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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家兄妹都不在,胡欢也不想多呆,陪一个胖老头能有什么意思?
缚日罗大神尊笑呵呵的说道:“修行中人,哪里需要休息,你既然拜我为师,为师就该早些传授你本门绝学。”
“你且把本命神兵取来,给我看一眼。”
胡欢随手取出了新到手奈赫贝特鹫羽箭,他有两根,当然只取出了一根。
缚日罗大神尊瞧了一眼,惊讶道:“我听说你的神兵不是血灵剑吗?怎会换了这种不堪入目的东西?奈赫贝特鹫人并无半点出色之处,也没什么可以提升的东西。”
胡欢讪讪一笑,又复取出了金牛角,缚日罗大神尊的脸色更是古怪了,说道:“这就更不堪入目了,牛头督军除了皮糙肉厚,还有一门大力神兵的异能不俗,着实没什么可称道之处。”
胡欢讪笑一声,说道:“徒儿过来此界,原来的神兵就损毁了,临时弄了两件就手。”
缚日罗大神尊微微一笑,说道:“正好老师有一件神兵,本来是要炼做自用,只是手头神兵太多,也没得时间去下苦功祭炼,就转赠与你吧!”
胡欢虽然对这个胖老头,投了极度不信任票,但听到有神兵赠送,还是开心无比。
缚日罗展现的手段,远远超出四阶,送的东西再不堪入目,也应该会比金牛角和奈赫贝特鹫羽箭好。
胡欢满怀期待,却见这个胖老头取了一只小虫出来,笑吟吟的放在他的手心。
胡欢满脸的惊讶,叫道:“这不是食气虫吗?”
缚日罗大神尊笑呵呵的说道:“没错,便是食气虫,不过我这头食气虫,乃是于天神渊找到了黄金食气虫,跟普通的食气虫不同,成长潜力无限。”
“你若能找到普通的食气虫配种,诞生的后代有一定几率,产下黄金食气虫,此物一旦成群,便有颇多妙用。”
胡欢翻来覆去,查看这头虫子,十分确定,就是一头稍微品质好点的食气虫,跟他手里的几头,拥有食气异能食气虫一般无二。
“拥有食气异能的食气虫,就叫黄金食气虫吗?这倒是个冷知识,可我知道这个冷知识有啥用啊?”
“当初我在几十万食气虫中,也就找出来二十七头拥有食气异能的食气虫,这玩意说它珍贵,倒也不算虚假,可要是……”
“这老东西肯定是骗子,拿这个玩意忽悠我。”
缚日罗大神尊十分得意的说道:“徒儿你待得培育出十万头黄金食气虫,以梵天术炼成神兵,体内的灵气就能源源不绝,战力远超任何同阶。”
胡欢心道:“我把一口灵泉眼纳入丹田,也一样能够元气不绝,比什么培养十万头黄金食气虫可强太多了。”
缚日罗大神尊抓过胡欢的手掌,用手指轻轻一点,便有一团黄金色文字落在掌心,这一小团文字是由数万苏罗毘荼文字组成,很有些玄妙。
他兴致勃勃的说道:“为师这就教你,如何炼化这头黄金食气虫,此乃本门秘传的梵天术,于外面流传的不同,也只有本门的梵天术,才能炼化黄金食气虫这般奇异的神兵。”
胡欢耐住性子,听着缚日罗大神尊给自己讲究这套独门秘传的梵天术。老公狐狸的资质,天赋,智慧,堪称当世无双,缚日罗大神尊教他这套梵天术,他领悟的极快。
第二十三章、商老爷子的烦恼
胡欢是真正的博通百家,也只有在末法时代,人人都自顾不暇,寿元将尽,整个修行界都行将末路,人人都生出绝望,才会有那么多的古典法流传出来,同样的理由,才有会百年新法,无数的新法被创立。
当年太平天兵真的把所有能够想到的路子,都已经尝试过了,除了那些必须要高阶才能尝试的修行。
梵天术虽然高妙,却并非奇门之术,而是最为堂皇正大的路数。
这条修行之路,早就被太平天兵探索过了,甚至不光是太平天兵,很多修行者都探索过这条道路,并演化出来战士族系和巨人族系。
