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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世界唯一魔法师-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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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拂晓此时彻底吸收了那残魂的记忆力,眼神里露出一抹思考、意气风发:“这是一个大时代!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不过,自家老爹的下场貌似不怎么样啊?明明开局天胡,有望一统天下,席卷中原的王炸,却硬生生的打得稀巴烂。”朱拂晓此时只觉得灵魂通透,对于自家的处境已经知晓的七七八八。
  “有趣!有趣!隋朝!隋朝!有危险,也有机遇。”朱拂晓静静的消化着体内记忆,就连为何一命呜呼的事情,都在其脑海中流淌而过。
  不过是半个时辰,他就已经完全接纳了对方记忆,彻底融入了这个世界。
  “真是一个令人向往的时代,我也想看一看,这千古圣君究竟有何魅力!”朱拂晓对于杨广的评价,心中是五五开。
  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
  后世史学家对于杨广的抹黑,他心中嗤之以鼻。只要是有点脑子,就知道杨广的伟大。杨广就是得罪门阀世家得罪的太狠了,否则又岂会被抹黑成这般样子?
  别的不说,就单单一个科考,可以延续到二十一世纪,这是何等的丰功伟业?
  这就是一条人人如龙的登天大道!
  “想那么多干啥,我现在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士子罢了,就该整日里思考着如何好好学习,早日登科及地,荣登金榜。眼下,还是先活过来再说吧!”朱拂晓深吸一口气,然后闭上眼睛,在黝黑的屋子内打坐修行,不断炼化抽调体内的死气,维持着肉身不在腐朽。
  伴随其体内魔法种子的壮大,那灵魂的滋养,朱拂晓一身修为越加精深,抽调体内死气的速度越来越快,每日里抽调死气的速度,已经远远大于死气诞生的速度。
  每日里死气诞生就那么多,而朱拂晓却在每日里都在变强。
  白天修行‘圣杯法’,努力打造出属于自己的魔力源泉,晚上修炼死亡魔法,不断抽调体内的死气。
  时间匆匆,日子就这般匆匆的过,一个月后的清晨,伴随着最后一丝丝死气被吸收,朱拂晓的体内一阵阵跳动传来,那一股股滚烫的热血在身躯内流淌。
  “活过来了!终于活过来了!”
  朱拂晓慢慢站起身,轻轻攥拳,感受着柔软的身躯,再无那种背负大山的感觉,他的眼睛里露出一抹光彩,嘴角露出了一个大大的酒窝。
  阳光是如此的明媚,空气里散发着稻田的香气,眼前世界不再是黑白,而是一片彩色。
  最关键的是,丹田中的死亡魔法种子,已经由拇指大小化作了拳头大小。
  至于说圣杯,只是观想出了一个朦胧的轮廓,多了几分玄妙的气机,整个圣杯似乎笼罩于云雾之中,悬浮在其定境内。
  “肉身是活了过来,但还需要以死亡魔力洗练周身每一寸肌肤,彻底洗去那灵魂原本的印记,然后这具肉身就会成为一张白纸,任凭我书写。到那时,这具肉身才是真正属于我的肉身,所有前身留下的细胞、气机,都会彻底蜕变了出去。用武道修行的话来说,就是:洗毛伐髓。改变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犹若是新生。”朱拂晓缓缓推开窗子,一阵微风拂面,看着天地间的绿色,眼神里露出一抹陶醉。
  世界如此美妙,唯有死过一次的人,才会知道活着是何等的美好。
  “接下来,就是彻底洗练这具身躯,然后解决这具身躯内留下的隐患。这具身躯似乎招惹了了不得的大敌!”回忆着脑海中的记忆,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他借助这具肉身活了,但这句肉身的敌人可不管这具肉身里面的灵魂是谁,若叫对方知道自己挺了过来,只怕麻烦依旧会如约而至。
  “我现在已经是魔法学徒,倒有些自保能力。死亡魔法能运用的学徒级别术法神通依旧有很多。”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这些日子他也没有闲着,掌握了许多学徒级别的术法。
  “可惜,翟老爹总觉得做盗匪不怎么安生,随时都有可能丧命的危险,所以将我留在了小村庄隐姓埋名,以另外一种形势生活,绝不会允许我插手盗匪的事情。否则,我要是能进入瓦岗寨,凭借我的先知先觉,辅佐自家老爹,或许有些机遇。”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然后看向了依旧在床榻上睡懒觉的小丫头,慢慢的推开门,来到院子里活动手脚。
  朱拂晓兄妹搬来这村子不久,一直都是深居浅出隐姓埋名,与这村子中的邻里之间并不熟悉。否则也不会朱拂晓躺在床上一个月,左右邻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前来看望。
  “我这身伤势,也不知道是被理正找人做的,还是那柴家做的!或许都有可能!”朱拂晓背负双手,在院子里散步。
  死过之后才知道活着的美好!
