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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从荆棘林中钻过来,他浑身上下都被划伤了,虽然不是很严重,但还是流了不少血。在他经过的地方,留下了不少血迹。
陆晓风明知道如此,也没办法抹去,只能希望没人发现。
可惜运气不在他这边,还是有个鬼子发现了,并大叫起来。
周围的鬼子听到叫声,纷纷围拢上来。幸好他们发现血迹的位置,距离陆晓风还很远,没能第一时间将他包围起来。
但鬼子循着血迹追上来的时间,也不会太久,所以陆晓风当机立断,立即决定强闯!
鬼子指挥部附近的卫兵已经没几个了,陆晓风甩开两条长腿,一路飞奔。鬼子卫兵发现他时,双方已经距离不到三十米了。
陆晓风立即举枪射击,手枪打的和机枪似的,而且还一枪一个,无比精准。
说来也怪,陆晓风极少摸枪,只是在枪械发明出来之后,好奇的玩儿了几下,之后就再没碰过。
可是此时的他,却像是玩儿一辈子枪的老手,打的又快又准。
眨眼间,陆晓风打光了两个弹夹的子弹,干掉了十几个鬼子。
其他的鬼子被陆晓风精准的枪法吓坏了,都躲在各种杂物后面不敢露头。
等其他地方的鬼子反应过来,向这边开枪时,陆晓风已经钻进了旁边的树林,消失不见了。
鬼子指挥官又气又恼,立即命令鬼子兵追上去,一定要把陆晓风抓回来。
可惜他们一口气追出十几里,也没能追上,最后只能垂头丧气的回来。
第486章 第487
躲过了鬼子的追杀后,陆晓风才找了条小溪,开始清洗伤口。
或许是他在修复这具身体时,下意识的将缺陷都修复了。所以这具身体相当强壮,跑的不但快,而且持久力相当强。即使是浑身血淋淋的情况下,依然轻松的摆脱了鬼子。
清洗了一下身上血迹后,陆晓风发现身上的划伤大部分都已经结痂,少部分还在流血的,在清洗之后也渐渐止住了。都不用上药,过几天就能全好了。
即使这样,陆晓风也很不满意。若是他对这具身体的控制能达到极致,遇到荆棘刺,皮肉就会自动凹陷,一点伤都不会有。
现在他浑身鲜血的样子,可见他对这具身体的控制还差多远。
衣服已经被彻底划烂,根本就不能穿了。陆晓风只好将破布随便绑一绑,弄成草裙的模样挂在腰间。他总不能只光着到处跑吧?
就这样光着膀子,扛着枪和子弹袋,腰上还挂着皮带枪套,陆晓风晃晃悠悠的出山了。
对于去哪安身的问题,陆晓风早就有了打算。
回帼军是不可能的,就凭那些贪生怕死的长官,谁给他们当兵谁是傻缺。
去当拔路也不是好出路,拔路太穷不说,抓了俘虏还不让杀,连打骂两句都要受处分,陆晓风哪能忍得住?
因此,他决定单干!
走出山林后,随便找了条路,就沿着走了下去。十几里之后,才遇到了一个小村庄。
陆晓风自从到了这个世界,不是在打仗,就是在赶路,一直没有休息过。此时见了人烟,就想吃点东西睡一觉。
可是他现在穷的要死,身上除了武器,就剩一条内裤和一双破布鞋了。
这让他有些后悔,当初拣手枪的时候,怎么忘了摸点钱了?这么多年没用过钱,早就把钱的重要性给忘了。
好在这个小村庄里,有个明显比别家都华丽的大宅子,一看就是有钱人。
不过陆晓风也没因为对方有钱,就认为抢劫他们是理所当然,而是先找了个老实巴交的汉子,打听了一下这个富户的口碑。
结果不出所料,这个富户正应了那句老话,富不过三代。
这户人家的第一代,是个精明而又勤劳的普通农民,靠着辛勤劳动积攒下了一点家业,然后慢慢扩大,成了村子里的首富。
第二代因为年幼时经历过贫困的生活,也跟着父亲一起创业,所以也还能持心守正。
可是到了第三代,一出生就衣食无忧,再加上父母的溺爱,就养成了纨绔的性子。
一个纨绔子的破坏力有多大,就不用说了,整个村子都被他搅的不得安宁。
