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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乖张-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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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肿脸充胖子,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不是她非要好为人师,爱多管闲事,但这男孩现在跟着她做事,该提点的得提点。毕竟她长他四岁。
  说完,沈常乐又看了眼路听野还没来得及取下的假表,以及又发现他脚上穿的是一双限量款的牌子货sneaker,估摸着也是假鞋。
  现在的年轻男生都这样吗?
  爱慕虚荣,好高骛远,掉入消费主义陷阱,更有甚者为了买奢侈品去借裸/贷,一身光鲜亮丽其实。。。。。。
  路听野还没反应过来,就收到了沈常乐翻的一个白眼。
  精致的女人踩着高跟鞋滴滴答答地飘然远去。
  路听野:?
  “喂--”路听野赶紧跟上去。
  一米九的大高个亦步亦趋地走在女人后头,两条逆天长腿唯唯诺诺地,但凡步子迈大点儿就会冲到女人前头。
  “你怎么突然不高兴?”
  “是我惹的你吗?”
  “姐姐?”
  “漂亮姐姐?”
  路听野越说越艰难,也不知道沈常乐吃不吃这一套,
  “。。。。。。。公主。。。?”
  若是此时陈燃在现场,怕是会吓得昏厥过去。
  沈常乐实在是听不下去了,耳朵都有一抹幽微的羞赧。
  这人!
  一开始她还觉得姐姐听着没什么,挺正常的,但现在他一口一个姐姐,姐姐,姐姐,她不愿多想也不得不多想了!
  似乎是预料到他还要再说更羞人的东西,沈常乐羞恼地定住脚步,斜斜睨了一眼路听野,瞪他,“再说一句姐姐,你今晚就睡大街。”
  “好的,大小姐。”
  路听野立刻抿住嘴,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彻底封住。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现在的年轻男孩儿怎么一身陋习?
  路听野:姐姐。。。。。其实我从没说过我穷QAQ。。。。。。找不到工作,没地方睡,怎么就算我很穷呢QwQ
  -


第8章 秀色可餐
  白天还是阳光明媚,夜晚又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老话说一阵秋雨一阵凉,明天的温度怕是会更低。
  梁楚凡坐在保姆车上,一言不发,脸色沉着,不知道想什么。助理惯例汇报明日的行程,可看到他那张冷脸,只能悻悻地把话憋回去。
  玻璃窗上挂满了长线状的雨丝,像一张蛛网,把车内的人罩住,也把窗外的风景割裂。
  经纪人华姐咳了咳,“。。。。。楚凡,今天拍摄怎么样?见着沈小姐没有?”
  她特意把梁楚凡的拍摄时间换到了今天下午,就是要给他制造偶遇沈常乐的机会。他这么聪明一人,不可能不懂吧?
  梁楚凡没有说话,继续看着窗外。
  这条路是上京最繁华最拥挤的一条主干道,街道被各式各样的霓虹照得发亮,宛如一条雨夜里的星河,店铺鳞次栉比,一个紧挨着一个。
  鮨今料理的门店非常有特色,橱窗里挂着一对巨大的手工锦鲤花灯,光从那层薄丝绢里透出来,照得整个橱窗流光溢彩。一对抢眼的男女从店门口走进去,男人跟在女人后面,像忠诚的骑士。
  也像--
  狗。
  梁楚凡冷然地把视线从窗外挪回到车内,“见到了。”
  华姐松了口气,“那--”
  “不怎么样。”梁楚凡继续说,“我说了,那晚的照片不能爆出去,你们不听,现在把局面弄僵了,让我在她面前怎么做人?”
  华姐提起这事也是懊恼连连,没有想到一招完美的苦肉计成了惹人嫌,“可那条声明完全把她摘干净了,你还背了个黑锅,你现在正在上升期,按理说是不能爆出任何绯闻的,都这么做了,说什么她也得对你不一样才是。”
  梁楚凡冷笑,抬手摸了一下还发疼的喉咙,“你当沈常乐是什么人?沈家捧在手心里的公主,若不是她那个弟弟找回来了,整个沈家以后就是她掌舵,一般女孩儿感动流涕的伎俩在她那根本不管用。”
  华姐听闻,身体也萎靡了下去,“。。。。。。唉,算了,你也别多想。好歹这事儿做的隐秘,不会查到我们头上。你放心。过几天,宋太那儿也会再攒个局,帮你们撮合着。”
  梁楚凡:“小姑能不能别插手这事了?我是真心喜欢沈常乐,不是为了什么别的。更何况,我想堂堂正正让沈常乐对我青眼,不是靠做小伏低当狗。有人不要脸肯当狗,我不可能。小姑不会想让我给人当狗吧。”
  华姐见他什么话都说的出口,肯定是动怒了,也知道他心里烦,只好轻言细语地安抚,“楚凡,你也是,什么狗不狗的,多难听?宋太这么关心你,你这些年的资源不都是她帮你撑着的吗?若是你一开始对沈小姐没感觉,宋太还会逼你不成?”
