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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双谐-第1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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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不该来这儿。”

    “你现在知道已经太晚了。”

    “留只手行吗?”

    “不行,要留,就把命留下。”

    我本来以为我已经赢了。

    谁知,他说完这句之后,立刻大吼了一声“跟这种败类不用讲什么江湖道义大家一起上啊”,接着他那埋伏在周围的几十个兄弟就冲出来用石灰粉和乱棍突袭了我。

    江湖险恶,我还是太年轻了,幸好这伙人只是一般的泼皮无赖,若他们真是江湖人物……我怕是已经栽在这儿了。

    当然,他们是不会真的把我打死的,“把命留下”只是无赖放的狠话而已,但我还是被打得半个多月都下不了地。

    从那之后我就明白了,这个江湖,光有武功是没有用的,所谓“道义”,也不过是活下来的人才能谈论或编造的东西。

    …………

    弘德二十五年,夏。

    一名剑客来到了我这里,他的名字叫林东。

    林东的剑很快,可是人很邋遢,连鞋都不爱穿。

    我知道他可以帮我赚很多钱,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欢这个人,因为算命的曾跟我说,我“命中犯东,是以而终”。

    林东比我大整整十岁,但很多时候他都幼稚得像个愣小子,钱到了他的手里,很快就会花完。

    当然,他并不是笨,只是太有原则。

    我介绍的买卖,他不想做的,就不做。

    我告诉他,我这里是给人找杀手,不是找侠客,他便笑笑,继续在我这里吃白食。

    我想赶他走,但他的武功又比我高很多。

    回过神来,我发现这臭不要脸的好像是打算吃死我了,于是,某天晚上,我拿出了胡闻知留下的那坛酒,跟他讲起了“醉生梦死”的故事。

    可他却说,他不想喝。

    因为有很多事,他并不想忘记。

    …………

    初十日,立秋,晴。

    有个女人来找林东。

    “那个女人在外面等了你好几天了。”

    “赶她也不走有什么办法?难道要我带着老婆闯荡江湖啊?”

    “呵……谁说不行啊,事在人为嘛,我曾经也……”

    “你曾经穿过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

    “不是……”

    “那不就得了?你才二十出头有什么‘曾经’啊?行了吃饭吃饭。”

    “哦……”

    我不知道林东是单纯的粗鲁,还是已看穿了我的心思。

    他没让我讲出的话,确是我的心里话。

    我曾经也和林东一样,一心打天下,以为能抛下自己的女人,谁知等我回到家才发觉,她成了我嫂子。

    …………

    十五日,晴,有风,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有血光,忌远行,宜诵经解灾。

    今天林东又做了笔赔本的买卖。

    他为了给一个穷人家的小姑娘出头,去杀了当地的一个恶霸。

    那个恶霸的武功并不差,且身边还有很多同伙,可林东就这么单枪匹马地找上门去了,结果……

    “为了一碗儿粉而失去了一根手指,值得吗?”

    “不值得,但我吃了两碗儿粉,身上只带了一碗儿粉的钱,没办法,我不喜欢欠别人的。”

    “你要不要脸?”

    “那孩子说她父母都被那个恶霸杀了,所以她才一个人在那里卖粉儿,我不能在她那里吃白食。”

    “我现在砍死你不算乘人之危吧?”

    “唉……本来我应该没事的,但是我的剑没有以前快了;我以前快,是因为我直接,认为对就去做,从来不会想什么代价,但一直跟你混在一起,让我渐渐迷失了自己……我不想跟你一样,因为我知道狄不倦绝对不会为一碗粉去冒险,这是我和你的分别。”

    那天我被这吃白食的气得不轻,好在没过几天,他终于决定要离开我这里。

    “你打算去哪儿?”

    “你老叫我吃白食的,那我就去加入丐帮好了,我以后要当乞丐中的霸主。”

    “那是什么?”

    “还是乞丐。”

    “嗯……那她呢?”

    “带她一起去啊,像你说的,事在人为,谁说过不准带老婆闯荡江湖啊,对不对?”