  所以,不管是谁,想要要他的命,他都会先送对方去见阎王。
  “这个世界没有阎王,或许以后我就是阎王!”朱拂晓笑了笑,曾经的翟让那也是东都法曹,执掌所有的律法,见识不可谓不广,称得上是位高权重。虽然依旧是吏胥,不入官员品阶,但权力可一点都不小。
  身为东都的法曹,那就相当于后世的公安局局长,错非被那李密给牵扯到,岂会落得如今地步?
  “狼族!这个世界是有兽族的!不过是一些长着人类身躯,顶着妖兽特征的种族。兽族比人来强大,个个都是身强体壮,一个寻常兽族战士,能力拼十个人类普通成年男子。不过人类依靠奇巧机关,将兽族赶出了中原大地,驱逐于塞外蛮夷之地。与我前世记忆中的隋唐很像,但却又不一样!”朱拂晓在庭院内走了一会,此时天边太阳升起,暖洋洋的太阳照射在身上,虽然叫他感受到了活人的气息,但是体内的死亡魔法却觉得有些躁动。
  那天地间的至阳生命力,叫死亡魔法有些不安。
  冥冥中似乎有些敌意!
  那是死亡与生命的敌意。
  朱拂晓慢慢闭上眼睛,感受着体内流淌的魔力,然后在烈日下开始修行圣杯法。
  白天死亡之力被压抑,但圣杯法却是无妨。
  待到日上三竿,才见其收敛功法,转身走入屋子,就见小妹和死猪一样,躺在床上呼呼大睡。
  朱拂晓摇了摇头,眼神里露出一抹笑意,转身回厨房准备早饭。
  说来也是,翟让身为瓦岗寨的盗匪头目,竟然只往山下搬米,家中连个荤腥都没有,简直是没有道理。
  朱拂晓其实也不想想,盗匪的日子能好过?
  大家都是活不下去才做盗匪,为的就是有一口饭吃。影视剧中那大碗吃肉大碗喝酒,都是骗人的。
  有钱的盗匪早就下山洗白从良了,谁还在刀口讨生活?
  能有的吃就不错,他还嫌弃粟米不好吃,壳硬难以下咽。
  煮好米饭,然后用粘稠的米汤代替油水,将青菜煮了煮,再看看手中的盐矿,朱拂晓沉吟了一会,还是放进去煮一煮。
  没有盐巴的饭菜,实在是不好吃。他虽然知道盐矿有毒,但那又怎么办?
  难道一点盐也不吃?
  做好饭菜端上去,小妹不知何时古灵精怪的已经爬起来,蹬开凉席直接窜了下来:“哥,不都是说我做饭,你怎么又起早做饭了?”
  口中说着,却是心安理得的坐在了哪里,抢过大碗吞咽了下来。
  看着狼吞虎咽的小妹,朱拂晓苦笑,他这一个月过得苦啊。亏的小妹智力始终停留在五岁,否则自己不吃饭的事情,如何也瞒不过去。
  那‘已经提前吃了’的谎言,倒是叫小姑娘心中没有起疑。
  朱拂晓眉毛挑了挑,将碗中的粟米巴拉入口中,然后细细的嚼嚼。
  很硬,有些拉嗓子,但却有一股很纯的味道。那是五谷红尘的气息。


第6章 因果
  没有死过的人,就永远都不会知道,活着究竟有多么的可贵。
  尽管粟米粗糙难以下咽,但朱拂晓却依旧吃的香甜。一边小丫头更是狼吞虎咽,吃出了猪声。
  早饭吃完,小丫头去洗碗,朱拂晓斜倚在门口前,一双眼睛看着郁郁葱葱的田野,还有小丫头那不断忙碌的背影,双目内露出一抹思索:“死亡魔法终究是回归于黑暗,以魔法的力量,日后未必不能将小丫头的心理创伤治好。”
  “圣杯的修炼,说白了就是物质重组。用我观想的圣杯,将大的圣杯吸收。想要构建圣杯,第一件就是先修炼出炼金护符。炼金护符,可以每时每刻诞生一丝丝魔力,积少成多便可以施展魔力了。第一步,也就是魔法师阶段,便可以将炼金护符观想出现。”朱拂晓背负双手:“其实,对于我来说,死亡魔法并非最好的选择。可惜当时我肉身已死,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不论是火系魔法、还是木系魔法,乃至于时间魔法、空间魔法,大概都会比死亡魔法会更好用一些。”
  “不过,死亡魔法也不差。死亡魔法偏向于杀伤,对于辅助生存并无用处。”朱拂晓将心中诸般杂念斩的干干净净。能活过来就已经是邀天之幸,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最关键的是,死亡魔法虽然没有辅助生活的能力,但死亡魔法绝对是所有魔法中最为诡异、杀伤力最强的术法。
