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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乖张-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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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面的女人似是轻轻抽了口气,路听野先是听到一声拉长的呼吸,再听到她淡淡的开口:“东西收到没?”
  路听野挑眉,果然是她寄的,他抬起左手欣赏着无名指上的戒指,“收到了。乖乖眼光真好,我已经戴上了。不过--你给我银行卡做什么?”
  沈常乐紧紧抓着手机,手心全是汗水,另一只手死死抠着手心,才让自己的语调能够保持平稳,“戒指是欠你的新年礼物,银行卡里面有五百万,给你的。”
  路听野显然震了下,“无缘无故给我五百万做什么?我说了,我不要你的钱,大小姐,你能不--”
  “就当你这些时日的辛苦费了,都是你应得的。”
  话到这个份上,路听野再傻也听出来几分端倪,更何况他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
  路听野垂下眼,纤长的睫毛遮住了眼底的冰凉,笑了声,“可以解释下辛苦费吗?”
  沈常乐把手机拿远,掀起眼帘看着车窗外的夜色,心绪一阵阵的恍惚,马路上飞驰而过的车马幻化成虚无的影子,在眼中划过,又消失。
  再次把手机靠近耳边,听着男人均匀的呼吸声,沈常乐轻轻说:“路听野,我们好聚好散吧。”
  长久长久的一阵沉默。
  为了透气,屋子里的窗户开着,路听野深深吸了一口春夜的料峭森寒,手狼狈地去裤兜里摸出一颗糖,拿牙齿撕开包装,动作有些好笑。
  熟悉的甜味在嘴里一丝丝蔓延开来,可他觉得越吃嘴越苦。
  所以这就是她这么多天一直冷着他的原因吗。
  她想分手。
  “你最近不想理我,就是想着和我分手吗,为什么?”
  路听野走到露台,身上单薄的针织衫抵挡不住春寒,全身上下都是冷的。
  “原因很重要吗。”
  “很重要。”
  “。。。。。。。。。”对面似乎叹了口气,“大家都是成年人,没什么玩不起的。你。。。。。。”
  “别太认真了。”
  劝诫的口吻,路听野痛到极点,差点笑出声来。
  他像一个玩腻的布偶娃娃,像一只被主人遗弃的宠物,像曾经被握在掌心却最后烂掉的花,像敲打在雨伞上顺着伞骨滑落在地上的泥水。
  到这份上了,她居然在劝他,别太认真,没有给任何理由,就连面也不容他见一次,隔着传声筒,她说分手。
  别太认真了。路听野。
  好聚好散吧。
  路听野坐在露台的沙发,仰着头,视线刚好对上那一轮高悬的冷月,也不知道是不是在问沈常乐,还是在自言自语,声音在风里有种空灵的轻:“。。。。。。所以,你一直都没有认真,是吗?”
  “是。”对面干脆的撂下这个字。
  月亮安静地散着光辉,路听野觉得那光很刺眼,“给我一个理由,沈常乐。”
  沈常乐应了声,恍惚地抬起头,看着远处,那么亮那么圆的月亮,有些刺眼,她眯了眯眼,声音轻到在自言自语,“我玩腻了。”
  玩腻了。
  路听野有些发木,就这样愣愣地看着那轮不说话的月亮。
  那月亮像她。
  永远是高的姿态,就连分手也这样的冰冷,不肯迁就他哪怕一点点。
  “我这人本来就很喜新厌旧,你也没必要太较真。更何况,我就没想过和你有什么结果。我未来的另一半至少也得是和我门当户对的,这点你不会不知道吧?对了,我马上就要和别人订婚了,趁此之前我得多玩几个,若是把时间都耗在你身上,这买卖不划算。”沈常乐的指甲陷进皮肉,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情绪,公事公办的态度。
  路听野举着电话,怔怔地看着天空。世界都在旋转,而他在不停地往下坠。
  沈常乐每说一个字,那语气越是淡,越是无所谓,他坠得越厉害。
  订婚。
  门当户对。
  多玩几个。
  “五百万你拿着,就当我给你的补偿,这个月的工资我也会打到你卡上。”
  “工作室你先住着,等找到房子了再搬出去。。。。。。以后我们。。。。。。”
  说到最后,沈常乐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的大脑如断翅的鸟,只知道坠落,耳边都是风过的声音,再睁眼,她发现眼前已是模糊一片,温热的珠子无声地掉落下来。
  “不必再见了。”
  -
  作者有话说:
  这。。。。。
  不刀吧?
