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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道侣捅死后我带着天雷回来了-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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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乐瑶最见不得别人仗势欺人、以多欺少,她捡起几颗鹅暖石,轻轻一弹,只见恶狠狠追赶少年的小子纷纷嚎叫着滚了一地,不是抱着胳膊便是抱着腿,“好痛,好痛!”

    “谁啊?谁砸老子!”

    “草——”

    小乐瑶说:“是我砸的,你们以多欺少,未免太过分了。”

    “老子的事情你也敢管?不想活了吧你!”

    “小妞长得不错,你陪哥们一晚,我们倒是可以考虑一下放了你们……”

    “小妞,叫声哥哥来听——”

    黑衣少年终于从胳膊下抬起脑袋,看到了让他铭记一生的明艳少女,他从未见过长得这样漂亮出尘的女孩,她青丝如墨,面冷如雪,一双盈光闪闪的狡黠明丽的双眸。

    “让我□□?”她扑哧一笑,仿佛听到了什么绝世笑话一般,“好,让我看看你们的本事。”

    然而不过几招,朝着她冲过来的男子便都被她踹飞在地,哎哟连天,痛苦不已,爬都爬不起来,看她的眼神已然从刚才的不怀好意变成了忌惮和恐惧,哪还有半点嚣张?

    “你没事吧?”乐瑶将黑衣少年从地上拖了起来,“要不要报官……就是报警,他们欺负你,自然要关押赔偿于你,要给你一个公道。”

    他摇摇头,小声说:“不了,报警没用的,我之前报过警,但是这点事情也不会给他们判刑,出来后还是会打我……”

    小乐瑶倒是无所谓,她刚才手下可没留情,就算不被关个几日以示惩戒,接下来一个月也有他们好受,也别想使坏了,她摆摆手:“走吧,下次可别让我撞见你们干坏事了。”

    那几人见此,恨恨的盯了小乐瑶几眼,却又敢怒不敢言,连滚带爬的跑了。

    乐瑶将黑衣少年从扶了起来,从兜里摸出一个瓷瓶,递给他道:“这是外敷的伤药,你拿去吧,很管用的。”

    黑衣少年紧张的看着她,犹豫的接过瓷瓶,“谢谢,你真是个好人……”

    小乐瑶看少年怯懦的低着头,紧紧的握着瓷瓶,就连鞋都跑掉了一只,此刻模样,若是外人见了,肯定误会小乐瑶是在欺负小朋友。

    罢了罢了,今日遇见,也是缘分,“你家住哪儿?我送你回去吧。”

    小乐瑶把黑衣少年送回家,发现他住在一个破旧的老房子里,房子虽破,但能遮风挡雨,也是不错。不过他如此瘦弱,一看就是弱不禁风的模样,只怕也有营养不良的缘故。

    罢了罢了,既然遇见,也是缘分。

    她左右见四下无人,从兜里摸出一塌钱来,这是她刚刚用储物袋里的银子换来的货币,“给。”

    黑衣少年惊讶的看着她,小乐瑶笑道:“干嘛,不想要?”

    少年只是惊讶,但他一把将钱抢了过来,抱在怀里:“要要要,”有钱不要是傻子,而他向来不傻,为了能够活下去,他偷过也抢过,但却是第一次遇到傻子给他这么多钱,他抱紧了钱,很担心傻子会把钱要回去,“他们肯定会报复你的,你要小心……”

    乐瑶并不生气,也觉得他的行为有什么不对,她既然给了钱,这钱就不是她的了,只说:“他们又岂能伤害到我?不必担忧。”

    “那……你叫什么名字?”

    “你拿了我的钱,还要知道我的名字,我未免也太亏了。”

    少年呆了呆:“啊?”

    还可以这样算?

    “我只是想报答你……”

    “罢了,罢了,举手之劳而已,我们有缘再见吧。”

    可惜是没缘了。

    小乐瑶背着手,慢悠悠的离开了。

    黑衣少年只能看着女孩翩然而去,傻子,真是个傻子,他从未见过这么傻的人。

    他抱紧了钱,飞快的消失在小巷子里。

    小乐瑶却不觉得自己傻,也不是黑衣少年认为的那样傻,帮助一个小朋友,这对乐瑶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那些钱于她而言,也是可有可无的,因为她的生命并不会因为这些钱而所有不同,在她漫长的人生中,她帮助过许多人,就像娘亲所说的那样,很多时候,于她不过举手之劳,但对别人而言,或许是整个人生的救赎。