    我终于明白那个女人为什么喜欢林东,因为跟着脸皮这么厚的人永远有饭吃。

    看着他们走的时候,我很妒忌,我曾经也有过这样的机会,不知道为什么……却放弃了。

    …………

    林东走了之后,天一直在下雨。

    每次下雨,我就会想起一个人,她曾经很喜欢我。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其他原因,每次我要离开她远行的时候,天都会下雨,她说是因为她不高兴。

    后来,她嫁给了我哥哥。

    她成亲那晚,我曾去找过她,我要她跟我走。

    但最终,我还是独自离开了漕帮。

    …………

    永泰初年,新帝登基,大赦天下。

    胡闻知应该也被放出来了,但他是不会再来我这里的,以后也不会再见我了。

    很多年以后,我偶然听说他早已出海东渡,自此杳无音讯。

    这年惊蛰,我整理东西时,发现了一封手信。

    当初因为误会了胡闻知,这信我随手一放就找不到了,没想到它现在又出现。

    这信是我的嫂子阮氏写给我的,她告诉我,不久前她发现自己已有了身孕,希望我能知道这件事。

    算命的曾说我:“夫妻宫太阳化忌,婚姻有实无名”,想不到是真的。

    …………

    我在门外坐了两天两夜,看着天空不断的变化。

    然后我理解了林东——饿肚子的感觉真的不好,而且并不能帮你思考。

    那天晚上,我喝了那坛醉生梦死。

    我怎么也没想到,那个我深爱了二十多年的女人,居然会对我用泻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我也是头回知道,原来加在酒里的泻药过了一年多仍有药效。

    要是我当时就想明白,其实她真的很蠢,而且非常乐于在此后的人生中不遗余力地折磨我,我或许就不会回去了。

    可我毕竟年轻过,糊涂过……

    没过太久,我就离开了这片沙漠,重回了漕帮。

    我走那天,黄历上写着:驿马动,迫水入辰,东生风雷。

    …………

    弘德二十四年,冬,登州。

    胡闻知:“我一直以为你们会在一起,为什么不嫁给他?”

    阮氏:“他从没说过喜欢我。”

    胡闻知:“有些话不一定要说出来。”

    阮氏:“我只希望他说一句话,他都不肯说。他太自信了,以为我一定会嫁给他,谁知道我嫁给了他哥哥。

    “我成亲那天,他要我跟他走……我……我没答应。

    “为什么要到失去的时候才去争取?既然是这样,我不会让他得到。”

    胡闻知:“你觉得这样你就赢了?”

    阮氏:“我有没有赢我不知道,但他一定会输。”

    那日胡闻知临行前,阮氏给了胡闻知一坛酒,和一封手信。

 第四十八章 还得手上过

    狄不倦和他嫂子阮氏,自也是有过一段美好的时光的。

    想当年,他们也曾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郎才女貌,燕侣莺俦。

    狄不倦以为,阮氏早晚都会是自己的人,所以他很笃定;他想趁着年轻时多在外闯一闯,而婚姻大事则可以先放一放。

    那时的他自然不懂,女孩子家的心思,和他是不一样的。

    狄不倦还以为,有些话其实不用说出来,彼此心里明白就够了……诚然,有的女人是可以接受这点的,但阮氏显然不是这样的女人。

    阮氏的出身也不低,是个典型的大小姐,且不算是“知书达礼”那一型的,而是比较“作”的那类。

    狄不倦对阮氏的态度,和她平时受到的那种众星捧月的待遇正相反:那种常常被人丢在一边的感觉,会让她觉得,在这个男人的面前,自己很卑贱。

    所以,她一时置气,便让父母将自己许配给了比狄不倦大整整十多岁的狄不悔。

    就如她对胡闻知说的:也许她这样做不算是“赢”,但她却一定能让狄不倦“输”。

    大婚当日,狄不倦从外头风风火火地赶回了漕帮,却不是为了来喝兄嫂的喜酒,而是为了带阮氏走。

    那天狄不倦溜进阮氏闺房的时候,后者的心里那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开心,她恨不得立刻和狄不倦去到天涯海角,从此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嗨,这词儿你们也熟,反正就这么个意思吧。

    可是,到最后的最后,还是有个事儿绕不过去——阮氏需要狄不倦跟她说“那句话”。

    这,可能就是男人和女人最大的不同……

    站在狄不倦的角度上,他觉得:我都已经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抢自己亲哥的新娘了,这种“行动”已然胜过世上所有的“语言”了吧?

