,凤族发生了一件不大不小的事,一个上万年都没能孵化的凤凰蛋,居然孵化了!
凤凰这个种族,即使在神兽横行的洪荒,也是最顶级的血脉。天生就能控制南明离火,寿命也几乎无限,即使受了致命伤,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在火力滚一圈儿就完全恢复了。
这样的神兽的蛋,孵出来也需要很长时间,一般都需要上千年时间。
可是一万年都没孵出来的蛋,几乎就可以认定,已经是个死胎了。
但谁也没想到,这个蛋突然又复苏了,还在百年时间就出壳了!
对于急需加强实力的凤族来说,多一个族人当然是好事。但也许是先天不足的缘故,新生的小凤凰非常羸弱,连凤族天生就能控制的南明离火都和蜡烛似的,只能用来照明。
一个没用的族人,也就不可能受到重视,就连新生小凤凰的父母,都对他没什么亲近之心。只是看在同族的面子上,给他分配了一片梧桐林做栖息地,以及一座不大的活火山用来修炼。
凤族的修炼方式非常简单,就是不停的在火里烧。所以他们的修炼,就是在火山口里睡觉。至于什么功法,什么境界之类的,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
在被族人冷落的时候,小凤凰其实是松了一口气的,他巴不得如此。因为他有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的秘密,就是他并非纯正的凤凰,而是一个来自现代的穿越者!
陆晓风本是个普通的上班族,父母早早亡故,没给他留下什么遗产,他自己也没有什么出色的才华,更不会溜须拍马,所以过得非常苦逼,连个女朋友都找不到。
因为生活的太苦闷,陆晓风养成了酗酒的毛病。终于在一次喝多了之后,再恢复意识时,就发现自己被困在蛋壳里。好不容易爬出来,才知道自己竟然变成了凤凰!
说实话,能穿越成凤凰,他还是非常高兴的。原来的生活没什么可留恋的,能成为传说中的神兽,简直比连中了一百期五百万大奖还幸运。
他这时非常感谢自己那个武侠迷的父亲,当初非要坚持给他取个陆小凤的名字。只是老娘极力反对,认为陆小凤这个名字太娘了,就算留四条眉毛也娘。两口子争论了好久,才终于取了个谐音,叫做陆晓风。
不管他穿越成凤凰,到底是不是因为名字的关系,反正陆晓风是非常满意的。就算比其他凤凰羸弱了很多,他也很满足了。
唯一的问题就是,太寂寞了!
即使陆晓风没有因为太弱而被孤立,凤族互相之间也交流极少,大家都在努力增强实力。只要没有要紧的事,都在火山口里睡觉。
由于凤族增强实力的办法就是在火焰里洗澡,所以每一只凤凰都有一座火山当浴池。区别只在于火山的大小和活跃度,实力越强,占据的火山就火力越猛。
像陆晓风这样的,有个澡盆大的火山就不错了。
陆晓风也知道在洪荒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实力是最重要的。因此在刚诞生的阶段,也是整天泡在岩浆中,强迫自己睡觉。
可是觉睡多了也难受,睡不着的时候就更感觉寂寞。于是陆晓风决定,出去放放风。
以陆晓风现在的实力,当然是不敢离开凤族领地的。不过凤族领地也足够大,方圆几百万里之内,没有凤族血脉的生物根本进不来。因此,只要不出去,还是很安全的。
成年的凤凰,一般有六尺高,而陆晓风现在只有一尺左右。加上先天不足,导致羽毛的颜色也颇为黯淡,看起来和野鸡似的。
可别看他长的像野鸡,毕竟不是野鸡,还是能飞起来的,而且还飞的挺快。
人类自古以来就向往飞行,从鲁班制作的木鸟,到莱特兄弟的飞机,都是这种向往来推动的。
而且在有了速度超过三马赫的战斗机,横跨半个地球的大型客机之后,非常简陋的滑翔伞、三角翼、滑翔衣等等依然有无数爱好者,就是因为坐飞机和亲身飞行是不一样的。
和那些借助工具才能飞行的人相比,陆晓风现在是真正的会飞!自由度和灵活度,远不是任何工具能体会到的。
这让陆晓风非常兴奋,一不小心就飞到了领地边缘。
凤族的智慧比人类更高,但毕竟是动物,习性也都和动物一样。它们圈地盘的方式,和老虎、小狗之类没区别,只是留下一点气息就算,没有明显的标识。
陆晓风虽然变成了凤凰,可习性还是人类的,没有看到标志物,就以为还在凤族领地内。直到他看见一群野鸡在打架,才直到自己出界了。
好在凤族领地之外,也是羽翼族的地盘,都是凤族的手下。
洪荒的野鸡也能飞起来,只是飞的不快不高而已,所以也属于羽翼族。
洪荒的野鸡和后世的野鸡可大不一样,不但有漂亮的羽毛,而且还颇为凶猛。
尤其是其中有种长了九个头的雉鸡,在后世也大大有名,叫做九凤,又叫做鬼车,是灾祸的象征。还有妲己的好姐妹九头雉鸡精,也是野鸡家族的。
由于雉鸡一族的脑袋越多,实力就越强,所以也就存在阶层压制,九头最高,一头最低。
陆晓风看到的,就是几个两头的野鸡,追打一群一头的野鸡。
以陆晓风的审美观,看到两个头的野鸡,第一感觉就是“妖怪!”
好吧,事实上,整个洪荒的生灵都可以归类为妖怪,连他自己都是。不过这不影响他心中天平的倾向,立即冲过去叫道:“住手!都给我住手!”