    她从来不排斥帮人,也很乐于帮助别人。

    虽说修者修的便是“心”,要无心无情,方能无欲无求,得成大道,但娘亲也说过,要遵循本心,只有无愧于心才能潇洒人间。

    反正她是做不到翰墨叔叔那样超凡脱俗的,她很不能理解翰墨叔叔,他明明喜欢娘亲,却又不像容叔叔那般,要和娘亲在一起,事事要跟随娘亲;他只在心里喜欢,不图携手相伴。

    他爱娘亲,但也爱天下、爱大道,他的一生都在追寻大道,追寻那至高无上的真理。

    其实在这一点上,娘亲和翰墨叔叔反而很是相似,大概就是太过相似,所以这俩人不可能成为道侣。反而是容叔叔,他心中所想所念,便是追随琉璃仙子,于他而言,琉璃仙子就是他要追寻的真理。

    然而这两种感情,她一个也无法明白。

    虽然她也算是个活了几百年的老人了,也遇到过惊艳绝伦的少年,但她还是更爱玩闹,爱看稀奇,她无法做到娘亲那般洒脱,也无法像翰墨那般出尘,更无法像容钰那般专情,她更像飘渺不定的浮尘,更喜自由自在的游荡人间。

    虽然没能在现代找到顾仙仙,但她对这个世界所有的一切都很好奇,既然来了,自然要好好看看,再走不迟。

    她向来如此,走到哪儿玩到哪儿,自由自在,就算是来寻找顾仙仙,也不能拘束她爱好自由的天性。

    这一点,她倒是不像爹爹,也不像娘亲,更像她自己。

    既然来了,眼下这第一件事嘛,自然是先买一支手机,学习一下什么叫网上冲浪!

    反正她不差钱,储物袋里的东西足够她在这里生活几百年不愁吃喝。

    她决定留下这一次,瞬间便感觉有什么从天上压下来,仿佛在催促她离开,她看了看天,拱手道:“放心啦放心啦,我看看就走,绝不捣乱!”

    小乐瑶是真的只想玩玩看看,虽然好多人都说她一点不像琉璃仙子,但她有一点是遗传了琉璃仙子的,那便是她也不爱权势,不贪富贵。

    或许是她自小的生活就太好,从没吃过什么苦头,在昆仑的时候她是决明仙君的亲女儿,是整个昆仑的小公主;回来随顾仙仙出海,她也依然是长留玉楼的掌上明珠。

    她自小便见过太多太多,所以她对于那些虚名荣华都不在意,何况这个世界是一个科技发达的世界,对她而言,更多的还是新鲜和好奇,她没有心思在这个世界称王称霸。

    “我就这点修为,只能自保,能干什么坏事?”

    “玩玩再走嘛……”

    ……



第 67 章(番外三 小一小二小三。。。)



小一小二原本只是漫天结界中一只普通的天雷; 机缘巧合,听了顾仙仙背《道德经》,生出灵识; 习得剑术,修真界的人都称它们为“天雷化剑”,它们就成了“剑”,但其实它们可以化作数万种形态,并不仅仅拘于这一种。

    既然非是剑,便也不是剑灵了,更准确的说来,它们是天雷化形,更似妖,雷妖。

    很显然; 小二那个蠢货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一直以为自己和小三那个蠢蛋一样是只“剑”,只会化作剑形跟在顾仙仙那刁民身边转来转去摇尾巴; 作为一只妖; 它更像只狗,太丢妖的脸了。

    好在顾仙仙那刁民也没有意识到它们是妖怪这回事; 隔三差五的也会背书给它们听,它也习惯了化作剑形上天下海; 只顾仙仙总是阻止它们下海; 因为每次下海; 总会漂起一片被电死的大鱼小鱼。

    它们还无法精细控制自身的雷电力量,外溢的雷电穿过海水; 寻常小鱼哪里受得住呢?