    可站在阮氏的角度呢?她就觉得:既然你都做了那么多,再说一句话就很难吗?不管你做了什么,只要那句话你不说出来,就是跟我过不去。

    所以那天,阮氏一看狄不倦终究不肯放下他“大男人”的架子,渐渐的生气了,她不但拒绝了狄不倦,还出言羞辱了他一番。

    狄不倦恼羞成怒之下,强要了阮氏的身子,阮氏也是半推半就,本想着事后对方也许能松口,谁知完事儿后狄不倦就扬长而去,仿佛在宣告“就算我今天带不走你,你也永远是属于我的东西”。

    就此,两人因爱成恨。

    阮氏最终还是嫁给了狄不悔,而狄不倦离开漕帮远走他乡,干起了杀人中介的买卖。

    其实回头再看这整件事儿吧,他俩自己作,也就作了,但关键是,他们还对不起别人。

    那个人……自然就是狄不悔。

    狄不悔和他弟弟很不一样,他是个很忠厚的人,甚至可以说迟钝。

    狄氏兄弟的父母早亡,狄不悔又比弟弟大了十一岁之多,常言道长兄如父,他是真的把弟弟当半个儿子这么拉扯大的。

    狄不悔到了二十九岁也未婚娶,除了他自身的性格原因外,另一个原因就是为了狄不倦——二十出头的时候,他怕娶回来的老婆会对自己年幼的弟弟不好。

    后来,阮氏让父母找媒婆去狄家说亲,狄不悔会答应下来,也是因为他觉得狄不倦和阮氏从小玩到大,关系好像还不错,以后成了一家人不会有矛盾。

    是的,他就是这么迟钝……他都不知道这两人之间早已有了男女之情。

    在狄不倦和阮氏做下了那种事后,阮氏且不说,狄不倦肯定是无颜再见哥哥的了。

    但出走三年后,他还是回来了,因为他想看看那个孩子,即他的“侄子”狄瑰。

    其实,狄瑰究竟是他们兄弟俩哪一个的儿子,就连阮氏也不清楚,不过那并不重要。

    就算狄瑰是狄不悔的儿子,狄不倦也一样会当作自己的儿子那样看待,甚至比自己亲生的更加疼惜。

    几年后,狄不悔因病去世,他到死都不知道阮氏和狄不倦之间的事……当然了,这也未尝不是件好事。

    由于那时的狄瑰尚还年幼,狄不倦便接过了他哥哥的帮主之位。

    然,帮主的职位可以继承,帮主的老婆……可不行啊。

    就算狄不倦和阮氏的心里都有那想法,这一步也不好迈。

    狄不倦自不必说,他哥对他的恩,他到死都报不完,而且他当年已经对不起过他哥一次了,现在让他娶嫂子……他良心上又怎么过得去?狄不倦就是对不起天下人,也绝不会再对不起自己的兄长,纵然他哥已经死了也一样。

    而阮氏呢……她对狄不倦的感情到这时也变得更复杂了,那可说是“爱恨交织”:一方面,她对狄不倦的情确实是从来没断过,可另一方面,她又怨狄不倦那晚死活不肯说出那句话,白白耽误了她最好的年华。

    于是,两人就这么拖着,谁都没迈出这步,转眼就拖了十年,愣给阮氏拖出一“贞节牌坊”来(按说守寡十年未必够得上立牌坊的标准,但当地官府为了拍漕帮马屁找着机会就给办了)。

    这哪儿是牌坊啊?这就是副枷锁啊,还是戴到死也解不开的那种。

    阮氏的心里能不恨吗?本来她就觉得他们俩这档子事儿的责任全在狄不倦,如今这厮的哥哥已经死了那么些年了,他却还是一声声“嫂子”叫着,不敢越雷池半步,这不是在折磨我吗?

    那好,你折磨我,我也折磨你,反正孩子也大了,我也闲得慌。

    于是,自那时起,阮氏就成天给狄不倦找事。

    狄不倦呢,只能忍着……因为他认为这是他欠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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