太平天兵很早就抛弃了战士族系,并没有创立相关的新法,原因跟现在的主流观感一致,战士族系太过炮灰了,同阶战力垫底,但却对巨人族系研究颇深,并创立了十二新法之一的浮屠法。
浮屠法流传极广,各国都有收录,尤其是欧洲的职业者圈子最为盛行,被欧洲诸国推陈出新,创立了巨人族系。
胡欢遇到了几个欧洲的敌人,海格力斯和寇列特都是巨人族系出身。
反而是中国这边,浮屠法莫名的失去了传承,胡欢也不知道为什么。
胡欢在白家兄妹手里学的梵天术,传承自优禅尼城,也算是彼方世界的正统。
缚日罗大神尊所传的梵天术,却颇有几分邪异,修行此法可以拥有多种神兵,战力也比寻常梵天术的修行者更为强大。
这门梵天术在白家兄妹的家乡,堪称打破一切常规,不可思议,举世无双,另辟蹊径,别开局面。
但在胡欢这种博通百家,见识过数百种古典法,自己也创立过无数新法的老行尊来说,果然“有点意思”,但也就是有点意思,若是他苦苦钻研,未必就想不出来的那种级数。
缚日罗大神尊本拟自己这一门秘传的梵天术,精妙绝伦,就算“白帝蜀”素有天才之名,也未必就能轻易学会。
但这位胖老头看着胡欢若有所思,随随便便,就把自己的独门秘传学了,问了几个角度刁钻,自己也没想过的问题,就把手一摊,将一只黄金食气虫炼化为神兵。
缚日罗大神尊目瞪口呆,他这一门独有的梵天术,其实还有一个别家所无的秘诀,就是炼化的神兵,可以保持活性。
这食气虫若是别家的梵天术来祭炼,祭炼一只死一只,绝无别的可能。
他本来想要等胡欢失败了,再取一只黄金食气虫出来,循循善诱,仔细教导,务求让这个徒弟知道,他这个老师的厉害。
胡欢不大瞧得起这位胖老头,他又如何感受不到?
他着急传授胡欢独家的梵天术,此正是给这个徒弟一个下马威的意思。
缚日罗大神尊哪里料得,胡欢虽然真没在梵天术上下过苦功,但却精通物神术,物神术祭炼活物乃是惯善的专长。
胡欢手里的物神卡甚多,大多数都是活物,只有祭炼失当,才会祭炼成灵物,比如飞鳞,比如天蜈灵杖,但也不是不能用。
这就是物神术的奇妙之处。
在梵天术中极难攻克,堪称独家之秘的东西,在物神术中乃是平平常常,毫无值得关注的细节。
缚日罗不大甘心,又复取出了一只黄金食气虫递给胡欢,说道:“徒儿再祭炼一只。”
胡欢有了经验,比上次更为轻车熟路,尤其是这只食气虫,虽然被缚日罗称之为“黄金”,但仍旧不过是一张普通级数的N卡,连稀有级数的R卡都不是。
梵天术稍稍催动,胡欢就轻而易举,把这只食气虫也炼成成“神兵”。
两次祭炼,胡欢也觉察出来,这梵天术也跟物神术有些千丝万缕的关系,只是两门功法创立的背景不同,各有所长。
简单的说,正宗的梵天术更像是天魔凌家的物神术,不是把武神卡当做即时战力,随时容纳,随时更换,随时抛弃,而是把异妖的力量融入体内,化合为一。
只是梵天术多了一个步骤,不是把异妖的力量真正跟自身融合,而是以神兵为媒介,这就彻底摆脱了天魔凌家的物神术,会导致修行者异变的缺陷。
缚日罗大神尊更是不忿,又取出了一只食气虫,让这个徒弟再次尝试,胡欢仍旧随手祭炼了,他本来就有食气虫群的卡牌,还使用了很久一段时间。
此时驾驭三只黄金食气虫,犹如呼吸一般轻易,丝毫也不以驾驭数量增多,显得有什么吃力,又让缚日罗大神尊震惊了一回。
他至此终于醒悟过来,自己居然无意中找了一个世间最好的徒儿,本来他就是想要骗吃骗喝而已,什么曾答应过优禅尼城之主,收白家兄妹为徒弟,这种事儿是真没有。
缚日罗甚是开心,心道:“等我回去,说什么也要把这个徒弟带回去,说不定几十年后,座下便又出一个神尊。”
贝拉斯克斯在一旁,心头煞是羡慕,又复妒忌非常。同样是人,同样是地球人,自己就只能配做一个小畜,虽然名义上是个管家,为什么胡欢就能做一个大舅哥,有一个老师,还人人都送东西?
