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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狐-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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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力值不足,反而最好解决,胡欢可以借出食气虫群,但该如何解释食气虫群的来历,可是一个蛮大的问题。
    至于独立制造一张物神卡,他倒是能手把手的教,可是……
    胡欢不知道怎么跟人说,自己为啥会物神术。他虽然年纪还小,但经过这几天学习班的学习,也知道天魔凌家是如何受到重视。
    他若是说出这件事儿,也不知道会引发多少后果。
    万一天魔凌家,以为胡欢用了欺诈手段,从凌霄身上得到了制造物神卡的秘密,说不定要惹出国际性事件。
    “还是有点头疼!”
    “算了,等我晋升暴徒,再来考虑这件事。”
    “我有感觉,我晋升一阶职业者的时候,神秘海螺还会有一点变化。”
    胡欢和凌霄蹲在小店门口说话,一个大妈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用手头的扫帚,轻轻涂抹地面,地面就好像被橡皮擦过,殷红的血迹,一点一点的慢慢消失。
    处理完地上的血迹,大妈就晃悠悠的离开,跟街道上随处可见的清洁工,看起来就没有半点不一样。


第七十三章、狐生若梦
    胡欢和凌霄都目瞪口呆,目送大妈的背影离开。
    “这个大妈也是职业者?”
    “应该是吧?我在她身上,没感受到灵力波动。”
    胡欢低声说道:“我也没感受到,是不是她的灵力太过高深莫测,我太弱鸡,所以无法感应到?”
    凌霄点了点头,她也是这么想。
    胡欢站了起来,顺手也把凌霄拉了起来,凌霄被胡欢牵住了小手,非常柔顺,半点抗拒也没有。
    两人吃过了饭,凌霄提议去逛街,直到晚上七八点钟,胡欢才把凌霄送去她的房子,悠闲的溜达回了现代文学馆。
    这一次,胡欢没有任何耽搁,进了自己的宿舍,就念了一句咒文,消失在房间里。
    进入了神秘海螺的空间,胡欢坐在古董沙发上,伸手轻轻敲击,就有一本笔记在眼前展开。
    有了天演术,他阅读的速度,比以前快了数十倍,很快就有一本笔记被阅览完毕。
    胡欢换了一本,十几分钟就再次看完。
    可以把整本笔记的内容,展示在虚空桌面上,一部分跟研究无关的日常,以及标注了失败的方向,他就可以完全略过去。
    遇到关键的笔记,他的脑海又会跳出相应的记忆碎片,几乎不用自己阅读,就能了解其中的内容精髓。
    胡欢阅读第三本笔记的速度,又稍稍提高了
    一点。原本根本不太读得懂的笔记,在天演术的记忆统合之后,变得闻一知十,举一反三,越是阅读,胡欢对天演术的了解,也就越为深入。
    胡欢主要阅读的,是黄适之的笔记,这位太平三圣之一,出身神秘,佛道兼修,更精通海外奇术,曾在梵蒂冈当过图书管理员,非洲最古老的氏族当过巫师,还精通南美咒术,学问渊博,学富五车,乃是不世出的奇才。
    他的研究笔记,往往思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甚至针对同一个问题,会有七八个不同的思路,每一个思路都会研究的极为深邃,阐发前人所未见之幽微。
    虽然胡欢刻意忽略了,这位前辈的日常生活随笔,但仍旧不可避免的看到了很多,黄适之的日产生活。
    这人早年是个苦修士,后来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问题,忽然就把一切世情看的通透,开始放浪形骸,尤其酷爱跟欧美女士学习洋文。
    甚至有一段记录,胡欢虽然惊鸿一瞥,仍旧印象深刻,黄适之曾即兴做十四行英文长诗一首,从赞美他的临时英文老师,一位英国的女伯爵开始,从外到内,一字一动,长句快动,短句加重力度,总计一万四千字,动了一万四千下有余……
    胡欢彻夜阅读,当他翻阅到第三十四本笔记的时候,忽然眉心一跳,忍不住头晕眼花,知道是精力损耗过甚,就那么靠在沙发上小憩了起来。
    朦朦胧胧,睡意浓郁。
    胡欢隐隐感觉,自己被人抱拥,还有一双手不住的上下抚摸,摸遍他全身每一寸……毛茸茸的皮毛。
    胡欢微微睁开眼,见到了一张美艳不可方物,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笑靥,她轻轻声说道:“以后你就是我的了。”
    “这小爪子好生可爱,捏起来柔嫩,还有美妙的手感。”
    胡欢随即就感觉到,自己的手脚都被摸了一遍,又复听得这个宛如仙子一般的女子说道:“果然不愧是九尾灵应妙香狐,嗅起来馥香,绝无骚味。”
    然后这张令人不敢亵渎的绝世容颜,就贴在了胡欢的肚子上,蹭来蹭去,还把他四肢按住,使他不能乱动,也不得反抗……
    这般屈辱,胡欢强行忍受,但却一段记忆,又是一段记忆,没完没了,没个了解。
    被人牢牢按住四肢,用脸蹭来蹭去,反复磨蹭,这般感觉,从所未有,胡欢开始还想要挣扎,奈何小小的四肢,全然无力,根本反抗不得,这女子如仙艳丽,但一双玉手的力气却大至不可思议。
    “不要再蹭了!”
