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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瞬即逝的美丽,更叫蛇爱不释口。
他嘴里有东西,因此只是抬起眼睛来,含含糊糊地说道:“买。。。”
雪雪是不会骗他的,但是也不想说,想了一会儿,只能狡猾一点,少说。
宋沅垂着酡红的脸,半阖的眸光醉成一汪春水,没有追问,转而笑着制止他不算太有分寸的异种小丈夫,指尖从被唾液润成水红色的唇角探进去,拯救自己受苦的胸口,顺道把住两刃因为兴奋不知不觉冒出来的漂亮蛇牙,指腹摩挲了两下。
雪雪停住,望着他,这位高大英俊的异种丈夫,没有一点儿挣扎的意思,任透明涎液从他唇角落下来,瞠着一双剔透的红眸望他,神情可怜又可爱。
“不会。。。咬。。。”
它也确实从来没有咬过。
“嗯,好,”宋沅夸奖他,同时膝盖上弯,觉察到同样数目的物件,不由得弯出一个促狭的笑容,但下一刻,被体温烘热的鳞尾不受控制地收紧,将他勒出一声喘,随即嗓音低柔地续上夸赞:“呃。。。乖雪雪。”
那双宝石般的红眼睛便满足地弯起来,要做更多更好。
蛇种的雪白尾鳞,泛着珠玉般的湛湛光泽,此刻勾起来,扶着妻子光裸的脊背,将他托起来。
冰凉的红润舌尖,顺着腰际的线条往上滑,在滚烫的皮肤上留下战栗的痕迹。
异种用情爱与陪伴精心伺养的妻子,有愈来愈柔软的姿态和肉体。
曾经是拘谨的体态,隐忍克制的情感,礼貌而冰冷的言辞,现在是外放的温柔,大方地容纳。
曾经是柔韧而适合修习剑术的肢体,现在那是柔嫩而富有肉感的腿根,柔软而善解蛇衣的指尖。
雪雪一面挤进他腿根,一面仔细地观他神情。
他快活,雪雪才更快活。
宋沅只感觉是热极之时含了一块冰,又夹了一块冰,叫他有些不适,但又有被舒缓的愉悦神态,眉头半蹙不蹙,眼眶湿润,乌润的眸中像含了一汪水,脸颊上晕红更甚,但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做任何反抗,仅仅是温柔地赞许地,放松肢体,任由异种侵犯他。
侵犯这副曾经名动四方的,剑修的躯体。
*
暗香洒寒流,时激清泠响。
云收雨歇,雪雪小心起身,重整衣衫,见宋沅阖了眼,拿温热的巾子给他擦了身,又把他湿腻的手臂吻了吻,放回热衾之中。
虽说下山一趟不过一日,但放在心尖上的人,一刻不见都难捱。
不过他第一回 下山,拿杂草换了一堆石头,在集市摊子上对着颜色熟悉的胭脂犹豫之时,便听见旁边的两位女娘嘻嘻笑着聊些御夫之类的话。
喔,也是新婚的。
嗯,为妻之道,新鲜花样。
他故作不经意跟着人逛了一路,听了个全。
彼时正是新婚,但这个字眼是他从宋沅口中学的,并不知何意,女郎口中的妻子丈夫那时在他眼里也分得不清,他是以雪山上雄性对雌性的态度来对待阿沅的,但他心里很清楚,阿沅和雪山上的所有生物都不同,他是山下来的,雪山送到雪雪面前的一份礼物。
于是集会将散之时,他学以致用,买了不少雪山上见不着的蜜饯瓜果,亮晶晶的布匹,最后路过那个小胭脂摊,想了又想还是没有要。
要了也不知道做什么用,想看的话找阿沅不就好了。
果然是管用的,阿沅很喜欢,还给他量身制了一套新衣服。
想到这里,雪雪珍惜地摸了摸袖口,心口胀得暖暖。
总之,那个女郎说的没错,要保持新鲜,要记得特殊日子,在床榻上要迎合也要刺激。
明日便是他们初见的日子,往年都不曾纪念过,今年却不能这么办。
雪雪决定先下山,买些好吃的甜果子,扯亮晶晶的布匹,还有发冠之类的。
那家说书的酒楼里总是飘出好闻的香气,上次他看见有人从里面提了个木盒子出来,似乎是可以装走的。
那么只要他取了木盒上了山,半途中换成蛇尾,以他疾速,一定可以及时赶回。
不知道阿沅会不会喜欢,有没有奖赏呢?
