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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天机惊诧的目光中,吕云澄真的回去睡觉了。
孙天机本来也想找个地方睡觉,但阿飞刚好练剑归来,便拉着阿飞说话。
相比于喜怒无常还小心眼的吕云澄,孙天机更喜欢拥有一颗赤子之心的阿飞。
阿飞的剑法很高,但点穴之类的功夫却不怎么样,对于内家真气的理解也不够高深,孙天机抽着旱烟,喝着小酒,为阿飞讲解点穴。
当一个人专心于某件事情的时候,时间总是会过得很快。
天很快就暗了下来,又浓又厚的乌云遮盖了星月,不见一点光亮。
吕云澄一手提着食盒,一手提着灯笼,到了长寿亭,见到了摸黑讲解武功的孙天机和阿飞,吐槽道:“你们两个不知道点根蜡烛么?”
孙天机道:“讲解武功,听声音就足够了,没必要点灯。”
阿飞道:“我没带蜡烛,连火折子都没带。”
“我说的没错吧,上官金虹不可能在傍晚到,我带了点酒菜,咱们边吃边等。”
上官金虹并没有让三人等太久,过了约莫半刻钟,路边就出现两盏昏暗的灯光,好似巨兽的眼睛,分外的狰狞。
灯笼是金黄色的,用一根细竹竿高高挑起。
金黄色的灯光下,可以看出挑灯的人身上也穿着金黄色的衣服,甚至连他们的脸也被灯光映得发黄。
上官金虹走在前面,荆无命走在后面。
两人走得很慢,步子很大,看来和平常人走路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却有说不出的诡异。
这却是因为,荆无命每一步踏下,都恰巧落在上官金虹第一步和第二步之间。
上官金虹踏下第一步,荆无命踏入第二步,上官金虹踏下第三步,荆无命踏入第四步,从来也没有走错过一步。
明明是两个人,却好似一个长了双手双脚的怪物。
吕云澄曾经对战过擅长配合的高手,比如美丽不打折,金银二老,但比起上官金虹和荆无命,差了十万八千里。
他们的配合已经不局限于肉体,而是到了心灵层面。
吕云澄甚至觉得,哪怕是杨过小龙女,张丹枫云蕾,也未必有这般默契。
“上官帮主大驾光临,我这小地方蓬荜生辉啊,远来是客,我敬你一杯。”
吕云澄手指轻轻一弹,把酒杯弹向了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双目一凝,探出左手,把酒杯抓在了手中。
“我从来都不喝酒。”
“那你的生活一定很无趣。”
“听说你最好口腹之欲?”
“没错,我不止好口腹之欲,衣食住行,我都不肯将就。
衣若鲜可显其相,食若美可增其神,住若定可温其心,行若疾可助其兴,上官帮主觉得如何?”
“我觉得你的生活一定很有趣。”
“非常有趣,如果你愿意,也可以过这种生活。”
“你比我想象的还要天真。”
“我明白,一个人如果到了足够高的位置,即便想退,他的那些下属也不会允许他退,你也不是甘心退却的人。
没有人能让你退却,哪怕楚香帅在世,铁中棠重生,也不可能让你退却。”
上官金虹笑了笑,把那杯酒喝了下去。
“你不是从来都不喝酒么?”
“遇到你这样一个知己,我还是想喝一杯的。”
“能不能告诉我,你来做什么?打架么?”
“约战。”
“和我?”
“不,是我。”
荆无命灰蒙蒙的眼睛看向阿飞,冷冷的说道:“咱们的剑法很像。”
阿飞道:“确实很像。”
“所以,咱们注定是对手。”
“后天清晨,红枫林。”
“好!”
上官金虹把酒杯扔了回去,用方才的方式,迈着大步离开了。
孙天机道:“吕小子,你平日最爱与人动手,今日怎的不动手?”