    胡欢怪叫一声,猛然从梦中行啦,额头上涔涔汗下,过了半晌才醒悟道:“我这是做了一个噩梦。”
    “梦境中那女子,好生凶残暴虐,将我百般凌辱,搞得我全身上下,没有一根毛是干净的了。”
    思路至此,胡欢才反应过来,自己何来的毛儿?
    “我在梦中,似乎是一只狐狸,小公狐狸……”
    “也就是生的可爱,也没造什么孽,怎么就遇到如此不公?”
    胡欢环伺乱想了一阵,算计时间,不由得惊叫一声,赶紧退出了神秘海螺的空间,他第一件事儿,就是瞧了一眼挂钟。
    房间的挂钟,指向了中午时分,这会儿第一堂课应该快下课了。
    “糟糕!得赶紧快点下去,不然就来不及跟凌霄姐姐一起吃饭了。”
    胡欢也来不及洗漱,只匆匆抹了一把脸,就冲下了楼去。
    他踏入教室的时候,刚好跟讲课的老师擦肩,对方脸色微微愕然,随即就有些难看,问了一句:“怎么才下来?我都下课了。”
    胡欢回答了一句:“这不是快午饭了,要不然也就不下来了。”
    老师气的真想训斥他,但这位老师又一想,自我安慰道:“我也就讲一堂课,何必跟一个学员较劲?又不是真的算我学生,也不跟我一起研究课题。”
    这位老师自我攻略十分顺利,头也没回就扬长而去。
    胡欢踏入教室,就听得呼声雷霆,忍不住拉着一脸兴奋的萧剑僧问道:“今儿怎么这般热闹?”
    萧剑僧嘿嘿一笑,说道:“今天有人使用了特战英雄,成功就职,成为了一阶职业者。”
    “同学们都替他高兴啊!”
    胡欢抬头望去,讲台上,一个斯斯文文的光头,正在对大家举手示意,倒也没见什么欣喜若狂,骄傲自满,显然情绪控制十分了得。
    胡欢对这个光头很有印象,但却真不记得对方的名字,毕竟他连食堂都不太去,没一起吃过饭,就不容易记住人。
    他又复问了一句:“这家伙成为哪一族系的职业者了?”
    萧剑僧满眼羡慕的说道:“天魔族系,不过可比我强多了,我就只有一门地行术,他领悟了一门特殊灵力——生金彩!”


第七十四章、操纵肌肉
    “生金彩?”
    胡欢立刻反应过来,这玩意应该是什么由来,他游目四顾,果然看到了笑盈盈的凌霄。
    他撇下了正在兴奋的七班长,走到了凌霄身边,低声说道:“凌霄姐姐,你手里就一张金蜈蚣,怎么就拿出去了?”
    凌霄笑眯眯的答道:“那你还不多陪姐姐去几次。”
    胡欢倒是想把手里的两张金蜈蚣还给凌霄,毕竟他已经拿了壳28,凌霄可能还会给他还来一件暴徒使用的灵物,他再拿这两张就不合适了。
    听到凌霄这句话,胡欢心头暗忖道:“倒也是!若是能够再去几次封闭区,又何须在意这区区两张物神卡?”