    但其实它们身上的雷电力量也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所以每次在乌云凝聚,电闪雷鸣的时候,便是它们积蓄力量的时候,相较于日常修炼获得的灵力,雷电力量来得更快更方便,它们也更喜欢在雷电中畅游。

    它也会思考,有属于自己的想法,它听到顾仙仙说过好些次,她的下一个目标是飞升成仙,成仙是什么它不懂,但它恍惚间明白,所谓飞升大道,是要离开这片小天地,要去往另一个世界。

    她若是离开,它们就没办法再听她背书了。

    它们是妖,到底和小三不同,小三和琉璃剑都是顾仙仙的佩剑,能够跟随她去任何地方,它们不一样,要想继续跟着顾仙仙听书——没错,它一直跟着顾仙仙,就是为了听书,不像小二那个蠢蛋到处认妈妈——必定是要修行的。

    好在它听到的《道德经》越多,心中便越清明,模模糊糊中,知道该如何修炼,仿佛这种修炼方法天生便存在于它的脑海,只等着它想起来。

    小二就不像小一这般,脑子里这么多弯弯绕绕,它整天就知道玩,还带着小乐瑶一起上天下海,玩累了玩开心了就去缠着顾仙仙要听书,在它简单的脑子里,有顾仙仙在、有书听,就再好不过了。

    它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一把剑,还是顾仙仙的“天雷化剑”。

    尤其从小一哪儿得知自己不是剑,只妖怪的时候,只觉得天都塌了!

    它才不要做妖怪!

    既然妖怪不能永远和妈妈在一起,但它可以像小三那样认她为主呀,认了主人,她去哪儿,它就在哪儿,这样不就好了?

    小一就没见过这么没出息的雷妖,气得又揍得小二嗷嗷叫。

    也幸而顾仙仙不是那种看到天材地宝就想据为己有的贪心鬼,也没什么坏心思,不然就小二这蠢样,只怕能浑身浴血,沾染浑身,堕身成魔!

    她早就看出它们的神异,看出它们非同小可,却从未想过自己独占,她给了它们足够的自由,也未曾利用它们做任何不好的事情,还教导它们要做个“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的好孩子。

    虽然那会儿的它们还不能分辨什么好什么是坏,也不明白为什么“捡到一分钱要交给警察叔叔”。

    也因为这种自由,小一从来不想做一只契约兽,契约兽哪里好呢?没有自由,没有自我。它要做一只能够遨游天地的妖,大妖!眼看小二竟然想做一只契约兽,它立刻就揍了它一顿,要把它揍得不想做为止——若是顾仙仙因此区别对待,给小二开小灶,那它不是亏大了?

    小二:??

    小二太讨厌小一了:我就要做妈妈的剑灵!我就要做契约兽!

    小一:做了剑灵妈妈就变主人了,你就不是儿子是仆人,你去了那么多地方,没看见仆人是可以随便买卖的吗?只有儿子卖不了,就像小乐瑶那样,刁民对小乐瑶多好你看见了吗?她可不会对仆人这么好,明白吗??

    小二:……???

    是这样吗??那怎么办啊……

    它也想妈妈像对小乐瑶那样对它!

    它可喜欢现在的生活了,和小乐瑶玩耍,听妈妈背书,偶尔下船去行侠仗义,劈劈坏蛋,累了就停下来在岸上多玩几日……

    这日子它过得可开心了,一点也不想失去,它甚至觉得,谁要是敢破坏它的好日子,它能给它劈个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可现在……

    呜呜呜呜为什么会这样呀?

    小一:所以你要好好修炼,不然等顾仙仙飞升上界,你就只能被抛下了。这个我也要去的~小三琉璃盘古斧也要去,到时候就剩你一咯~~

    小二:!!!!

    呜呜呜呜它才不要被抛下!

    修炼就修炼,它这么聪明,修炼有什么难的?

    于是乎,小二终于告别了它无忧无虑的狗狗生活,开始学着小一一样苦苦修行,只希望能跟随顾仙仙的脚步,不要做一只被抛弃的剑灵呜呜呜呜呜呜呜。

    对此,小一很是满意:看来小二还是一如既往的好骗,以后多骗骗!

    小三就没有这么多烦恼了,反正有大哥二哥在,它连脑子都不用动,整日里只需要做一条安静的咸鱼,它一点也不想打架,自己这么脆弱,一不小心就会被劈裂开,打架这种粗活交给大哥二哥就好!

    实在不行还有盘古斧老爷爷在前面顶着嘛……

    不过,如今还来了个厉害的大姐头!——就是那把琉璃剑,据说她早在几百年前就跟着主人了,是老人,是大姐大!

    小三很担心这位大姐大和大哥二哥那样喜欢劈人,好在它和盘古斧一样爱沉默,据说主人身死的那些年,它好几次试图去杀掉决明仙君为主报仇,奈何都没能成功,反而是决明怕它坏事,几次试图将它剑身毁掉。

    小三虽是剑灵,但也没见过这么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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