偏偏他爹还管不了他,只能不停的给他擦屁股,实在擦不了的就只能仗势欺人。
结果,他们家的名声越来越坏,如今已经到了臭不可闻的地步了。
陆晓风还怕传言有误,又多找了几个人打听,最终才确认这户人家值得抢。
只是他在打听消息的时候,也把村里人吓的够呛。
他光着个膀子扛着枪,谁见了不害怕?就算他说话很客气,村民们也依然免不了胆战心惊。好在只要老老实实的回答陆晓风的话,就不会有危险,村民们这才安心了一点。
村民们也不是傻子,见陆晓风总打听关于富户的事,就知道他盯上那家人了。
不过富户的口碑早就败坏了,所以村民们就算知道,也没人去报个信。
于是,等陆晓风一脚踹开富户家的大门时,这家人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色厉内荏的警告陆晓风,他们家和镇上的保安队长是亲戚。
陆晓风对此只是笑笑,然后一枪打断了那个纨绔儿子的腿。
听着儿子杀猪般的惨叫,一家人立即全都软了,陆晓风要啥他们给啥,一点不打折扣。
等从富户家出来时,陆晓风算是精神焕发了。一身崭新的中山装,脚下一双锃亮的皮鞋,手里的皮箱中装了五根金条和一百多块大洋,再加上一包袱的干粮、腌肉,简直是一夜暴富。
就是衣服有点紧,这套中山装是那个纨绔儿子的,本是为了准备让他去大城市上学穿的,结果还没等去上学,就先被陆晓风抢劫了。
那纨绔儿子长的和豆芽菜似的,衣服自然也小,穿在强壮的陆晓风身上,绷的紧紧的,感觉不太舒服。
但是没办法,富户家的衣服,就这么一套能穿,其他的都是长袍马褂,陆晓风更不想穿,只能先将就一下了。
有了人模狗样的打扮,陆晓风大咧咧的向最近的城市走去。在距离城门十几里之外,他就将步枪和子弹都找个地方埋好,只揣着一把手枪进了城。
他的手枪只剩一个弹夹了,子弹也只有七发,万一遇到敌人,根本就不够用的。
但陆晓风丝毫不惧,在城门口遇到盘查的伪军时,直接扔了一块大洋过去,脚步停顿一下都没有,就直接进城了。
伪军得了一块大洋,不但没盘查他,还冲着他的背影点头哈腰的。
进了城之后,陆晓风找了家装潢最高档的饭店,进去要了个单间,要上一桌酒菜,一边吃喝,一边透过窗户观察城内的情况。
这座城市也在小鬼子的占领下,时不时的就能看到有鬼子经过。狐假虎威的伪军更多,还有警察、保安队什么的,让城中的百姓全都噤若寒蝉。
转眼间到了傍晚,陆晓风居然喝的有八分醉了。
被酒意影响,陆晓风做事也大胆起来,叫来饭店的伙计,“啪”的一声拍下一块大洋,让他给自己说说,这城里有多少鬼子,多少伪军,多少富户,多少汉奸。
在饭店里当伙计的人,都是见多识广的主儿,一看陆晓风这架势,就知道这位客人不简单。
要是普通的伙计,肯定会用些似是而非的消息糊弄过去,然后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昧下一块大洋,只有在没人的时候才会偷偷笑两声。
要是伙计的胆子够大,也可能会这边告诉陆晓风消息,赚一块大洋后,转头再去伪军那边再卖一道,或许能再赚一点。
但这个伙计没选前两个选项,而是一五一十的将城里的情况交代了一遍,还特意指出哪个汉奸家里特别有钱,哪个汉奸特别怕死,身边有多少人保护。
陆晓风一听就明白了了,哈哈笑着拍拍他肩膀,直言不讳的说,这笔买卖做成了,回头给他分成。
第487章 第488
从饭店出来,被夜风一吹,陆晓风感觉头晕目眩。
多少年了,他都不曾有过醉酒的感觉了,如今终于又有了这种感觉,让他觉得非常好。
只是他现在的状态,显然不适合做任何事,只好找了个没人在家的屋子,裹着被子在凉炕上睡了一宿。
他之所以如此,也是为了以防万一。
虽说那个伙计一副知无不言,希望他去对付汉奸的模样,可谁知道他心里的真正想法是什么?万一他是故意引诱陆晓风自投罗网怎么办?