第002章 多管闲事
洪荒上的生灵,因为都有修为,所以平时交流,都用神念,就是精神波动。即使物种不同,但精神波动都是类似的,所以所有的物种都能直接交谈。
听到陆晓风的叫声,几个双头的野鸡回头一看,居然没能第一时间认出来他是个凤凰,还以为又来了个同族。
谁让他此时的卖相太惨了,和野鸡差不多呢。
因此,几个双头野鸡根本没把他当回事,其中一个说道:“咦,这个怎么没见过?”
另一个说道:“管他见没见过,只有一个脑袋,还敢冲我们叫嚷,就是找死来了!”
第三个说道:“那还等什么?弄死他!”
说着,几个双头野鸡放过了那群一头的,都向陆晓风扑过来。
陆晓风之所以敢跳出来打抱不平,最大的依仗就是他凤凰的身份。
在羽翼族当中,凤族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其他鸟类,不管实力多强大,都不敢对凤族不敬。
但他万万没想到,双头野鸡们根本没认出他是凤凰,反而把他当做是一头的同族,欺负起来毫无顾忌。
虽然最大的依仗没起作用,但陆晓风并不害怕。对于一个无牵无挂,经常出入酒吧的人来说,打架是家常便饭。凭着不要命的劲头,打服了好几帮小混混。
而且他虽然现在的实力还很差,可好歹是凤凰,要是被几个双头的野鸡吓的转身逃跑,也太给凤族丢脸了。
所以他丝毫没有退缩之意,张嘴吐出一朵蜡烛火苗大的南明离火,准备迎战。
谁知双头野鸡们一见南明离火,顿时都吓的尖叫起来,狼狈的止住冲势,慌乱的后退。
认出了南明离火,要是再把陆晓风的身份看错,双头野鸡们就真是傻子了。于是纷纷匍匐在地叫嚷道:“饶命啊!我们眼瞎了,没认出您的身份!”
陆晓风没想到自己都准备拼命了,对方反而怂了。双头野鸡有好几个呢,即使没什么神通,单凭肉搏也能让他吃大亏。看来还是凤族的身份起作用了,不然他们不会这么害怕。
如果继续打下去,陆晓风明显要吃亏,就算能用南明离火干掉几个,把自己赔进去也不划算,他当然不会愣头愣脑的非打不可。
于是他落在一块石头上,故意高高的昂起脑袋,做出一副高傲的姿态,说道:“你们都是同族,为什么打起来了?”
一个双头野鸡抢着说道:“还不是这些卑贱的东西,找到好东西居然不奉献给我们,居然敢私藏,不教训教训还得了?”
其他单头野鸡都敢怒不敢言,只能低头不语。一个看起来还是个小鸡仔的单头野鸡不忿的叫道:“东西是我找到的,凭什么给你?”
陆晓风一看说话的单头野鸡,不知怎么的,居然想起了记忆中的某个少女。
那个少女是陆晓风的初恋,也是这么身材单薄,也是这么脾气倔强,不畏强权。
可惜,那个时候的陆晓风还太纯情,只敢在暗中偷瞄两眼,根本不敢表白。等到高中毕业,少女考上的名牌大学,陆晓风却只是三流野鸡大学,双方就再没有联系了。
尽管已经过去了很多年,但那种美好的感情让陆晓风至今记忆犹新,因此他瞬间对这只小野鸡有了好感,心中的天平再次倾斜。
小野鸡刚说完,就被两只大野鸡挡了回去,用身体牢牢的护住。看样子两只大野鸡就是它的父母,在爱护孩子这方面,果然是不论物种的。
Emmm,好像凤族不太一样,陆晓风的新爹妈就对他不怎么样。
双头野鸡们见还有单头野鸡敢抗辩,顿时都用凶狠的眼神看过来,要不是顾忌陆晓风在场,他们肯定会杀光这些单头野鸡。
陆晓风一时间也感到很麻烦,他就算帮了单头野鸡这一次,可下一次呢?
最好的办法,当然是将双头野鸡们都干掉,反正洪荒也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几个双头野鸡死了,都不会有人过问。
但问题是,陆晓风的实力不足以干掉所有的双头野鸡,这个办法根本行不通。
无奈之下,陆晓风只好继续装作高傲的样子,说道:“你们找到什么好东西了?拿来看看!”
单头野鸡敢反抗双头野鸡的压迫,却不敢对凤族有丝毫不敬,就连那只倔强的小野鸡,也没有二话,乖乖的拿出一个小小的青铜鼎来,送到陆晓风面前。
陆晓风仔细看了看这个小青铜鼎,吃惊的发现,这竟然是件法宝!
陆晓风穿越到洪荒也有段日子了,但一直都窝在凤族领地里,今天是第一次飞这么远,也就从来没见过法宝的模样。
没想到偶然管了次闲事,竟然就见到法宝了,看来洪荒还真是有的是宝物!
眼前的这个小青铜鼎,别看只有指头大小,但将其炼化后,能变的能一次煮下一头猪那么大。变大之后,青铜鼎能用来砸人,也能把自己扣在里面当保护罩用,但最大的作用还是炼器。
当然,这个青铜鼎的品级很一般,只是个后天下品的法宝,和先天灵宝级的乾坤鼎、造化鼎之类的,根本没法比。就算炼出法宝来,最高也不会超过后天中品的等级。
尽管如此,对于实力低微的双头野鸡来说,也算是好东西了,更别提单头野鸡。要是给单头野鸡一点时间,让他们把青铜鼎炼化了,还真就不惧双头野鸡的压迫了。
陆晓风用爪子抓起青铜鼎,说道:“这个东西我要了!作为报酬,从今以后,这些单头野鸡,就都由我庇护了,谁找他们麻烦,就是不给我面子。你们谁有意见?”
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