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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当替身是另外的价钱-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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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不是手实在疼,林知南差点夺过水果刀自己削。
  一边喂林知南吃苹果,陆大少爷又开始了自己的话匣子。
  “……我其实特别喜欢弹钢琴,也很有音乐天赋,可我爸不让我走艺术路线,他说学艺术挣不到什么钱,”给自己喂了口苹果,陆云起继续说,“可我不这么觉得,当不了艺术家,做个音乐老师也不错,反正我也没什么梦想,能和爱的人在一起,和家人在一起就足够了,谁规定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必须努力呢……”
  不努力就什么都没有,不是谁都天生就和你一样衣食无忧的。林知南在心里默默回复。
  可是这话他不能说,因为人和人无法感同身受,说出来也只能搏一时同情,并没有用。
  “……小煦,你对以后有没有想法?”
  林知南没注意他对自己的称呼,而是对这句话产生了深思。
  他从没考虑过未来。
  弟弟的病是无解之症,就连林伟那样的医学家都无法医治,其他人林知南更不抱希望,他只希望唯一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弟弟可以离开的慢一点,再慢一点,其他的,他什么都不在乎。
  “我和你不一样。”林知南深深看了陆云起一眼,目光落寞。
  陆云起闻言也被林知南消极的情绪感染,他皱皱眉,过了一会儿,抬头,握住了林知南未受伤的手。
  “小煦,其实我……我很认真的思考了一下。”
  陆云起语气诚恳,看他的表情不像开玩笑。
  “我真的很喜欢你,这种感觉不同于任何任何感情,也不是一见钟情,”陆云起顿了顿,“我对你的感情,是发自内心的尊重,你努力活下去的姿态,让我心动。”
  “努力活下去的姿态”,对林知南来说确实是很高的褒奖,他从没想过自己这样一个卑微如野草的生命也配得到阳光的垂怜。
  可是阳光可以平等的普照众生惠泽万物,他绝不是最特殊的一个。
  林知南不敢再奢求什么了,他甚至在心里乞求阳光快点放过自己,不要再给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
  林知南垂下眼睛,望着手臂上丑陋笨重的石膏,觉得因为陆云起的话内心掀起惊涛骇浪的自己太过可笑和可怜。
  一直在等待回应的陆云起终于失去了耐心,他站起身,扶着林知南的肩膀,让他看自己。
  林知南的目光空洞,像隔着一层厚厚的屏障,无论怎样的试探,也无法触及他的内心。
  可陆云起还是执拗且强硬的敲了敲裹着林知南心脏的冰层,说出了那句问候。
  “让我爱你,好不好?”
  年轻的火种炙热又活跃,烧得冰层融化,烧得春水渐暖,烧得枯木生芽,烧得老房子都着了火。
  林知南怔怔地望着陆云起,不知道该说什么,下一秒被一个吻结结实实捉住。
  年幼者不会因为一个吻而心烦意乱,年长者才会。


第四十二章 旧事旧人
  陆云起在房间等来等去没等到林知南回来,心情有点烦闷,家里没什么能说话的人,他便自己溜达到了后花园。
  老狗睡的正香,听到开门声,突然站起了身,晃着一身橙黄的大长毛往门口跑来,作势就要往陆云起身上扑。
  好在陆云起的话还管点儿作用,老狗老老实实地坐在他脚下。
  估计要变天,陆云起的腿又开始疼。
  他没走几步就坐在了花坛旁的长椅上,老狗亦步亦趋的跟着,看陆云起坐下,也爬上长椅,默不作声地坐在他身旁。
  夏夜多虫鸣,一人一狗看上去格外和谐。
  坐了没一会儿,老狗就有点累了,眼看着要倒在陆云起肩膀上,陆云起转头看它,它又立刻支起了身子,无辜地伸着舌头,豆豆眼睁得溜圆。
  “你说……他去哪里了?”陆云起的声音有些落寞。
  老狗“嗷呜”一声,抖了抖耳朵。
