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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修仙-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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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君却是在射出弩箭的同时,就身子一转,向前一栽,迅疾无比地向地上倒去。
    这是地球界的军队中,比较独特的避险手段,强在速度极快,他也曾经练习过——比仰面朝天倒地,速度要快。
    他对中年男人,始终抱有浓浓的戒心,哪怕对方表示降了。
    刚才他之所以出其不意地射出弩箭,并不仅仅是因为恶趣味发作,也是因为他感觉到了,对方身上传来了浓浓的威胁感。
    对此,他一开始颇为不解——人家已经把刀扔了啊。
    直到他注意到对方身后的那把长剑,他才考虑到了另一个可能。
    万一……对方的剑术远强于刀法呢?
    总之,为了生存,再谨慎也不为过,所以他才比较卑劣地先分散对方注意力,然后发起偷袭。
    事实证明,他的担心一点都不是多余的,长剑贴着他的背包,迅猛地向远处射去,正中五六十米外的一块巨大山石。
    “砰”地一声轻响,山石炸出一个直径近一尺的大洞,深达半尺,而那柄长剑,就插在坑洞中央,几乎没柄。
    中年男人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心中实在是不甘心,他有心发出第二次攻击,但是全身都提不起劲儿来。
    下一刻,他嘴巴一张,喷出一口鲜血,整个人也软绵绵地向地上栽去。
    他的眼中,兀自带着浓浓的不甘,咬牙切齿地发话,“我好恨……”
    冯君足够谨慎,但是那女人也不差于他,就在对方抬手拔剑之际,她的身子鬼魅一般一闪,向着侧后方退出了七八米。
    冯君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忍不住为对方的身法咋舌:怪不得她笑话我的身法,合着人家是真的比我强,一个女人家,都能有如此惊人的身法。
    事实证明,这女人不仅身法不错,也足够心狠手辣,见到中年男人扑倒在地,她直接掷出了手中的柴刀,斩断了男人半边的脖子。
    鲜血在瞬间就喷射了出来,而男人的身体抽动一下,没了动静。
    冯君看一眼女人,心里不由得暗暗感叹:这女人也够小心的。
    女人何止是小心?她见男人死透了,直接走上前,开始扒男人的衣服。
    “这个……”冯君犹豫一下,还是出声发问,“死人的衣服你也要?”
    他知道那个村子很穷,基本上就没人的衣服上不打补丁。
    那些十二三岁的小孩,大多都是腰里围上一块布片,就在村里四处乱跑,一旦他们玩闹着扭打起来,小丁丁会直接暴露出来。
    但是……这是死人的衣服,也破了啊。
    女人穿的其实也不多,一条截短了的裤子,还没到膝盖,有点像地球界的大裤衩,上身是短袖的对襟小褂,粗壮的胳膊和大腿,都那么赤、裸地暴露着。
    此刻的节令,大概是夏天,冯君此前觉得冷,不但是因为季节因素,也是因为身在戈壁,到了有人居住的地方,环境当然大不相同了。
    不管怎么说,女人穿成这样,肯定不仅是因为天气,主要还是村子太穷了。
    她一边剥着对方的衣服,一边头也不抬地回答,“死人的衣服就怎么了?总比没衣服好,既然你看不上,那他的裤子和鞋子,我也要了?”
    冯君这时候才发现,女人的脚上,穿的竟然是一双草鞋。
    反正,他觉得自己有点“何不食肉糜”的迂腐,说不得干笑一声,“那就都给你好了。”
    女人的动作非常利索,三两下就将对方剥得清洁溜溜,然后又拿起柴刀来,干净利落地斩开对方身体,取出了三枚小小的钢箭,动作熟练得像一个积年的杀猪屠户。
    她将三枚钢箭丢给冯君,才又喜眉笑眼地发话,“那他的刀剑,你也看不上啦?”


第61章 哪儿都有二货
    冯君听得就是一嘬牙,这女人看起来,经常做这种事?“你杀过很多人吗?”
    “不多,”女人摇摇头,很干脆地回答,“就杀过三个,不过只有这一次,能捡东西。”
    说到最后,她的脸上,竟然露出了淡淡的、满足的笑意。
    你杀过三个?冯君听得暗暗咋舌:尼玛,这个空间……还真是有点残酷啊。
    女人见他不说话,弯下身子拎起地上的尸体,两条健壮的大腿快步如飞,走到二十余米外的山坡处,将手上的尸体用力甩出。
    赤、裸的尸体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飞出二十余米之后,向山坡下落去,然后在灌木丛中一阵滚动,最终消失不见。
    扔下尸体之后,女人一脸平静地走了回来,“用不了几天,他的尸体就会被虫蚁吃光……他的刀剑你不要吗?”
