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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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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怜花学识渊博,诗词歌赋、天文地理、医卜星相、丝竹弹唱、琴棋书画、飞鹰走狗、蹴鞠射覆,无一不会,无一不精,各门各派的武功也都有所了解。
  只看了一眼,便洞悉了此招的玄妙。
  双臂一震,长袖突然翻起,如流云,如泻水,招式灵动自然,精巧绝伦,口中朗声吟道:“自传芳酒翻红袖,似有微词动绛本……”
  这两句上一句乃是杨巨源所作,下一句却是唐彦谦绝句,他妙手施来,竟无丝毫不谐之处。
  看到王怜花的招式,吕云澄想到前世某论坛上的经典问题:有哪两句本毫不相干的诗句,拼在一起却天衣无缝
  什么“垂死病中惊坐起,笑问客从何处来”,“有朋自远方来,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鞭数十,驱之别院”均是段子,王怜花这一招却是真的浑然天成。
  辟水剑法乃朱文奎所创,朱文奎只精通绘画,文学方面并不惊人,连名字都没取。
  吕云澄的才学也不怎么样,但在完善招式名字的时候花费了偌大精力,不仅均有典故,每一招的典故也都熟烂于胸。
  临阵想词自是不行,死记硬背却是简单的多了。
  嗡~~
  紫薇软剑微微一弹,绕过王怜花的衣袖,刺向王怜花的腋下。
  辟水剑法——杏花疏影!
  “轻寒翠袖生,穿芳径,十二阑干凭,杏花疏影,杨柳新晴。”
  吕云澄兴之所至,也来了一招舞剑吟诗。
  剑锋袭来,王怜花并无太多动作,只是气贯全身,衣衫鼓胀而起,好似有千百条小蛇,在衣衫中飞窜游动。
  口中诵念道:“雾气暗通青桂苑,日华摇动黄金袍。”
  这两句一属李商隐,一属许浑,配合招式,仍旧是天衣无缝,浑然天成。
  吕云澄身随剑走,左手大须弥神掌悄然轰出,掌力吞吐不定,让人分不清是虚是实。
  王怜花左手下垂,五指连续点出,身形突转,右手自颊边翻起,抓向吕云澄的手腕,诵念道:“垂手乱翻雕玉绊,北人多识绿云鬟。”
  吕云澄手指轻轻一弹,紫薇软剑爆射出重重紫芒,好似一面紫色的帐幕。
  由于吕云澄白日里爱穿紫袍,剑势展开,整个人都藏在剑影之中,忽东忽西,忽南忽北,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忽虚忽实,忽阴忽阳,变化无穷。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
  王怜花听闻此句,眼冒精光,兴致大起,和他斗武的尚有沈浪,能文斗武斗一起来的,却只有眼前这位小友了。
  他却不知,吕云澄是提前做好了“答案”,真才实学怕是还不如孙小红。
  “纤腰怕束金蝉断,寒鬓斜簪玉燕光。”
  “黄鹂久住浑相识,青鸟西飞意未回。”
  “帘前春色应须惜,楼上花榻笑倡眠。”
  王怜花每出一招,便诵念一联诗句。
  每一联诗句均出自两位诗人,原本绝不相干,但配合着王怜花的精妙招式,却又让人觉得,这两句诗本就该如此组合。
  吕云澄同样舞剑吟诗,不过并没有这般炫技,只是根据招式引经据典。
  用“纤云弄巧”,便诵念:“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用“雨疏风骤”,便诵念:“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用“楼台烟雨”,便诵念:“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王怜花唇红齿白,修眉朗目,面色白里透红,有如良质美玉,吕云澄剑眉星目,面如傅粉,容色似玉,温润澄澈。
  两人均是天下有数的美男子,出招之时,均带有一股极具吸引力的邪异魅力。
  若是不知情的,怕是会觉得两人是孪生兄弟。
  前番林仙儿和蓝蝎子打架,好似蜂飞蝶舞,美不胜收,吕云澄感叹女人打架最好看了。
  此时和王怜花这一番切磋,在孙小红看来,比林仙儿和蓝蝎子美妙一百倍一千倍。
  打架好不好看,和男人女人无关,只和颜值有关。
  大欢喜女菩萨也是女人,她打架绝不会有一个人说美。
  王怜花和吕云澄都是男人,可动起手来,身形之优美,出手之潇洒,动作之灵秀,怕是传说中的公孙剑舞、霓裳羽衣,也不过如此。
  两人出手越来越快,招式越来越巧。
  吕云澄和剑光融为一体,让人分不清哪里是剑,哪里是人,王怜花则好似一朵盛开的曼珠沙华,血红色的花瓣闪烁着奇异的魅力。
  紫色和红色交织在一起,剑气和诗歌混合于一身,形成一种难以言说的邪异美感。
  哪怕踏前一步会堕入地狱,也会有无数人飞蛾扑火。
  孙小红双目放光,想到自己已然拜师王怜花,若是也换上一身红衣,和吕云澄切磋演武,琴瑟和鸣,那该是何等的美妙。
  管他什么无双剑舞,纤云弄巧,都能给比下去了吧!