  路听野:不刀,真的不刀,我人死了。
  -


第35章 四面楚歌
  电话挂断了很久; 沈常乐也没有动,直到马路上驶过好几台炸街的跑车,巨大的轰鸣声把沈常乐惊醒; 她抬手看表,惊觉两个小时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
  像是做了一场冗长的美梦。
  车内闷得如同夏日雷雨前密布的阴云; 低又重; 压得人透不过气,她把车窗打开一些,透透风。
  人行道此时走过来一对牵手的小情侣; 女孩举着奶茶; 男孩自己手里也有一杯,可偏要低下去,抢女孩手里的那杯喝,女孩害羞又甜蜜,拿手去打了男孩几下; 两人笑着贴在一起; 像一对连体婴。
  沈常乐就这样看着这对陌生的小情侣走远,脑海里逐渐浮出很多画面。
  像打碎的水晶球; 每一片碎片都折射出他们甜蜜的回忆。
  --“乖乖; 给我喝一口你的。”
  --“你自己不是有?”
  --“我这杯不好喝。”
  --“路听野,我俩一个口味!”
  --“啊?是吗?你拿来我尝尝。”
  男人仗着自己个子高力气大,不由分说偷走她手里的奶茶; 把自己手里的换过去; 笑眯眯地喝光她剩下的奶茶。
  沈常乐深吸一口气; 将储物格里一盒烟抓过来; 抖了根咬在嘴里。这车是沈常西的; 烟估计是他留在这的。
  沈常乐飞快地抽出车载点烟器; 烟点燃的瞬间,她急切地抽了一口,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尝试这玩意。
  浓涩的烟味让她大力呛咳起来,一边呛着一边痛苦地皱着眉。
  她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矫情吗,还是感动自己,让自己不那么有负罪感?
  她告诫自己,不能想。不能想的。做了决定就该往前走,忘了该忘的。可越是强迫,脑海里越是涌出两人相处的画面,像一场堵不住的山洪。
  会所里她先招惹他,游艇上他像忠心耿耿的守卫者,再到港城的时光,他一点点走进她的心里,她生病时他分分秒秒的照顾,安排她的一日三餐,给她送花,送一期一会的蜻蜓胸针,把母亲留给他的遗物拿来做新年礼物。。。。。
  她不会再遇见比路听野更爱她的男人了。
  她知道的。
  沈常乐自嘲地笑了笑,灰白色的烟雾在车内缭绕,很快就充斥了整个车厢,人犹如困在迷雾里,不知所以。
  唯有无名指上的戒指在迷雾中依然闪着璀璨的光,那光几乎烫热了她的眼。
  铂金的戒指,嵌着无数小碎钻。
  沈常乐呼吸着呛人的烟雾,正准备再学着抽一口,搁在一旁的手机振动起来。
  来电显示是齐特助。
  若不是重要的事,齐特助绝不会大晚上给她打电话。
  沈常乐怕是父亲那边有不好的消息,稳住心中慌乱的心情按下接通,一边掐了烟,“怎么了?”
  对面的语气很激动,“二小姐!找到了!找到了!”
  沈常乐倏地坐直:“找到我爸了?”
  特助重重点头:“是!董事长目前很安全,我这边已经安排飞机去接了!”
  沈常乐长长呼出一口气来,突如其来的大悲大喜让她有些承受不住,手激动地在打颤,“好。。。。好。。。。我父亲有受伤吗?飞机什么时候过去?”
  “董事长很好,秘书说董事长为了救一个孩子被灯砸到了肩膀,但没有大碍,没有伤到骨头,回来需要安排一次检查。飞机这边已经去报空管局了,批准后立刻就能飞。最迟不超过明天八点。”
  “好,这段时候辛苦你了。年终奖我额外给你添一倍。”
  挂电话后,沈常乐立刻打给妈妈和奶奶报平安,通完消息后的她几乎快虚脱了,是一种解脱的无力。
  爸爸没有危险,集团没有危险,一切的一切都朝着正常的轨道行驶,她应该高兴啊!