老骨妖也想不明白,只觉得天道不公,老天爷是个后爹。
胡欢炼化了三只食气虫,又复讨教了一些梵天术,瞧着天色已晚,就没打算回去,反正他在这里也有房间,就去房间里睡了。
胡欢可不知道,商老爷子在他走后,可就真睡不着了。
还打了个电话去给萧翡的父母,先是打去家里,没人。老头留了个心眼,打个电话去了两人的单位,得知两人都出差,这个心可就提起来,放不下去了。
老头数完绵羊,数山羊,数完了山羊看挂钟,看完了挂钟,就在房间里转圈圈。
胡欢在古堡里,跟异域神尊喝酒聊天,商老爷子在自己的家里,纵情想象各种重孙子,重孙女的名字。
祖孙二人各有烦闷。
胡欢这一觉,睡的着实不错,古堡的床品都是欧洲运过来,也不知道哪家特勤用的公款购入,非常舒服,比他家里的木板床舒服多了。
商老爷子一宿没睡,已经想好了,万一事情败露,自己怎么豁出去老脸赔罪,连上门的礼物都想好了。
人生就是这样,误会产生烦恼。
第二十四章、乔安?梵?混乱的自我认知
黑烟袅袅,一个身材臃肿的老者,从长街走过!
它好像非常痛苦,它臃肿的身材也不是胖,而是从小腹开始有无数诡异的肉芽,一点一点向身体的各个部位蔓延。
老者忽而睁开双眼,忽而紧紧闭上,他穿过一家住宅的围墙,里头的一户人家还在睡梦中就悄无声息的没了生命的气息。
它并没有从这栋住宅传出去,而是直接进入了万物之影,游荡在无尽的荒野上。
老者身上的恐怖气息,让附近的异妖威风丧胆,提前就躲开了。
它游荡了不知道多久,这才遇到了一头悍不畏死的三阶异妖。黑烟滚滚,把这头三阶异妖包裹了进去,这一场战斗结束的非常快,老者抱住了这头身躯庞大的三阶异妖,不多时这头异妖的全身精血就被吞噬干净,成了一堆灰烬。
老者吞了一头三阶异妖,身体异变越发厉害,就连脸上都生出了尖锐的肉芽,它起身往一个方向飘荡了一会儿,忽然就发出了尖锐的鸣啸,整个身体都渐渐崩溃,化为了一个圆滚滚的肉球。
这个肉球就如心脏,砰砰的跳动,发出雷鸣一般的声音。
一头电光巨鼠从肉球中跳了出来,很快就有一条手腕粗的响尾蛇也从它体内游走出来,一头接一头的动物守护灵,被奇异的力量从肉球中逼出来,它们失去了主人的庇护,有些不知所措,在肉球附近徘徊,就是不肯离去。
几个小时后,这个肉球忽然炸开,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里头跳了出来,他看起来有几分中国人的模样,但却生有一对幽蓝的眸子,皮肤白皙,俊美好看。
这个小男孩看起来七八岁的模样,他环顾了周围的守护动物之灵,似乎有些嫌弃,但最终也只是低啸了一声,把这些动物守护灵召唤了回来。
在他的命令下,百余头动物守护灵扑向了生出他的肉球残骸,分享了这团诡异的怪肉。
小男孩站在荒野中,喃喃自语:“我是苏安,我是梵,我是巫师,我是神尊,我是城主,我……”
“要杀了这世上所有的人!”
小男孩的记忆混乱不堪,他根本无法确认自己的身份,但却被某一缕记忆,引发了暴戾,忽然就长嚎起来,宛如野兽。
动物之灵们吃光了肉球的残骸,自动聚集到了小男孩的身边,他猛然跃上了一头北美驯鹿的后背,大声呼喝,指了一个方向,所有守护动物之灵,就如一支小小的军队,按照他的指引,毫不犹豫的开始了疾奔。
这支小小的,由动物之灵组成的队伍,狂奔出了数十公里,就看到一个小小的营地,这个营地的风格跟地球上截然不同。
十余头头如蚂蚱,全身翠绿,如人直立,但却有六只手臂,背后还有一对短翅的异妖,正在营地中走来走去。
小男孩指挥动物之灵们,冲入了这座营地,他双手一按,一头惊慌之余,奋力反扑的异妖,被他按在胸口,全身的生命力就如潮水一般涌出,不多时就没了气息,化成了一蓬飞灰。
动物之灵们也跟营地中的异妖,战成了一团,只是这群动物之灵,有电光巨鼠一般的强大之灵,也有相对弱小的,场面并不占上风。
小男孩杀了一头异妖,毫不犹豫的就冲向了第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