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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穿成女配(快穿)-第1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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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国诉情衷/大白牙牙牙  20210403)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世界是我写得最慢的一个世界,所以作话想说的内容稍微有点儿多。

    在这个世界连载过程中,有不少评论提到说这个世界沉重。但从我的角度,我觉得这是我写过的最浪漫的一个世界。他们的辞世,我也选择用“听风的人入眠了”、“陷入了一场漫长的冬眠”、“我奔赴无垠世界”等句子来形容。

    所以在这篇番外里,我翻来覆去都在提“浪漫”这个词。

    我写衡玉系列,写了有三年时间了,在写近代的文时,因为对那段历史了解得越来越多,所以我的写作想法是一直变化的。

    最开始我相信个人英雄主义,觉得一个人是可以改变一个时代的,所以有了《快穿之锦绣人生》里【弱国无外交】、【启明时代】这两个世界。

    后来我觉得一个人可以影响她身边的人,然后这些人共同努力,最终改变了时代。所以有了《女配是大佬》里【民国旧影】这个世界。

    但是现在我觉得别说是一个国家了,哪怕是一个领域的进步,都需要无数人去努力、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与国诉情衷】就是在这样一个观点的支撑下写出来的。

    所以大家觉得这个世界不够爽,是正常的。因为在这个世界里,哪怕衡玉历经无数世界,她也只是能稍微加快这个进程,却不能在短短时间内完成这个进程。

    但是我觉得这三个阶段下来,恰恰见证了我三年的进步。当然,它也许会显得不够那么迎合大众读者口味。

    因为这件事,我做了反思,最后发现我的成长和衡玉的成长是完全矛盾的。

    我的观点更成熟了,所以我写的时候克制许多,但从读者的角度来说,衡玉她在第一部

    的时候轻轻松松解决了一切问题,为什么到了第三部,她能做的事情反而就少了呢?

    我其实依旧有写爽文的能力,能让她轻轻松松解决这一切,但是这样一来,这个世界就不是大家现在看到的这样,而是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了。

    我基友说我是在为难自己,明明可以走一条更简单粗暴的路,非要用弯弯绕绕的路去解决,。但是这个世界已经开始了,总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把它完结掉,最后写了足足两个月,我才写完了这个世界。

    下一个世界应该就是最后一个世界了,它会轻松上很多。

    早上好。

    最后再推一下我的预收文,大家感兴趣可以去我的专栏收藏一下,风格也是我一贯的风格——

    《成为酷吏的心尖宠后》

    废太子之子卫如流自幼长于民间,

    血统高贵,身份卑贱。

    世人都说他手中浸满被抄家灭族者的血泪,是把毫无感情、杀人不见血的妖刀。

    直到某天,下属撞见他亲自雕了根女子用的发簪;又某天,下属偶遇他为一位姑娘撑伞,护她风雨不侵身。

    就在下属们都以为他倾慕于这位姑娘时,卫如流垂下眼擦拭弯刀,冷声道:“不过是利用罢了。”

    大理寺卿外孙女,这个身份,的确好用。

    但没过两天,花灯节上,慕秋不过朝他微微弯了弯唇角,卫如流便将芙蕖别在她的鬓角,然后将他最珍视的弯刀放在她怀里,任她折之毁之。

    再后来,他费尽心机蛰伏谋算,一步步恢复皇长孙的身份,只为给她一场举世祝福的大婚。

    的确只是利用罢了。

    卫如流一定不知道的事情是——

    从第一次见面起,他就陷入了她蓄谋已久的谎言。

    花灯节上,他将弯刀视作定情信物赠予她。

    她前脚收下那柄弯刀,后脚,就将它扔进铁炉,看着它融为一滩铁水。

    她只不过是想借卫如流的身份,还死在边疆的八万战士一个公道。

    外冷内热型男主外热内冷型女主,he文

    再次感谢桃花锤子、缜白和临西洲三位老师,鞠躬                              lt;p/

 120、欲买桂花同载酒1

    “少爷;  吃块糯米水晶糕吧,您昨天亲口说了这很合您的胃口。”

    “不不不,少爷别吃那个;  您昨天已经吃过了;  该换个新的口味,这个蟹粉酥就不错;  听说是厨下知道您喜欢吃蟹,特意取了蟹肉中最嫩的一部分肉来做的;  忙了整整半天才得了这么一小碟。”