  应该高兴的!
  沈常乐强迫自己笑,可笑起来的样子比哭还难看,她甚是恼恨地把遮阳扳扣上去。
  -
  三天后。
  房车内,沈常乐坐在沙发里,整个人无精打采,阿喻正给她上妆。
  看着沈常乐眼下的乌青色,阿喻没敢多问,默不作声给她多上一层厚重的遮瑕膏,可遮瑕膏再厚也遮不住眸色里的疲倦。
  此时是清晨七点,车子驶向沈家在上京近郊新建的温泉度假村,电影《花束》剧组转到这里进行拍摄。今天还有媒体来做采访。
  涂口红之前,阿喻问:“姐姐,先吃早饭在涂口红吧,给你带了小笼包和粥。”
  沈常乐看了眼早餐,提不起胃口,刚要说算了,耳边好似出现了幻听,隐隐有一道温柔又迷人的低嗓。
  --“不吃早饭怎么行?你好歹尝两口,要不我给你拿保温盒装着,你带去剧组吃。”
  --“乖,多吃点,不然我抱着都硌手。”
  阿喻连连唤了沈常乐好几声。
  “祖宗,您这是怎么了?”阿喻满脸关切,自从两天前,沈常乐回了剧组就开始不对劲了,时而恍惚,时而发呆,时而冷如冰霜,让人心里犯怵。
  沈常乐回过神来,“没什么,我吃点吧。”说着就把保温盒打开,拿起包子咬了一口。
  不是他做的,难吃。
  沈常乐无端有种极委屈的情绪在心口里揉成一团。
  阿喻收拾完化妆包,余光扫到沈常乐发红的眼圈,她差点惊出声。
  好端端的,这大祖宗怎么哭了?
  度假村是前两年开发的,去年五月份才试营业,开业一年以来生意很火爆。在自己家的地盘拍摄,各方面都很方便,吃的住的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剧组上下都喜气洋洋,更加卖力的工作,等电影上映,还能免费宣传一波度假村,简直是一箭双雕。
  车子从贵宾入口进度假村别墅群,有三栋靠边的别墅被剧组征用,拿封条绕着,不让外人进入。
  一大早,封条外就有不少人围着,肩上架着长枪大炮,大约是粉丝知道剧组在这拍戏,想来拍路透。
  沈常乐拿余光往人群里扫过,眼睛被倏地烫了下,她屏住呼吸,侧过头。
  高瘦挺拔的男人永远鹤立鸡群,耀眼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一瞬间就抓住了她的视线。
  沈常乐心脏突突一跳,飞快收回目光。
  路听野怎么来了?
  他清瘦了不少,但还是那么招眼。
  沈常乐感觉心脏被小虫子蛰了下,仓促收回视线,“让司机别走这条路,从后面绕过去。”
  -
  媒体采访拍照过后,到了中午。中餐由度假村提供,虽然还是盒饭,但不论是菜色还是味道都很不错,每人还能领到一杯奶茶和水果盒。
  休息室里,沈常乐在给向存喻讲戏。
  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就是太年轻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
  今天这场戏很关键,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
  “沈导,我不是很明白,男女主明明很相爱,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为什么还是要放弃?这也。。。。。。”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他实在是不理解。
  沈常乐无声笑了笑,声音低沉:“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
  向存喻似懂非懂,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
  --“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所以这十年光阴,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要厮守,不一定要白头。”
  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十九岁的少年,喜欢就是最大的事。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他们一无所有,所以输的起。
  看着向存喻,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对路听野来说,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
  可她不是,她可以为喜欢买单,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
  她输不起。
  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阿喻匆匆走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
  沈常乐怔住,“他还在外面等着?”
  阿喻点头,难为情:“要不然,让安保把他放进来吧。姐,今天太阳好大,小路哥一上午水都没喝一滴。”
  沈常乐感觉一颗心在被人用力揉碎,揉碎一朵干花般,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
  她静静闭上眼,想着傅砚泽那句半威胁半玩笑的话。
  --“若是沈小姐不忍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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