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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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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那么容易,一来作为印加帝国的遗族,我们继承了王室的部分财富已经不是秘密,整个美洲的混血种家族都在觊觎着这笔财富,贸然出手可能会引来他们的注意。”
    科娅解释道:“就算我们可以通过将时间和地点错开的方式分批次把黄金卖出去,时间也不一定能赶得上拍卖会,就算赶上了,参加拍卖会的人也要冒着身份暴露的风险。”
    “而且,最重要的是,”科娅咬着牙,转做金色的眸子中流淌出火焰般的愤怒,“他们抢走了我们的圣物,杀死了我们的族人,毁坏了我族的圣地,我们却要卖出祖先的财富来把被抢走的圣物买回来,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这么说也是啊,花钱把自己被抢走的东西买回来,确实有点……”
    老唐认同地点点头,心中叹气说姑娘你虽然有这个志气,但是你和非哥不一样啊,非哥可以一人一剑把东西抢回来,但是你就只能被非哥顺手从拍卖行里拎出来,要是非哥今天没去,你估计就要交代在里面了。
    “可惜我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以为凭借着自己的言灵和实力足够从拍卖场里杀出来,结果却……”科娅语气低落,“还是我太自负了,如果不是遇到霄先生,不仅拿不会圣物,可能连我自己都要……”
    “用中国的一个词语来形容,你们这个就叫缘分!”
    老唐把手边用来待客的可乐一饮而尽。
    “缘分……”
    科娅心中默默这个词。
    “对了,关于那些黄金,我觉得霄应该还是需要的,”老唐记得最重要的事情,“暂时先交给我吧,我会转交给他的。”
    “请问需要我借给您一辆车吗?车已经准备好了。”
    科娅问道。
    五百公斤不是个小重量,就算是极高血统的混血种拿着也很不轻松,而且肯定没办法乘坐常规的交通工具。
    “呃……不用不用,我有别的办法。”
    老唐连连摇头,心说我坐飞机然后打车来中途都迷路了好几次,你让我开车回去我怕是能跑遍整个美国……
    “那么请跟我来吧。”
    科娅起身带着老唐走进内间,打开一座保险柜,里面是整整齐齐码好的金条,因为黄金的高密度,五百公斤黄金的体积并不大,大概只是垒成了一个边长接近三十公分的正方体。
    “我为您准备好了特制的箱子,”科娅从旁边拿出一个边长三十公分左右的箱子,“我这就让我的弟弟和妹妹来帮您装好。”
    “不用麻烦了。”
    老唐摇头,结果科娅手里的箱子打开,保险箱中的金条自动飞出,整整齐齐地在箱子里码好。
    “这是……言灵?”
    科娅瞪大眼睛——能将整整五百公斤的黄金操控自如,而且看起来还很轻松,这种言灵已经超出了她的想象。
    “好了,”老唐合上箱子,拍拍箱盖,“我会把它转交给霄的,到时候我会让他联系你确认一下。”
    “如果可以的话,请您顺便把它一并转交给霄先生,”科娅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纸递给老唐,“这是我凭借记忆画下的他的肖像画,向他……表达我的感谢。”
    “肖像画?我能看看吗?”
    老唐好奇。
    “嗯。”
    科娅点头。
    “嗯……嗯?”
    老唐眼神疑惑起来。
    这幅画上这个拿着剑的人是谁?虽然他长得和非哥一样都很帅,但是他绝对不是非哥啊!
    ……
    “你是来领装备的?”和恺撒面对面站在走廊里交谈,路明非了然地点点头,“看来你接了个比较难的任务啊。”
    “A级,刚刚在执行部接下的,”恺撒脸上露出可惜的表情,“其实我是想接s级的任务的,可惜这种难度的任务哪怕是在执行部里也不多见。”
    “学生会的会长居然要亲自涉险吗?我还以为会长什么的应该在大后方把控指挥。”
    除了楚师兄那种会长。
    “指挥方面我也很擅长,”恺撒似乎完全不知道谦虚为何物,“只是作为领袖,如果让手下人去冲锋陷阵自己却不能和他们一起站在第一线的话,恐怕没有资格得到属下们的爱戴啊。”
    “听起来你好像在说校长?据说他已经一百多岁了,还活跃在屠龙的第一线。”
    路明非想起了那个绅士一样的老头,他偶尔会在校长在学校里的时间去找他喝下午茶,在办公室里校长除了会告诉他初代狮心会以及他高祖父的故事外,还会向他讲述自己在全世界飞来飞去屠龙的经历。
    嗯……以及那些他在度假和休闲中邂逅的美丽女孩。
    对此路明非只能感慨校长真是老当益壮,人老心不了,以及精力充沛。
    除了这位艳遇不断的帅老头和老流氓,另一位躲在钟楼的阁楼里成天看杂志、打游戏、喝黄油啤酒点外卖披萨的副校长也曾跟路明非讲述过他年轻时把妹的经历,但是路明非对此的回应往往只有鄙夷的冷笑。
    “校长和贝奥武夫那样的人就算把范围扩大到整个欧洲混血种界也是可以用‘伟大’来形容的,超越他们也是我的目标之一。”
    恺撒点头赞同,目光瞥到路明非提着的剑。
    “贝奥武夫?”
