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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零,未婚椒妻有空间-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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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之后他就成了席叔叔的儿子,席叔叔没有结婚,对这个养子自然也是非常好,培养得非常出色。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我就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我想,我和他应该是门当户对,再加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还真是很合适对不对。
  但是这个心思我瞒得很好,我希望有一天,他自己来跟我说。
  于是就这样,我一天天的长大,哦对了,说起来还有一件事,那就是我大哥,我知道他最喜欢的事情就是让着我,好像这样能让他得到一种当大哥的满足感,于是有时候考试什么的,我会故意考低一些,给他一种他让着我成了第一名的错觉。
  加上我平时也惯会撒娇卖萌,我哥可是妥妥的妹控,曾经我就在想,他这么妹控,要是以后找个对象和我不对付怎么办?
  然而事实证明我想多了,我哥这个兔子,他就专吃窝边草。
  他和我的好姐妹在一起了,不过我觉得这样还挺好的,这样我就能避免很多没必要的姑嫂关系。
  我还在上中学的时候,就被挑选上去了剧组,演了一部我妈口中的经典,我妈说,她实在是没有想到,这样一部经典里,居然会有自己闺女的身影。
  我知道我妈应该也不是这个世界土生土长的人,因为我妈的行为做事这些,就和这个年代的女人完全不一样。
  但我喜欢我妈这样,她就好像是会发光一样,吸引着身边的每个人,我想,我也要做这样的女人,我要有自己的事业。
  虽然我的父母一点儿也不偏心,就算是偏心,那也是偏心我这个唯一的闺女,但是生意上的事情我确实不怎么感兴趣,所以虽然有股份,但也就这样。
  总不能等着吃分红吧,我觉得这样怪不好的,我就挺喜欢演戏的,虽然我都是接的一些古装剧,咳咳咳,也就是说差不多算是开挂吧,但只要我不说,谁知道呢。
  我等啊等啊等,总算是等到了有一天,我心中的小哥哥主动找我了,他朝我告白。
  原来他也喜欢我好久了,只不过因为我还小,所以一直都没说,也是等到我高中毕业之后,才告诉我。
  我哭笑不得,其实他早点说,也不会影响到我什么,但这话我肯定不会说出口,怎么的,也不能让他觉得我喜欢他比他喜欢我更早,那我多没有面子啊。
  后来我和他就结婚了,一切都是这么的顺理成章,虽然中间出了一点小意外,但无伤大雅。
  结婚之后的生活如同我所想一般美好,并没有因为嫁人,就和娘家疏远了,反而因为就在娘家和公公家中间,所以两边经常因为我们回哪里去吃饭吵架。
  当然,都是席叔叔在和我爸吵,咳,我听说过一点点陈年旧事,席叔叔曾经是喜欢过我妈的。
  哦,现在是我公公了。
  我没觉得他喜欢过我妈有什么不对的,毕竟像我妈这样的,很难不喜欢,要是我是男人,我也喜欢啊。
  就是席叔叔的喜欢注定是一场空的,毕竟我爸虽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但是他对我妈那是真的好。
  我从小就想着要找一个像我爸爱我妈这样爱我的人做我的老公,没想到找是找到了,但却是席叔叔的儿子,这该死的缘分,我妈都经常说我爸,都是亲家了,就不要每次见面都黑着一张脸。
  我爸说他心里苦啊,之前席靖安这厮就不安好心想要跟他抢媳妇儿,媳妇儿是没有抢到手,但这闺女却成了他家的了。
  不过我也知道,我爸只是表面上看席叔叔各种不爽,其实还是把他当兄弟一样的。
  毕竟这么多年了,他们也就是各种拌嘴,却没有真正地红过脸。
  我知道我老公这样优秀的男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有眼光看得上,但没想到婚后的烂桃花还真的不少,好在他都处理得不错,我也就没有说什么,反正只要他的心在我这里就行了。
  外公外婆走的时候,我难过了好久,当然了,我看到我妈了,她应该才是最伤心的那个人,因为我妈说,她所有的父爱母爱都来自于他们。
  我不知道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我妈是最爱外公外婆的人,她说她以后就没有爸爸妈妈了。
  我知道或许有一天,我们也会失去最爱的爸爸妈妈,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但我想,如果还有来生,我还想做他们的女儿。
  嘿嘿,我这样是不是有一点太贪心了,本来这一辈子就像是偷来的一样。
  我好多次做梦都梦到,现在的一切才是一场梦,实际上我还在曾经生活的世界,及笄之后,我家里人就给我寻了一个所谓门当户对的良人。