    冯君见她神态自然,心中又是忍不住一颤,这个女人的心理,真的好强大。
    做为地球界的守法公民,他这也是第一次杀人,自认能如此自然地杀人,没有太大的不适,已经算得上心狠手辣,心理素质超群了。
    但是跟这女人比起来,他却有点小巫见大巫的感觉,人家这种神态自若,真的比不了。
    不过说起战利品,他还是要争一下的,“刀归你了,我对那把剑有点好奇。”
    女人也没觉得意外,事实上,这里的规矩是,双方合作杀人,战利品肯定也是要平分的,此前这男人不要衣服倒也算了,要是连刀剑也不要,她都要怀疑对方的真正意图了。
    所以她很干脆地点点头,“那把剑确实比刀好,应该是武师的武器,伪战器,不过那也意味着麻烦,我倒是更喜欢这把砍刀……这么大一块铁,实用。”
    冯君一听这话,怎么有点我占了便宜的感觉呢?
    于是他又强调一遍,“既然我要了这把剑,你的那个亚灵青笋,就不用分给我了。”
    “那怎么可以?”女人眼睛一瞪,“我郎家人从来是讲规矩的,你帮我保护了战利品,有资格分一半,要不是你,我可能会把命都丢了。”
    冯君也不想在这件事上过分纠缠,只是好奇地问一句,“这亚灵青笋……没这把剑贵吧?”
    “这可不一定,”女人摇摇头,“亚灵青笋,巅峰武师都用得着……这个东西是消耗品,是珍稀药材,不像长剑这种兵器,可以重复锻造。”
    冯君笑着点点头,“原来如此……我是异乡人,对这里的情况不太了解,你能不能大概帮我介绍一下?”
    女人闻言,却是歉然地回答,“我对这些也不是很懂,要不你跟我回村,让我父亲给你讲一讲,他可是在府城待过的。”
    于是两人收拾行囊,快步向村子里走去。
    一路上边走边聊,冯君就知道了,这女人叫郎大妹,她的父亲叫郎震,年轻时走南闯北,在军中服役过,也在府城做过几年的镖头,他的左手,就是保镖的时候被人斩掉的。
    村子周边,有简单的篱笆,见到郎大妹回来,还带了一个衣着古怪的年轻男人,村子里顿时跑出十几号人来围观。
    不过令冯君郁闷的是,虽然他救了郎大妹,但是村里人对他并没有多么热情,就远远地围观他,脸上没什么表情,甚至有一点冷漠,那是刻意营造出来的距离感。
    郎震听说之后,倒是出来了,可是他对冯君的态度,也不甚热情,大致听完女儿的陈述之后,他冲着冯君一拱手,“多谢阁下出手相助,不知道你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
    冯君想一想之后回答,“我本来就是居无定所的,走到哪里算哪里,我打算在村子里借助两天,不知道可否?”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人大叫了起来,“这不可能,我们村子拒绝外人住宿!”
    此人年约二十出头,两鬓长了浓浓的络腮胡,若不是看他年轻而清澈的眼神,说他是三十岁,也有人信。
    郎大妹一听这话,顿时大怒,“贾兴旺,你家姑丈来村子的时候,谁撵过他们?”
    络腮胡看她一眼,着急地发话,“大妹,我看此人古怪,你要小心他是流贼……我姑丈是我家亲人,为何不能住村子?你跟这异乡人,又有什么关系?”
    郎大妹一听就着急了,“流贼,他怎么可能是流贼?他救了我!”
    “换给我,我也会救呀,”贾兴旺也有点急眼了,“大妹,你一向老实,小心被人骗了,这些异乡人,最不可信了,禁止外乡人住村子,最早可是郎叔提议,定为村规的。”
    冯君闻言,拿眼去看郎震。
    断臂大叔点点头,沉声发话,“外乡人不比本地人,他们做了坏事,直接跑掉就行了,我不赞成他们住进村子。”
    经过这段时间的磨合,冯君已经大致能听懂对方的话了,闻言他大怒,“郎叔,我怎么说也是救了你的女儿,你就是这么报答恩人的?”