    路明非听说过这个北欧神话中的英雄,但是恺撒既然把这个名字和校长并列,想必也是真实存在的屠龙者。
    “贝奥武夫家族的当代族长,他们的家族几千年来一直是最坚定、最勇敢和最残酷的屠龙者家族,”恺撒解释道,“贝奥武夫家族的历史甚至早于秘党,最初的秘党就是由贝奥武夫和其他几个家族共同组成的联盟。”
    “那个时候加图索家估计还没诞生。”
    一旁的诺诺用食指轻戳恺撒腰侧,恺撒无所谓地笑笑,诺诺说的是事实,没必要去反驳,况且他本来就不喜欢自己的家族。
    “您二位这是……”
    看着举止颇有几分亲密的恺撒和诺诺,路明非挑眉。
    “如你所见,现在我们是恋人了。”
    恺撒握住诺诺的手,诺诺对着他做鬼脸。
    “假如你们第一次认识是在咱们去芝加哥那天,那应该才过去没多久吧?”路明非感慨,“还是你们年轻人玩得花啊,我已经跟不上你们的节奏了。”
    “少来!你看起来年纪还没我大!”
    诺诺反驳,只是不知为何,路明非总觉得她的语气有些发虚。
    “我只是感慨一下,要是我认识的两个朋友也能有你们这么迅捷的发展速度就好了,”路明非想到了叶胜师兄和酒德亚纪师姐,“他俩都心心相印两三年了,就是不捅窗户纸,再这么下去都要拖到毕业了。”
    “有些事情是需要契机的,也许他们还在等。”
    恺撒道。
    “那我能不能八卦一下你们二位的契机是什么?”
    路明非好奇道。
    “就是那天,你走了之后,我们两个在雨里兜风,去市区里吃了晚餐,在大桥边看河,然后用一整晚横穿了整个墨西哥好几次,日出的时候我就跟她表白了。”
    “如果你们两个染一头花花绿绿的头发,再把布加迪威龙换成几百块钱的廉价摩托车,我都要把你们当成我们那边的小混混和小太妹了。”
    路明非吐槽。
    “混混的意思我明白,就是不入流的,没有家族类黑手党人士,但是太妹是什么,女混混吗?还有你提着这把剑是要去干什么?”
    恺撒好奇道。
    “差不多,话说恺撒兄你果然是意大利人啊,能把混混和黑手党联系起来你还是我见到的头一个人,而且你这个聊天话题的跳跃性也很意大利,”路明非拍拍自己手里的剑,“我最近有个项目缺资金,带着它去拉点投资。”
    “投资?”恺撒一愣,随后对着路明非竖起拇指,“你这个拉投资的方式很新颖。”
    “我怎么觉得用打劫来形容可能更准确点。”
    诺诺在一旁吐槽。
    “你怎么凭空污人清白!打劫哪有这个来钱快!”
    路明非瞪大眼睛反驳。
    “不过路兄你这是要拉什么投资,不赶时间的话可以和我说一下,说不定我也会成为投资人之一呢。”
    恺撒似乎对路明非的项目很感兴趣。
    “这个啊,恺撒兄你还记得之前去芝加哥的时候我用你的布加迪威龙飙车吗?”