  然而他的后院时不时都会进来新人,渐渐地我这个当家主母在府里越来越没有存在感,夫君就好像根本就忘记了我这号人一样,每次我都会惊醒,这样的生活是我不想要的,我一定也不愿意要的。


第418章 番外——叶桦北叶桦南
  我叫叶桦北,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叶桦南,还有一个大哥叫叶桦霖,一个姐姐叫叶沛珊。
  我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这个毫不夸张。
  我出生的时候,家里的产业已经很是不错了,甚至比大哥二姐出生的时候还要好。
  以至于我的性格就有点天不怕地不怕那种,但我最怕的其实还是我那个双胞胎弟弟叶桦南。
  你要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这小子就是黑芝麻白汤圆,表面看起来那是一个非常的懂事,导致长辈们经常拿我和他比较,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但是除了我,就没有几个人知道叶桦南的真实面目,这家伙可不一般,他腹黑,一定不要惹到他,因为你惹到他的时候他可能会温柔地告诉你,没关系,转头可能就琢磨上要怎么收拾你了。
  所以我从小就很有自知之明,基本不会去招惹我这个弟弟,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吵嘴的时候,反正最后我都会倒霉就是了。
  和他一起长大,是我这辈子觉得最悲伤的事情。
  上了中学之后我就有了各种各样的女朋友,她们都想跟我一起玩,我也不介意,反正一个是带,两个也是带,但是我妈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直接就把我的零花钱给断了,连我那个双胞胎弟弟也没有逃过,被我连累,叶桦南这小子肯定不会就这样放过我的,果不其然,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好不容易长大了,我真是想着,能离这小子多远就离他多远。
  还好这小子学习成绩很好,所以等到长大之后,他就去了国外留学,那段时间,是我过得最开心的时候,甚至我时常都在想,要是我没有这个弟弟,我该过得多舒坦。
  然而事实是,这小子走了还没有多久,我就觉得各种不习惯了。
  等到这小子从国外回来的时候,竟然就带回来一个同样在国外留学的女朋友,挺好的,但是这小子带了女朋友回来,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我开始被各种催婚,但我充耳不闻。
  唯一值得高兴的就是我爸妈还算是比较开明,当然,到底是开明还是对我觉得无所谓,爱咋咋滴这话还真不好说,我自己是往比较好的方面去想的。
  我始终没有遇到和自己灵魂契合的那个人,我承认,我小时候确实是比较花心,但那都是小时候觉着好玩,等到长大之后我就在想,自己要找一定要找一个和自己灵魂契合的人,如果只是将就着过日子的话,我宁愿不要结婚了。
  我妈还挺支持我这个想法的,因为她总是说,要是我爸不是她喜欢的那个人,或者我爸不喜欢我妈的话,她也是绝对不会跟我爸在一起的,既然是要一起过一辈子的人,自然要灵魂契合,过起来才会很轻松。
  我熬到了三十多岁,还是单身,外公外婆走的时候,最遗憾的大概就是我还是没有处对象,结婚。
  虽然多少会觉得有点遗憾,但我始终觉得自己这样没有什么错。
  叶桦南不一样,叶桦南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那个姑娘跟他一样,都是黑芝麻汤圆,以至于之后我更是有多远躲多远,碰上这两口子,就没有好事儿,关键这两口子的脑瓜子都是个顶个的聪明,我这个四弟妹,年纪轻轻的就进了保密单位,真的很厉害了。
  倒是我,小时候成绩倒是很不错,到了大学也还行,但是我并没有想要去深造的想法,我对这个不感兴趣,至于家里的生意,有大哥打理着,我也没有任何好担忧的。
  只需要每年分红就行了。
  于是我背上了照相机,一方面是想要拍下祖国的大好河山,一方面,也是不想和叶桦南两口子待在一块儿。
  四十岁那年,我在泰山顶遇到了一个女孩,哦。说是女孩好像也是有点不合适了,毕竟她也三十多岁了。
  意外的是,我们的想法竟然很神奇的一模一样,她也觉得结婚没什么用,她从小的想法就是要走遍全国,所以这些年一直都没有放弃,直接旅居上了,一个地方住上十天半个月,长一点的或许能住上一个月,然后又去往下一个地方。
  当然,想要完成这种事情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肯定也是要金钱支持的,她的情况也和我差不多,反正家里不差钱,也由得她胡闹。
  我们有很多的共同话题,这让我很是高兴,我们一起走到了泰山顶,路上就淘汰了好多好多人,我当时心里就有了一种不太一样的情绪,我觉得这就是和我灵魂契合的那个人。
  于是,我直接问了出来,“旅居的路上会觉得孤单吗?”