“谁说我没动手?我俩早就已经过了不止一招了。”
吕云澄摊开手掌,露出破成碎片的酒杯。
第108章 争天时,占地利
吕云澄摊开手掌,露出破成碎片的酒杯。
酒杯碎的很均匀,杯身碎成了指甲盖大小,杯底碎成了铜钱孔大小。
碎杯身的是吕云澄,碎杯底的是上官金虹。
方才吕云澄把酒杯弹出去的时候,用的是飞刀门的暗器手法,把真气附着在了杯身上,看似完整,实际上早已震碎。
上官金虹接住酒杯,卸去力量,并用真气维持,喝完酒后,把“完整”的杯子射回,并把真气附着在杯底。
两人借助酒杯,比了暗器功夫,以及真气细微操控。
上官金虹也是一个暗器高手。
毕竟,龙凤双环听起来威风,实际上就是一对钢环,大小类似于练铁线拳的人戴的臂环,肯定是扔出去砸人更加方便。
龙凤双环有一招绝杀,名叫“龙翔凤舞脱手双飞”,是一招非常爆裂、非常决绝的飞环强招。
如果说小李飞刀是暗器第一,龙凤双环就是暗器第二。
上官金虹想要试试能不能接住小李飞刀,应该也有这个原因。
“上官金虹和荆无命配合默契,两人好似一人,哪怕咱们三个联手,最多也只能惨胜,你们两个很可能会死。”
孙天机没好气的说道:“你呢?你就不会死么?”
“不会,我的武功有些特殊,听说过嫁衣神功么?”
“铁血大旗门的绝学,武林中最阳刚霸道的内功,昔年铁中棠铁大侠便是凭此神功击败了魔教教主独孤残。
江湖传闻,‘武道禅宗,嫁衣神功’,你小子练的不是道家绝学么?和佛门武功有什么关系?”
“看来时间隔得太久,哪怕是你,也只能望文生义。
‘武道禅宗’并不是说嫁衣神功和佛门有关,而是禅宗讲究顿悟,嫁衣神功也需要顿悟。”
“顿悟?”
“嫁衣神功的内功太过猛烈,不能直接使用,只能转注给别人,也就是‘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铁大侠的嫁衣真气便是夜帝夫人转注而来。”
“所以,有人给你转注了嫁衣神功?”
“非也,转注的真气威力大减,已经不算是顶尖神功了。
铁大侠当初能胜过独孤残,靠的是百折不挠的内心和越战越勇的斗志。”
“那你是如何练成的?”
“‘嫁衣’的另一重含义,是女人最美不过出嫁时,脱了旧衣换新衣……”
话未说完,孙天机惊呼道:“破而后立,更上层楼!”
“没错,哪怕落入到绝境之中,我也能用天魔解体催动潜力,就算不能反杀,也能冲开一条活路。
杀死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阿飞静静地听着,他不懂什么是嫁衣神功,只听懂了有个会嫁衣神功的人,杀死了魔教教主。
“魔教为什么一定要入侵中原呢?”
“因为世界上有野心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魔教不是一个教派,而是江湖人心中的‘魔’。”
“所以我不喜欢江湖。”
阿飞确实不喜欢江湖,因为他总觉得,江湖人比虎狼更可怕。
……
翌日清晨,阿飞去了镇外的红枫林,在林中一步步的行走。
孙小红小声道:“吕云澄,不是说明天才决斗么?阿飞怎么今天就来了?”
“他在探查地形。”
“探查地形?他要制作陷阱么?”
阿飞以前靠打猎为生,制作陷阱是看家本领。
“不,他不会在决斗中施展卑鄙手段,但他要防备别人施展卑鄙手段。”
“上官金虹作为武林大豪,会做这等下作的事情么?”
“武林大豪也是从底层一步步奋斗来的,不会用小手段,上官金虹早就死一百次了,就算没有陷阱,阿飞也必须来探查一次。”
“为什么?”
“因为阿飞和荆无命练得都是快剑,快、狠、准,一招便会分出胜负,为了刺出最完美的一剑,必须确认好天时地利。
他在这里走来走去,是确认土质,同样的力道,在松软潮湿的土地上能前冲三丈,在坚硬干燥的土地上能前冲三丈五寸。”
“这似乎没什么差别。”
“高手相争,是连一分一毫都差不得的!”
说话功夫,阿飞已经止住了脚步,看向了徐徐升起的太阳。
“他站在这里发呆,又是为了什么呢?”
“你要知道,清晨的阳光虽然不刺眼,但晃眼睛一下,也会非常难受。”
“阿飞就不能先来抢占位置么?”
“荆无命来的一定比阿飞早,不过来得早,也意味着起得早,睡眠时间会短一些,有利也有弊。
而且清晨的时候会有晨露,露水反射阳光,也会造成微小的干扰,阿飞站在那里,说明那里是一个非常好的位置。”
说话功夫,阿飞又跳到了树上。
孙小红奇道:“他跳到树上做什么?不是一剑就能分出胜负么?”