  想到此处,孙小红面上多出一抹红晕,暗骂吕云澄不正经,把自己都给带坏了。
  吕云澄和王怜花切磋,郭嵩阳和铁传甲自然也不会错过。
  两人靠的不如孙小红近,却也看的清清楚楚。
  铁传甲心说这个拔剑砍人的家伙,竟然还会如此行云流水,曼妙无双的剑法,这种剑法,倒是比铁血十二式更配这张脸。
  郭嵩阳则是目不转睛的看着,半点细节也不想错过。
  他的剑法有两处明显破绽,一是剑气收束不住,二是招式衔接不够流畅,需要吸收新奇的武道来弥补破绽。
  短短时间内,云澄和王怜花已经斗了三百招。
  吕云澄剑势如小桥流水,如绵绵细雨,如薄雾浓云,如幽谷深潭,招式不同,却尽是水之变化,流畅圆融,滔滔不绝。
  王怜花出招千奇百变,这一秒是武当流云飞袖,下一秒又是密宗大手印,再下一招又是峨眉四象掌,不管是什么样的招式,都是拿捏精准,恰到好处。
  无论谁的武道精要,只要能学成几分,补充在剑法之中,必然能让剑法大大提高。
  三百招过后,吕云澄和王怜花大生知己之感,出手不再留力,压抑许久的狂性同时爆发。
  王怜花并指成剑,用出各门各派的精妙剑术,包括沈浪的沧浪剑法。
  吕云澄手中紫薇软剑忽软忽硬,忽而绵密如雨的辟水剑法,忽而奇拔峻秀的华山剑法,忽而刚猛凌厉的铁血十二式,忽而攻守合一的大须弥剑式。
  不管是对手的剑法,还是曾经见过的招式,哪怕有半招可用,都毫不犹豫的施展出来。
  吕云澄甚至化掌为剑,从惊涛掌中演化出三招强招,用以对付刚柔并济的沧浪剑法。
  三百招,四百招,五百招……
  在这个一招决胜负的世界,两人斗了足足五百余招,招式仍旧没有演化完毕,出手仍旧没有半点重复。
  “嗤!”
  漫天红影凝为一体,王怜花食中二指猛地点出。
  “锵”
  紫芒寒光瞬间消散,紫薇软剑好似一条长龙,迎上王怜花的手指。
  紫微化龙!


第119章 魔教,你摊上事了
  郭嵩阳眼睛睁得大大的,死死盯住吕云澄和王怜花。
  他当初就是败在吕云澄这招“紫微化龙”之下,他很想看看吕云澄究竟是如何出手,更想知道王怜花会如何拆解。
  两人相距不过三丈,招式出手的一瞬间,剑锋和指尖便已经撞在了一起。
  叮!
  伴随着一声轻响,两人一触即分,背对而立。
  吕云澄握着宝剑的右手略微有些颤抖,王怜花的指尖沁出一滴鲜血。
  郭嵩阳难以置信的摇了摇脑袋,似乎在奇怪,自己方才是不是眨了眼,怎么什么都没有看到。
  不是他眨了眼,而是两人的动作实在是太快。
  就在剑锋和手指碰撞的一刹那,王怜花的手指变幻六次,在紫薇软剑的剑身上点了五下,以隔物传功之法,攻击吕云澄手臂经脉。
  吕云澄真气震荡,紫薇软剑弹了五下,卸去那五道指力,不想王怜花第六下并非隔物传功,而是隔空指力,手腕挨了一下。
  虽有先天罡气护身,王怜花也并未用全力,但还是有酸麻之感。
  当然,王怜花血肉之躯,终归难敌紫薇软剑这等神兵,手指上的护体真气被刺破,被划出一个小小的伤口。
  公平来说,两人此次交手是平手,但王怜花是前辈,还见了血,哪怕只有一滴,面子上也是输了半筹。
  至于火力全开拼死一战,完全没有那个必要。
  两人既没有仇恨,又不是为了武道不顾一切的殉道者,犯不着把命拿出来玩。
  “玩命”这个游戏,一点都不好玩,能不玩还是不要玩的好。
  王怜花看了看指尖,笑道:“好厉害的剑法,有你这样的女婿,我也不虚此生了!”
