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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是个神经病-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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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想象杨槐当时的表情,可以说得到洛辰昔的表扬是很不容易了。
  柴今的文在汇文掀起了一场整治风波,因为以前他总被黑,大概就是因为他是百川的粉,经常是说自己要写出像他一样的好文章,然后黑粉就觉得他总是靠着百川炒作自己。
  然后文风相似,所以有了抄袭嫌疑。
  这次他的真爱粉将他的文和百川的文放在一起做了比较,得出他是原创,并没有抄袭的嫌疑。
  大概是黑粉看不惯他如此春风得意,还是拿以前的破事说话,然后管理员就清除他们了。
  说来这件事他也是非常高兴的,毕竟他从来都不会与之争斗什么的。
  他喜欢百川的书,也尊敬他。
  但从未想过要成为他的盗版。
  他只是喜欢一个作者,而这个作者和他在同一个网站写文而已。
  他现在的真爱粉越来越多,愿意给他写长评的小说评论者越来越多,那个当时在微博带头黑他的营销号,竟然还主动推他的文。
  这件事被真爱粉注意到了,还一度掐起来,大概就是些“你当初黑他的时候你想到今日了吗”这样的话。
  但他觉得这都是小事了。
  柴今渐渐觉得他也算是个有一点点影响力的小作者了。
  所以提升自己才是止住流言蜚语的最佳办法。
  ——
  杨槐在公司里的地位越来越高,他们的大老板仿佛根本没有这个公司一般,基本看不到人了。
  最近也没有看到长锦在他家出没,看来他的大老板还真的是谈恋爱了。
  之前他总觉得两人的关系虽然亲密,但总是还差点什么,直到他看到向成发给他的照片。
  他才真的觉得两人是真的决定在一起了。
  他们去了国外,向成原本想带长锦去登记,但走到登记处时,长锦说他不想去了,而是主动套上了向成送给他的戒指。
  然后拍了一张照片,意思就是,他们真的决定在一起了。
  向成本来还有点遗憾,但既然长锦觉得一个名义不重要,那就不重要了。
  照片他们也给柴今发了一份,柴今盯着那对戒指看了很久,很是羡慕。
  他不是觉得戒指有多好看,而是觉得套在两个男人手中,好像也没什么不妥。
  算了,他本来还想让长锦多考验考验向成,毕竟他是个老狐狸了。
  但是相爱的两个人,要在一起的决心,谁也无法相劝的吧。
  他给杨槐说他们以后不买戒指,他要换一种方式将人套在身边,但是是什么方式他现在还不知道。
  向成和长锦从国外旅游一圈回来晒黑了不少。
  原本还以为长锦偶尔还催催他的文是因为他在汇文还没有成绩需要好好努力,没想到他根本就不在魔都。
  身在国外也要跨国催文,真正是一个敬业的编辑了。
  回国以后,明显能看到就是他和向成之间相处亲密了不少,举手投足之间就像是在撒狗粮,但其实他们就是仅仅的日常生活而已。
  说不羡慕那的确是不羡慕的。
  因为他在两人身上看到了他和杨槐生活的影子。
  他一直害怕杨槐和他在一起会显得无聊和乏味,他们日子就像流水账一般。
  没有跌宕起伏,就是简简单单的过日子。
  没想到他害怕的事,在别人身上看起来是这样的平淡和温馨。
  大概这就是和相爱的人一起生活的幸福吧。
  不轰轰烈烈,但是每一处家常都能温馨自己。
  ——
  某天,长锦在向成的怀里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刷柴今的文,简直比自己的那本还上心。
  不过他刷完就不高兴了。
  这都写的什么鬼玩意?
  向成被他的动作吵醒了,正想抱着人亲上一口,哪知怀中的人立马跳出来被窝,愤愤然地对向成说他要去和柴今理论理论,理论不了那就和杨槐理论。
  身边有这样一个大神,写了文竟然不知道让他先看看,就这样贴上去难道是想被喷吗?
  驱车来到柴今的小窝,向成还是一脸不满意。
  都怪杨槐不看好自己的人,竟然搅了他的好梦。
  一开门长锦就将人从被窝里拽了出来,柴今还在做美梦呢!