  陆云起苦笑。
  忽然老狗立起身体,目光警觉地望着花园的围墙方向,像看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陆云起也跟着紧张起来,起身顺着老狗看的方向望去。
  一只野猫从草丛里窜出来,动作迅速地爬上了围墙。
  老狗没有追,只是眯起眼睛静静看着,等野猫跑走,它顺势趴到了陆云起的腿上。
  柔软又温热的躯体为陆云起暂时缓解了一些疼痛,他淡淡地笑了一下,目光中的寂寞没有减少半分。
  “今晚去客厅睡吧。”陆云起坐了一会儿后起身,转身踉踉跄跄地往别墅走去,老狗却没用动,只是站在长椅上望着陆云起。
  “走了。”陆云起背对它招招手,老狗晃晃脑袋,一咧嘴,抖着满身的长毛屁颠屁颠地跟了上去。
  既然见不到人,借物予思还是可以的。
  陆云起路过林知南房间的时候打开门往里面望了一眼。
  然后他果断地选择走了进去。
  老狗被残忍地关在了门外,它委委屈屈呜咽了几声,见没有效果,便在门口趴下了。
  林知南的房间布置和以前一样,家具都是陆云起重新去挑选的,特意和当年的家具款式相似。
  陆宅当年被拍卖给了一个暴发户,暴发户审美堪忧,把房子改得乱七八糟,连门都换成了土豪金的,林知南的房间好像被暴发户的女儿住着,墙壁被刷成了恶俗的艳粉色,公主吊床将刻着精致浮雕的天花板毁了个彻底。
  陆云起花了大价钱买下了这栋别墅,又将它恢复了原状。
  好像这样,就能复刻时光。
  住在这里的人也能回来。
  空气中依然悬浮着多年被劣质香水浸泡熏染的味道,陆云起深吸了一口气,又把它们全部从肺里挤压了出去。
  鼻腔里残留的味道让他想打喷嚏。
  收拾房子的时候,陆云起找的是当年为陆家做事的老工匠。
  老头儿岁数大了,可眼睛雪亮,手脚也利索,几年不见收了不少徒弟,徒弟做事,他就在一旁跟陆云起抽烟聊天。
  “怎么想起捯饬它?准备回来住?”老头儿斜眼看陆云起。
  陆云起吸了口烟,唇齿间悠然地吐出一口白烟,动作娴熟。
  “国外住烦了,回来玩玩。”
  老头儿乐了,撞撞陆云起的肩膀,“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还穿着开裆裤满院子跑,陆先生没时间管你,就交给陆夫人,陆夫人脾气好,一下都不舍得打你……没想到,你和他俩脾气性格都这么像。”
  陆云起抬起的手顿了顿,“怎么说?”
  老头儿指指陆云起夹烟的姿势,“你跟陆先生抽烟的时候简直一模一样,”他又指指狼藉的庭院,“陆夫人也恋旧,时不时改改这里整整那里,老物件儿都舍不得丢,放在后花园的杂物房里。”
  陆云起的目光移到爬满藤蔓植物的杂物房,又看看它前面没过人小腿的杂草,有点头疼。
  陆云起其实一点都不恋旧,相反,他觉得那些杂物处理起来很麻烦。
  他怀念的,一直都是过去的人。
  从充满灰尘和烟草气味的回忆里走出来,陆云起踱步到林知南的桌旁,拿起了桌上的日历。
  日历被掀开,停在雷暴发生的那天。
  桌子对着窗户,因为没及时关窗户,桌上的东西被糟蹋了个七七八八,纸张文件都皱皱巴巴的,布满打湿又暴晒干的泥污。
  陆云起的手指从桌面拂过,沾了一层薄灰。
  他的目光落在桌上半开的笔记本上。
  他不是窥探欲很强的人,但林知南的东西对他来说,有无法比拟的吸引力。
  鬼使神差地,陆云起掀开了笔记本的第一页。
  ——
  林知南没能回家,他溜达到市区时已经快凌晨三点。
  白皓接到了公司的紧急通知,需要飞去总公司开会,季度报告得连夜赶制,不然赶不上第二天下午的会议。
  林知南只能拦了辆出租车带自己去公司,到达公司才想起自己手机关机了,身上也没有现金。
  情急之下,他只能用司机的手机给白皓打了个电话。
  第一通电话无人接听,林知南又打了一次,白皓才匆匆接起。
  说话语气无比客气,“您好,请问哪位?”
  林知南忍着笑,“我,林知南,麻烦白总下来帮我付个钱。”
  白皓听到林知南的声音才正视起这通电话,他听了来龙去脉,马上拿起手机下了楼。
  白皓带领林知南从电梯里出来,有心人看到又开始指指点点,本来就因为工作有些烦躁的白皓张了张嘴,却被林知南的眼神制止。
  回到办公室,白皓把文件往办公桌上一甩,翻了个大白眼,“看看营销部这群人,业绩业绩没有,能力能力没有,一个个儿就知道瞎扯淡!”