所以,陆晓风连客栈都不敢投,只能找个空屋子睡觉。
清晨醒来后,陆晓风简单的洗了把脸,就换上一身这家男主人的衣服,出门闲逛起来。
他一边叼着包子一边走着,加装路过的样子,经过鬼子的驻地。
不过从外面看不出什么来,因为伪军和鬼子是驻扎在一起的,外面是伪军驻地,里面才是鬼子。从大门看进去,只能看到伪军在到处晃荡,根本看不到鬼子在干什么。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就是鬼子和伪军都没有什么动作,和昨天没有两样。
似乎这就可以证明,昨天那个伙计没去告状,给的消息也很可能是真的。
但就算伙计没有出卖陆晓风的意思,陆晓风依然不会贸然行动,而是继续查探。
谁知道伙计给的消息确不确实,万一他的消息也不准确呢?
陆晓风是要下手杀人的,一旦消息不准确,错杀了好人怎么办?
又在城里逛荡了三天后,陆晓风才终于确定了目标,伪军的连长董连彪。
这个董连彪确实是个汉奸,不但给小鬼子卖命,还肆无忌惮的欺压百姓。光是被他害的家破人亡的有名有姓的百姓,就有四十多个。
其他什么欺男霸女、抢劫勒索之类的坏事,更是不知道有多少。
这样一个坏透腔的家伙,不可能杀错了。于是陆晓风在某天半夜,摸进了他家里。
董连彪也知道自己坏事做绝,也害怕被人暗杀,所以利用自己的职权,给自己弄了一个警卫班,不管走到哪,都贴身保护他。
区区一个小连长,居然有一个警卫班,可见这家伙仇家有多少。
可惜一个警卫班能让别人束手无策,对陆晓风却不起作用。他的功夫比枪法更厉害,偷偷摸进去,一声没出就将整个警卫班都解决了。
这个警卫班的人,都是董连彪花大价钱拉拢的心腹,平时没少跟着干坏事,直接杀了他们都便宜他们了。
轮到董连彪时,就不能这么便宜了。他的罪孽太大,简单的一刀杀了,太不解恨了。
等到第二天一早,第一个来到董连彪家里的人,被吓的魂不附体!
警卫班的十几个人也就罢了,全都被一刀毙命。而董连彪就太惨了,竟然整个人都变成了蠕虫,全身的骨头都被碾碎了!
偏偏董连彪还没死,只能躺在床上哼哼,却连惨叫都叫不出声。
这等手段,实在是太残忍了,超出了普通人的想象。而且把人伤成这样,偏偏还留下一条命,手法更是高明的不可思议。
董连彪虽然没死,可也彻底废了,只能躺在床上等死。
既然他没有了价值,小鬼子当然不会再正眼看他,直接将伪军连长的位置交给了别人。
不只是鬼子,以前和董连彪称兄道弟的人,也一夜间翻了脸,明抢暗夺的侵占他的家产。最后连董连彪的老婆、小妾都卷了财物跑了,只剩下一个董连彪,躺在床上等死。
本来董连彪应该在饥饿中慢慢等待死亡的,可是对他恨之入骨的人太多了,听说他倒霉了,有个胆大的家伙,闯进了他的房间,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董连彪死了,事情还没结束。因为没人看见炮制董连彪的凶手,所以有人给陆晓风取了个绰号,叫做“阎王手”。
阎王,是指他手段毒辣,落在他手里,就会生不如死。
手,则是指手段,能让人全身骨骼粉碎而人不死,绝对是高手高手高高手。
才过了没几天,阎王手的名号,就传遍了方圆几百里。
就在这个时候,陆晓风又给自己加了一把火,再次弄死了一个鬼子军官。
这个鬼子军官同样罪大恶极,经常带着手下去屠村灭户,不知道杀了多少百姓。
这家伙就比董连彪还惨了,因为他有人照顾,董连彪没有。
没人照顾彻底废掉的董连彪,董连彪最多只需七天就会饿死。
可是鬼子军官得到了最好的照顾,活的就长了,估计至少还能活两三年。
但鬼子军官宁肯死了算了,活着太痛苦了。每次有人给他擦身体,都是一场酷刑。这样的酷刑还要持续两三年,想想都让他绝望。
可偏偏他还没办法自杀,也没办法将想死的心情表达出来,最多只是流眼泪而已。
这个鬼子军官才只是开始,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不断有鬼子、汉奸、恶霸遭到阎王手的袭击,每一个都是全身骨骼粉碎。
当然了,每一个受害者,都是赫赫有名的大恶人,没有一个无辜的。
这让阎王手的大名越来越响,却始终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于是老百姓纷纷发挥想象,什么身高丈二、虎背熊腰、青面獠牙、须如钢针、吼声如雷、来去如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