  她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揶揄地看着我。
  四十岁的男人,以前也见识过各种各样的漂亮小姑娘,这一刻竟然该死地红了脸。
  但我向来随心所欲,自然是不会放弃这个机会,直接表明了自己的心迹。
  她答应了,之后的路途,我们互相扶持,走在一起,很是开心。
  直到我们结婚的那一天,看着她和我妈一脸得逞的样子,我整个人脑瓜子都是嗡嗡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姑娘早就和我妈串通好了的,她喜欢旅居,并不是因为自己喜欢,而是因为我喜欢,所以也喜欢上了,泰山那次其实就是她刻意制造的一次偶遇,但我其实并不反感这种小算计。
  甚至结婚之后,我无数次庆幸,她会跟我偶遇,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人大概就是这样的,比对方优秀的人并不是没有,可就是觉得他才是最好的。
  和她相处起来我觉得很开心,很轻松,我和叶桦南的婚姻和大哥二姐的都有点不一样,他们基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情分,我们却没有这样的竹马青梅。
  能在不惑之年遇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大概也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了。


第419章 番外——席靖安
  我大概是不能继续守着她了,这么多年下来,守着她已经成了一个习惯,但我确实是要先走一步了。
  我叫席靖安,看着床前的后辈们,我内心没有什么波澜,人注定都是要走的,我这辈子已经算是很知足了。
  虽然我的儿子并不是我的血脉,可对我也是非常孝顺的了,这么多年,也是非常的优秀,我很满意。
  这个孩子等同于是她带到我身边的,我是这么想的,也算是给自己的一种安慰。
  其实在决定放下的那一刻起,我就真的放下了,但放下了,不代表我还能接受别人。
  我不是没有尝试着去看一看别的女人,但珠玉在前,我很难看上其他人了,不过我也不是一定要结婚,遇不到那个对的人,一个人也是挺好的。
  叶慎言那小子是真的狗,就算是有我已经说了以后不会再打扰他们,他还是跟防贼一样,我也乐得跟他扯皮。
  犹记得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正好犯了病,是她把我救了回来,迷糊之中睁开眼,我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轮廓。
  但有的人就是一眼万年,哪怕是那一天黑灯瞎火,第二次见,我依旧可以一眼就认出她。
  只可惜有的时候出场顺序也是非常重要的,我没能在正确的时间和她相遇,就注定我们之间不会有结果。
  不过我儿子高兴啊,把叶慎言这老小子最宝贝的闺女拐回家了,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差点没乐死,之后我就没少在叶慎言面前嘚瑟。
  叶慎言这老小子每次都被气得不轻,这点上面我觉得很痛快。
  我习惯了守在她远远的地方,一辈子都是这样过来的,看到她因为互联网的成功高兴成那个样子,我心里也是高兴的。
  为了让她更高兴,我找来了更多这方面技术的人才,当然她也不是什么都没做,这也是我那么喜欢她的一个原因。
  这算是我们合作的最大的一个项目,我对这个项目也是几乎倾注了所有,好在结果是喜人的。
  这么多年,我就想着,要是叶慎言那厮敢对她不好,我就把她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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