    两个小厮殷勤招呼着;  边说话边用眼神进行厮杀。

    被献殷勤的少年穿着身束腰的锦缎天水蓝长袍,看上去约在十五六岁间,身上配饰无一处不精致;  此时正一脚踩在椅子上;  嘴里叼着根不知从哪找来的稻草,一上一下晃悠着。

    这两人吵得少年有些分神;  ‘他’性子惫懒,稍一分神,也懒得再去集中精力听庄家摇骰子。

    “好了,云少爷,您买大还是买小啊?”对面的庄家恰在此时放下骰子,笑吟吟问少年。

    少年一睨左侧的小厮。

    小厮会意,从袖子里取出张一百两的银票,压在左侧的‘大’上。

    “好嘞,诸位买定离手。”

    庄家吆喝一声;  打开一看,笑道:“二三一,小。”

    压了小的人自然欢喜;  压了大的不免哀嚎,少年懒洋洋吐出嘴里那根稻草,打了个哈欠,兴致不高:“好无聊啊,回府吧。”

    出了赌坊,耳边的嘈杂叫骂声淡去不少,少年上了马车,坐在里侧闻着熏香昏昏欲睡。

    这个少年正是衡玉。

    她这辈子的身份不简单。

    原身姓云,她爹是大衍朝的礼亲王,当今太后之子、天子的亲弟弟。她的亲娘是太后的亲侄女,在生原身时难产血崩而亡,现在那位礼亲王妃是继室。

    因着这个缘故,太后怜惜原身自幼丧母,多有纵容;礼亲王妃身为继室,与原身井水不犯河水,管不着原身;礼亲王忙于朝政,仅剩的空闲时间都拿去教导嫡子了。

    原身的性子一点点被养歪,女扮男装出入赌坊这件事都不算是出格的。

    等原身闹出的事情越来越离谱,礼亲王终于想到了这个女儿,也有了那么点父亲的自觉,想要去管教女儿,但他的管教方法

    很粗浅,父女两发生了一顿激烈的争执。

    原身心情郁闷,躲掉仆人跑去湖边喂鱼,雨后的栏杆很湿滑,原身一个不慎脚底打滑落了水。再睁开眼时,这具身体的主人就成了衡玉。

    衡玉上辈子一直在连轴转般忙碌,哪怕是到了生命的最后尽头,她也没有停止过工作。这辈子穿了个这样的身份,原身又没留下任何的执念,衡玉也就依照着原身的人设继续当个纨绔。

    当然,她比原身有出息的一点是,很多事情要么不做,要是做了她就要做最好的——哪怕是当个纨绔,那也得当出格调和品味来。

    【我觉得这个志向并没有比原身有出息】系统实话实话。

    衡玉轻哼一声,将系统扔进小黑屋,困意消退不少。

    她以扇骨轻挑车窗帘,透过细缝打量外面,发现今天街道上简直热闹得不像话。

    她支着一条腿,吩咐长相机灵的小厮秋分:“让马车停下,去打听打听今天有什么热闹事。”

    秋分应和一声,利落跳下马车。

    马车里还剩另一个小厮冬至,他性子比秋分要沉稳不少,此时正殷勤地把刚泡好的茶水递到衡玉面前:“殿下,您喝些润润喉。”

    茶香已经在马车里氤氲开,应是今年的新茶雨前龙井。亲王府只分到了六两雨前龙井,其中三两都被拨给了衡玉的院子。

    衡玉喝茶的功夫,秋分又重新跳回马车里,眉飞色舞:“殿下,我打听到了,原来今晚红袖招要举办一场比赛,红袖招里的各位姑娘会通过比赛来争夺花魁之名,可热闹了。”

    他没注意到冬至疯狂打的眼色,乐呵呵继续道:“听说红袖招里有春花秋月四位头牌,四人各有千秋,而且各有支持者,想来今晚的花魁争夺比赛必定是龙争虎斗。”

    衡玉用扇子敲了敲冬至的头,示意他安分一点,这才撩起眼皮,摩挲着下巴:“花魁争夺?”