    凌霄压低了声音说道:“这个光头也姓张,这一次拿给我一件非常契合暴徒的灵物,若是在晋升暴徒的时候融合,有极大概率获得操纵肌肉的异能。”
    胡欢微微惊讶,他学过的职业者常识里,暴徒一共有十种异能,操纵肌肉是评价最高的一种。
    暴徒的十种异能,分别是:
    热血(受伤后,力量会有小幅提升,受伤越重,提升越大)。
    底力(极致压榨潜力,获得比普通人更强大的耐力,但极容易失控,筋疲力尽而死)
    亡命(生死关头,以理智丧失为代价,获得速度的爆发)
    冲动(增幅瞬间爆发力,发动须得付出一定身体损伤为代价)
    贪食(以巨大的食量,获取充沛精力和过人的力气)
    钢筋(肌肉的强度增加,若没有铁骨配合,甚至有相当概率,在发力过猛的时候,折断自己的骨头)
    铁骨(承载的力量上限增加)
    铜皮(防御力增加)
    异化骨骼(可以融合异物,改造骨骼)
    操纵肌肉(需要钢筋,铁骨,铜皮,异化骨骼四种异能为基础,才能发挥最大威力,没有上述四种异能支撑,操纵肌肉只是改变身体的柔韧度,对战力增幅不大)
    一般情况下,觉醒者就职,成为职业者,也就能获得一两种异能,超过三种以上都是极少数。
    胡欢感激凌霄之余,也想起了严苓色曾许诺过,替他申请三件战士族系的灵物,不由得暗暗忖道:“国内果然不缺战士族系的灵物。”
    全球出现了职业化浪潮,各国都会把握住特殊的战略资源,每个国家掌握的职业族系不同,掌握有的战略资源也不尽相同。
    国内拿不到物神卡,但关于战士,五行和自然族系的灵物,却相对比较丰富。
    胡欢也不知道,严苓色会帮自己申请到什么灵物,他想了一会儿,也就不想了,那又不是他能够掌握的事儿,想多了也没意义。
    胡欢回过神来,望着讲台上的光头,忽然暗自思忖道:“金蜈蚣的物神卡有两种异能,他获得了生金彩,不知又没有获得另外一种异能——噬毒!”
    “噬毒能吞食异种剧毒源气,跟食气虫的天生异能相似,也是很有用的异能,几乎是天生克制各种剧毒灵力。”
    胡欢也不知道,这个光头是大智若愚,擅长藏拙,还是真没有获得噬毒的异能。
    若不是知道凌霄走的外物神通途径,就是剧毒灵力路线,他也懒得去探究这件事儿。
    “回头得帮凌霄姐姐打听一下,尽管他们也不太有机会冲突。”
    胡欢手里,忽然微微一沉,就多了一个小盒子。
    凌霄冲他眨了眨眼,笑的十分妩媚。
    今天的凌霄,又换了一身打扮,及腰的长发,柔顺清滑,配合复古的连衣裙,只有右手带了一枚绿宝石戒指,很有点欧洲翘家公主的范儿。
    这身打扮,看起来朴实无华,但随便一件搭配,都是寻常人家不敢奢望的贵价货。
    当然,胡欢根本看不出来。
    他就是普通人家,老爹教了他赌术,可没有教他如何品味时尚,分辨奢侈品。
    “待会去吃点什么?”
    胡欢用了一句话,就让凌霄心情愉悦,她低声说道:“今儿姐姐请你去静莲斋吃素菜。”
    胡欢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今儿要吃素,但他也不是挑食的人,两人嘀咕了几句,就悄然离去。
    这会儿讲台上的光头,刚好豪迈的说了一句:“今天我请客,大家一定都来捧场,吃羊肉去。”
    萧剑僧一转头,又不见了胡欢,也只能叹息一声,这小子没啥“口福”。
    胡欢跟凌霄一起,除了现代文学馆的大门,忽然就有些感慨,他居然来京城八天了,还没干过啥正经事儿。
    “凌霄姐姐,我们昨天好像说了,今天早上去看升旗吧?”
    凌霄笑了一笑,说道:“没错,萧剑僧和张明宇还去找过你,但你不在房间。”
    胡欢顿时一头黑线,他昨天看黄适之的笔记,看的太过嗨皮,以至于今天早上没能起来,就睡在了神秘海螺里,错过了昨天约好的事儿。
    “刚才忘了跟萧哥,明宇他们道歉,是我另外有事儿耽搁了。”
    凌霄笑了一声,说道:“我给你带的早餐,你也没吃。”
    胡欢更是汗颜,他真不是个喜欢爽约的人。
    凌霄和胡欢坐上,凌家安排的专车的时候,令狐音站在附近的一栋楼顶上,忽然对身边抱怨道:“为什么我一个堂堂三阶职业者,要给这两个小家伙当保镖?”
    旁边的步话机,传出了一个威严的声音:“天魔凌家是我们极力争取的目标,为了完整这次政治任务,胡欢同学也做出了极大牺牲。他年纪轻轻,就付出了清白做代价,我们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得保证他的生命安全。”
    “所以,令狐音同志,请你再多辛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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