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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云澄右手一挥,弹出三块栗子壳,随后把刚刚抄到手里的钢环,用同样的手法射了回去。
三块栗子壳击落三杆飞枪,钢环重重打在燕双飞的脑门上,燕双飞当即脑浆迸裂,死尸倒地。
此乃: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第99章 寻宝的走,寻仇的来
吕云澄足尖轻轻一点,伴随着衣袂飘飞的声音,踏着月色悄然落地。
白衣胜雪,衣带飘飘,浮光掠影,踏月留香,好似云中仙人,有说不出的潇洒。
刚刚落地,两把碧绿色的长刀便斩向吕云澄的小腿。
出手者,“螳螂刀”唐独。
唐独虽然不入兵器谱,但他确实是个高手。
此人平日里以五毒为食,吃得全身发绿,连眼珠子都是绿的,他老婆见他的头发和帽子还是黑的,便好心替他染成了绿色。
两把螳螂刀淬了剧毒,只需擦破一点皮,便足够杀人害命。
地躺刀本就以奇诡著称,配合两把弯弯曲曲的螳螂毒刀,招法更是奇险莫测。
唐独眼中闪过绿幽幽的光芒,嗜血和杀意仿佛要凝成实质。
自从头发帽子变成绿色,他便非常讨厌小白脸,越白越讨厌,非要给毒绿了不可。
吕云澄冷哼一声,右腿好似蛟龙出海,一脚把唐独的两把毒刀踢成粉碎,破碎的刀片反震回去,插在了唐独身上。
“呼!”
六十三斤的金刚铁拐带着呼啸的风声打向吕云澄的腰肋。
虽是一招平平常常的“横扫千军”,但力道之强,气势之壮,绝不亚于昔年的“银戟温侯”吕凤先。
“刷!”
两根判官笔点向吕云澄的后心。
高行空是点穴名家,一对判官笔专破横练气功,点废过无数高手,铁传甲的铁布衫刀枪不入,却也不敢硬接高行空的重击。
两人出手的时机堪称完美,出手力道又快又狠,吕云澄脚都没有收回来,似乎已经没有闪避的空间,只能用这个不好发力的姿势硬接。
不等金刚铁拐和判官笔临近身前三尺,吕云澄的身子猛地如同陀螺一般旋转了起来。
鞭腿狠狠撞向诸葛刚的金刚铁拐,左手掌力吞吐不定,抓向高行空的判官笔。
“铛!”
金铁交鸣之声响起,血肉之躯对撞钢铁,吕云澄毫发无损,诸葛刚虎口震裂,腕骨断折,满脸骇然的看着吕云澄。
鞭腿对撞金刚铁拐,手上也没有闲着。
左手五指好似天罗地网,把高行空的一对判官笔牢牢束缚,内劲催动,判官笔倒飞而出,洞穿了高行空的琵琶骨。
鸡毛店内观战的孙天机双眼一眯。
旁人不懂吕云澄招式的神妙,他却是明白,吕云澄的手脚上都附着了先天罡气。
以先天罡气对轰金刚铁拐和判官笔,把诸葛刚和高行空的力道尽数逼了回去。
他竟然真的练成了!
而且用的这般举重若轻,随心所欲!
真是一个天才!
若是让孙天机知道吕云澄只用一月便达到如此境界,怕是会惊得抽过去。
一招重创两人,吕云澄并不停手,右手食中二指并指成剑,轻飘飘的点出两道指力。
砰!
砰!
两声轻响过后,诸葛刚和高行空的脑袋上,各多了一个窟窿。
上官飞前冲的趋势瞬间停滞,面上闪过几丝惊恐。
燕双飞、唐独、诸葛刚、高行空瞬间身死,让上官飞满腔愤怒的热血,快速冷了下来。
他不怕死,但不代表他喜欢自寻死路。
“在这个江湖上,如果没有足够强的实力,最好不要说那些无聊的废话。”
“剑魔教训的是,在下受教了。”
“剑魔?剑魔是个什么玩意儿?我的外号么?谁起的?”
提到“剑魔”,吕云澄下意识的想到两个人,一个是“一剑破万法”的独孤求败,一个是“一贱破万格”卑微舔狗。
吕云澄本就没指望别人叫自己剑神剑仙剑圣,剑魔就剑魔吧,总比剑妖剑鬼剑怪好听的多。
上官飞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外号是谁起的,只知道最早来自于市井。”
“市井?哦,知道了,那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在这儿相聚,是为了什么?”
