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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中连连转动,忽然问道:“我曾在城中转过几圈,没有看到明显储藏粮食物资的地方。”
郑允芝道:“粮食物资藏于县衙下的地窖之中。毕竟要避过流贼耳目,不能明目张胆。否则若叫流贼知道城中有大批粮草,不需叛徒泄露消息,流贼早就该发兵来攻了。”
听到这里,嬴翌长长的吐了口气,笑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县尊便可以放心了。”
郑允芝气道:“如何教我放心?!”
嬴翌道:“县尊是身在局中,一时没有想透澈。我们撤离出去,未必是把粮草拱手送给流贼。”
“此言怎讲?”郑允芝惑然。
嬴翌笑道:“县尊听我说。如果我们撤退的时候,放一把火,把叶县烧个干净,县尊以为如何?”
“这。。。”郑允芝神色一动,仔细想来,片刻之后,露出恍然之色,忽然抚掌笑了:“是了,是了。我身在局中,把粮草看的太重,竟然没有想到这点。你说的不错,如果我们撤退,放火把县城烧了,流贼一看烧成了白地,自然不会想到在地下还藏着二十万石粮食。”
“正是。”嬴翌道:“等流贼退走之后,或夺回叶县之后,再起出粮食就是。终归不会让流贼占了便宜。”
郑允芝一下子放松,吁了一口气:“看来是侥天之幸。当初为了避过流贼耳目,我拟以地窖藏物。如今果然救我一命,哈哈。。。天不绝我郑允芝啊!”
嬴翌提醒道:“只是地窖藏粮不知有多少知情人。军饷的消息泄露导致这么大祸患,粮食物资的消息可千万不能泄露。”
郑允芝摆手道:“不必担心。地窖藏物乃我拟定的计策,只限于叶县。经手的绝无外人。”
朝廷在叶县藏粮,至于怎么藏,是郑允芝的事。不必上报。因此地窖藏粮,是郑允芝做的主。经手的,就是他的几个亲近之人,除此再无外人知晓。便是这过程中运送粮草来的人,也只是把粮草暗暗运到叶县,至于藏在那里,也是不知。
他又道:“叶县百姓皆去,空城一座。虽然百姓有藏粮地窖的习惯,但百姓皆去,粮食自然要带走。流贼一见城中烧成白地,便再无怀疑。”
当然,这里面并非真的万无一失。
什么事都有个万一。万一流贼运气好,突然发现了呢?
但这话,嬴翌不会说。郑允芝也选择性的无视了。做什么没有风险呢?
嬴翌便道:“现在没了后顾之忧,县尊,早些撤走。”
郑允芝深以为然,道:“那就今晚。”
两人商量好此事,郑允芝才问起军饷的事。
嬴翌道:“军饷如今在小王庄。”他把一路运送军饷发生的事一一道来:“我见叶县有变,不敢把军饷运来,暂时运到小王庄藏匿。”
郑允芝听到军饷尚好,于是心情轻松:“只要军饷尚在,我就放心了。”
“军饷、粮草皆在,看来流贼气数已尽。”
他笑了起来。
嬴翌只暗暗摇头,并没说什么。
入夜子时,嬴翌带着一个百户编制的人手,先行护送郑允芝等人家眷和一些工匠离开叶县。
叶县虽说是空城,但还有一些匠户。许多军备,都需要匠户操持,少不得他们。加上郑允芝家眷,总计有二百余人。今夜撤退,先将没有战斗力的撤走,为防万一,嬴翌亲自护送。等把他们送到小王庄,再回来接郑允芝,然后一把火烧了叶县,彻底离开这里。
这段时间中,郑允芝还要在县里做一些假象,以迷惑流贼。比如将本就损毁、无法修复的军备堆积在一间屋里,比如弄一些粮食出来,等大火一过,自然会留下痕迹,流贼一看,见都烧掉了,就不会再生出细搜叶县的想法。
同样也会将无法带走的良好的军备也藏进地窖中。等待日后再来起出。
夜色之中,郑允芝嘱咐妻儿道:“有嬴百户护送,必定万无一失。若遇事,只需要镇定就好。”
他妻妾儿女虽然忧虑,但也只好点头。
随后郑允芝对一旁的嬴翌点了点头:“就要劳烦嬴百户了。”
嬴翌拱手道:“义不容辞。”
“走吧。”郑允芝摆了摆手。
嬴翌翻身上马:“县尊稍待,最多寅时,我便返回。”
郑允芝笑道:“一路小心。”
等嬴翌一行没入黑暗之中再也看不见了,郑允芝才微微叹了口气,对身边郑五道:“速速去准备,不要耽搁。”
“是,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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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章 进山
一路护送,并没遇到幺蛾子。嬴翌还担心会遇到白日里被打溃的流贼,引起些小麻烦,没想到白担心一场。
为何要把家眷、工匠送到小王庄,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虽然迁了许多百姓到方城山中,但在山中深处。为避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郑允芝并没有在山外设立据点。加之时间紧迫,又是夜晚,没时间把他们一口气送到山里,便选择了小王庄。
轻车简从,很快抵达小王庄,嬴翌把带来的人留下,以保护县尊家眷和工匠,便要独身一人返回叶县。
郑允芝之妻李氏颇为担心,叮嘱嬴翌道:“将军一路小心啊!”