这样想着,尾巴尖都要愉悦地晃起来,雪雪又四处游曳检查了一番,确认神木够烧,屋外存的玄冰也够用,才回到里屋,披上聊胜于无的毛氅。
他不能像修士一样修行,也不能使用修士的术法,宋沅对此颇为头疼,最后在他的衣物上叠了几层法阵,一环套一环,只要他心念一动,霎时便能从白发红眼的异种变做寻常人世间的英俊公子。
人世间的英俊公子走到门口,还回过身来将这个小屋览了一遍,炉子里的万年木烧得旺,同不会熄灭的人鱼灯一同将屋里照得暖黄,阿沅想了办法,屋里不仅不闷,还有一股淡淡的香气,寒玉榻上层层叠叠的凶兽毛皮和柔软褥子里,几乎找不到人影。
他很想像阿沅对他那样,细心叮嘱,说好些动人的话,可是他舌头不伶俐,学人话很慢,只能再望了望,想着明日过了,就去打几条更漂亮的狐狸毛皮,这次他一定记得小心,一点儿缺陷都不弄出来。
厚厚的木门阖上了。
只剩下万年木间或烧出的噼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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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游戏没有社交这种地方不睡年轻英俊的异种小老公怎么行啊我问你们!
不要问穿装比毛氅怎么下雪山,俺们雪雪没老婆的时候都是不穿衣服风吹腹肌凉的。
已婚蛇蛇的养生秘诀。jpg
有老婆前:瓦达西雪山的霸主,在人蛇的威严下臣服吧,冰雪,很好!生肉,美味!吾是坚不可摧的风雪之主!!!
有老婆后:诶,可是人家不穿老婆给缝的大氅就会冷死了啦!生肉?噫,人家的胃可受不了这个呢。
第3章
第一天,雪雪没有回来。
宋沅披了衣服,到屋外看了看灵草,确保没有笨笨的凶兽想不开来偷吃。
雪雪可不是对所有生物都如对他那般友好温柔的,头两年宋沅试着移栽了一些性情温和的灵草,雪雪一天看七回,后来他出门觅食,恰逢两只凶兽打架,白猛犸一头栽进他们的灵田,雪雪一捧一捧挖出来的灵土被砸得四溅,巨大的雪狼紧随其后,顿时场面不堪入目,狼毛猛犸毛齐飞,灵土与拎着三只雪兔两头牦牛站在家门口的雪雪脸庞一色。
那天,宋沅真正认识到,所谓体修的巅峰。
若非宋沅根据体型猜出它们族群之王的身份,及时制止,雪雪已经以指为刀,打算从眼睛里捅进去杀死以免破坏雪狼一身银亮毛皮了。
两只巨大体型的一族之长,被他的小丈夫打得半死丢在外面,在庭院外奄奄一息地躺了两日。
宋沅捡拾生机还未断绝的灵草时,还见到两群小动物分别簇拥在它们半死不活的王身边。
雪狼王这边一堆毛茸茸的小雪团嗷呜嗷呜哭哭啼啼,白猛犸那边棕色的小长毛们哞嗯哞嗯惨惨凄凄。
宋沅叹了口气,毕竟是挨了自己丈夫的打,他摸出两颗灵药,分别送过去了。
他不好暴露在雪地里,便站在门口伸手招了几个小毛团。
小狼小心地叼着那颗药,口齿不清地道:“谢谢夫人。”
小猛犸眼泪汪汪地蹭了蹭他的手心,细声细气地道了谢。
果然,雪狼手感好一点。
经此,这片地盘上的这个小屋的另一位主人一战成名。
其实雪雪天生天养、秉性就颇为凶蛮,但是在他们相遇之前,雪雪一直住在终年无人少兽的峰顶,与最耐寒的灵花仙草作伴,只间或游曳下去觅食,成婚之后,才往下迁。
雪狼和猛犸是雪山上数一数二的两个种族,将消息传得飞快,弄得雪雪几天出去打猎,稍有灵智的生物见了他就跑。
总之,现在敢来糟蹋灵田的凶兽,大概是真的在雪山待得想不开了。
不过也没有小毛团可以揉揉了。
所幸宋沅在雪雪搜刮书铺扛回来的一大箱子书里找出一本没看过的话本,就着牦牛肉干和果酒看了大半本的霸道师尊俏徒弟。
闭上眼睛还在想,这样的书他过去要是胆敢偷看,被抓到了指不定要受多少罚呢。
就算不必负荆请罪,也得忍受冷眼嘲笑,关上十天半个月的禁闭。
嘲笑。
宋沅不再想了。
第二日,雪雪没有回来。
或许是办事晚了,便半途中找了个山洞对付了一夜,今晚之前总能回来的。
雪雪的能力他了解,那两位兽王实力绝对不在元婴之下,在雪雪的手上却过不了几招,因此哪怕他精心构建的法阵被破,不说反杀,雪雪绝对有能力逃脱回雪山。