  “还是看书吧,现在已经掌握了几种魔法,也不知道效果如何。有时间还要琢磨琢磨炼金之术,然后想办法化解了这具身体的因果。”朱拂晓虽然重生,但绝不会放松下来,因为暗中还有大敌在环顾着自己。
  他躺在床上也就罢了,现在已经恢复,想必要不了多久,麻烦就会上门。
  半空中的乌鸦已经散去,朱拂晓清理着院子里的杂草,感受着杂草内的生命力,不由得轻轻一笑。
  他现在修炼了死亡魔法,对于生命的感应格外强烈。
  “天天吃糙米,谁受得了?还要想办法吃点肉才是。我这具身体正是长身体的年纪,不吃肉怎么发育?况且,修炼魔法虽然主要是精神上的修炼,但精神上的修炼也离不开肉身的强大。”朱拂晓一边除着杂草,一边心中暗自思量。
  “死亡叹息!”朱拂晓脑海中划过一道魔法的名字。
  这是一种弓箭魔法,只要将魔咒附加于箭矢之上,以箭矢锁定那猎物的气机,在魔力耗尽之前,就会追杀不休。
  这是一道成长型的魔法,从魔法学徒乃至于成为法神,皆可不断修行的魔法。
  “我要是制作一支弓箭,在附加上死亡叹息,入山狩猎的把握,应该比较强了吧?”
  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弓箭在这个时代,可是管制之物,除了那些王公贵族,平民百姓用的箭矢不可以加以金铁。
  “我有圣杯,体内魔力无穷,最不缺少的就是魔力。那死亡叹息的魔法施展不难,我现在就缺了箭矢与弓箭。”朱拂晓心中念头转动:“箭矢的煞气好说,山中不缺木棍,我只要截取一些木棍,将其晒干削出一个锋锐的头,便可以充当箭矢。有了魔法加持,就算是没有箭头,那又如何?”
  “只是这硬弓要去哪里找?”朱拂晓心中犯难,制作硬弓他还真不会。
  弓箭的制作,不单单要有好的弓弦,更要有坚硬的弓骨。
  “村头王猎户家倒是有弓箭,可猎户以弓箭为生,这是人家吃饭的本事,绝不会轻易外借。”朱拂晓一双眼睛看向身后的米缸:“或许,可以请那王猎户为我制作一把简易的硬弓。不需要射程多远,三十米足矣。只要有效射程三十米,山间大半的猎物都可以被我猎取。”
  心头念定,朱拂晓拿起柴刀,推开门走出院子,向远处的瓦岗山脚下走去。
  瓦岗山乃是一片原始丛林,因为山中有盗匪横行,是以这片山林便成为了无主之地。就算是方圆数十里的百姓,也不敢来山中狩猎,免得遇到山贼,遭了灾祸。
  虽然说兔子不吃窝边草,瓦岗山的盗匪很少下山祸害周边百姓,但毕竟是盗匪,谁敢去接触?
  犯不着为了一口粮食,将命给搭上。
  朱拂晓修炼了数种魔法,倒是有些艺高人大胆,自然不将那山中盗匪看在眼中。
  或者说,来他三五个盗匪,他并非没有办法应对。
  至于说瓦岗山中的猛兽,他只在丛林边缘寻找材料,可不会贸然进入丛林深处,给野兽当点心。
  现在的瓦岗山乃是原始丛林,山中各类大型猛兽无数,这也是附近府衙无法清剿瓦岗山盗匪的原因之一。
  瓦岗山全都是一些隐秘的羊肠小道,大军到了此地不说寸步难行,但却也休想整军列阵,只能等着被瓦岗山中盗匪击破。
  朱拂晓一路出门,路过村中,村子里有三两个闲汉遥遥的看着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诧异,然后转身脚步匆匆离去。
  “来了!”看着那远去的闲汉,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冷光。
  朱家兄妹乃是外来人,在村子里买了十亩良田,可是成为了不少人眼中的大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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