  “杨槐,别闹,让我再睡会!”柴今闭着眼睛就开始拉开拽着他的人。
  三人同时无语。
  杨槐和向成只得从房间里退出来,因为杨槐觉得,长锦这脾气啊,被向成越宠越凶狠了。
  向成已经开始为柴今默默祝福了。
  杨槐收拾收拾准备出去吃点东西。
  窗外是雾蒙蒙的一片,向成说他们还是偷偷开的车过来,大雾已经阻止了车辆通行。
  两人下楼了,也不管家里什么情况。
  近来柴今写文写得有点神经了,毕竟都市悬疑很容易把自己写成一个神经质。
  让长锦陪他吵吵发泄发泄情绪也不错。
  本来杨槐想和他翻云覆雨用汗水来发泄的,可是小今吧,怕疼……
  说到这个就很忧伤,他当初为什么要答应小今说等他变成一代大神再考虑那件事呢?
  现在当真是苦了自己!
  不过他本来也是为了和柴今一起过日子的人,那件事迟早会发生,不着急。
  杨槐和向成沿着护城河走着,一侧的树木早就因为大雾的原因,看不清楚。
  对,能见度就是这样的低。
  “杨槐,我曾经以为自己会和女人结婚的。”向成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杨槐吓了一跳。
  一大早就这么严肃,是谁给了他感觉?是这片含着霾的大雾吗?
  “我可从来没觉得你会和女人结婚。”他跟在向成身边这么多年,虽然他的绯闻多,但好像从来不会和女人传出什么绯闻,和那些小男明显嘛,倒是不少。
  向成抿嘴一笑,是啊,要是他当初就认定自己不会和女人结婚,是不是就不会错过眼前的人了?
  这种可能性一想到,向成就觉得不可能了,他和杨槐,不适合做爱人。
  “我以前喜欢一个男孩子,但我总觉得自己会和女人结婚,为了不让他为难,我连告诉他自己的心意的机会都没留给自己。”向成说这句话时,停下了行走的脚步,站定看着杨槐。
  杨槐有那么一种错觉,他总觉得向成说得这个男孩子就是自己。
  但是他一想到那种画面,就觉得尴尬,所以他打趣地说:“还有你搞定不了的男孩啊?”
  他需要向成告诉他这个答案,但是他不能表现出来,因为他害怕听到这种可能性。
  然后向成真的没有让他失望。
  “怎么不说话?那个男孩子又不会是你!”向成觉得他把人给吓着了,于是拍拍他的肩,继续走着。
  “你这么严肃干嘛,把我吓着看谁为你卖命!”杨槐才不理他。
  都什么时候了,还开玩笑!
  “这些话我连小杰都没说过,就和你说了,我这些严肃是在警告你,要是小杰知道了这些,你就完了!”明明他句句在威胁,杨槐倒是一点都没有感受到。
  “知道了,明明你可以选择烂在你的肚子里,你非要分享……”杨槐搞不懂这些人。
  “遇见小杰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根本不会结婚了。”他说得随意,话语却坚定无比。
  “你这是一见钟情?”杨槐没想到他这个历经情场的大老板还会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算不上,要说小杰还没你家小今耐看呢。”向成说得很邪恶,杨槐看着他差点一脚就踹过去了。
  “我看上的人,会差?”杨槐高傲地说。
  “他梧桐怀醉酒那天不是被我扛走了嘛,大概是他的眼泪和那些话让我动心的吧。”动心这种事,谁知道是因为什么呢。
  反正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后来胡龙杰寄给他的明信片,就成了他去找他的理由。
  他的原话是:你那里的景色真不错,我决定和你一起看。
  两人就一路聊着就回家了,还给家里那两位脾气火爆的人带了早餐。
  杨槐没想到只是出来溜达一圈,还能听到老板的心事,真是活久见了。
  向成和胡龙杰如今过得很开心,可以看出来,他们四个原本应该是老死不相往来了,但是缘分就是这。
  是兄弟的这辈子走不了,爱人也是。
  向成觉得有句话不错:爱是天时地利的人和。遇见那一刻,爱你就变成一种迷信,所以才会如此勇敢。
  向冰出国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向成说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是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
  虽然向成一点都不喜欢他的头发,但是向冰却非常开心,她的男朋友对他很好,她的青春做了一个男人的奴隶,但总会遇见幸福,遇见那个视她如命的男人。
  听向成说,她快结婚了,还指名让杨槐柴今必须去。
  向冰说她非常想念柴今做的炒饭,那是那几年,她吃过最好吃的一顿饭了。
  四人围着饭桌有吃有笑,向成说着这些时,嘴角都是上扬的。
  他充满着岁月痕迹的脸上,都是幸福。
  所以,别害怕结束,只有结束了,才会有新的开始!