雪山环境对雪雪来说游刃有余,结界更是天然屏障,他并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
如此,他便有些焦虑地等着,心道下回绝不让雪雪独自下山了。
虽说此地穷乡僻壤,但雪雪毕竟不通世间俗事,万一真被人勘破身份,只怕引来多方觊觎。
没有,雪雪没有回来。
第三天,宋沅披起大氅,从杂物角翻出自己那柄灵剑,将炉中火熄灭,采摘了田里成熟的药草存放在百宝囊,出门去了。
这身大氅是猛犸族送来的,他们是雪山上最不畏冷的种族,皮毛厚实御寒,用它们毛皮制出来的大氅近乎一件灵器,不过宋沅不怎么出门,雪雪又更喜欢他手做的那身,往日几乎没穿过。
雪雪身量比他高大,肩膀也较他开阔,不过现在却刚刚好,能将宋沅包裹起来。
可是一踏出去,宋沅霎时感受到了那股深入骨髓的寒意。
他曾经差一点死在这片风雪地里,变作孤魂野鬼。
那时候他的身体如冰,心亦如冰。
宋沅一直没有告诉雪雪,他之所以不肯下山,不仅是因为厌倦俗世,还因为深深的,对雪地的恐惧。
冷啊,好冷。
丹田此刻却来作祟,阴寒的气息随着经脉游走,叫全身上下霎时陷入僵滞。
偏偏是现在,宋沅弯下腰,尽可能地蜷起身体,想将百宝囊中的玉盒取出来。
偏偏是雪雪不在。
雪雪呢?我丈夫呢?会为我掘药,拼命救我的丈夫呢?
他几乎站不住了,眼看着就要倒下去。
前方踏来四只雪白的小爪,宋沅冷汗涔涔地抬头眼望去。
面前崭新的雪白小狼歪歪脑袋,圆圆眼睛眨一眨,声音与它身后的家长一同响起:“夫人,你要下山吗?”
一刻钟之后,宋沅坐在雪狼王的脖颈上,怀中抱着它们的少族长,热乎乎毛茸茸的小雪狼蜷在他小腹的位置,对他打包票:“夫人!我的毛很长很暖和的,你马上就不会冷了。”
过了一会儿,又咕哝道:“猛犸毛真臭。”
讲坏话的小狼抱起来确实很暖和,宋沅慢慢缓了过来。
它一路闷不作声的父亲将他送到结界,才低声说道:“您要早些找回那一位来,不然下了山,您自己就回不来了。”
他的雪雪在山上凶兽眼里居然已经是“那一位”了。
宋沅掂了掂怀中睡熟了的小狼:“多谢您了,但我还有一事相求,如若我家里那位回来……”
雪狼王没有犹豫:“如若那位回来,发觉您不在山上,定是要大发雷霆的,我当然会告知。”
确实,雪雪性情天真凶残,若非宋沅诸多管束,定然是雪山上一尊大杀神。
他从这匹高贵的暂时坐骑上下来,小心将睡熟了的小狼递过,雪狼王却不体恤,几口兜头把崽儿舔醒,没等迷迷糊糊满头口水的少族长反应,就叼起来转身走了。
宋沅目送它们,只觉心里被软乎乎的小狼打动。
幼崽真是可爱。
结界之下,对凡人而言或许还算寒冷,对有一些修士底子的宋沅来说,却算不上什么。
不过这点底子,比之他曾经,可谓是天差地别。
想到这里,宋沅叹了口气,本想做些伪装,但此处如此偏僻,他也懒得压榨无力的丹田调动灵力了。
他踏入山下红尘,却只是四处询问有无见过一位英俊公子。
见他衣着不俗,那些小店的老板倒也乐意与他说道。
但循着线索去了,却还是一无所获。
他的心一次次下沉。
最终找到小镇上消息最灵通的酒楼,宋沅想着在那里打探些消息。
却不知他一踏进酒楼的门,楼上就有一双鹰目,霎时被他的面孔点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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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沅沅的海棠大冒险,拉开了帷幕
第4章
宋沅原先以为,这个边陲小镇物产并不丰富,也没有什么引以为傲的特色,理当是不大热闹且没有修士的。
但他一踏进来,就隐隐有种被神识窥探的感觉,虽说他如今灵力枯竭,但修为底子到底还在,对神识窥探还算敏感。
只是他如今已经不想和过往的生活扯上什么干系,稍稍犹豫,便选择在大堂入座,招手叫了一个小伙计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