“有人传信,说你出海远行,担心一去不回,便把毕生绝学录成秘籍,藏在归云庄中,这些人都是来抢秘籍的。”
白天羽道:“他们是,我不是,我是来找人打架的。”
“你是白家的‘神刀无敌’白天羽?”
“我虽然很有信心,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在剑魔面前,不敢称无敌,不过,今日既然遇上了,怎么着也该领教两招。”
“可以,只不过今天来的人有点儿多,有寻宝的,有寻仇的,你还要再等一会儿。”
说罢,吕云澄看向上官飞,道:“你打算怎么了结今日之事?”
“剑魔打算如何了结?”
“本来想宰了你,但你死了,谁给我送战书啊,也罢,就这样解决吧!”
话音未落,吕云澄右手剑指猛地点向上官飞的左肩。
上官飞自是不肯坐以待毙,左摇右摆,上蹿下跳,闪避数次,但无论如何闪避,也不能脱出吕云澄双指笼罩的空间。
“噗!”
上官飞的肩膀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血口,浑厚霸道的真气顺着经脉快速流动到各处,很快便封锁了上官飞半边经脉。
不把这股真气祛除,上官飞的武功最多只能发挥出三成。
而且不仅要祛除,还必须要快,否则时间久了,经脉被真气破坏,武功就彻底废了。
一个残废的人,绝不可能成为金钱帮的帮主。
“这是我给你爹的战书,如果他解不开这个局,就不要想着称霸江湖了。”
“希望你不要后悔。”
“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从来不为做过的事后悔,滚!”
上官飞看了吕云澄一眼,捂着肩膀,带着余下的几个属下跑路了。
那些想要挖宝贝的江湖人,也用最快的速度跑路。
白天羽身上升起熊熊的战意,高声道:“可以打了么?”
“还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寻仇的已经来了。”
“嘎吱嘎吱嘎吱嘎吱嘎吱……”
寂静的夜空中传来一阵咀嚼声,好似有妖魔肆虐,把人连皮带骨嚼碎了吞入腹中。
伴随着咀嚼声的,是一股非常浓郁的香气。
炸鸡的香气。
吕云澄抽了抽鼻子,心说这手艺还真不错,无双做的炸鸡,香气也没有如此浓郁。
天下间能做出如此酥香的炸鸡的唯有一个,便是当年悬赏过吕云澄的大欢喜女菩萨。
“哗啦!”
鸡毛小店的三面墙壁被挤成了碎片,一大群肥胖的好似母猪的女人挤了进来。
不,不能说她们是猪,因为像她们这么胖的猪世上还少见得很,而且猪也绝没有她们这么能吃。
白天羽风流成性,最爱美人,见到这场面,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
刚想出刀,却见鸡毛店的房顶砸了下来,只得快速闪避出去。
铁传甲一手提着孙天机,一手提着孙小红,西门柔蛇鞭卷起孙驼子,在鸡毛店变成废墟前闪了出去。
烟尘散尽,众人终于看清了那可怕的场景。
一大群肥猪后面,是一只更加肥胖、更加壮硕的猪王。
不只是白天羽,连吕云澄都恶心的想吐。
前世据说世界上最胖的人重达727公斤,吕云澄没看过727公斤的人是什么模样,但大欢喜女菩萨的体重,绝对不会少于那个胖子。
一眼看去是肉,再看一眼还是肉。
她就像是一堵肥肉组成的城墙,奥尼尔站在她面前都像是小鹿斑比。
大欢喜女菩萨手中拿着一只金黄酥脆的炸鸡,三口两口,炸鸡便被她连皮带骨吃到了肚子里。
第100章 疯癫之人,青光紫芒
“噗!”
大欢喜女菩萨吐出了三五片骨茬。
更加恶心的事情发生了。
几个围在她身边、涂脂抹粉的男人,飞快的奔过去争抢,甚至为了一块鸡骨头而厮打起来。
“大欢喜女菩萨,我和你无冤无仇,希望你不要找死。”
“找死?就凭你手中那根筷子,也能杀死我?笑话!小子,我看上你了,你跟我走吧,我会给你做最肥美的炸鸡,还会给你无上的享受!”
大欢喜女菩萨狂笑两声,又看向一旁的白天羽和铁传甲,高声道:“你这小白脸也挺俊,那个大胡子壮得很,也和我一起回去。
那俩糟老头子,和那个大长脸就不必了,嗯,这个瘦的没有二两肉的丑女人,更是不行!”
“呕!”
白天羽终于忍不住,把刚才吃的喝的一并吐了出来。
“呕!”