    恺撒点点头,脸色微微有些发白,似乎又回想起了之前在盘山公路上被路明非的甩尾漂移所支配的恐惧——当时他总觉得车轮其实已经离开地面了。
    不过托路明非的福,他发现自己那辆车有着相当高的潜力,为此他甚至准备尝试联系用自己的言灵来配合那辆车,以此突破到一种全新的速度——也许以后他就可以像路明非一样飙车了。
    “说实话,我觉得你那辆车还是稍微慢了一点点,所以我准备开发一辆新车,哦不,新的地面载具,目标是能跑到亚音速。”
    路明非道。
    恺撒:……
    诺诺:……
    ……
    中国,昆山,阳澄湖附近。
    昨天就已经把石板交给了一家大型博物馆,老唐谢绝了博物馆的感谢和证书锦旗,带着银河之壶连夜坐飞机到了这里。
    据说阳澄湖有全中国最一流的大闸蟹,膏肥黄满,肉质鲜美,想想都让人流口水。
    可惜小银吃不到,只能看着我吃。
    老唐遗憾地想道。


第二百零三章 匆匆半年
    入秋的雨丝丝绵绵,打在阳澄湖的湖面上,波纹涟漪不断,湖边的石栏有浅浅的青苔,一座小桥连在路边。
    老唐坐在阳澄湖边的一家小馆里,桌上摆着几碟小菜,一壶烫在热水里的黄酒。
    阳澄湖有好蟹,青背白肚,黄毛金爪,绑起来放进锅里一蒸,水汽把青背浸成红甲,掀开之后就是洁白的蟹肉和流油的蟹黄。
    老唐把一绺蟹肉从蟹脚里剔出来,扔进蟹醋里滚一滚,然后美美的啜上一口烫过的黄酒,小银坐在他旁边,托着腮,鼓着脸颊瞪着他。
    老唐权当做没有看见,手里的筷子夹上一块松鼠桂鱼,鲜红亮澄的汤汁挂在炸脆的面衣上,递到嘴里能听见“嘎吱嘎吱”的脆声。
    店里的老板手艺很不错,只是看起来像那种不怎么缺钱,开店全凭兴趣的人,客人来了并不爱招呼,所以店里冷清不太配得上这一手好厨艺。
    店里满打满算只有三桌人,老唐和小银一桌。
    老唐左手边一个年轻的男孩自己一桌,眉目清秀,气质隽雅,看起来不过二十岁上下,却有种坐看流水行看云自在,时不时在桌上一碟茴香豆中拣几粒丢进嘴里,茴香豆旁的清蒸白丝雨吃了一半,太雕酒里泡着青梅。
    右手边靠近门的是个穿着白帽衫带着棒球帽的女孩,看着像个女大学生,清秀可人,肤若凝脂,桌子上只有茴香豆和太雕酒,酒里没有青梅,一边透过没关的门看雨景,一边偶尔小酌两口。
    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老唐总觉得那个男孩有时会瞟自己一眼,而女孩也会偶尔偷偷瞟那个男孩一眼。
    是人就会好色,男人好女色,女人好男色,女孩偷偷看好看的男孩不是什么稀罕事,老唐自己一个男人,总有被另一个男人偷瞄的感觉,不禁让他有些脊背发凉。
    只是仔细看的话,这好像又是他的错觉,那个男孩从始至终都只是抬头看着湖面,偶尔低头夹两口鱼肉,喝一口小酒,视线完全没有往他这个方向瞥。
    秋天的雨不大,但很长,蒙蒙的雨幕里仿佛一切景色都被拉远,缺点被掩盖,朦胧不清中多了些留白的美,连老唐这样的粗人都沉醉在雨中的阳澄湖里。
    一道高挑纤细的身影从街道的尽头撑着伞走近,她穿着民国时的旗袍,旗袍紧紧裹着她的身体,露出玲珑美好的曲线,黑发盘成髻,只有两绺长鬓垂下来,踩着高跟鞋,鞋跟击打地面,清脆声中溅起浅浅的水花,脚步聘婷袅娜。
    她走到小馆门前,收起手里撑着的油纸伞,伸手将垂下的长鬓别在耳后,皓腕如雪,眼角有一抹绯红。
    坐在靠近门的桌子上的女孩眼中闪过一丝惊艳,哪怕是作为同性,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个走进来的女人有一种令人忍不住沉醉进去的魅力,只是……
    在秋天的雨中穿着这样一身单薄的旗袍,她不冷吗?
    穿着旗袍的女人腰肢摆动,像弱柳扶风,坐在老唐身边,风情万种地看着他。
    “原来她是来找人的……”
    女孩这个念头刚起,就听见老唐高声道:“老板,买单!”
    坐在他身边的女人柳眉倒竖:“你这就要走?”
    “走是不赶趟了,”老唐一口闷掉杯里黄酒,“我该跑了。”
    “我有事找你。”
    酒德麻衣笑吟吟地开口,老唐只觉得她笑里藏刀,一旁的小银恨不得拿起松鼠桂鱼的盘子连着里面的汤汁一并糊在酒德麻衣脸上。
    “你上次跟我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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