  她继续娓娓分析:“若你真能和沈小姐在一起那就是皆大欢喜,宋太能和沈家搭上关系,她好,你也更好,这不是一荣俱荣的事?起内讧可不明智。”
  还有些不好听的真话华姐全闷在心里--
  给沈常乐当狗,多的是人上赶着,你有什么不乐意?
  梁楚凡皱了皱眉,呼吸有些困难,总觉得脖子还被人掐着。
  “她若是真想我和常乐有什么,就派人去查查常乐身边来的那个新人。”
  “新人?”华姐没听明白。
  “就跟在常乐后面的小白脸,叫什么听野吧。查查他什么来路。”梁楚凡冷着脸,语气有点儿不痛快。
  毫无疑问,刚刚进日料店的就是沈常乐和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他虽然没看到那小子的侧脸,根据身高就能判断出是他。
  “行。这事我肯定上心。”
  -
  小巧的中央庭院里点着暖灯,红枫被染成淡金色。
  包厢里灯光幽暗,侘寂风让空间更宽阔,透着高级的静谧感,穿着和服的服务员静步走过来,给两位上茶水。
  墨绿色小瓷杯里装着起了一层泡沫的抹茶,沈常乐握着茶杯暖手,闲闲地翻着食材单。
  “你吃的多吗?不会是那种吃几口就饱的吧。”沈常乐上下打量了路听野一圈,还是问一下比较好,若是点太多又吃不完,就显得很没素质。
  故意浪费食物是没有素质的人才做的。
  路听野一听就明白了,不问他喜不喜欢吃什么,只问他饭量大不大。
  他就是妥妥的陪吃饭工具人。
  “你尽管点你爱吃的,吃不完的给我就行。”路听野低声应着。
  沈常乐笑出声来,“说得好像我在虐待你,只准你吃我剩的。”
  沈常乐是明艳系的长相,鼻梁比一般女孩都要更挺,鼻头是水滴型,眼睛大而深,这种长相其实不太讨巧,没有表情的时候就显得很高傲,很不好接近,可一旦笑起来就格外温柔风情,再美的颜色也能被她压下去。
  若是用花来形容,她应当是芍药,牡丹,或者红玫瑰。
  路听野拿起茶杯浅浅润了润干燥的唇,然后把茶杯轻轻放在茶托上,一双眼睛在昏昏的灯光下不再是琥珀色,而是一种近乎于美式清咖的棕。
  他眼里带笑,声音低醇而干净:“怎么会是虐待?大小姐都没有嫌弃我吃您剩下的,这是我的荣幸。”
  “。。。。。。。。。。。。。。。”
  沈常乐忽就没声音了。
  --你吃剩的东西愿意给我吃是对我的不嫌弃。
  这么会哄人的套路让她甚是佩服。
  他追女孩子应该蛮有一套吧。
  长的招蜂引蝶,嘴又这么会哄,估计那些小女孩儿一茬一茬地往他身上扑。
  啧。
  花里胡俏的小朋友。
  沈常乐瞪他一眼,脸色微沉:“知道你会油腔滑调,但少把你那一套往我面前带。我喜欢规矩的。在我身边做事,规矩老实才是正道。”
  “听懂了没有?”
  路听野笑起来,嘴边多出两个小括号一样的笑弧,他两指并拢在额角上轻轻一点,做敬礼的手势:“遵命,大小姐。”
  沈常乐:“。。。。。。。。。”
  她心里真是好笑又好气,看见路听野此时笑得跟中□□一样,也不知道他一天到晚笑些什么,这难不成就是穷开心?