  林知南来不及看文件,先绕到办公桌旁把手机充了电。
  “挺急的?什么时候要?”林知南随口问。
  白皓捏捏眉心,“今天中午的飞机,落地就往总公司赶,勉强能赶上四点的会。”
  林知南又看了眼文件要求,估摸了一下时间,挽了挽衬衫袖子,“我帮你。”
  从办公室取了笔电,林知南又回到了白皓的办公室。
  公司的收入效益虽然不是众多分公司里最好的,但也算拿得出手,这让白皓在总公司很受重视,这次紧急会议,林知南猜测跟开设新公司有关。
  白皓打字的手停了一下,“……说实话,如果上面真的有意建新公司,你……去不去?”
  说完,他看向林知南,却发现林知南也正目光灼灼地望着自己。
  白皓摸摸脖子,“我,我就是问问……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帮你争取这个机会。”
  白皓觉得林知南为公司做的事情够多了,他应该有更多的发展空间,而不是被自己的职务压在脚下,无法翻身。
  “白皓。”林知南喊了白皓的全名,认真的语气让白皓背脊一僵。
  他忽然不怎么敢看林知南的眼睛。
  “我没想过离开这里,这次不会,以后也不会。”
  林知南几乎是公司的顶梁柱,如果不是他带领团队接业务,没日没夜的沟通和工作,VK传媒做不到现在这么大的规模。
  如果林知南走了,只靠白皓是撑不起公司的。
  白皓没再说话,默默低下了头,继续整理手头的文件。
  办公室里寂静了近两个小时,不知什么时候天亮了,盛夏的阳光从窗缝钻了进来,打在电脑上,林知南坐的位置使电脑屏幕有些反光。
  林知南把文档保存好之后才起身,动动僵硬的颈椎,余光瞥到白皓,发现他趴在桌上睡的正香。
  “唉……”林知南轻叹了一声,调出手机上白皓的行程表。
  登机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多,白皓需要提前两个小时去机场。
  现在是凌晨五点半,白皓还能再睡两三个小时。
  林知南把手机定好了闹钟放在白皓身边,又随手给他的笔电,蓝牙耳机,手机都充了电,省的白皓出行不便。
  打理好一切,林知南才蹑手蹑脚的从白皓的办公室离开。
  回到自己办公室,助理艾琳第一个扑了过来,追问他为什么请了这么久的假,大家都想死他了。
  林知南拉开艾琳的手,略微思索,“家里老人病了,需要我照顾。”
  这个理由还算可以接受,艾琳抽抽鼻子,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个大红色的信封,上面还挂着彩色丝线编织的绣球。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递到了林知南的手里,“那个……林哥,我要结婚啦。”
  手里的信封有些重,林知南捏了捏,抬眸笑了笑,“恭喜。”
  大伙儿开始起哄,让艾琳给老大拿喜糖吃,艾琳两口子还得单独请老大吃顿饭,毕竟两个人搞对象的时候,林老大没少宽容艾琳迟到早退。
  林知南脸上的笑容更多了一些,“我不怎么吃甜的,不如把我那份儿送给白总?饭的话也免了吧,君子成人之美,没什么好感谢的。”
  林老大这副“不近人情”的样子他们见多了,艾琳早知道林知南不会接受,便转移了话题。
  “林哥,介不介意以后多个女儿?”
  林知南有些茫然,他看到艾琳身上宽松的衬衫和脚下的平底鞋,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女孩儿?”林知南下意识弯腰,语气也放轻了许多。
  艾琳点点头,“嗯,已经不小了,但是我好像不显怀,所以……我和我们家那位想赶快把婚礼办了,孩子也好名正言顺的出生。”
  “所以林哥你……同不同意?”
  这个消息让林知南很惊喜,他点了点头,欣然认下了还未出生的干女儿。
  可不等他找人分享喜悦,就收到了陆云起的微信。
  消息只有两个字——“回来”。


第四十三章 分文不值
  “回来”不是“回家”,林知南看到这条微信消息的时候竟然有些害怕。
  他动动手机,关了屏幕,抬头笑意如旧。
  “昨晚通宵加班,我先回去补个觉,你们快工作吧。”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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