第102章 老爸
  在洛辰昔的催促下,他的初稿终于出来了,全程都没让杨槐帮忙。
  用柴今的原话说就是:我得用实力证明我是值得被爱的。
  但是洛辰昔看到稿子的时候,还是把他打回原形了。
  虽然已经比之前好了很多,但要求严格的洛辰昔依旧不满意。
  于是风风火火的洛编辑又从遥远的地方飞到了魔都,按她的意思就是,这是她最后一次手把手教学了,再学不好,她得从阳台上跳下去。
  要不是看他有几分潜质,说什么洛辰昔都不会有这么多的耐心。
  说到这洛辰昔更加地不满意了,木鬼怎么都不先给他过一次。
  明明稍作修改就会是一部大作。
  柴今毕竟没有出版经验,有地方不足时肯定的。
  洛辰昔之所以这么积极是因为他的文在网宣时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
  连载的章节点击量和读者留言的效果也是特别棒的,所以洛辰昔才会精益求精。
  他要让柴今一鸣惊人。
  这不仅证明了这个作者,同时也证明了她自己。
  她本来已经退居幕后做起了管理者的角色,只有木鬼是她亲自负责,现在她负责一个有争议的新人。
  那就是再次证明自己的时候。
  柴今就像是个天赋异禀的男人,洛辰昔只给他说过一次的东西他能快就能活学活用,基本稿子改到后面,洛辰昔就全程不管他了。
  和杨槐坐在客厅侃天侃地侃小说,具有职业病的人就是这样的,说到小说肯定少不了杨槐的文了。
  杨槐苦笑,他一心只想着小今成神那天的圆房之夜,小说这事,以后再说吧!
  不过这话肯定不能给一个编辑说。
  “我说洛姐,你何必这么忙是不是?等小今的书上市卖上一段时间再来催我也不迟,你好歹给自己放放假。”
  说来也是,杨槐如今好歹是个副总,写书这种事也不着急,再说她也的确忙。
  但洛辰昔还是给了他一个期限,好歹一两年也写一本。
  这总可以吧!
  杨槐没点头说好,也没摇头说不好。反正就是知道了的意思。
  洛辰昔最后很满意柴今的修改,让他就照着这个样子,先把初稿改一次再给她看,实体这一块,需要联络的也很多。
  洛辰昔在他家就呆了一个下午,晚饭都没吃,就走了,说是要和她的好姐妹逛街去。
  女人为何这样热衷于逛街,他依旧没弄明白。
  ——
  两人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下班一起逛逛街,然后一个做饭一个洗碗。
  相处得越久,两个人的习性就会越来越相近。
  也会更加了解对方。
  杨槐知道柴今有手伤,所以从来不让他做重活,下雨天更是不会让他碰冷水,只要他在家,他就会检查他的手是不是暖和的。
  他会给柴今的手指按摩,意思是脉络通了以后也就不会那么冷了。
  柴今码字码累了就会去接杨槐下班。
  美曰其名是接他下班,实则是想他了。
  但是傲娇如柴今,他怎么可能说出来呢?
  杨槐出差的时间也很多,他从最初的舍不得离开,想把人待在身边,最后只得变成赶紧工作完,所以出差的时间,杨槐都是特别累的。
  他总怕自己没时间陪他,柴今也从来不说他一个人在家孤独。
  杨槐在身边他就多说说话,他不在身边的时候,码字,细纲,修文等各种事他也忙不过来。
  所以他们的之间的关系是平衡的。
  没有怀疑,没有猜忌。
  就算柴今觉得孤独,他就会主动去找杨槐。
  这样也很不错。
  回家总有一人在等着自己,不管这个人是在做什么。
  柴今也越来越喜欢杨槐抱着他的感觉。
  偶尔心血来潮他也会主动,这个时候的杨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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