梓娘和小鱼儿也站在一边,怯生生的看着他。
嬴翌抱了抱拳,翻身上马:“夫人放心,天亮之前必将县尊安然送到。”
然后对周力、连彪道:“注意戒备,不要放松警惕。若有意外,立刻遁入深山。”
“是,百户!”
两人齐齐顿首。
寅时前一刻,嬴翌再度回到叶县,见到了郑允芝。
郑允芝举着火把笑道:“要是你再不回来,我就要放火了。”
说着他叹息道:“多好的一个县城,竟要付之一炬。我这个做县令的,愧对百姓,愧对天子!”
嬴翌道:“暂时的退避是为了来日,只要能保住粮草,一切都是值得的。县城没了日后可以慢慢修,粮草没了当时就得饿死。如果留在县城,必定挡不住流贼,死也死的没有意义。还让流贼怀疑我们为何抵抗如此坚决,粮食恐怕还保不住。我们主动退避,流贼便会以为县城没有留恋,也就不会怀疑了。”
实际上郑允芝正是这么想的。
他所作的,都是为了保住粮草。如果死守县城能保住粮草,他并不介意与县城共存亡。这一点,嬴翌也看出来了。这个读书人,比这个时代大多数其他的读书人,拥有更高尚的品质,这也是嬴翌佩服他的原因。
正是因为知道死守也守不住,反而会引起流贼的好奇和怀疑,他才毫不犹豫的同意了嬴翌的建议。
“走吧。”
郑允芝脸色平静,将手中火把抛入屋里,转身就走。嬴翌跟着他,背后火光渐起。
街道上,兵卒们将火把丢入两侧的屋里,浓烟开始升腾。等到所有人出了城门,县城已经开始燃烧。
郑允芝头也没回,一马当先,没入黑暗之中。
这一夜,叶县火光照夜,烧的半边天红彤彤的。
天亮时分,郝摇旗带着兵马来到叶县,只觉得一股子热气扑面而来,他不禁连连皱眉:“叫人进去看看。狗入的,那狗官好大的手笔,竟然烧了县城跑了!”
昨天战败,郝摇旗狼狈逃窜,好不容易才把溃散的兵收拢起来,一数,折了近两千人,气的他暴跳如雷,连杀了七八个人才熄了怒火。他左思右想,极不甘心,但又害怕这里的事被闯王知道,想到还有三千兵马截杀军饷去了,便打算休整一夜,先放过叶县,等劫了军饷吃下肚,再合兵回来找叶县的麻烦。
叶县是在寅时凌晨燃烧的,彼时郝摇旗睡得正香,竟浑然不知。早上带兵南下去二郎山,路过附近,才发现不对头,忙过来一看,才见叶县已是一片白地。
这让郝摇旗心中隐约畅快之余,还有些憋屈。
狗入的狗官,昨天杀了他一阵,还没等他来报仇,就跑了!
进城查看的老贼很快回来,道:“全烧光了,掌家的。要不要仔细搜一搜?”
郝摇旗闷哼一声:“搜个屁。这叶县早就人去城空,些草民能带走的都带走了,现在一把火,连根毛都剩不下。有什么好搜的。走,去二郎山,那里才是大买卖!”