  无聊。
  沈常乐懒得搭理他,照旧背脊挺直如优雅的天鹅,仪态完美得近乎苛刻,只是嘴角多了些微向上翘的弧度,让她看上去带点小女孩的软。
  她拿起食材单,把自己不感兴趣的食材踢出去,根本不管路听野的口味。
  “Omasake”是日语中“拜托啦”的意思,也就是说今晚的这顿饭是没有固定菜单的,也不知道价格,主厨按照当天的食材随意发挥,做什么吃什么。客人只需要把食材单上自己不感兴趣或者忌口的踢出去,接下来就全看厨师的“心情”了。
  沈常乐吃饭的时候很优雅,她涂着口红,厨师刻意为她把寿司捏成小小的一个,刚好进口。
  路听野懒懒地坐在边上,心思根本没在吃饭上,他侧头看着沈常乐吃。
  她喜欢吃海胆和金枪鱼,因为这两种她只分了一半给他。她不怎么爱生和牛碎,尝了一小口,皱眉,然后都扔给他了,火炙过的和牛她又很喜欢,吃了三口。
  但不论是再好吃的菜,她吃得都不多。
  路听野观察的很清楚。
  是因为想保持好身材所以吃的不多吗?但沈常乐已经很瘦了。路听野心想,她若是再胖两分,其实会更漂亮。
  主厨大概是看出来女生占有绝对的话语权,像个高高在上的公主,所以每次做好之后都会先给沈常乐品尝,然后再听沈常乐的吩咐行事。
  刺生过后是一些熟菜,叠加了鹅肝油的烤芝麻豆腐散发出油润的浓香,用白兰地腌过的河豚肉,油炸出锅后还带着酒香气。
  沈常乐很饿,但每样菜尝过一点后就没什么兴趣了,再吃了几口葡萄和蜜瓜,就搁了筷子,拿着小勺子小口小口挖着果酱冰激凌。
  也不知道怎么了。
  她突然想到了下午喝的那一碗暖融融的,鲜到眉毛都快掉下来的滑鸡菌菇粥,打开盖就冒着袅袅烟火气。
  相比于坐在这空空荡荡的,连客人都没有的高级日料屋,一碗家常粥似乎更让人回味。
  想到这碗粥,她不由地转过头去,路听野正在吃她剩下的,不愿动筷的寿司,鱼糜饭,还有松露鱼子酱乌冬面。
  他吃相很斯文,没有任何的声音,不挑食,吃得特别香,吃什么都让人看了很有食欲。她剩了那么多菜,全被他一口一口全吃进了肚子,她吃剩的水果,还剩最后两块静冈蜜瓜,孤零零地躺在那,他也没有忽略。
  男人的皮肤又滑又软,就跟吃一口炸豆腐,里面会露出的奶白色的软豆腐芯,也像玻璃杯里化掉的香草冰激凌。
  联想到食物很正常,有俗语就说过,秀色可餐。
  沈常乐托着腮,也不知道是不是太无聊了,她居然看路听野吃饭看得入迷,垂在身侧的手有点不受控制地抬了起来,被某种神密的力量吸过去。
  如同在会所的那一晚,也是鬼使神差。
  一寸寸靠近。
  食指在空气中划出一道无形的痕迹,她还没反应过来,指尖就戳了上去。
  男人柔软的脸颊被戳出一个浅浅的小坑。
  “?”
  沈常乐一愣。
  她心里比那碗让她惦记的粥还乱,想着赶紧的把手收回来,可路听野比她更快,速度中裹挟着一丝凶猛,像野兽。
  他抬手扣住她那根手指,维持现场犯罪证据。
  任由手指继续戳在他脸上。
  路听野放下小银勺,转过头来,原本是一两秒的动作,他也许是故意放慢了节拍,沈常乐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指尖擦着他光滑的皮肤一路划过去,直到戳上他柔软的唇珠。
  沈常乐:。。。。。。。。。
  路听野若有似无地抿了下唇,唇瓣似不小心,又似故意,就这样轻轻含住她的指尖,又迅速退开,身体往后倒了几寸。
  他垂下眼,捏紧她那根细白的手指晃了晃,语气有些疑惑:“。。。。。。。嗯?你在做什么?”
  -
  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我在做什么,我要吃你!
  小野乖乖脱掉衣服,躺在床上:吃吧。
  沈常乐:。。。。。。。。。。。。。
  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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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美妙的事
  沈常乐抽回手。
  路听野感觉自己握着一只活蹦乱跳的金鱼,没抓稳,那滑嫩嫩又冰冰凉的东西一溜烟就跑了。
  沈常乐镇定地把散落的头发挂到耳后,“你脸上有脏东西。”
  路听野点头,笑着问:“嗯,那你帮我把脏东西擦掉没有?”
  “。。。。。。。。。”
  沉默了两秒,沈常乐倏地站起来,“我去买单。你吃完就出来。”
  她看他吃得也差不多了,只剩下小半碗汤,以及汤里的两块河豚肉。
  买单其实不用去前台,会有服务员拿着账单过来,可沈常乐没有叫服务员。
  路听野盯着女人离开的背影好一会儿,唇角勾起弧度,然后不紧不慢转过去,把汤碗里剩下的东西喝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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