铁传甲原本还能忍受,但恶心的感觉是能够传染的,看到白天羽吐了,再也忍受不住,吐了个天昏地昏。
西门柔庆幸自己长了一张马脸。
孙小红气的柳眉倒竖,却又怕了那荒古凶兽一般的威势,不敢上前理论。
事实上,孙小红并不瘦,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丰腴”,哪怕是在以丰腴为美的大唐,也是万人追求的大美人。
只不过比起大欢喜女菩萨,那就是骨瘦如柴,瘦如鹌鹑了。
如果大欢喜女菩萨不找死,吕云澄还有兴趣问问炸鸡的配方,既然她主动找死,那就没什么好说的!
“锵!”
泪痕出鞘,吕云澄飞身而起,一剑刺向大欢喜女菩萨心窝。
铁血十二式——千军辟易!
阳刚霸道的真气、刚猛凌厉的剑招、削铁如泥的宝剑,便是城墙也能刺出一个窟窿。
左手轻轻一晃,一把飞刀出现在手中,闪电般射向大欢喜女菩萨的右眼。
大欢喜女菩萨身上的肥肉实在是太厚,即便刺中咽喉,肥肉也能挡住飞刀,不如直接射眼睛。
小李飞刀!
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
吕云澄虽然没能达到李寻欢的境界,但这一刀的威力已经远远超越飞刀门主柳云飞。
寒光一闪,飞刀正中目标。
寻常人眼睛被射瞎,定然会大吼大叫,用力挣扎,但大欢喜女菩萨好似只是被蚊子叮了一下,一手拍向吕云澄的宝剑,一手拔出飞刀,放入口中大嚼起来。
百炼精钢打造的飞刀,被她硬生生的嚼成了粉碎。
魔教十大神功——嚼铁大法!
这门武功当然不只是能够嚼铁咀金,还能强化脏腑,增加脏腑的抗击打能力。
大欢喜女菩萨天生肥胖,身上的肥肉足以抵抗刀砍剑刺,再加上强化脏腑的嚼铁大法,是一种另类的“内外兼修”。
刀砍剑刺有肥肉抵挡,隔山打牛一类的劲力,突破脂肪之后,难以伤到被强化过多次的脏腑。
以难缠程度而言,大欢喜女菩萨绝不亚于郭嵩阳、荆无命。
巨大的巴掌拍向宝剑,这股力量不能拍飞吕云澄,却能把宝剑拍歪,刺向非要害的位置。
“噗嗤!”
泪痕剑刺中大欢喜女菩萨,直没剑柄,掀起一片带着肥油的血液。
大欢喜女菩萨狂笑一声,浑身肥肉震颤,想要夹住泪痕剑。
吕云澄早就知道大欢喜女菩萨有“肥肉夹剑”的本事,但自忖泪痕剑是神兵,不怕她的肥肉,正要震开她的肥肉,顺势来一招“开膛破肚”,半边腰肋猛地遭受一下重击。
若非有先天罡气护体,这一下能把吕云澄的骨头打散了。
定睛看去,却是大欢喜女菩萨身上每一块肥肉都已经如同海浪一般翻转,每一块肥肉都是能发起攻击的武器。
“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把剑是神剑么?你的所有资料我都看过,乖乖随我回去吧!”谷
伴随着一声大喝,比熊掌还大三分的右手抓向吕云澄的脖颈。
吕云澄腰腹用力一扭,被击飞的趋势瞬间止住,右手一翻,用了一招“回马望月”,笔直的刺向大欢喜女菩萨的掌心。
“嗤!”
泪痕剑洞穿了大欢喜女菩萨的右手,吕云澄冷笑一声,劲力催动,剑气爆发,把她的右手炸成了粉碎。
鲜血,肥肉,混合着凄厉的惨叫,简直像是堕入了地狱。
可就在这地狱般恐怖的场景中,却又突然出现一丝不谐。
一把竹剑悄然刺向吕云澄的后心。
明明是偷袭的招式,却又潇洒写意,好似一片静谧的竹林,剑势之轻灵优雅,不亚于巴山剑派的七七四十九式回风舞柳剑。
能用出这样的剑法的,就算不是山林间清纯文静的牧羊女,也该是风采卓然的英俊少侠。
可竹剑的主人却是一个邋里邋遢的乞丐。
乞丐手指短粗,好似小胡萝卜,用寻常的宝剑非常不合手,用又轻又薄的竹剑却分外合适。
这个乞丐方才在对面那条街上的当铺门口睡觉,大欢喜女菩萨带人“摧城拔寨”,弄得烟尘四起,混乱不堪,让他悄无声息的潜入了过来。
此时出手偷袭,直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