    “独狼说得可是不错,”远处响起一个洪亮的声音,就见一名粗壮的中年人走了过来,此人的面貌,跟贾兴旺有七分相像。
    他大声地笑着,“外乡人,你若是想借宿,住到村子外面,我们不撵你,猛兽轻易也不可能过来,你是安全的……这是山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那行,”冯君淡淡地点头,“我救人本来就是随心的,也不图你们什么,既然此处不欢迎我,我离开就是了。”
    络腮胡冲着他狞笑,“你想得倒美,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把我小湖村当什么了?”
    “兴旺!”郎震冷哼一声,脸也拉下来了,“你爹这个村长在,还轮不到你说话!”
    “郎叔,”贾兴旺的脸,顿时涨得通红,“我是为了大妹好,这异乡人形容古怪,难保不是山贼的探子。”
    看得出来,他对郎大妹有着异乎寻常的关切。
    “山贼的探子?哼!”郎震没好气地看他一眼,“山贼的探子,会随身携带灵猬的刺?”
    “嗯?”冯君奇怪地看他一眼,探手摸一摸背后那根一米来长的硬刺。
    这根硬刺,是他在电网旁边捡到的,那刺猬撞断电网之后,被吓坏了,强行跑了,现场的电网,却扯下它一根刺来。
    冯君拿起那根刺把玩一阵,发现这根刺异常坚硬,石头上都能扎个眼出来,论锋利不比瑞士军刀差多少,论坚硬还犹有过之。
    所以他将这根刺背到了背上,此物能当长剑用,又不那么扎眼,正合适他四处游历时使用。
    不过郎震这眼光,也非同一般,隔着老远,竟然认出了此物的根脚。
    冯君见他识货,忍不住拔出了背上的灵猬长刺,笑着发话,“此物是我捡的。”
    “不可能是捡的,”郎震摇摇头,很肯定地发话,“我还没有老眼昏花,这根刺上含有浓烈的生机和怨气,肯定是活取的,年轻人你就不要嘴硬了。”
    “佩服,”冯君笑着一拱手,“就是我活取的,不过,也真是碰巧了……我打不过那家伙。”
    郎震没好气地冷哼一声,“你肯定打不过它,那是灵猬,咱全村都上,也不过是送菜。”
    冯君听到这里不想走了,他饶有兴趣地发问,“那附近这山里,有灵猬吗?”
    郎震还没来得及说话,贾兴旺就大声嘲笑了起来,“哈哈,灵猬,山里要是有灵猬,我们还敢在这里住吗?真是白痴。”
    冯君实在是厌倦了这个人,而且这个村子的人,似乎对他都没有好感,就连郎家人,都没有念他救人的好。
    这一刻,他心里真的腻歪透了,于是转身走出了村子,“既然你们不欢迎,那我在村子旁歇息好了。”
    当天傍晚时分,天上下起了小雨,在村子旁露天歇息的冯君取出了雨布,搭了一个窝棚,又在周边撒一点驱虫药,心里暗暗下定了决心,等天放晴了,就离开这破地方。
    当然,他感受得到,村里还有不少好奇的眼睛,在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不过这也无所谓了,他不喜欢这个冷漠的村子。
    然而,就在他搭起窝棚后不久,郎大妹来了,身后还跟着两个孩子,一个十二三岁,一个七八岁,正是她的两个弟弟。
    她的手里拎着一个带着盖子的瓦罐,盖口处还冒着热气。
    她冒着雨走到了窝棚下,笑着将瓦罐递过去,“这是家里熬的肉粥,天气这么冷,喝一点驱驱寒气,省得生病。”
    冯君的大背包里,其实是有液化气炉子的,不过此刻不太方便使用,连热水都不方便烧。
    所以他也没有推辞,将瓦罐接过来,放在一块平坦的石头上,从背包里取出了一双筷子。
    郎大妹的两个弟弟则是好奇地打量着雨棚,那个大一点的男孩见到雨水从雨布上滚落,甚至很好奇地扯了扯雨布,很轻微的那种力道。
    小一点的男孩也想拽一下雨布,但是够不着,不过很快地,他就被肉粥的香味勾引了过去,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瓦罐,竟是舍不得挪开。


第62章 报之以琼琚
    冯君看一眼肉粥,发现就是类似于稀饭的那种,里面还混杂着不少绿色的菜叶,有几缕说不清是什么动物的肉丝,夹杂在粥里。
    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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