    “京中终于有件有意思的事情了,你赶紧吩咐马车在下个路口调头,咱们不回府了,我们去红袖招凑凑热闹。”

    她抖了抖袖子,又想起一件事来:“对了

    ,我们的银子带够了吗,要是没带够赶紧派个人回府,多拿点。”

    秋分道:“够了够了,为了让殿下玩得尽兴,银子都是往多了拿。”

    冬至脸上顿时出现了痛苦面具。吃喝嫖赌里,殿下已经占了三样。虽然嫖是不可能嫖的,但是这么自由出入红袖招,总归是不好的。想到这,冬至悄悄瞪了秋分一眼。

    衡玉两手枕在脑后,整个人身体重重往马车壁上一倒,双腿交叠着,没有理会两个小厮的眉眼官司。

    这场花魁选拔的确是大xe863;干戈,车子还没拐进红袖招所在的那条巷子,就已经被堵得不能再前进。

    衡玉命两个小厮把银票拿好,她撩开车帘下了马车,摇晃着手中的折扇,脚步轻快绕过拥挤的人群,直奔红袖招而去。

    秋分和冬至没有自家殿下那等利落的好身手,被人群挤来挤去,等到周围开阔些时,他们两个人的鞋上都带着几个脚印,衣服也被扯得凌乱。

    “客官您好,进门需要一人十两银子。”门口迎客的人微笑着说道。红袖招能够在京城里立足而长盛不衰,自然是有独到之处,此时就连在门口迎客的人也是长相俊秀,看上去气质颇为出众。

    “给我们家少爷安排最好的位置。”秋分从袖子里取出一张银票。

    支付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红袖招迎客的人笑着给衡玉递了一副花纹精致的木制面具。等她佩戴好面具,这才迎着她一路上了二楼靠角落的地方。

    瞧着这人居然把他们往这么偏僻的地方领,冬至微微蹙起眉来:“这个位置是不是太偏了。”

    红袖招的人解释道:“实在是有些对不住,但诸位来得有些晚了,只剩角落里的位置了。其他更好的位置基本都被常客预订了。”

    冬至眉头蹙得更深,他们家殿下在京中横行霸道,吃喝用度无一不是最好的,现在这红袖招——

    “欸——”在冬至出口前,衡玉打开折扇微微遮挡住唇角,爽快道,“无妨,我们就在角落吧,反正这里的视野也算可以。我们可莫要惊扰了春花秋月四位美人今夜的表演,那就实在是

    唐突了。”

    挥退红袖招的人,衡玉施施然坐了下来。

    这还是她第一次来红袖招,一时间不由四处环视,仔细打量红袖招里的布景。

    恰在此时,迎客的人又迎了一主一仆上来。

    走在前方的少年按剑在侧,身量还未完全长开,却已有了挺拔之势。他身着青色骑装,似是刚从外面纵马而来。骑装将他那矫健的身体肌肉弧度勾勒出来,像是一只遇到危险随时都会爆发出来的年轻豹子。

    只是,少年坐下时,语气分外吊儿郎当:“红袖招就这?倒是比小爷想象的差了那么点。希望等会儿的表演不要让小爷失望吧。”

    衡玉侧眸扫了眼冬至,以嘴型问:这人是谁?

    看着不像是个普通纨绔。

    然而,对京中纨绔多有了解的冬至朝她摇了摇头,显然也不清楚这少年的身份。

    衡玉换了个坐姿,往嘴里抛了两颗花生米,刚嚼了两口,那头又再次上来了一主一仆。

    那主人穿了身玄色常服,全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装饰,只有头发以一根玉簪固定住。他气质文弱而内秀,走路时脚步虚浮无力,似乎身体沉疴在身。

    他悄无声息坐下,衡玉在前头吃花生米,也没注意到他。

    时间稍加推移,为了避免楼里的客人等太久,红袖招派了一些姑娘上台表演,聊做开胃的小菜。在楼内气氛越来越热烈时,终于有人走到台前,出声宣布花魁选拔的规则。

    “在场的每位客人接下来都会免费获得一朵粉色绢花,诸位可以把手里的绢花投给你们最喜欢的姑娘。今夜获得绢花最多的姑娘,自然就是我们红袖招今年的花魁了。”

    “当然,若是诸位有特别心仪的姑娘,想为她多投上一些花,也可以再额外用钱去买绢花来赠给佳人。”

    “今夜赠出绢花数最多的人,我们的花魁娘子会好好陪他一宿。”

    那绢花也是明码标价了的,粉色绢花十两一朵,黄色绢花百两一朵,红色绢花千两一朵。可以说,这场花魁比赛本质就是在另类敛财,但是在这样热烈的氛围下,还真会有不少冤大头乐

    意掏钱。

    至少角落里就有三位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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