  俗话说,师徒如父子,王怜花是孙小红的师父,就相当于孙小红的爹,叫吕云澄女婿也没什么不对。
  只不过如此一个风采卓然的人物,一开口就玩伦理梗,总觉得怪怪的。
  吕云澄满脸黑线,看向孙小红,道:“小红,你爷爷去哪儿了。”
  “咳咳~~”
  王怜花被噎的咳了两下,他却是忘了,孙小红还有个爷爷,真要讲辈分,他头上可是要多出一个大爷啊。
  沈浪那种性子,不在乎什么大辈小辈,王怜花可没有这个兴趣。
  充大辈还好,小辈就大可不必了。
  正在醉仙楼说书的孙天机突然觉得后脑勺发冷,疑惑的摸了摸脑袋,心说莫不是那个小混蛋又搞出了什么幺蛾子?
  ……
  沈家祠堂。
  阿飞今日正式认祖归宗,入了沈家的家谱,算是正式的沈家后人。
  沈浪就这么一个儿子,朱七七自是不能让沈家绝后,这几天一直和阿飞搭话,两人的关系还算不错,连“姨娘”都已经叫上了。
  古龙笔下的江湖更迭极快,传承悠久的大派不少,代代相传,且代代有名的武林世家却不多,能传三代以上的更是少之又少。
  本世界刚好就有两家。
  一个是李家。
  李寻欢,李曼青,李坏,祖孙三代,李寻欢还有叶开这个徒儿。
  另一个沈家。
  沈天君,沈浪,阿飞,沈红叶,理论上可以算作四代,沈浪也有公子羽这等出色的传人。
  说来也怪,白飞飞自小给阿飞灌输的思想中,虽然有“老爹是大侠”、“老爹很优秀”,但阿飞和沈浪却比较生分,一直没有叫爹。
  正式认祖归宗后,阿飞咬了咬牙,别扭的叫了沈浪一声“爹”。
  虽然还有些别扭,也算是和和美美的一家三口。
  沈浪存不住钱,朱七七却身家巨富,在东瀛隐居的时候,手中还掌握着好几支商队。
  本打算去吃顿好的,然后买座大宅安顿下来,不想还没出门,已经有人找上门来。
  来人是一个剑客。
  黑衣黑袍,黑鞋黑袜,黑巾蒙面,只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背上背着一把漆黑的长剑,在太阳的照耀下,看起来像是一个影子。
  此人不是别个,正是魔教四大天王中的孤峰天王。
  他奉魔教教主之命来中原挑战,已经杀了昆仑、华山、峨眉、巴山四派掌门,对于中原大派的实力颇为失望。
  本打算找荆无命论剑,却又听闻荆无命的黄金左臂被废掉了,便急吼吼的过来找阿飞。
  虽然不认识孤峰天王,但看他这样子,就是来找事的。
  今天是沈家的好日子,沈浪不想见血,上前一步,微笑道:“这位兄台,如果是来挑战的,请回去,如果是别的事,只要不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最好明天再讲。”
  “我却有一件人命关天的事。”
  孤峰天王的声音很沙哑,听起来就像是用指甲挠黑板,有说不出的难听。
  这个声音可以吓退无数人,沈浪三人却毫不在意。
  哪怕是武功最差的朱七七,昔年也是面对过快活王柴玉关的,哪怕是单独一人面对孤峰天王,她也分毫不惧。
  沈浪道:“什么人命关天的大事?兄台家里有人生病了么?我有一位好朋友,非常擅长治病,我可以为你引荐一下。”
  “不是我生病了,是你们生病了,我来为你们治病。”
  “我们?什么病?”
  “头疼病。”
  “这个病该怎么治?”
  “把头砍下来,头就不会痛了,阿飞,过来受死!”
  “你是谁?为什么要杀我?”
  “魔教孤峰天王,奉命来取你的首……”
  话未说完,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巨力汹涌而来,孤峰天王好似秋风中的残枝败叶,被一击轰飞数丈。
  沈浪收起右手,冷冷的说道:“滚!”
  沈浪是个好脾气,但好脾气不代表没脾气。
  自家儿子认祖归宗的大好日子,登门说要灭了沈家满门,沈浪没一掌劈死他,已经是非常宽容非常大度了。
  这或许和沈浪不喜欢杀人有关。
  虽然没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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