“又不是一见面就会直接开打,他们会对峙一段时间。
如果对峙的时候,一根树枝突然掉下来,不管是从面前落下,还是砸在脑袋上,注意力都会分散,然后……”
“败亡。”
“就算真的打不过了,还能借助树林的环境逃跑,阿飞当过猎户,比荆无命更加熟悉丛林环境,这,才是真正的地利。”
“阿飞竟然算计到了这等地步!”
“不是他的算计,他也不会算计,只是搏杀多了,杀出了经验,行走江湖,武功重要,经验同样重要。”
“那荆无命为什么没来探查?”
“你知道上官金虹和荆无命昨天为什么来晚了么?”
“他们去探查了周边的环境!”
“没错,周围每一个适合决斗的场地,他们都探查过。”
“做事如此精细,一点优势都不会放过,上官金虹真的很适合做生意,金钱帮这名字,还真没取错。”
“细节决定成败,每一场胜利都是由无数的细节组成的,世人只看到一剑霜寒,却不知剑客为了那一剑,付出了多少。”
“你也是这样么?”
“当然。”
“说谎,你是个懒鬼,我从未看过你练剑。”
“我的剑法已经过了‘练’的地步,而是需要‘养’,蕴养剑意,蕴养剑心,事实上,我每时每刻都在练剑。”
第109章 嵩阳铁剑,紫微化龙
阿飞探查好了环境,好似没看到吕云澄和孙小红,大步离开了。
孙小红道:“你会帮他么?”
“一场公平的决斗,帮他,就是在侮辱他。”
“如果这不是一场公平的决斗呢?”
“那就是在侮辱上官金虹,他是一个聪明人,绝不会给我插手这场决斗的借口。”
“你不是一向无法无天么?”
“我只对不守规矩的人掀桌子,别人和我讲规矩、讲公平,我总不好无理取闹,而且,你信不信,上官金虹有办法让我无法干扰这场决斗。”
“什么办法?”
“我怎么知道,我饿了,要去吃东西,你要一起么?”
“好啊。”
……
吕云澄是典型的肉食动物,一天不吃肉浑身别扭。
即便是早餐,也点了两大盘肉包子,五个驴肉火烧,还有一大碗蛋花汤。
孙小红为人不拘小节,但还是很在乎身材的,只点了一碗豆浆,两个素包子,小口小口的吃着。
“你是猪么?我现在觉得你和大欢喜女菩萨还是很合适的。”
“孙小红姑娘,食不言寝不语,如果你再多说一句话,我就……”
“怎么?半夜打我闷棍?你来啊!你来啊!你看我怕不怕!”
“孙天机那糟老头子,整天走街串巷瞎胡说,打了也就打了。
你这娇滴滴的姑娘,一棍子打昏过去,若是被坏人占了便宜,我岂不是罪莫大焉?
打是不能打的,但你还记不记得,大欢喜女菩萨用什么威胁的蓝蝎子?你想吃炸鸡么?”
说来也巧,早点摊边上的熟食店内,刚好做完了一锅炸鸡,晨风一吹,香气四溢。
“呕~~”
嗅到炸鸡的香味,想到自己会被喂成大欢喜女菩萨,孙小红别说吃饭了,隔夜饭都差点吐出来。
吕云澄伸手招呼店小二,示意他去买一只炸鸡来。
看着桌上香喷喷的炸鸡,孙小红好似斗败了的公鸡,闷在那里,既吃不下,也不敢多说什么。
吕云澄丝毫不在意,把桌上的食物吃了个一干二净,连孙小红剩下的那个素包子,那碗没喝过的豆浆,都毫不客气的进了肚子。
擦了擦嘴,吕云澄看向了邻桌的人,道:“这位兄台,你是来找我的么?”
孙小红这才发现,邻桌坐着一个人。
黑巾黑袍,黑鞋黑袜,背后斜背着柄乌鞘长剑。
他身材高大魁伟,比孙小红宽了一半,却丝毫不见臃肿,反而显得很瘦削矫健。
他面上带着种奇异的死灰色,双眉斜飞入鬓,目光睥睨间,骄气逼人,颔下几缕疏疏的胡子,随风飘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