。。。
小王庄。
天亮前,嬴翌再度抵达。
从马背上下来,嬴翌指着村口的坟茔:“被屠杀的乡亲们都葬在里面。”又指了指旁边一座小坟:“我张大哥、侄女,就在这儿。”
郑允芝整了整衣冠,到坟前长身一拜。
“世道多艰,为官的却不能造福百姓,护不得百姓安危,实在是有愧于心啊。”
嬴翌摇了摇头,只是叹息。
历来王朝末年,皆是如此。几千年都没有改变。要彻底扭转,除非有万世王朝永世镇压,永保和平。否则就是一次又一次的轮回,永远数之不尽的劫难。
郑允芝的到来,让很多人松了口气。说起来他很有威望,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兵丁,还是工匠,吃的都是郑允芝给的饭碗。而且郑允芝为人为官,都是极好的,人们自然对他有一定的认同。
而郑允芝家眷,自不必多说。如今也算是安稳了。
“军饷就藏在这里?”
郑允芝进了庄子,开口就问。
嬴翌点了点头:“就在里面。”他带着郑允芝,来到一片草灰覆盖的地方:“就在这下面。”
郑允芝打量了一番:“很不错,如果不是知道,一定看不出来。”
嬴翌道:“二百万两不是小数目,需要起出来运到山里去吗?”
郑允芝摇了摇头:“不必。暂时这里就好。数量太大,山路崎岖,眼下运送起来太麻烦。等稍后有时间再说。”
嬴翌微微颔首。
稍作休整,把村子掩饰一下,抹去痕迹,一行人便进山了。
山路崎岖,荆棘密布。郑允芝这样的读书人,大概是没有走过这种山路的。而且也不方便骑马。尤其他妻妾儿女,书香门第大户人家,穿山越岭最是不便。
嬴翌看他们走的艰难,便抽空做了两个框,一边是小鱼儿,一边是梓娘,他一肩挑着走。
郑允芝和妻妾相扶而行,在后面看着,不由得露出微笑。
嬴翌挑着两个人,也跟稻草似的,并不觉丝毫沉重,一边说话道:“当初我进山狩猎,没想到一回来就是噩耗。只有孙秀才逃了一条性命。我于是去追,也是夜里,放了一把火,将被挟裹走的乡亲救出来。但小王庄被毁,没有丝毫安全可言,想到狩猎时在山中发现的一个谷地,便将幸存的乡亲安置在里面。”
“当初追杀一只虎,我嫌秀才手无缚鸡之力,便打发他去叶县,让他等着我。如果我杀了一只虎,就去接他。如果没能杀了一只虎,我还要去开封追杀,也要经过叶县,正好他在叶县帮我打听消息。没想到却阴差阳错,到了现在这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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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章 回谷
“你虽勇力过人,但要杀一只虎却不易。我知道那一只虎,名唤作李过,乃是闯贼侄儿,海捕文书上有名有姓的贼首。他去了开封,有闯贼几十万贼人在,有长枪大刀,有火铳火炮,要杀他必须先击溃闯贼大军。”
听郑允芝之言,嬴翌也点了点头,道:“县尊说的,正是我所想。闯贼人数众多,先不说能不能杀了他,单说要找到李过那畜牲都不容易。我到叶县之后,跟孙秀才商量过,听说孙传庭已接任三边总督,正在关中聚兵。我听说他是个能打的,本打算去关中寻他。却不料意外发现了贼人踪迹,后来的事县尊也都知道了。”
郑允芝一听还有这回事,不禁笑了起来:“孙督师确是个能打的。当初还险些击毙闯贼。”
又道:“果然也是因缘巧合,要不是你察觉了贼人踪迹,叶县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应该感谢你。”
嬴翌摇头道:“我与贼不共戴天,当时也没多想,只想着贼人不爽利我心里就舒服。”
郑允芝不禁哈哈大笑。
他道:“你勇力无双,却非粗莽之辈。言语有条有理,颇具智计,以前应该读过书吧?想必早先家里,不是寻常百姓。”
嬴翌道:“是读过一些书,但并不多。到如今都快忘却了。大概还知道一句‘人之初,性本善’或者‘有朋自远方来’。家里要说书香门第,也算不上,有些资财,但也仅此而已。一次天灾,就付之流水,父母皆不在了。”
嬴翌的话,并不算撒谎。他对古文知道的的确不多,而家庭也只是比普通家庭要好那么一点。穿越也可以算作是天灾,父母也的确不在。
郑允芝微微点了点头,对嬴翌又多了一些认同感。
读书人对读书人,当然有认同感。这不是几百年后,而是大明朝末年。这时候,读书人是不同的。
小鱼儿和梓娘仰着脑袋认真听着,尤其梓娘,脸蛋红红的,好像染上一层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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